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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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拣选

5.拣选(9:1-11:36):

『藉上帝得蒙拣选』是9-11章的主旨。这一段圣经一方面和是前面3:21-5:21『藉基督因信称义』,6:1-8:39『藉圣灵因信成圣』两段圣经有着紧密不可分的关联,作为前面两大段主题的基础。另一方面,也将犹太人和外邦人得救、这具有强大张力的问题作清楚交待。

上帝救恩拣选的原则是什么?因为犹太人从”人的角度”所理解的救恩拣选原则是错误的,保罗从犹太人可能的疑问为出发点,分析他们的认知、并指出错误。

保罗在9-11章这三章经文中,根据圣经(旧约),从”神的角度”解析救恩拣选的四大根据基础:

u根据神的应许(9:4-13)v根据神的权柄(9:14-29)w根据因信称义(9:30-10:21)x根据神的恩典(11:1-32)

保罗身为犹太人,关心同胞的得救,在9-11章这三章经文中,每章段落中充满他的真情流露。他有三个重要的见证:

u盼望同胞得救:为同胞伤痛,为同胞肯付上代价,宁愿自己失去救恩。保罗有圣灵为他作的见证。(9:1-3)

v祈求同胞得救:深知同胞徒有热心、却因不按神的真理,以致自立己义反不能因信称义。保罗他为神的真理原则作的见证。(10:1-3)

w相信同胞得救:神未弃绝以色列中神拣选的百姓,还有许多恩典余数的以色列人可以得救。保罗自己的得救就是上帝救恩的见证。(11:1-4)

保罗以颂赞神(11:33-36)作为本段的结束,应是有感而发。虽然保罗清楚交待了救恩福音真理的三大基础,但他深知关乎神的拣选,人所能理解的,其实何其有限,以致他不得不赞叹神的智慧何等伟大。

本段主题的段落可以如此分析:

5.1.神拣选的公平(9:1-29)

5.1.1.神话语会落空吗?(9:1-13)

5.1.2.神拣选是否公平?(9:14-18)

5.1.3.神有权指责人吗?(9:19-29)

 

5.2.神救恩的公平(9:30-10:21)

5.2.1.不能称义的原因(9:30-10:3)

5.2.2.信基督称义之道(10:4-8)

5.2.3.信基督得救之道(10:9-15)

5.2.4.不能得救的原因(10:16-21)

 

5.3.神恩召的重临(11:1-32)

5.3.1.拣选恩典的余数(11:1-10)

5.3.2.拣选恩典的提醒(11:11-24)

5.3.3.拣选恩典的重临(11:25-32)

5.4.神智慧的颂赞(11:33-36)

 

第五讲第一节  神拣选的公平

5.1.神拣选的公平(9:1–29):

为什么外邦人可以得救因信称义﹖神的选民以色列人反而暂时被弃﹖这是保罗要解释的信息核心。但保罗把焦点放在〝神的主权 〞,从神绝对拣选的主权来提醒以色人。他从三个问题的方向解释原因。

虽然以色列暂时被弃,但神的工作是按着祂自己的旨意在进行,神并没有违背祂的信实,神的话没有落空。神的拣选是绝对公平的,即使现在外邦人得救,以色列暂时失去救恩的拣选,神依祂主权所作的依然公平。

在神的主权之下,以色列人不需要对神拯救外邦人和自身的失落而情绪性的对神(9:19),因为不论是外邦人的得救,神都没有忘记祂的子民得救的应许,神为以色列人的得救仍留下“余数 ”。

保罗从以下三个问题的解答,开启了以色列人对神救恩计划的认识,神要拯救以色列人,正如神要拯救外邦人,是一样的公平。

5.1.1.神话语会落空吗?(9:1–13)

以色列人是亚伯拉罕的肉身后裔,是神的选民,救恩的落空代表的意义就是神应许话语的落空,这对以色列人来说是很难以理解的;保罗因此要向以色列人解释神的旨意和计划。

1.保罗真情的告白(9:1–3):

这是在9–11章的段落中,保罗三个见证当中的第一个见证。保罗这个见证非常强烈,他近乎以三个起誓的话,来说明自己对以色列同胞未能得救并非抱持着冷眼旁观、幸灾乐祸的心;反倒他说明内心真实的痛苦,可见他的内心是何等的激动。再加上他用〝我在〞(1)、〝我是〞(2)、〝我愿〞(3)这三个词,更说明了他的热情。

有许多以色列人对福音与基督抱持反对的态度,对外邦人的使徒保罗也有误解及敌意,保罗盼望他的真情或许能化解。

a.真心的态度(9:1):

(1)真诚的话:

保罗强调〝真话〞,是希望他的真实和诚恳,可以让读者对他不存怀疑,免得他的信息被打折扣。

保罗加上“在基督里”有两方面的意思:

一是为证明他话的真实可靠,是在基督面前说的,虽然不是起誓,但却是向主负责任的说话。(参林后2:17)

另一方面,“在基督里”也说明了祂与基督的关系是正确的,他如此说话时,有基督与他同在。

保罗因为活在基督里,才会体贴基督的心,为以色列手足同胞不得救、灵魂走向灭亡而忧伤痛心。

人多为自己而活,以自己为中心,谁会关心神救恩的计划和他人灵魂的死活?但保罗说出一个真正活在基督里的人;是以神为中心,肯为主而活,为他人而活。

保罗为手足同胞灵魂得救的迫切,只有在基督里的人才能理解,他保持一颗爱人灵魂的热心,即使自己舍命失去救恩也甘愿付上这代价。

(2)不说谎话:

绝不说谎的态度

虽然保罗的用意乃在强调前面的真实的话。但也说明了他真切的把握,就是他绝不说谎的态度,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

什么是谎话呢?

有时〝夸大〞也是一种〝谎话〞,或是说话的内容不能〝全部真实〞,只说部分的话也是〝谎话〞。

更重要的,不是我们在人前说了什么话,而是我们在人后说了什么话。

或者我们对某一人说了这样的话,对另一人又说了别样的话,这些都是〝谎话〞。(参加1:20,提前2:7。)

(3)良心的话:

保罗说他的良心说话可以作见证,而良心说话更是被圣灵感动才讲的。

〝良心〞说明人内心的一种良知,和罗2:15的〝是非之心〞一样,但是每个人的良心不一样,保罗也知道人的良心并不可靠,而且会受到文化及社会的潮流和价值观的影响,所以他另加上〝被圣灵感动〞,说明他内心有圣灵的光照。

基督徒信主之后最大的生命改变,就是良心有所改变,乃是〝在圣灵里〞的良心,圣灵会对我们的良心产生影响力,我们的良心也愿意被圣灵感动,所以我们会接受圣灵指导我们的是非之心,让基督徒有正确的是非观念。

圣灵在人的里面与人的良心作见证,保罗用〝给我〞或〝为我〞作见证,就是圣灵会〝向我〞作见证,圣灵成为我客观的见证,使我知道我向人所说的是真诚的话,不是谎话,并不是以自我为中心的看法,乃是以圣灵的感动作保证。

保罗在第1节中就以〝在基督里〞和〝在圣灵里〞二个生活态度的原则,来作为我们说话言行的榜样。

这也是我们基督徒所有生活态度原则的评估标准,我们必须时时地反省自己所说的、所做的、所想的,是不是〝在基督里〞,或是仍旧活在自我中心里;是不是〝在圣灵里〞,或是以自我中心的观念?求主的灵天天光照我们。

b.忧心的态度(9:2):

保罗对以色列同胞骨肉灵魂得救的态度,看到他们盲目的拒绝主耶稣基督,他内心忧愁伤痛的程度,正如先知杰里迈亚的流泪风范,神仆人摩西的父母心肠。

(1)强烈的忧愁(9:2a):

大有忧愁,说的是比忧愁还更忧愁,有人译作〝有大的忧愁〞,但其意思就是〝强烈的忧愁〞。其忧愁足以和犹太人在耶路撒冷被毁以后的文学作品中那种忧愁相比较。

怜悯的英文、拉丁文compassion是〝一同受苦〞,与别人感同身受?和人有同理心。但保罗可能在人尚不自知的情况下,就为别人感到忧心。

保罗的心也体会基督耶稣的心肠,对于流离失所、困苦流离的人、灵魂失丧的人,充满怜悯的心情。保罗所有的是牧者的心肠﹙太9:35–36﹚。

保罗这种强烈对灵魂的热切、热情,对灵魂得救的负担,才能感动人来接受救恩。

(2)不断的伤痛(9:2b):

〝伤痛〞和上半前〝忧愁〞的意义差别不大,保罗加上一个〝时常〞,就是〝不停〞、〝不断〞。说明保罗的忧愁伤痛是强烈不停的,其实是说他心里的感受,极其深重。

虽然保罗对以色列人不信及自义自我的态度是犯罪得罪神,但不影响他爱同胞灵魂的心

情,这是一种“神灵的心情和态度”。

c.愿意的态度(9:3):

保罗盼望以色列的骨肉同胞得救的态度,就是〝甘愿自己被咒诅〞。

(1)真心的祈愿:

保罗这个甘心情愿自己受咒诅并非戏言,这字本身的原意是〝祈求〞或是〝愿望〞,但是使用

的时式﹙过去不完成式,imperfect﹚,是表达一种不可能达到的祈求或愿望。但是这意思却是﹕如果神是有可能应允的话,他是真的会有这愿望。(参活泉〈罗马书〉p.143 )

保罗明知道这个祈愿不应当发生,但是因为他爱同胞的心,更显出他的心志是真实而且强烈的。特别是保罗在这句话的后面,特别加入〝是我自己〞,更加强他愿意为骨肉之亲受咒诅的真心。

这样的真心,也曾出现在摩西的身上,摩西也曾为以色列祈求赦免时,说﹕〝倘或你肯赦免他们的罪…不然,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涂抹我的名〞。(出32﹕32)。

当然,神是公义的,神说﹕〝谁得罪我,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的名〞。(出32﹕33)。可见得这样的祈愿成就从神的那一面是不可能成就的,但是,这样的心却是神所悦纳的。

保罗这样的心其实就是基督的心肠,是基督甘愿代死之爱的表彰,是基督甘愿〝舍命〞的心肠。

保罗在8章结束时说〝深信没有任何事物可以使自己与基督的爱隔绝〞,现在为了骨肉之亲的得救,却愿意连这样的恩典都舍弃,甘愿与基督分离,这是何等令人感动的心。

(2)愿意被咒诅:

