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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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有疑問之事的應用(一四1-一五13

第十四章提及一些有疑問的事。兩個基督徒不會在一切事上全都互相贊同的,就算是我和我妻子也有不同的意見,特別是談及什麼應當做和什麼不應做的問題,就有很多的爭拗。經文不是提到殺人,或是說謊、偷盜等道德上的基本原則,而是談到似乎是很平常但卻是有疑惑的事。我們應當怎樣做呢?第十四章對中國來說似乎問題不大,因為是提到飲食的問題。當然這對我們不是問題,我們是雜食的。中國人什麼也吃,我知道中國人中間很流行一句話,就是背向着天的東西也可以吃。

1. 信心堅固和軟弱之弟兄彼此的責任(一四1-12

經文提到信心堅固和軟弱之弟兄彼此間應擔當的責任,強調的是信心堅固之弟兄的責任。我們不知道誰的堅固誰是軟弱,但從這幾節經文我們可以知道情況。第1節:“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就是帶他到你面前接納他,指要歡迎他,“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不要論斷他的看法,或是我們自己的看法。這一章談到食物,是說那些素食的人,另一些人既食素也食肉。在羅馬的教會似乎是為了可以吃什麼而產生了分歧,但我們不知道是什麼帶出這爭論的,能是因為希臘的哲學家。有一位曾說過不應吃肉,只吃蔬菜,又或者可能是猶太人。創世記一章29節提到亞當和夏娃剛被造時,神讓亞當和夏娃只吃蔬菜和果子。洪水之後神與挪亞立約,那約有一些供應(創九3,4)。神說:“凡活着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蔬菜一樣。惟獨肉帶着血……你們不可吃。”在使徒行傳第十五章,這個禁命重申了,不要吃血。但現在很多的文化容許人吃血,在歐洲和亞洲,很多國家和民族也吃血,但聖經卻禁止我們吃血。無論怎樣,我們從創世記第九章看到神讓人不單吃蔬果,還可以吃肉。或者羅馬的信徒是在爭論這問題。有人說亞當和夏娃犯罪之先是素食的,我們應當回到那時的食譜。為平息他們的爭論,保羅要他們彼此接納,不要為食物而爭論。如果我們有爭論的話,彼此之間便會有緊張的關係,也會產生很多的懷疑。第1節正要說明這點。

2節:“有人信萬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我們從中可以看出誰是堅固誰是軟弱了。那堅固的弟兄有信心吃很多東西,那軟弱的弟兄就疑惑究竟可以吃什麼。

3節:“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這是一個很深的洞察,又提到:“……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那吃肉的是信心堅固的,但他輕看那不吃肉的弟兄,而那素食的軟弱弟兄也開始論斷那吃肉的。他會這樣說:“你看到他在做什麼?他在吃肉,他做不應做的事。”這就是論斷,而一般基督徒兩樣也會作。

我的家鄉有一個傳統,就是基督徒不可看電影,屬靈的基督徒是不會看電影的。那時還沒有電視,當時的電影多是純潔的,不會有色情的成分,暴力鏡頭也很少、更沒有粗言穢語。當我知道有基督徒看電影時,我便覺得很驚訝。後來我的信心慢慢成長,發覺電影並沒有問題,我今天看的電視,就與當年的電影一樣。我就會說:“你看那些人多麼愚蠢,他們不看電影,看電影是沒有問題的。”我輕看他們了。當中有兩個反應,一個堅固的弟兄輕看軟弱的弟兄,而軟弱的弟兄又論斷堅固的弟兄。

4節:“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我們不應彼此論斷,因為那人是神的僕人,不是我的僕人。譬如我的朋友有一個僕人,我到他的家,我喜歡他的僕人所做的菜,而他也覺得很美味。我開始論斷他的僕人,事實上我沒有權論斷他的僕人,因為他是我朋友的僕人。因此,我們也沒有權論斷其它基督徒,因為基督徒都是屬於神的,而不是屬於我們的。

