第十三讲
心中二律 羅7:1-25 引言:在第六章中,已提到”罪性”與”法律”的問題
(6:14) [罪必不能作…..主,因…不在…之下;乃在…之下] = 支配下
(6:20) [作罪的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 = 主權,管轄
*參閱 (林前15:56) [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一、律法的約束
1-6 1.律法的有效期
(1) [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
-人若死了,一切法律的效力即解除 2.婚姻的約束力
(2-3) A.丈夫活時:被丈夫的律法約束,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 B.丈夫死後:脫離了丈夫的律法,她雖歸於別人,不是淫婦 3.歸入於主基督 (4上)
※若律法仍活著,因受其約束,就不能歸於基督
只有”死”才能脫離律法約束,律法既不死,只好自己死
※只要一方死,另一方也算是死了 - 解除約束 (加 2:19,6:14) ※因此 (4) [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法律上也是死了,
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裏復活的] = 就是”耶穌基督” 4.新舊丈夫的比較 (4上-6)
※”事奉主”
A.不是出於”奴隸性”(儀文、律法):痛苦,計較
B.乃是出於”自主性”(心靈、恩典):喜樂,甘心
(加4:21-31)
(詩100:2) 二、律法的作用
7-13 ※問:[律法是罪麼?]
答:[斷乎不是]
- 是上帝所制定,是如何被運用的問題. 1.律法有二作用:
7-9 A.顯明罪的作用
(7) B.刺激罪的作用
(8-9) 2.律法被罪利用 10-13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
[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律法是聖潔,誡命是…良善的…罪藉著良善叫我死…
顯出真是罪…更顯出是惡極了] 三、二律的交戰
14-25 1.驚奇的發現
(14-20) A.發現自我的無能
(14) B.發現內心的矛盾
(15-17) C.發現肉體的敗壞
(18-20) 2.善惡的交戰
(21-23) A.善的律 = 喜歡上帝;惡的律 = 喜歡犯罪 B.當要行善,惡就同在=不共戴天 (加 6:17) C.惡律勝過善律=[把我擄去,叫我附從….犯罪的律]
(23) 3.悲哀的求救
(24)
[那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4.勝利的凱歌 (25) 上
[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8:1-2) 第八章的序曲 5.最後的結論 (25)下
[這樣看來…..]
[我的內心順服上帝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內心] = [心靈] (6) 小字 “聖靈”
(太 26:41) “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第八章 “聖靈”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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