〝被咒诅〞有两种意思:原来基本的意思是〝摆上〞,特别指交给神的东西:

供物:指圣殿里归给神为圣的礼物,只要摆上献给神就必须烧毁献上。﹙参路21﹕5的〝供物〞﹚。

当灭之物:指神的愤怒所临到的人或事,或是交给神毁坏的人、事。如圣经七十士译本用这个字解释〝当灭之物〞﹙利27:28–29,申13:17–18;书7:1–11﹚。

保罗在新约的使用这个字的时候,多是指交给神的愤怒﹑或咒诅。

而且这咒诅是指他失去最后的救恩,与基督分离。而不是指今生受苦,或是接受教会惩治。咒诅在保罗来说就是〝灭亡〞﹙林前12:3,加1:8–9﹚。

保罗甘愿受咒诅,说明他看人的灵魂的重要,连把自己的救恩摆上他都愿意,他还有什么不能摆上的?保罗为了福音、为了拯救灵魂,他的见证岂不令人动容。

特别保罗用〝为〞我的弟兄,〝为〞原有〝代替〞﹙罗5:7–8﹚,〝代表〞﹙林前4:6﹚的意思,他愿意代替骨肉之亲受刑罚使他们得救,宁愿自己灭亡。虽然保罗也是罪人,无法如基督一样代替罪人受刑罚,但他有基督的心志。

保罗愿意,特别是为〝我的弟兄〞,这里当然是指〝骨肉之亲〞的以色列人。而非其它经文所指的基督徒﹙罗12:1﹚。

让我们想一想,我们可以为我们的骨肉之亲的得救〝摆上〞什么?

若是连我们自己生命得救都能摆上,那还有什么是不能摆上的呢?让我们真正看见保罗心中那稞以基督的心为心的那稞爱灵魂的心。

2.以色列真是蒙福(9:4–5):

保罗从这段经文起,要提醒以色列人,神的话语并没有落空。

抛开前面内心极度的伤痛,保罗要告诉以色列人他们明白真正问题的关键所在,希望他们明白被排除在救恩之外的因素,也能有重新认识神救恩计划的机会。

保罗写了九样有关于神给他们的恩典。从时间上看是从列祖到基督为止(9:5),神的恩典何等的大。若我们简单分类,可以把这九样恩典分为三类,就是以色列的〝所是〞(4a),〝所有〞(4b),和〝所出〞(5a)。

不论从任何的角度看,神的恩典都照着祂的应许在成就,神是绝对〝守约施慈爱〞的神,所以,以色列必须好好反省,神履行祂的约,但以色列人有履行和神的约吗?

保罗盼望他的分析,毫无偏见,毫无保留的坦诚态度,能让以色列人深深地反省他们拥有一切,却失去救恩,原因究竟何在?

保罗更在圣灵的启示中将神给以色列人得救的应许告诉他们,就是〝外邦人得救数目满足〞之后,〝以色列得救余数〞的奥秘﹙福音的奥秘,参弗3:6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借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

a.以色列人〝所是〞的福份(9:4a):

〝他们是以色列〞,简单的一句话﹐却带着极大的福份﹒因为一切神给他们的所有恩典,都是因为〝他们是〞以色列人而来的。因为他们是神的选民,才有资格领受神的恩典。

〝以色列人〞就是与神立约选民之称呼。保罗的意思是肯定他们和神之间的关系,就是“神作他们的神,他们作神的子民”这种立约的关系,这是以色列人和神之间无可改变的关系。﹙参申14:2,出19:5,罗9﹕11、11﹕28﹚

正是因为他们是以色列人,保罗才感到痛心,他们从列祖到基督,这一切的福份原本都要给他们,正因为他们是〝以色列人〞,可是最关键、最重要的福份 — 基督的救恩,原本他们应该是最有机会得到的人,却在最后失去得到救恩的福份,岂不令人懊恼。

作为以色列人,以下所列出的福份,都是因为他们的身份和神的关系,才能拥有的,外邦人是无此福份的。所以作为以色列人本身不但是福份,更是所有一切福份的根源;因为那是神和他们的祖宗立约时,神给他们〝以色列〞这名字﹙创32﹕28﹚。

保罗的目的在提醒以色列人,作为神的选民,他们不应当忘记神给他们如此莫大的福份和恩典,应当记得这是出于神的拣选的厚恩。

今天作为〝真以色列人〞的〝基督徒〞,我们必须明白我们不但拥有以色列人选民的一切福份,更重要的是,我们有最关键、最保贵的福份—基督和祂的救恩。

让我们珍惜作为基督徒的身份和作为基督徒所有的福份,不致如以色列人在神的恩典中,失落了最重要的恩典—救恩。

b.以色列〝所有〞的福份(9:4b):

和以色列〝所是〞的福份,在保罗的句子里以平行的关系句子出现的,还有四节下半节的5个福份,加上第五节的列祖和基督,共有8个福份。

(1)儿子的名份:

在罗8:15曾提及〝儿子〞正确的说法应是〝嗣子〞,就是特别要强调人的身份,并非是如基督是神的儿子。

在加4:5,弗1:15,罗8:15都是用来指基督徒在主里成了神的儿女。基督徒本来不是神的儿女,现在因着救恩,而成了神所接纳的儿女,所以是〝嗣子〞。

在本节经文中特别的是,保罗把〝嗣子〞这样的观念也用在神的选民身上。

这样的用意应也是提醒以色列人,他们没有特权称为神的儿子,若要具有此资格,必须

和所有信主的人一样,经过救恩这一关,被神所拣选,也被神所接纳。

每一个人都必须要有救恩的经历,因为上帝只有儿子,没有孙子,没有任何人可以因着祖先的传统得儿子的名份。

但在本节中,保罗仍然独特的强调以色列的身份和地位,那出于神的恩典,特别给的福份。

这福份是他们可以承受神所应许的基业﹙出4:22,申14﹕1﹚,也说明他们和神之间的关系是父子﹙何11﹕1,耶31﹕9﹚。

(2)荣耀:

罗3:23指这是神荣耀的光辉.﹙参雅2:1,指耶稣的荣光﹚。

以色列人所经历过关乎神的荣耀,是他们亲眼看见神大能显现,如同在旷野所见的云柱、火柱﹙出16:7,民14:14﹚,并神在会幕中充满与他们同在﹙出40:35﹚住在他们中间的种种经历;更包括神充满圣殿的经历﹙代下5:14﹚。

这是只有以色列人独有亲眼看见神荣耀的经历,也是他们最先经历神同在的荣耀。

(3)诸约:

诸约说明〝许多的〞约,复数出现表明这些约的〝重新宣告〞﹙参创6:18、9:9、15:18、17:2、7、9、出2:24﹚。

历代的〝约〞重复出现,不是神订许多不同的约,乃是相同的约,在不同的时代,神不断地表明祂〝坚立此约的宣告〞。如亚伯拉罕之约﹙创15:17–21﹚,摩西之约〈西乃山之约〉﹙出19:5﹚,与利未立约﹙民25:12–13﹚,示剑重订﹙书24﹚,与戴维立约﹙撒下7,23:5﹚。

神所作的就是多次确立神要赐给以色列的福气。

在杰里迈亚书31:31所说的〝新约〞,更是指明要给以色列和犹大家,可见神对待以色列的真心。上帝看重与人所立的约,所以圣经强调祂是〝守约施慈爱〞的神,这也说明保罗看重〝约〞的原因。

(4)律法:

律法在此是独特的用法,是复合字,由“律法”和“设定”﹙或给予giving﹚所组成,应指这是神所给予以色列人,要他们领受的律法。

保罗要强调律法是〝神所给的〞。包括神用独特的方法启示,藉神自己说话的声音和神指头亲自所写﹙申4:7–8﹚。

律法是神启示给以色列人认识神、明白祂的心意的方式,也是以色列人得以真正可以遵行神旨意的福气。

(5)礼仪:

礼仪原意指〝事奉〞,应指圣殿中的事奉或敬拜。﹙参来9:1﹑6﹚。保罗主要用在属灵的敬拜和事奉﹙罗1:9  12:1﹚。

以色列从神领受正确敬拜的礼仪,却忽略了真正属灵的意义﹙参申9:9,10:2﹚,但是蒙神亲自启示如何敬拜真是有福。

(6)应许:

应许是自亚伯拉罕以来,神要给以色列各样的福份,其中多数是物质上的福份﹙创12:7,13:14–17,17:4–8,22:16–18﹚。

但真正应许的中心却是弥赛亚﹙撒下7﹕12﹐16;赛9:6–7;耶23:5,31:31–34;结34:23–24,37:24–28﹚这是最重要的属灵福气,因为“万族都要因你得福”。

这是以色列人内心中最大盼望的原由,就是期盼弥赛亚的来临,祂己经来临,可是他们不愿接受基督是弥赛亚,虽有盼望,却未享受这最重要的福份。

c.以色列〝所出〞的福份(9:5):

(1)他们从伟大的列祖而出:

保罗说〝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这个列祖和祖宗要追溯多远呢?应当是指创世记中记载的早期的列祖﹙参徒3:13,7:32﹚,就是亚伯拉罕、艾萨克、雅各布,十二支派祖先。当然摩西、乔舒亚、塞缪尔、戴维也包括在内﹙太3:9,罗9:10,约4:12,可11:10﹚。

总的来说,包含这些列祖的说法,有两个主要的目的,一方面是说他们的列祖都是蒙神与他们立约得赐福的代表,所以,以色列人是蒙福的民族。另一方面,则是指这些属灵伟人都有与神亲近的经历,以色列人必须是经历神的民族。也就是说,列祖是应许的承受者,更是信仰的榜样。

(2)伟大的基督从他们而出:

保罗特别加上〝按肉体说〞﹙参罗9:3骨肉,1:3﹚,说明保罗纯粹是从人性的血源关系,来强调基督耶稣伟大的弥赛亚,出身也是以色列人,这对犹太人来说是何等光荣的事。

犹太人当然知道弥赛亚是从他们而出,但他们从来不肯承认基督是弥赛亚一事,所以保罗才会加上后半段对基督神性的论述和颂赞。

多注释讨论这一段时,忽略了这一基本的问题,所以他们认为这是对上帝的颂赞,或一半对神﹑一半对基督,其实;全部都是对基督的颂赞。保罗的用意是要向骨肉之亲证明基督弥赛亚身份,这是再清楚也不过了。