3節下:“因為神已經接納他了。”我可能是一個軟弱的弟兄,我會論斷那比較堅固的弟兄,但我不應這樣做,因為神已經接納他了。第一,神已經接納他了,第二他是神的僕人。最重要的是神會使那堅固的弟兄站得穩。經文又說:“因為主能使他站住。”他必然站得穩,因為神使他站住。我們會看他不很妥當,竟然作這些事,認為他跌倒了。但神令他站住。

腓立比書一章6節說:“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裏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神不會半途而廢,祂開始了工作,必然完成到底。每一個信徒都是祂的工作,我們不要論斷其它弟兄姊妹,因為神可以使他站立得穩。我們要學習彼此適應認識,不要輕看弟兄,也不要論斷弟兄。

從第56節看到第一個應有態度是要有確信的原則。一開始便提到節日的事,應該是與食物有關:“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安息日帶來很多問題。現在公認星期日是主日,曾否在星期日聽過牧師這樣說:“主啊!求你祝福這安息日。”這是錯誤的概念,安息日是在星期六,但我們在星期日去敬拜。很多人混餚了,記得十誡裏要求人守安息日,而律法上也用了很長的篇幅講解如何守安息日。既然這麼重要,為什麼要在星期日守安息日?安息日是摩西在西乃山接受神的誡命時才成為誡命。

在創世記第二章,我們看到神在第七天安息了,因此便定那日為聖,將它分別出來,但那時神沒有要求人去守那天為安息日,只不過是個記號。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時候,他們在曠野裏有嗎哪吃,這也是在西乃山頒律法之前。當時,神吩咐他們要在星期五晚上收集平時兩倍的嗎哪,因為要預備安息日作為糧食,但不要在安息日收集嗎哪。當然有些人不依着這誡命而行,他們在星期五有足夠的嗎哪,在安息日也想去收集,但卻找不到。既然可以在星期五收集多一些,為何不能也在星期日收集多一些?有些人就在星期日收集多些嗎哪供星期一食用。但那些多收的嗎哪生蟲、發臭了,除了星期五之外,每一天也不能保存那些隔了夜的嗎哪,但那時候這仍不是一條誡命,直至他們來到西乃山。摩西特別指安息日是他從神得着律法的記號,又是約的記號。當摩西的律法得着應驗的時候,人不再在守安息日的律法之下。

為什麼又在星期日崇拜?初期教會是這樣做(徒二○7)。前一節提到保羅在城裏整個星期,他們可以在那個星期任何一天敬拜,但他們卻在七日的第一日聚集擘餅。很明顯初期教會是在一星期的第一天聚會的。為什麼由星期六聚會變成星期日呢?因為基督的復活,因為基督是在一星期的頭一天復活。這要見證基督在一星期的第一日復。但在當時羅馬教會裏,明顯有着應當在那一天敬拜的問題。有人認為“這日比那日強”,就好象安息日一樣,又有人認為每天也是聖潔的,應該分別出來歸給神。不要誤解,我不是指每一天也要辦公。

相信大家最少一星期有一天休息,但不單是休息,還要靜下來思想。我深信神給人安息日不單是叫人停止工作。可怎樣在我與妻子的關係上將這日子應用呢?究竟我的生命是否將我事業的優先次序安排好?究竟我正向着哪個方向走呢?我們要思想這些,但是如果我們太忙的話,便不會有時間思考人生的問題。所以我們一星期最少有一天休息、思想,但每天也可以有這樣的時間。

5節:“只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如果有人覺得在一星期裏要有一天要分別為聖的話,那就讓他意見堅定;若你覺得天天也是一樣,星期日與其它日子差不多,那你自己也要有堅定的想法。若你有懷疑,這就帶來罪了。最重要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如果你沒有信去作一件事,倒不如不作罷了。經文提到“各人”,意思是你自己要作決定,沒有人能代你,馬可福音二章27節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安息日是神給人的恩典,而不是用來轄制我們的,我們應當為自己得着好處而運用這一天。

6節仍提到守日子,接着又提到食物。守日子其實是一個例子,守日的是為主而守,主題是吃的人是為主而吃,保羅感謝神,我們會為食物感謝。如果我們是吃肉的,但又不肯定是否可以吃肉,那我們也不能好好的感謝神了。那吃的人感謝神,因為他知道可以吃肉,但那些不吃肉的人也可以為他們所吃的蔬菜感謝神。無論如何,他們心裏要意見堅定。

接着討論順服基督的主權,首先我們要知道並肯定所信所作的是對的,但亦要順服基督的主權。很多人誤解第7節說:“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做什麼事也會影響其它人,我不是自己一個活着的,我的生活會影響別人。不錯,但經文不是指這方面。意思是:沒有一個人是離開神獨立生存的,提到沒有一個基督徒為自己死、為自己活。

8節:“我們若活着,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我們不是活在一個荒島上,只有自己沒有神。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獻上自己為贖價,祂在十字架上死的時候,已經為我們的生命付上代價,買贖了我們的身體,也為我們的復活做了預備的工作。所以作為基督徒,不論是死的還是活的,也是屬於耶穌基督的。

9節:“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我們看到一些令人懷疑的事時,要知道是基督決定我們的生命。我們不應彼此論斷,也不應輕看其它人,因為我們都是屬於主的。

我們應有的態度是要有原則、要深信、確定主管理一切,基督是一切事物的主。要思想將來的審判,我們不要論斷,否則我們會被神審問。

10節:“……為什麼論斷弟兄呢?”我們很容易彼此論斷,因為這樣會令我們高人一等。我既然比他聰明,我便可以論斷他。我們的主看到這情況時,祂有一個強烈的看法,主在登山寶訓中這樣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太七1)有人以為這句話叫我們不可以對任何人或事作出評論。不是這個意思。我們有時需要對別人作出評價,例如一些謀殺犯、說謊者,或是偷竊的人。當然我們要審判這些人。

試想,主剛說過不要論斷,進而說要知道誰是豬誰是狗,神必定是論斷人的了。但這裏說不要論斷人,免得被論斷是什麼意思?就是很敏銳地去看別人,指一些折毀性的批判。跟着的經文提到從弟兄的眼中取出刺。我走到你面前,對你說你眼中有一根刺,讓我拔出來吧。然而我先要將我眼中的樑木拔出來。我們看到別人的一些錯處,但卻沒有留意自己的問題。

你會為食物而論斷弟兄,為了他吃肉而論斷他。我們可以為很小的事而論斷別人,有人可以因為我整理頭髮的方法而論斷我,或者不喜歡我的領呔,又或者因為我生得矮小而輕看我。我們可以因為任何事而論斷別人。保羅要我們不要論斷,也不要輕看弟兄。我們抵擋這樣的思想。我覺得有位弟兄在屬靈生命上有一些愚蠢的原則。聖經已清楚說明了。但我不應該這樣看這位弟兄,因為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我知道這事的時候,便改變了我的態度;我沒有權輕看別人,因為有一天我要在神面前站立,祂會審判我。

保羅要確定神兒女知道他的意思,因此引述以賽亞的話提到:“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賽四五23)神憑着自己起了誓,人不能有一個更大的名字來起誓。神自己立這個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憑我起誓。”我們有一天在神面前逐一跪拜祂。作為基督徒,我們可以在他面前跪下敬拜祂,又或者充滿恐懼、害怕下地獄。有一天,每一對膝蓋也在神面前跪拜,所以我們不要論斷別人。

12節:“……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各人”是單數,不是指整群人。神並不是一次審判全群的人,而是每一個也會單獨站在神面前被審判。既然我們將會被基督審判,又怎可以論斷別人。