有关保罗对基督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的简短颂赞,也在全句的分析中得到证实,就是以基督为本句的主词﹙先行词作主词﹚,颂赞的内容成为关系子句,加上本句中的〝神〞没有冠词﹙加冠词则指上帝﹚,最好的解释当然是称颂基督。

基督的地位是〝在万有之上〞,从本句上下文看来,要强调的是祂是超乎以色列的列祖之上,因为以色列人对列祖存有一种民族传统上的敬畏,是仅次于对神的敬畏。保罗特别强调基督的万有之上,也说明了在所有信祂的人心中,必须对基督在万有之上的绝对崇高的地位,有绝对的信心。

基督的身份是〝永远可称颂的神〞从本句上下文看来,要强调的是以色列的列祖虽然是伟大的属灵人,但他们毕竟是人,是受到人生命的限制,己经是〝死去〞或〝睡了〞的人。但基督不同,虽然祂以道成肉身的方式成为人的样式,他却是〝永远〞存有的神,祂的本体是神,是在创世以前与神同在,也是昔在、今在、永在的神。

保罗隐而未言的是,这个最宝贵的福气-基督,本来是应该属于以色列的,他们该得这个福份却未得着,怎不令人扼腕。

这就是保罗本段信息的中心,提醒我们今天的基督徒,是不是有什么本来应该是我们该得着的福气,却因着我们不明白、不渴慕、不追求,而不能得着?上帝所作的事,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叫人蒙福,我们要思想,我真的得着了神要给我的福份吗?

3.真以色列人的辨证(9:6-13):

保罗在说完以色列的福气后,要解明的是〝上帝的话并没有落空〞,因为以色列人难免会怀疑,若真有福气,那为何以色列人至今尚未得到那真正的福气呢?

保罗辨证〝真以色列人〞的时候,的确是冒了很大的风险,因为他要把骨肉至亲中无法称为〝真以色列人〞的那些人给得罪了,但真理毕竟是高过人情,特别在得救的这事上,为了人能真正得救,说真话让人得救,比说场面话却使人误以为得救而失去救恩,那是更重要不过了。

a.真以色列人是从应许生的(9:6-9):

(1)人想象的与神所说的话不同:(9:6-9)

〝这不是说〞原来的意思是指〝不是人想象的样式〞,加上〝但是〞就更强调实际上〝绝对不是〞。所以,保罗要提醒以色列人反省,自己所想象的〝自己是以色列人〞与神所说的〝真以色列人〞有何不同。

〝神的话〞在这里应该是指下文中的〝应许〞,也就是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也就是指以上的福气,但从保罗用〝落空〞此字词,应特别指〝弥赛亚救恩的应许〞也就是人因信耶稣基督称为神儿女的应许没有落空。

落空原意是〝脱落〞或〝坠落〞﹙参使徒行传12:7,脱落﹚。喻意为〝失落〞。保罗说不落空要强调的是神话语的真实和应验。

(a)人想象错误纠正:(9:7)

〝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表面上字句是〝矛盾〞的,但实际上保罗的意思是讲两种以色列人:一是〝生〞,也就是〝肉身的以色列人〞;一是〝真〞,也就是后面指的〝真以色列人〞。保罗把〝肉身的〞和〝灵里真的〞两种以色列人区隔。

同样的,亚伯拉罕的后裔,从肉身上看来是他肉身的儿女,但却不是应许的儿女、属灵的儿女(如以实玛利一样,参创18:10,21:12)。

保罗引用来辨证的经文是创21:12,〝惟独从艾萨克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保罗知道〝惟独〞的意思,就是真正的以色列人只有一种,就是由〝艾萨克应许生的〞,而非从〝亚伯拉罕肉身生的〞,因为亚伯拉罕肉身生的以实玛利就是〝不是真以色列人〞最真确的代表。

相信以色列人听见必定是震撼不己,但耶稣也是如此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3:6)。

保罗对以色列人在信仰上错误的纠正,对我们今天基督徒最大的提醒,就是我们不要凭我们自己以为的信仰内容,来看自己现在的生命光景,必须要在神话语亮光的基础上看自己,也就是反省自己,究竟我们有没有〝自以为〞的生命问题?

(b)神的话语的真实明证:(9:8-9)

〝这不是说〞和〝这就是说〞把第7节和第8节连结在一起,保罗以第8节特别来强调第7节下半节〝惟独〞…〝才是〞的正面意思。

〝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这是要排除以色列人传统的想法,正如上半节经文的意思,保罗重述的目的,就是要作一个清楚的定论,要以色列人断了这个念头,不要再迷思在自以为是神的儿女的骄傲自义中。

神的儿女当然也都是〝从肉身所生〞,但那不足以称为神的儿女;要称为神的儿女,是有要件的,这个要件就是〝应许〞。

神的儿女=真以色列人=你的后裔=应许的儿女。但是保罗在这里讲的〝应许〞究竟是什么?当然,从上文看的是〝神的话〞﹙神的立约﹚,但我们必须从〝才算是〞这词来重新考量保罗的用意。

〝算是〞是第4章说到〝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表样,特别强调的是因信称义是〝恩典〞,所以,这里的应许,解释为〝因信称义的恩典〞作为这应许的内涵或本质最为恰当。

当我们自我反省我们是否是神的儿女时,最大的印证﹙证据﹚就是我们是否真正蒙受了这〝因信称义的恩典〞,是否以相信耶稣基督的信心去领受这恩典。

保罗相信上帝的话语不落空,所以引证了创18:10或14两节。说明在〝艾萨克应许〞之下所生的儿女的真实性。任何人要称为这应许之下的儿女,只有〝因信称义〞别无他途。

b.真以色列人根据神拣选的旨意(9:10-13):

本段主要是以 〝雅各和以扫 〞这对从艾萨克生的双胞胎兄弟中,神拣选了雅各成为先祖,却未拣选以扫,来说明即使是从应许的后裔艾萨克所生的以色列人也不全是真以色列人,只有被神旨意拣选的人,才是真以色列人。

(1)神的拣选不在乎人的行为是善是恶(9:10-11)

(a)神在人出生前就己经拣选(9:10–11a)

利百加从应许的后裔艾萨克怀孕时怀了双胞胎,这产生了一个问题,就是谁要作为〝长子〞,当然利百加和艾萨克并不知道这个问题,就算知道,在他们也许也不成问题,谁先生出来谁就作继承的长子。

但从神的角度看来,神知道双生子中谁是祂所喜悦的,虽然他们未出生,未有行为的善恶,但神知道,所以虽然将来在肉身中先出生的是以扫,照肉身上来说,他应该是长子,但就神永恒的拣选和旨意来说,雅各虽然是弟弟,却在家族的体系中成为了长子继承的身份。

虽然那长子是母亲利百加以人的手段,协助雅各以红豆汤欺骗哥哥以扫换来的,也造成了兄弟失和的家门不幸,但那却也是在神的旨意中。

整个的问题就是在:同样从相同父母艾萨克﹑利百加所生的二个儿子中,神要拣选一个、弃绝其中一个,究竟神要拣选谁呢?保罗要强调的不是谁?而是为何是雅各不是以扫,没有别的原因,只有单单因为出于神旨意的拣选。

(b)神在人善恶行为作出前就己经拣选(9:11b)

为了进一步强调真以色列人是根据神的拣选,而且是无条件的拣选。因为人的观念,特别以色列人的观念中,自认他们是神的选民,是因为他们的行为遵行律法、接受割礼,才能得救。许多民间的宗教也是如此的观念,鼓励人行善、修功德、积阴德…,无非就是相信救赎是根据人的行为;保罗就是要纠正此错误观念。

保罗用来证明神的拣选是无条件的,就以以扫﹑雅各布双生子,有相同父母的条件,也在未出生还没有行任何的善恶行为,神就己经拣选,来证明神的拣选是无条件的。

(2)神的拣选是在乎神的旨意和选召(9:11b)

(a)神拣选是根据祂的旨意

神拣选是神无上主权的显明,神拣选的标准和人不同,人凭外表的好恶、自我的感觉,决定作为选择的标准,神却是以祂的旨意作为标准,但谁能测透神旨意的智慧是绝对公义和公平呢?

神拣选是神无上的恩典,人没有什么善行可使人被拣选,一切都在乎神的恩典。

(b)神拣选是根据祂的爱恶(9:12–13)

神决定了一件事,就是〝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这是神旨意中所决定的,所以,神事先告知了利百加﹙参创25:23﹚。但是原因为何?神并未告诉利百加。

神把原因告诉了保罗,保罗根据旧约的玛拉基书1:章2–3节,归纳出了一个最重要的关键,就是〝雅各布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原因在神的〝爱〞与〝恶〞。

神的〝爱与恶〞一定不会是任意而无理由的,希伯来书12:16告诉了我们这对兄弟的差异,以扫是贪恋世俗不在乎永恒恩典的人,雅各布却是有信心,如同先祖亚伯拉罕有信心,相信神的应许必然成就。从此经文我们多少看出神的爱恶的原因,也证明了神爱恶的公平。

神的拣选是无条件的,但人却必须为自己无法蒙神的喜爱负责。神绝对拣选的主权是公义公平,和人要为自己的恶负责,二者是不相违背的。

神的〝恶〞以扫指以扫是被神所厌恶弃绝的,所以明显地,保罗要证明一件事,就是从应许的后裔艾萨克所生的以色列人之中,还是有人被弃,不能成为真以色列人。

我们从〝亚伯拉罕所生的—艾萨克和以实玛利〞的例子中看出,从应许的后裔生的,才是真以色列人。以实玛利从亚伯拉罕所生,却不能成为真以色列人。

我们从〝艾萨克﹙应许的后裔﹚所生的—雅各布和以扫 〞的例子中看出,被神的拣选所验中的,才是真以色列人。以扫是从应许的后裔艾萨克所生,却不能成为真以色列人。

谁是真以色列人?就是在神永恒的旨意中被神拣选呼召的人,而那些人在历史的过程中,都像亚伯拉罕一样充满信心。因信耶稣基督的信心,使我们基督徒能因信称义如亚伯拉罕一样,至于拒绝基督的人,就证明在神的拣选中是被弃的。至于被拣选的基督徒,则必须相信这全然是神的主权和恩典。

5.1.2.神拣选是否公平?(9:14–18)

如果一切都是出于神的拣选,神的主权,那么,神主权拣选的公平性如何呢?这是保罗以自问自答的方式,解决人心中可能会有的疑问。因此,他以〝结论(果)+原因(因)〞的句型来陈述他对神绝对公平的观点。

保罗用了两个例子来说明神拣选的绝对公平,就是神怜悯摩西,神使法老刚硬。

1.神怜悯摩西的主权 (9:14-15):

a.人可能的错误观点(9:14):

〝这样,我们可以说什么呢?〞在罗马书3:5,6:1,7:7出现多次,通常是要把人的观点(问题)中错误的思想带出来,也因此会带出一个强烈的否定句,来回答人的问题。

保罗用两个否定词,先说〝有什么〞﹙难道﹚不公平,说明神的公平,再加上一句〝绝对没有〞﹙不可让它(不公平)发生﹚,说明在神绝对不可能不公平。

〝神〞在本句中原来的意思是〝对神来说〞。并在神的词中加上〝旁边〞这个介系词,说明神无论作什么拣选﹙如之前的拣选雅各布,厌恶以扫﹚,神都绝对是公平的。

因此,保罗说:当人怀疑神的公平性时,人的观点就己经错误了,神绝对是公平的神,无论祂如何作,都是公平的。

b.神主权的绝对公平(9:15):

保罗以神对摩西所说的话,作为神主权公平的证据。这段经文引自出33:19,是以色列人〝拜金牛犊〞犯罪之后,神公义的审判刑罚临到,摩西向神祷告,求神施恩赦免以色列民,照祂的应许成就,与神的子民一同进入迦南。神应允摩西祷告时说了这句话,并以神的荣耀作为祂同在的证据。

摩西的位置代表了犯罪的以色列人,是当受刑罚的,所以,神无论如何作,都是公平的,祂拣选人是公平的,祂不拣选人,也是公平,神绝对是公平的。

神的主权如何决定,就己经犯罪的人来说,那都是〝格外的恩典〞,因为人犯罪的结局就是死,人还有什么资格去责问怀疑神的公平性呢?

但神不仅是公平的,祂更是怜悯、体恤人的。神向人所作的一切,都是出于祂的怜恤和恩待。保罗说〝我(神)怜悯那些我(神)要怜悯的,我(神)恩待那些我(神)要恩待的〞。

怜恤是指神对有需要、软弱缺乏的人,出于可怜之心作出的回应;体恤(恩待)也是指对忧伤中的人,出于同情之心的反应。

若有人要问神的公平,那么,唯一的公平是人按自己的罪受死,因此,神救人、赦免人的罪,证明救恩的特性,就是救恩本身的非公平性,神所作的无论如何,都是公平。

2.神叫法老刚硬的主权(9:16-18):

对比于神怜悯摩西的主权,保罗还特别强调神使法老刚硬的主权。先以〝不在乎〞和〝只在乎〞(神)来作定论,再加上法老刚硬的例子作证明。和11节有相同的用意。

在句型上,16节是结论(果)、17节是原因,另加上18节是总结。16-17节正如14-15节一样,是两个对比的句子。

这两个例子(摩西和法老)相同的地方,都是在强调神的主权。不同的是,在怜悯中,人是毫无任何功劳﹙功德﹚可言,在刚硬中,人却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也是保罗为何要在19节以后强调〝神为何指责人〞这个人的疑问的原因。

a.救恩根源于神的主权(9:16):

救恩在乎的是什么?不是在乎人的定意﹙wills﹚,也不在乎人的奔跑﹙runs﹚,只在乎神的怜悯﹙发怜悯的神,on God who has mercy﹚。

定意的意思就是〝愿望〞或〝愿意得着〞,这是人单方面的〝一厢情愿〞。奔跑的意思是〝努力〞或〝尽力〞去争取得到。即使人努力争取的方向是正确没有错误的,但那仍旧是神的恩典,没有人一点点的功劳。人不能凭自己所想的和努力,去得到神的怜悯和救恩。并不是人靠自己所想要就能得到救恩,也不是人努力争取(如赛跑得奖牌)就能得到救恩,一切都是要仰望神。

神的救恩的基础是怜悯,而不是根据正义,因为根据正义,没有一个人够资格,没有一个人够标准。

b.神的主权在法老(灭亡的人)身上﹙9:17﹚:

17节神对法老说的话引自出埃及记9章16节,背景是法老和十灾的叙事,整个的目的,是“好叫你知道没有像耶和华我们神的”。

〝我将你兴起〞,原来的〝兴起〞有〝存留〞的意思,是神存留了法老,否则他早就灭亡﹙出9:15﹚。神存留了法老,John Stott 说是〝把你放在历史舞台上〞﹙引Denney的话.p.662﹚。所以,即使是国家兴亡,王朝兴衰,政权转换,是神的主权,神在导演人类的历史,人在历史的舞台上,只是依那位历史的主所编写的剧本﹙计划﹚,扮演每个人自己不同的角色。

法老角色的目的何在?“特要”就说明了这个目的在:“彰显神的权能”和“使主名传遍天下”。法老是那种〝负面〞的角色,神借着他的错误﹙刚硬﹚,彰显神使他刚硬的主权。法老刚硬还能存活的原因,不在他有什么值得神存留的原因,只在他要成为历史中一个负面的殷鉴,作为神的主权彰显在那灭亡的人身上的例子。

法老的例子当然也有正面的效果,就是“主的名传遍天下”,使天下的人因此认识神,当然,最先得到拯救的就是以色列人,他们是最先看到神的大能彰显的人。

在出埃及记7-9章多次出现法老心刚硬的经文,第7章是预言法老的心刚硬,第8章说法老自己心刚硬,第9章才说神使法老心刚硬。这样的次序,说明了人心的刚硬是因人自己心硬,神才任凭人刚硬己心的历史事实。

c.神的主权的定论(9:18):

18节是9:14–18的定论。目的在说明:神绝对没有不公平。不论是神怜悯摩西的例子或相对的神使法老心刚硬的例子,都是为说明这结论所引证的。因此保罗斩钉截铁的下了这个结论。

保罗这结论和前节的相关在于“神的名”、代表的就是神启示自己的圣名﹙出3:14﹚,强调神有绝对主权,神可以按自己意志施怜悯,神也有权任凭人刚硬自己的心。

神的怜悯和神的公义二者之间并不冲突,更不影响神的公平、神的权柄。

这结论对我们的提醒就是:“我们的得救全是神的恩典,我们的灭亡则是我们的自取”﹙沈.P.329﹚。

这结论“奇妙之处不是为什么只有一部分人得救,而是为什么竟会有人得救”﹙Stott.p.363﹚。因为所有人类在神面前都是背负罪债,没有人配得救恩。所以,“有人失丧,是他们自己的过失,有人得救,则是神的功劳”。

这种背反律的真理是人现有知识无法解答的奥秘,但就神而言,并无困难。人受限时空、智慧,现在所知有限,但保罗说将来就全明白﹙林前13:12﹚。

微小有限的人,在伟大无限的神面前;犯罪的人,在恩典的神面前,夫复何言!

就神绝对的拣选权柄,证明神的选召根据的不是人的行为,不在乎人的行为,只在乎神自己﹙不在乎…只在乎﹚。神的全能和全知,保证了祂的选召绝无错误。

我们相信在神穿越时空的全知全能中,祂的作为全然超越人所能理解。神的旨意更贯穿在人的一生中: 

— 神的旨意在人的行为之先 — 拣选

— 神的旨意在人的行为之中 — 能力

—                                            神的旨意在人的行为之后 — 奖赏

我们必须调整我们的思想,确信整个救恩的中心是“神”(16),不是人,人的决心﹙定意﹚,努力﹙奔跑﹚在救赎的事上全是枉然。

我们相信,人得救的基础是“神的恩典”。我们不但不能怀疑神的公平,更必须存感恩的心面对神的拣选。

我们信神,最重要的就是更多对神的认识,保罗知道人对神的错误理解,最主要的关键,还是在对神的认识有限。以致人仍然以“自我”为中心,尚未完全转换人的心思意念以“神”为中心。

在全权的神面前,以神为中心的人,会更谦卑地相信和依靠神,绝口不敢提及人的行为和夸口自己的努力,我们得救,一切都是神主权的拣选和恩典。

5.1.3.神有权指责人吗?(9:19–29)

基于前段“我们可说什么呢?”(9:14–18),保罗说明的重点在“在神救恩的主权上 ,人无置疑的余地,但相对地,保罗也想到按着人心中的罪性与刚硬的思想,人也必然因此产生“推诿责任”的想法:既然一切都是根据神的主权,也都是神的作为,那么,神为何还要责备人?定人的罪?

保罗要再一次挑战我们错误的思想,让我们清楚明白神和人之间关系的正确定位,正如“窑匠”和“器皿”之间的关系,窑匠有绝对的主权,可以依照他的意思,神也有绝对的主权,按着祂的旨意成就和作为。

1.错误思想的本质(9:19):

当然这问题不是保罗自己本身的问题,因为主词从前段的“我们”(v.14)改成了“你”。这当然也不是指某个特定的人,而是指一些反对基督信仰,特别是指对神人关系定位不以为然的人,普遍会有的问题。

这问题,就是对神的旨意的偏激思想:既然一切都是出于神的旨意神的主权和救恩的拣选,谁抗拒了神?祂为什么还要指责人呢?