2. 按愛心而行(一四13-19

首十二節強調信心堅固和軟弱的弟兄應怎樣做,較軟弱的弟兄不可論斷較堅強的弟兄,接着反轉過來,信心堅固的弟兄對軟弱的弟兄有責任。

13節有這樣的命令:“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所以”作開始,就是指第12節,既然我們會被基督審判,我們便不應彼此論斷。留意“……不可再……”,意思是他們當時的確有彼此論斷。當我們開始論斷人的時候,被論斷的又會開始論斷我們。你會看到彼此如此相待,保羅要我們停止彼此論斷,然後去立一個志,就是:“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明顯地,那命令是不要令弟兄跌倒,不要在他面前放下絆腳跌人之物。

14節:“我憑着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姦淫不是污穢嗎?說謊不是不潔淨嗎?是否真的沒有任何東西是不潔淨的嗎?當然不是,這裏在談論食物,沒有食物是不潔淨的。所以這裏指憑着主耶穌深信所有的東西也可以吃,所有的食物也是潔淨的。多年後,仍有人為食物而爭,有些假教師教導人不要結婚,又禁戒人吃某些食物,但神創造了這些食物,每一樣神所造的都是美好的。我們存着感恩的心,便可以進食了。我們要感謝神,然後進食。第14節又說:“……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吃袋鼠肉的人不多。奇怪這樣的食物也可以吃,甚至覺得是不潔淨的。但對我說,袋鼠肉與牛肉也差不多,都很美味。對你來說,那樣食物是潔淨的,那就是潔淨的;但如果你認為那是不潔淨的話,那就是不潔淨的了。素食的弟兄姊妹認為吃肉是不潔淨的,那就是不潔淨的;就算是很美味的肉,若你心裏認為是不潔淨的,那就是不潔淨的了。

15節:“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着愛人的道理行。”一個堅強的弟兄開罪了一個軟弱的弟兄,因為食物的緣故叫他憂愁。如果我做一些我不肯定的事,我就是犯罪了。這是一個堅強的弟兄令一個軟弱的弟兄產生疑惑。你知道我有疑惑,你便不是因着愛而行了。所以不要因食物叫別人敗壞,這會成為別人的絆腳石。經文提到“叫他敗壞”是很強烈的講法,意思是令他毀壞。在馬太福音九章17節,主說:“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裏,若是這樣,皮袋就裂開,酒漏出來,連皮袋也壞了,惟獨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裏,兩樣就都保全了。”“連皮袋也壞了”的“壞了”與“敗壞”是同一個字。一個較堅強的弟兄可以令一個較軟弱的弟兄敗壞,意思是令他的屬靈生命受損。

16節:“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有自由去吃想吃的東西,是很美好的自由。但如果我看弟兄吃這些東西是有問題、可能令我跌倒,他的善便變成壞的東西了。

17節:“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當聖經提到神的國時,就是指將來的國度。當基督重臨世上,祂會作王一千年,這將來的國度不在乎吃喝。這國度是在地上建立的。猶太人常用的文法是“不是……不過……”的句子,意思不真的是這樣,而是強調另一點。馬太福音六章1920節:“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是不是我們在地上有儲蓄戶口便是錯的?我們買保險是否錯的?退休金計劃也是否錯的?當然不是。哥林多後書第十二章提到不是兒女為父母準備,但父母應當為兒女積蓄,父母將自己的東西留下給兒女。箴言第十三章也提到一個好的人會將自己的東西傳給子孫。這裏的意思是不要強調地上的財寶,要強調天上的財寶。彼得前書第三章提到女士的衣著和妝飾,不要只顧外表,不要編織頭髮。應當為你自己的心去壯飾,這就是猶太人所說的。意思是不要強調這些,放在一樣,就是神的國。這裏提到“不在乎吃喝”,但舊約提到在神的國裏有吃喝。以賽亞書二十五章6節:“在這山上萬軍之耶和華,必為萬民用肥甘設擺筵席;用陳酒和滿髓的肥甘,並澄清的陳酒,設擺筵席。”不是強調吃喝,神的國強調公義、和平和聖靈中的喜樂。第18節說:“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是追尋公義,和平、喜樂。我們所要做的是追求和平。保羅說若是能行,就要與眾人和睦,盡可能彼此和睦。第19節:“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一個堅固的弟兄不要得罪一個軟弱的弟兄,如果堅固的弟兄令軟弱的弟兄跌倒的話,那便不是追求和平了,更不是在建立他。