问题究竟在哪里?保罗用“抗拒”来说明,这个字以﹙现在完成式主动直说﹚的型态出现,有“坚守自己的立场”的意思。意思就是人最大的问题是在:以人的立场,拒绝接受神的思想。所以问题表面上以“有谁抗拒”出现,但实际上是:保罗指出人类对神最大问题的所在,就是存着抗拒神的心。

保罗一眼看穿,虽然人的口中、表面上都说“有谁抗拒神”,但实际在人的心灵中却存在着不自知,无法自我控制那种天然人罪性中对神抗拒的态度。这样错误思想的产生,以致人无法理解,最主要的问题,还是在于对上帝的认识出了错误,因此正本清源的解决办法,还是认识神。

2.正本清源认识神(9:20-29):

保罗分三个段落来帮助我们认识神:

a.神有窑匠弄泥的权柄(9:20–21):

(1)人和神之间的关系(9:20)

保罗在20节中用的是平行的句子,且是相互说明的句子:

           你这个人,你是谁?  竟敢向神强嘴

                   受造之物,  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

当我们重写时,我们就明白问题的所在:主要有三项:

人对自身身份的认知。﹙你是谁?=受造之物﹚

人和神之间的关系。﹙神:造物主, 人:受造者﹚

人对神错误的态度。﹙向神强嘴=对神说,你为何这样造我,错误的态度﹚

关于这三个问题,我们可以再深入的理解︰

(a)人对自身身份的认知:﹙你是谁?﹚

保罗并不是否定人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乃是要我们确立我们的身份。人若不清楚他自己的身分,他就会在有意无意之间潜越了神,也就是越过了自己本身应站的地位。

我们应永远谨记,在神面前我们是受造之物的身份,虽然神给我们与祂形像和样式的荣耀身分和地位,但我们本身是受造物,就当守住这身份和地位。

我们必须认知撒但对神的叛变,最大的原因,就是牠想从受造之物的地位和身份,夺取神创造主的地位。一个人不能守住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就注定他和撒旦一同失败和灭亡的结局。

(b)人和神之间的关系:﹙神﹕造物主? 人﹕受造者﹚

人是上帝所造的,人和上帝的关系是“创造主和受造者”的关系。

这样的关系,是基于神爱人,要和人建立爱的关系作为根本。

在这节经文中,则是强调以“创造和拣选”作为关系的主轴。

(c)人对神错误的态度﹙强嘴的错误﹚

“竟敢强嘴”是很生动地描写人的错误。“竟敢”表示人相反的思想;“强嘴”则是指当着神的面顶嘴。你能想象一个人反对神,当着神的面向神顶嘴吗?的确,很多人许多时候就是如此自不量力。

可能有人会有疑惑,是否人都不能在神的面前有思想,或者对圣经或神还有迷惑不解,就是“强嘴”的错误态度?当然不是的。保罗并不是责备那些“真诚的寻求者”,而是责备那些以相反的思想,故意向神强嘴、与神争辩的人。

强嘴的人﹒最重要的是他内心中错误的盲点,拒绝把神当作神,不肯承认自己在神面前受造的身份,不肯守住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不愿承认神和人之间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不肯承认自己罪人的身份和地位,也不肯担负自己罪的责任,而把一切的责任推给神,是因为神的主权创造我成为人,是因神主权拣选我失落,这一切都是出于神,我有何责任?这是错误的态度。

我们必须在神面前有正确的态度和观念,就是谦卑地承认神的伟大,也清楚看出人同时具有神形象样式的尊荣地位,却因罪恶污染扭曲的形像和地位。一方面,肯定神使我们有理智、有责任感、有道德观念、有属灵层面;但另一方面,也深知这些观念的扭曲,需要神在基督耶稣的救赎里面重新创造。

当然,保罗提出这些问题要我们留意,也澄清我们的思想。特别是“受造与创造”的关系,我们若要明白,就必须在旧约的“窑匠与器皿”的比喻中,再次深入了解保罗这思想的旧约背景。

保罗根据旧约中的“窑匠与器皿”及众先知的话,对这观念有更明确的厘清,这也是下面我们思想的重点。

(2)窑匠弄泥的权柄:(9:21)

“窑匠难道(对泥)没有权柄”这句话,是用来回答前面的问题,“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人向神顶嘴问神,保罗用“窑匠弄泥”的关系来说明神人之间的关系。也说明神绝对的权柄,就像窑匠弄泥有绝对的权柄是一样的。

(a)窑匠弄泥的旧约背景:

我们要正确理解保罗所说的神绝对权柄和“窑匠与泥土”关系的模拟,不得不从这思想的旧约背景去着手。且以正确的比喻释经方法,才能正确掌握保罗信息的核心。

窑匠担任转轮工作弄泥塑造,是巴勒斯坦地区常见的行业人物;圣经旧约曾出现几处经文用来引喻。

杰里迈亚书18章1节起,论到窑匠将作坏的器皿重作,杰里迈亚观看窑匠的决心和技巧,了解神要毁坏和重建以色列神的子民的心意己定,神必然成就。这处经文虽有窑匠弄泥,但却与罗马书保罗论述的重点并不一致。

其它二处经文分别是在以赛亚书29:16、45:9。

这二处经文的第一段,神对以色列强烈的控诉,指责他们“把事颠倒了”,不但不把神当作神,更企图颠倒角色,把窑匠当作器皿,器皿当作窑匠。若是对比于保罗罗马书本节;保罗有意提醒人注意一件事,别把神与人的关系弄错了。事实上,人的强嘴是有此意味。

第二处经文,更说到一块瓦片向造它的窑匠要求解释清楚,他所造的是什么呢?神就引此宣告“祸哉!”向那些“与造它的主争论”的人。这段经文更是与保罗的意向契合,就是“强嘴”的问题,在人弄不清神是谁、人神之间的关系、人对神应有的态度之下,人对神的强嘴,是具有极大的危险,就是他们的祸患。

(b)窑匠弄泥的比喻危机:

“窑匠弄泥”与“神人关系”的模拟比喻,若未在正确的比喻释经下进行,仍会出现许多错误或过度的延伸。

首先就是“窑匠和泥”之间的身份地位悬殊,人固然与神差别甚大,但神却极看重人,使人有神的形象样式,这是必须平衡的观点,以免误导到神不重视人的方向。

其次,就是“泥”是毫无意识、思想的,人却是有意志、有思想的,若有人引向说神创造人如傀儡般要求人听话受其操纵,那就误解了保罗的意思。保罗用“窑匠和泥”来说明神人关系的重点:神有绝对主权;而不是把人模拟成“泥”。

我们解经必须留意“比喻解经法”的释经原则,强调主要思想,而不在细节上作过多的联想与解释。

其实,神不是要我们如泥哑口无言,否则保罗不会设计出如此多的问题。

神也不会把所有人都打入“强嘴抗拒”神一类,否则祂也不用藉祂的独生子耶稣及保罗来阐释天国救恩的福音给我们。

(c)窑匠弄泥的真义:

这段经文的重点是什么呢?就在“拿一团泥作贵重的器皿”和“又拿一块泥作卑贱的器皿”之间,说明神有绝对的权柄,特别是“拣选”的权柄。

窑匠把一块泥作成“贵重或卑贱”,那是窑匠选择的权柄,同样;神要选择艾萨克或雅各布成为贵重器皿,还是以实玛利或以扫的后裔,那是神绝对的选择权。

当然此处没有特意说明神如何或凭着怎样的标准作拣选。但我们深信神不会毫无理由的拣选,神必然按祂的本性中慈爱与公义的原则,以祂全知全能的智慧来拣选。

若根据下文,我们可以从神的忿怒和神的怜悯宽容来看此节经文的核心,就是神的惩罚和救赎﹙赦免罪﹚的绝对主权。

神有绝对自主的旨意,在神的“所爱”和“所恶”之间、神取一块和另一块之间,神有绝对的自主权。

我们相信窑匠选泥土作任何的器皿,必然有他一定的考量,根据材质、构思、制作过程、成品特质…,没有人会怀疑一个窑匠。

人对是人的窑匠尚且有如此的信心,对那位创造天地的主,难道连最基本的信心都没有吗?

当我们明白窑匠和泥之间的真义时,我们也就明白神人之间关系的真义,人必须相信且顺服那一位创造他的主宰,因祂有绝对自主的拣选权柄。

b.神有旨意成就的权柄(9:22—24):

在此段经文中最关键的字就是:“神要﹙willing to﹚(22节)…又要(23节)”,再加上24节的“这有什么不可”,这说明了保罗相信神有成就旨意的权柄,神想要作的事,祂一定可以成就。

虽然本节是以“倘若”开始,但并不代表这个信仰是假设的,反而是保罗用来强调神旨意成就的事实是不容抹灭的。

本段圣经的经文,有两种不同看法的解释,先分析如下:

l          因果子句:﹙因为神愿意﹚

把willing to这一分词子句当作因果子句,则这节圣经译作﹕

倘若神要多多忍耐宽容          那可怒豫备遭毁灭的器皿,这有什么不可呢?

因为祂要显明祂的忿怒,

         彰显祂的权能,

     又要彰显祂丰盛的荣耀      在那蒙怜悯早豫备得荣耀的器皿上。

这句型的意思就是神要显明的有三件事:显明祂的忿怒、权能、荣耀。

解经家Cranfield支持这种译法。

这译法的困难在于:神的旨意一方面是促使祂显明忿怒的原因,另方面又是祂多多忍耐宽容那毁灭器皿的原因,有点难令人理解。

l          让步子句:﹙虽然神愿意﹚

把“多多忍耐宽容”和“彰显祂丰盛的荣耀…”两句话并解,就是神的旨意一方面忍耐宽容遭毁灭的器皿,另一方面彰显荣耀在蒙怜悯荣耀的器皿上;这是神旨意的两面成就。

此译法正如我们中文合和本的句子,解经家Robortson持此看法。

但这译法亦非无困难,主要在:

这种两句话并解的解法,不符合希腊文法惯例。

让步子句的解释法,是在表示双方都尚未实现,在此节中就表示:神显明祂的忿怒和彰显祂的权能都还未实现,这与罗1:16–18的圣经意义不合。 (c.f.活泉p.156-157)  

l          最重要的解经关键还是在上下文,因为就结构上来说,17节和22节是平行经文,所以22节的“神要”应和17节一样,当作表示因果的子句较合适。

但根据此经文意义的脉络,我们仍应把解经的重点放在神的权柄,特别是祂的旨意成就的权柄这一主题上。

(1)神的旨意成就的目的:

神旨意的成就,在神向人启示祂的本性。

(a)显明神的忿怒:

神忿怒的“显明”和神权能的“彰显”,两个字基本的意义大致相同,其目的都是神把祂自己的本性让我们认识。

但神的忿怒的“显明”则是用更强烈的字,要提醒人注意神的忿怒。正如17节用在法老身上一样,要人留意刚硬悖逆的问题。如果人不悔改,至终神宽容忍耐的期间过了,人也将面临和法老一样的结局。

(b)显明神的权能:

神的权能原意就是“神的大能”。,

神的大能说明神的旨意立定,神必然有完全的大能去成就,绝不会落空。

神的大能,也说明神旨意的绝对权威,绝对值得人相信,人不必怀疑神旨意成就的可能性。

(c)显明神的荣耀:

神向刚硬不悔改的人显明忿怒,那么向得救的人显明的是另一方面的恩典﹕就是神丰盛的荣耀。

丰盛的荣耀是保罗的常用语,指基督徒在基督里,末日或来世所要得着的属灵福气,就是神把祂本性的光辉、尊贵与我们分享。(参弗1:18,3﹕16,西1﹕27)

(2)神旨意成就的对象:

神旨意的两面,成就在两种不同的对象,这是保罗在本段经文中斩钉截铁地说到人的两种不同的结局。

这两种人正是说明21节所说“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在救恩里真正的意义就是“遭毁灭的器皿”和“蒙怜恤的器皿”。

(a)遭毁灭的器皿:

目前的光景是神“多多忍耐宽容”,暗示人类目前尚未真正领略到真正神怒气临到的可怕,也说明神的审判延缓临到,以给人更多得救的机会。(参彼得后书3﹕9)

但相对地说,神的忿怒也仍在“积蓄中”,神倾倒怒气比法老时代更大更令人可怕,人岂可轻忽不敬畏神。

遭毁灭的器皿,在神的眼中是看为“可怒的…器皿”,弗2:3也有类似的讲法,形容这样的人是“可怒之子”,所以“器皿”指的是人。

遭毁灭的器皿是“预备”遭毁灭的。意思是有一种人己经预备好适合受审判的。问题是他们如何预备好受审判?谁预备他们受审判?没有明确的说明。

有人以为解作“上帝预备他们成为遭毁灭的器皿”和下半节“上帝预备他们成为得荣耀的器皿”最为对称。表面上看起来是如此,但事实上这样的解释,却不符合保罗的用词,更不符合圣经一贯的信息;神爱世人,神又怎会预备人灭亡?

若是神不会预备人灭亡,那这句话又如何解释?谁使他们预备灭亡呢?

首先,我们看22节和23的节“预备”,在中文看是毫无分别;但在圣经的希腊文词性和字根就完全不同。这个不同是决定如何解释的关键。

22节 “预备” 用的是现在完成式被动分词,意思是“装备”处于准备好的状态。换句话说,他们恶贯满盈,己经被预备。

23节 “预备” 用的是第一简单过去式,主动直说。意思是准备妥当,是神在过去早就先准备的得荣耀的器皿。

这二句话的最大不同在:对于那得荣耀的器皿,保罗说他们是“神早己预备“,是神“主动”

的工作。可是那些“遭毁灭的器皿”,保罗却是用“被动”,更没有说是神的工作的意思。事实上,神不会预备任何人遭毁灭,人遭毁灭,是人的不义预备自己遭毁灭。

人不可将灭亡的责任推卸给神,神的心意是希望万人得救不愿一人沈沦。但人的不义、刚硬不悔改,就自己预备最后将要灭亡。

(b)得荣耀的器皿:(9:23)

这节一开始讲“又要”对应的是22节的显明神的忿怒和大能,这在前一段己解明。

“蒙怜皿的器皿”对应前节的“可怒的器皿”,说明一些人在神的眼中,所要得着的荣耀,对应那些在神的忿怒中的可怕结局,神恩典的荣耀就加倍荣美可羡慕了。

前文我们提到这是“神早先预备”,神的救赎是神在创世以前就己经为人预备的,这是神怜悯人伟大的地方。

“得荣耀”正如“可怒”都是在末日的时后,神最后审判的结局。

这荣耀是圣经教导我们信主的人最大的盼望﹙约5﹕44、48,8﹕50,来3﹕3,彼前1﹕7,彼后1﹕17﹚。这是神赐给人的荣耀,不是神自己荣耀的本体。

“早预备”说明了神主权的预定,“蒙怜悯”说明了神预知那些人是因信肯接受救恩的人。

(3)神旨意成就的权柄:(9:24)

保罗最后把“器皿”的比喻,拉回到他对以色列同胞传讲信息的主体,就是“外邦人得救”的问题。

正如前面所说,以色列不相信外邦人会得救,所以;他们听了“可怒的器皿”和“蒙怜悯的器皿”很自然地就会自认为以色列人才是“得荣耀的器皿”,外邦人当然是“遭毁灭的器皿”。

但谁是能“得荣耀”的器皿呢?保罗定义说只有“被神所召的”,不只是犹太人中有被召的,外邦人中也有被召的。这打破了以色列自以为只有他们是神的选民,只有他们被呼召的迷思。

救恩是给所有人类的,不是单给以色列人的,神既是拥有这一切的主权,为何不可以?以色列人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神的主权是无庸置疑的,神的大爱是向全人类的,以色列人不明白神的心意和救赎计划,以致于他们抗拒神拯救外邦人的事实,也抗拒了为世人钉十架的耶稣。这种偏狭的观念导致他们走进失去救恩的危机光景。

当然,以色列人是不会如此轻易就完全听信保罗的,保罗为了证明他不是空口说白话,乃是有凭有据根据圣经旧约神的应许,一方面说明那是神自己的心意,也提醒以色列人留意神的话语的真实性。

c.神旨意成就的应许根据(9:25–29):

神的旨意,特别是救赎计划的成就,不只是在以色列人神的选民中,更是在普天下人中,当然包括了外邦人,保罗所强调的救恩信息,如何让刚硬的以色列同胞心服口服呢?当然,人的话算不得什么,只有神的应许句句都要应验。(9:25–26)

保罗根据旧约何西阿书,论到外邦人得救的应许是出于神,又根据以赛亚书二段经文,论到以色列人得救的应许,是根据圣经神学中“余民”的信息(罗9:27–29)。这就是保罗相信神旨意必然成就的圣经根据,也是神指责人的原因。

(1)神要称外邦人为“我的子民”(9:25–26):

保罗引用的经文是何2:23,但有部分的当代应用,原来经文的对象是以色列的10个支派,保罗在此引用在外邦人身上。而“蒙怜悯的”改为“蒙爱的”。

保罗说外邦人“本来不是我的子民”,“本来不是蒙爱的”。这二句话就是根据何西阿书的内容而来。

(a)“本来不是我的子民”—“罗阿米”—“非我民”﹙何1:8﹚

“本来不是我的子民”是根据何1:8说到,何西阿先知的第三个儿子名叫“罗阿米”,原来的意思就是“非我民”。神和以色列的关系,因着神子民的背约,以色列人不再作神的子民,神也

不再作他们的神。这是保罗所引经文何西阿书原来的背景。

何西阿书原来是指以色列支派背叛神,保罗却用来指外邦人。保罗有特别的目的,原因就是:

以色列支派背判神,就被看为“不是神的子民”。

“不是神子民”的外邦人,因着神可以成为神的子民。

现在以色列人许多“不是神的子民”,若信基督可以成为神的子民。

(b)“本来不是蒙爱的”—“罗路哈玛”—“不蒙怜悯”﹙何1:6﹚

“本来不是蒙爱的”是根据何1:6说到,神借着何西阿先知的二女儿取的名字“罗路哈玛”,说明以色列人己经不蒙神的怜悯;与本来不是神子民有相似的意义。

在何西阿书中所说到的“何西阿先知与淫妇歌蔑的婚姻”,原来就是说神向犯了属灵淫乱﹙离弃神、拜偶像﹚的以色列人,表明神对祂子民的爱没有改变,神的爱是“接纳﹙罪人﹚的爱”,所以保罗把“蒙怜悯”更清楚直接地说是“蒙爱的”。

(c)神要称为—神的呼召

为什么“原来不是神的子民”.“原来不是蒙爱的外邦人”,现在成了“我的子民”,“蒙爱的”呢?保罗说这一切都是神要“称为”,“称为”的意思就是“呼召”,我们成为神的子民,蒙神所爱,全然是因着神的呼召,若不是神呼召人,人无得救机会;神呼召人,

就是神救赎旨意成就的方法。

因此;重要的不是肉身上是否是神的选民,乃是在救恩的拣选上,是否蒙了神的呼召,才能成为神的子民。

就此看来,以色列人应当明白他们肉身称为神选民,却己因得罪背判神而不再是神的子民,外邦人原本不是神的子民,却因神的呼召成为神的子民。因此,最关键的是有没有神的呼召。

(d)“在那里”

保罗引何1:10且是严谨地引用,原来“在什么地方…就在那里”,若是根据何西阿的背景,就是指“巴勒斯坦”。

但保罗现在指称的对象是“外邦人”,自然不限在巴勒斯坦住民,好的解法,应是指外邦人(种族上的外邦人和被弃绝成为外邦人的以色列人),不论住在世界任何地方,神的救恩都要临到他们。

(e)“永生神的儿子”

保罗最后说到外邦人的新身份,就是永生神的儿子。从字面上看起来耶稣基督也被彼得称为“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太16:16),那么;我们和基督称为永生神儿子的意义有何差别?

因此;我们特别要留意的,就是不要把基督— 神,基督徒— 人之间不同的内涵混淆。我们称为神的儿子是指我们是神的子民,而基督与我们不同,祂的本质是神。

(2)神要使以色列人的“余民得救”(9:27–29)

保罗继续引用二段以赛亚书的经文,来证明以色列人的得救也有神旨意成就的应许根据。

以赛亚书10﹕22–23的引句原经文,是说“归回”的余数,保罗根据赛10﹕21“归回神”,清楚地说明归回神的意义,就是得救;因为赛10﹕21的时空背景是“被掳归回”时期,而保罗现在的时空背景是“基督救恩”的时期,明确地用得救,更能清楚表达归回的当代意义。

(a)多数中的少数(9:27)﹙参太8﹕11–12“本国子民竟被赶到外边”﹚

“以色列人虽多如海沙”,这是说到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己经应验和成就,但这只是其中一样,更重要的是“万民因祂得福”的应许,也就是救恩的应许,究竟是否也临到以色列人呢?

保罗的结论是“得救的不过是剩下的余数”。真正能得救的人毕竟是少数,而非所有肉身身为以色列人的人。因为得救的关键只有信心﹙参8﹕30–33下一段保罗的说明﹚。真正相信基督的“属灵真以色列人”在以色列人中是少数。

剩下的余数,更好的解法,是根据“余数”前的定冠词,指为一群“固定的余数”,而不是剩下来的人,那些固定的人,也是按着神旨意计划中特别存留下来的人。因此,在神的旨意计划中,仍为以色列人存留救赎恩典,只是愿意相信的人太少。

(b)迅速彻底的成就:(9:28)

神在以色列余民中的旨意究竟会如何成就?保罗对于神的旨意计划的成就,用了两个特别的字“迅速”﹙速速﹚、“彻底”﹙完结﹚。

关于这两个字,要说明强调的是神的话语的成就,绝不会拖延推迟,也不会打任何的折扣,会彻底完全的成就。

我们对于神的话如何在世上成就,初信时多少都会有些怀疑,但保罗要告诉我们神的话语句句都必应验和成就,神的话句句都带有能力,这位上帝的信实,是值得我们完全相信的,愿我们对神是“信心满满”的。

(c)神留余种未全灭(9:29)

保罗认为以色列应当受神的审判,严厉的程度如罪恶之城所多玛和蛾摩拉所当承受的毁

灭是一样的。

但我们相信上帝不只是审判,更是有恩典,所以“万军之主存留余种”就是恩典,神是恩典的神,在毁灭审判之日,总是有救赎恩典为祂的儿女存留。

逃出罪恶之城的罗得和两个女儿,正是神恩典的见证人,以色列人应当明白他们先祖时代事迹的当代意义,就是给他们恩典,作为神审判临及时人的出路。

以色列的得救一样是出于神主动的恩典和怜悯,完全不是以色列的行为,11﹕5–6保罗将会进一步的说明。以色列和外邦人得救一样,所有人得救,都必须因为相信。

 

第五讲第二节  神救恩的公平

5.2.神救恩的公平(9:30–10:21):

接续上一段“神拣选的公平”(9:1–29),保罗说明外邦人的得救、以色列人的失落与余数得救,都是出于神的拣选。但那是就神的一面说的。

本段“神救恩的公平”﹙9:30–10:21﹚,则是就人的这方面说的,以色列的失落是自以为义,不依循神救恩公平的原则:因信称义。

所以,保罗在本段要强调的就是神救恩的公平,人的得救都是公平的,在乎人是否愿意接受称义的原则:相信基督(10︰4)。

5.2.1.不能称义的原因(9:30–10:3):

保罗在论神救恩的公平性时,他用了两个对称的段落结构:

1.不能称义的原因(9:30–10:3)

2.信基督称义之道(10:4–8)

2.信基督得救之道(10:9–15)

1.不能得救的原因(10:16–21)

这两段是要说明以色列人为何不能称义得救的原因,也正是本段一开始保罗所提出问题的答案。

保罗的问题是:本来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反得了义,就是因信而得的义,但以色列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这是什么缘故呢?(9:30–32a)

1.问题的关键 (9:30–32):

a.目标正确方法错误:

保罗的“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乃是引进一个新的思想,为前一段作合理的结论和进一步的解释。这个问题把前一段神拣选的作为和本段的人的责任作一强烈的对比,说明人不能得救的原因和人自己有关,就是“不肯相信”。

“因信而得的义”(30b)点出了问题的关键,就是到底以色列人为何没有得到他们想得的义?而从来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反而得着了义的原因?﹙31﹚

以色列人的问题就在不愿意接受因信称义,他们追求义;以得着义为目标方向,努力想要得着,得就是“达到”,可见他们目标是正确的,可是方法却错误了,就是追求“义的律法”希望透过靠着律法来得着义,反而得不着。

    外邦人不追求义,说明多数外邦人不合乎神的标准,也比犹太人差距太多,不敬虔,自我中心、偏行己路、贪爱世界…。但若说外邦人没有道德也不尽然,至少有人也非常有道德良心,只能说他们缺乏像以色列那样追求义的明确信仰方向。

    以色列人以律法追求义,相较之下;外邦人不能凭行为和知识称义就幸运多了,至少;他们愿意凭着信心接受救恩。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外邦人都如此,保罗在此用一个没有定冠词的外邦人,指的就是只有一部分外邦人称义。

外邦人“得了义”的“得”和以色列人“得”中文虽然相同,原来使用的字却不同,这得的原意指“粗暴地抓住”,就是强而有力的抓住,那说明了他们凭着信心相信,圣灵的大能强而有力的在他们心中动工运行,使他们紧紧地抓住因信称义的福音,他们就“抓住”了义。

b.义的律法和因信称义﹙9:31 vs 9:30﹚:

保罗用两种不同的义来说明以色列人和外邦人在得救上最大的差别,也就是整个信仰的关键:

不是靠行为得救,乃是凭信心得救。

保罗在32节的结论就是如此:因为他们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律法的目的是叫人看见自己的不义,而不是叫人自义。律法的方向是将人引向基督,而不是叫人看自己。

以色列人和外邦人的相反结果,是非常大的反讽,也成为提醒我们的最佳例证:在因信

称义的基础上,我们追求因信成圣,不要忘记是靠圣灵凭着信心。若是我们追求成圣是靠自己,凭着行为,那么;我们就走向义的律法这一条以色列人错误的路上了。

保罗把信仰的问题关键点出,到底“信”是什么?有什么重要呢?这就是他接续要讨论的信息。

c.绊脚石的信靠﹙9:31b–32﹚:

一个人靠行为不靠信心,保罗形容他是跌在绊脚石上。这绊脚石是指什么?行为或信心?或另有所指?

既然保罗说“信靠他﹙绊脚石﹚的人必不致于羞愧”,显然这里绊脚石另有所指,若是如此,那是指谁呢?

保罗曾经在别处经文同样用“绊脚石”来指出其意义,就是耶稣基督,特别指出“基督被钉十字架”的信息是犹太人的绊脚石(参林前1:23),这也是“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加2:21)。保罗引用以赛亚书8:14形容神是以色列两家(指南、北两国)的绊脚石,来说明基督对以色列人同样是绊脚石。

为什么基督和祂钉十架会是犹太人的绊脚石?因为危害了犹太人自以为义,靠律法得公义地位的门路。

若是人能自救,又何劳耶稣基督亲自上十架一趟呢?所以,基督钉十架,对犹太人或那些想靠律法得救的人来说,无非就像一块绊脚石一般,使犹太人跌倒在其上。

保罗所引用的33节经文,更揉合了赛8:14和28:16两处经文。中间插入的“绊脚的石头、跌人盘石”正是28:16。这样组合的经文,与彼前2:6-8相似,但更进一步。以作为比较。原经文是说基督是值得人信靠,再揉合28:16指基督同时也是绊脚石。至于基督是我们生命根基的盘石?或是绊脚石?那就必须要人自己去抉择了。

2.不能称义的原因(10:1-3):

究竟为什么以色列人如此“顽固”,只想靠律法行为、却不靠基督,以致不能得救称义的原因何在?

a.愿以色列得救的祷告(10:1):

保罗衷心期盼的事,并不是他所指出他们不信的事实,反而他的内心却是为同胞伤痛(9:2-3),为他们的得救祷告(10:1)。有一个译本译出保罗呼求祷告的真诚:“我的弟兄们,

我从内心深处向神渴想祈求以色列的得救”(腓力斯)。

确实,保罗所说的愿【desire】是古代希腊文作者非常喜欢用的动词,意思是:美、美

好、美善(中文翻成美意、好意、喜悦,参腓1:15、2:13,弗1:5、9,帖后1:11),或是满足(太11:26)。保罗把他心中的善意化作了他为同胞的祷告,成为他心中最深的希望和祈求。

既然以色列人是如此拒绝基督,如此的刚硬和顽固,保罗又为何要为他们祷告呢?而且是为他们的得救代祷?

因为他知道以色列的得救有望,虽然他们的行为如此,但相信上帝必定会作工,所以,他必须尽上自己作为同胞及福音使者的责任,就是热切地为他们代祷。

另一方面来看,除了保罗“极愿意”人的单方面想法之外,最终成就的仍然是神,不单靠人的意愿。所以,他把心愿借着祷告,求神自己按着神“美善的旨意”来成全,神美善的旨意,比人的美意更美上千万倍。

b.以色列不能得救的原因(10:2-3):

(1)有热心却不真认识神(10:2)

以色列人向着神有热心,这是无庸置疑的,保罗愿意证明这点,说明他很严肃地愿意负起作证的责任,并承担作假见证的后果。

以色列人的“热心”,只是说明他们信仰上的一种热切的情感,并无说明这件事是对是错,因此,保罗要加上一个“但是”,来指出以色列人热心的态度是对的,但是热心的对象却是错的,因此也提醒我们不能单有热心,必须是按着神的心意热心才对。

保罗自己也有这种错误热心的经历,他热心逼迫教会(加1:14),却以为是服事神。所以,他指出以色列的错误,他的见证就更有说服力。

以色列的热心,在保罗看来,“不是按着真知识”,这是什么意思呢?是指以色列不认识神?或是对神的认识有偏差错误?若根据上下文,虽然以色列在得救的事上不按真知识。他们对神有认识,这是他们优于外邦人之处(罗2:9-11),可是他们却不是真正的认识神。

“知识”这字表示认识一件事物的真正意义,特别是属灵的意义。他们不知道神的本性,神对公义的要求,神的恩典、圣洁…,这一切真正属神的事。他们只在旧约的律法、外在的条文仪式上,以为这就是神和祂的启示。他们靠这些来追求认识神,却不明白神,反而错过了认识神的最大启示-基督所彰显的神自己。

(2)立己义却不服从神的义(10:3)

保罗再把他们“不按着真知识”的范围再明确的确立,就是在“称义”这件得救关键的事上。

以色列人“不明白神的义”,不是不明白神是公义的,而是不明白神称人为义的方式是“因信称义”。这说明了他们的第一个错误,就是不按着神的启示和原则。许多基督徒热心,却是出于人的热心,却不按着神的启示和真理的原则行,这是错误的第一步。

以色列人错误的第二步就是“立自己的义”,就是“又要想办法寻求建立”属乎人的义。并不是说他们改变义的标准,而是他们要以自己追求的方法,和自以为义的达成。也就是“凭功劳”、“靠行为”这种属于人自己成义的方法,却不是神的义,不是神因信称义的方法。