3. 按信心而行(一四20-23

20節:“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我覺得吃袋鼠肉在道德上是不對的,但你卻喜歡吃,我看見你吃,所以我也吃,但是我吃得有懷疑,我便犯罪了。當你知道我有懷疑的時候,但仍吃的話,那就是作了惡事,你吃袋鼠肉便成為了你的罪了。第21節:“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我們要體諒別人的軟弱,我們的自由要因別人的軟弱受到限制,所以經文接着說:“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着。”雖然我們肯定吃某些東西沒有問題,但如果我愛那些軟弱的人,我們便不會吃了。我們雖然在神面前有信心,並知道可以吃,但我們要為軟弱的人限制自己的自由。

22節:“……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你在自己所行的事上不判斷自己,那你便有福了。第23節是整章經文的基礎,若你有疑心的話,就應交代出來,你要明白這點,如果不明白,你的基本屬靈生活就會有很大的問題。原則是:“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如果我不肯定的,但我仍然做的話,那便是犯罪了。試想,我不知道是否可吃某些食物,也不知道吃這些食物是否討神喜悅,我有很大的疑惑,但我不理,照樣去食。當我這樣做的時候,我便是犯罪了。我們根本不理會神怎樣看。譬如羅馬教會有些素食的信徒,也有些肉食的,食肉的人肯定他們可以吃肉,他們便吃了。然而我不清楚是否可以吃肉,不過我照樣吃,我就正如肉食的弟兄一樣。他不是犯罪,但我卻算是犯罪,因為“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上一代有一個很有名的聖經學者名叫艾朗賽。他主領很多培靈會,在培靈會中清潔的衣服很要緊。當時他與太太在旅館裏,他問太太那天晚上可否穿着同一件衣服,因為他不知道那件衣服是否清溹。她看不看便告訴他,如果你懷疑的話,那件衣服必定是污穢的。這就是基本原則,如果你懷疑的話,那便不要去作,這是信心的必然問題。一有懷疑,就不要作。

這段經文不是講論基本的道德原則,對謀殺、偷竊、說謊等完全沒有懷疑的余地。這裏提到一些的確會令人疑惑的問題。接着有一個比較困難的問題,這裏不是說一個人肯定不做一些事。例如我以前神學院的院長是不喝咖啡的,他以為道德上不能接受喝咖啡。艾朗賽是他的好朋友,但他喝咖啡,艾朗賽會否疑問他是不喝咖啡的?當然不會,他們彼此了解,不喝咖啡的不會認為喝的是犯罪。但我的院長有時也說笑:“我告訴艾朗賽我不喝咖啡,會比他長壽。”他在艾朗賽去世後三個月任教我的班,他在課堂上說:“我早也告訴他,我會比他長壽。”他不是說他這位朋友喝咖啡是犯罪,也不是說個人在良心上有問題;不是牽涉基本的道德原則,也不是提到一個人很清楚他自己應當認識和確認的東西,更不是提到法律的問題。

一個律法主義者會認為他不吃肉,所以他是公義的,他不吃肉,就自以為義。如果我不吃肉的話,我便不會令你跌倒;他可能會論斷我,但我不會要求他吃肉,因為他自己認為這是錯的。基本的問題是那些疑惑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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