确实,人既然不明白神的启示、原则、方法,人自然就会用“自己”的来代替神的。不仅在称义事上是如此,在追求成圣上也是如此,在事奉上更是如此。这一切都将只是“虚假”,在神的眼前毫无任何价值。人踏出这错误的一步,建立了属乎人自己的价值观和标准,就刚硬迷惘不容易再接受神的启示了。

结局呢?就是“不服”,不顺服神或不把自己置放在神的命令之下。不服从神的义,自

以为骄傲而不谦卑接受人不可能自己达成神的义,不肯谦卑承认自己没有义,不肯谦卑承认自己需要神的义,自然就不肯接受神白白称义的恩典。人骄傲于靠自己称义,就不会把荣耀归给神。不顺服神的义,就是人生的结局,也就失去靠神称义的恩典。

5.2.2.信基督称义之道(10:4-8):

在这个经文段落中,虽然不太容易明白,但我们却发现几乎每一节都出现相同的词:基督、信心(的义)、律法(的义)、相信(主、基督)。可见这段经文的主题,就是要告诉我们,信主耶稣才是真正称义之道,连犹太人所夸口的律法,总结都是基督。

1.基督使信者称义:(10:4)

a.基督是律法的“总结”(10:4a):

总结有两种解释。解作“目标”或“完成”,如此就是指:律法指向基督,或基督成全了律法。总结也可以指“终止”或“结局”,表示基督废止了律法。

有人认为基督“废止”了律法,但律法也是神的启示,连耶稣也说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保罗更说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3:31)

究竟总结要作何解释?既然因信废了律法不能成立,这里解作成全就合适多了,那么就是指“律法既有所不能行”,神就差派了祂的儿子耶稣基督来成全救恩。

当然,保罗的意向不只是如此,他更是要让所有人明白,真正称义的道路是基督,就连以色列人所夸口的律法,所要引导的方向也是指向基督,要人在律法上看见自己的不能,绝不是像以色列律法主义者,把律法指向行为。

只有基督才能使人称义,既不是律法,也不能靠行为,所以;保罗下了结论,就是:“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

b.基督是称义的道路(10:4b):

“信”基督是本段落中的主要信息,保罗提出了几个非常重要的保证:

(1)称义的得着靠基督

基督才能使人称义:这里用“使”说明两件事:u称义不是人能作的,只有基督才能作。v称义是基督主动的工作,不是靠人主动作成或寻求。

凡信基督的人都能称义:这里保罗用“凡”…“都”,来保证基督对信祂的人没有差别待遇,也没有其它条件,只要信的人都可以称义。

我们真正“得着”义:得着是指我们被称义的地位,因为义是抽象的地位,我们得着那义的身份和地位。

得也告诉我们,若我们得;必然对应的就是“给”,基督把义白白地赏赐给我们一切信祂的人。

我们“信”祂就得着:基督向祂的儿女所求的无他,就是“相信”他,不是信而己,乃是信而顺服,…真正地信入基督,在基督里。

(2)信心的对象是基督

基督我们的主,是“律法”和“信心”的总对象。

律法的对象也是基督,律法扮演的是“叫人知罪”的角色,因着律法,人的罪就显为明白清楚,叫人不得不承认罪。

信心的对象更是基督,但信心扮演的角色,则是更积极地,就是人愿意响应神,相信祂。

信心比律法更积极的地方就在此,律法不能给人力量去回应神,但出于神的信心,却使人有强大的力量去抉择、去相信,而产生“得着基督,得着义”的结局。

这就是保罗在此节经文中用“律法”对比“信心”的用意。出于律法所不能的,出于信心的反而能成就。

2.基督使义得成就(10:5-7):

a.摩西行律法的义(10:5):

保罗引用摩西的话“…人若遵行(律法、典章),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华。”(利18:5)一般传统解释认为,摩西以为人靠自己的行为取得在神面前称义的地位是绝对没希望的,和6-8节所说因信称义的方法是相对的。5-8节都是用来说明第4节。

但若我们仔细思想,摩西并未说人靠自己行为称义,他只是指出神给人的标准,就是人若能遵行神的律法(行那出于律法的义),人就能因此活着(活在永生神的面前)。

若是如此,保罗引用摩西所说的话,其用意应当不是在说人靠自己的行为遵行律法称义,因为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保罗也不是否定摩西所说的。反而;保罗似乎想要告诉以色列人,他们祖宗摩西所说的“人行律法的义”要如何成就?

因此;第5节是用来解释第4节,基督是律法的总结。摩西所揭示有关神律法的要求,保罗强调只有基督才能完成,而且基督己经成就了,借着祂在世的生活(圣洁)、借着祂的死(赎罪),己经满足了神律法的要求。

如今;人如何能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因此活在神的面前?只有借着“相信基督”。因此保罗马上在第6节介绍“信心的义”如何成就那“律法的义”。

b.基督信心的义(10:6-7):

保罗引用另一段摩西的圣经经文在申30:11-14。保罗所引的应是七十士译本,并且是以摘取句子的方式引用。

保罗引用这段经文,是为了表明他的确信,以及他对福音的经历和体会,他所用的“出于信心的义如此说”是一个非常明显拟人化的方式,所要表达的就是保罗对福音的信念。

申30:11-14的经文背景,正如经文一开始保罗所强调的“你不要心里说”,是要警告以色列人不可自满夸口自己的行为及善行。

“升到天上…领下基督”表示不相信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拯救世人的事实,人要靠着自己的行为和善行升到天上领下基督。犹太拉比也使用“升到天上去”表示无法办到的事。

“下到阴间…领出基督”和上半段一样。在申30:11-14原文是“海外”保罗改为“深渊”(参诗107:26,70士译本将“深渊”用来翻译希伯来文的“海”)。人若想下到阴间领基督上来,就表示不相信基督己经复活的事实。

人需要靠自己作什么吗?一切神都己经替我们完成了,要得着因信得来的义,人只要凭信心接受就可以了。

我们不需要升上天、下阴间去寻找基督,祂己经道成肉身降临,死亡又复活,我们凭着信心可以随时来到祂的面前。这就是保罗因信称义福音的信念。

3.基督是所传的道(10:8):

保罗延续上一个主题作出了重要的结论,就是基督之道何处可寻?就“在你口里,在你心里”,也就是我们所传信主之道。

保罗引用申30:14的经文,原意是指出律法的基本精神就是神的恩慈,神降卑自己,将自己的旨意,借着“道”(话)启示给人,亲近人,使人明白神的话语,让神的话在人的口里传颂,在人的心里存记。这道确实就在我们随时随处可以明白的不远之处,上帝就是如此让我们可以亲近的神。

保罗在此,介绍了上帝让我们亲近祂的道路,就是相信基督的道路。

因为基督是“道”(神的话语)的本体,是神给人最完全的启示。基督显明了上帝恩慈在人身上的最极致,这是律法要达到却未能达到的,耶稣基督开启了人和神亲近的道路。

保罗说,这就是我们所信福音的内容,也是需要我们以信心去响应的。

这道是信心之道,我们所信的道,所传的道没有别的,只有相信基督才能称义这一条道路。我们所传道的内容,就是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耶稣基督的钉死十架,耶稣基督的死里复活。

至于人如何才能真正得到这福音信主之道所揭示的基督的救恩呢?这是下一段保罗福音信息的重点。

5.2.3.信基督得救之道(10:9-15):

这一段中最重要的关键词就是“就必得救”,分别在9、10、13三节经文中,从句型的结构上来看也是如此,保罗特别强调的是:人如何才能得救?

1.得救三要素(10:9-13):

保罗一开始用“若”,说明接的是条件句,这是有可能成为事实的条件句。这三个要素分别是:“信”、“认”、“求”。

a.信:

虽然保罗在9 节先说要“认”,但从信仰的次序看来,一个人要公开宣信承认主耶稣是主,必然是心里先相信祂是主,才会口里承认。

但保罗几乎把信与认当作一件事,就是一个人内心相信主,必然在他的口中常常是宣称主耶稣是主。没有任何人只有心里相信,却不必公开承认基督是主的。

信要信什么?保罗把我们信仰内容的最核心,就是“相信上帝叫耶稣从死里复活”,一再的重复(1:4,4:25,6:4,8:11)甚至宣称若基督没有复活,所信就枉然(林前15:14)。

信心就是对主耶稣从死里复活这件历史上真实发生的事,采取具体相信的行动。当然;我们真正抓住基督,祂是为我们道成肉身、受苦钉死、复活升天,将来再临的救主,我们真心的相信这个福音真理的信息。

信主耶稣的人,神给我们的应允就是“就可以得救”(就必),而且是“不至于羞愧”(赛28:16),意思是得救此事是一定会实现,不羞愧就是得救,羞愧就是灭亡。所以上帝所给我们的应允是绝对的;这就是我们信心得救的确据。

有人说“没有信心的承认是没有价值的;没有承认的信心是自证虚假的”。有信心就必有承认。

b.认:

口里“承认”,就是公开宣称自己的信仰,承认所相信的对象。

保罗这里说“认耶稣为主”,“耶稣”说明我们相信的是一位道成肉身、真正成为人的耶稣,“主”说明我们相信的是一位与耶和华同等为神的耶稣。主也说明耶稣是我们唯一相信的对象。

我们虽然生活在自由地区,却不要单以我们自由信仰的环境来思想这经文,觉得这是太容易的事,对保罗时代的基督徒而言,他们所面对的是三重的信仰困难:(1)犹太人传统信仰的逼迫,(2)罗马皇帝崇拜的死亡逼迫,(3)教会内异端信仰的搅扰。

要在这样的困境中,必须是真心相信,而且是坚心相信的人,才会公开承认信仰,为耶稣基督付上代价,不怕亲情的离弃、不怕死亡的恐吓、不畏错误信仰的动摇。

但愿我们都成为“口里承认”的人,在工作的公开场合,在亲友邻里间公开我们的信仰,不以福音为耻,更不惜为基督付上代价。

口里承认主耶稣是得救称义的必要因素,有人说“我只要心里相信有神”,那是不够的,神要的是我们公开的承认,不论是作见证、传福音、敬拜神…,都是神看为必要的。

c.求:

保罗为何要从“信”、“认”转到“求”呢?

因为在11节说到“凡”,也就是信耶稣得救是“所有人”、“任何人”都可以得到,没有分别的。这当然包括犹太人和犹太人认为不可能得救的外邦人。

犹太人一直要强调的是他们的与众不同;是神的选民,有神的律法,有好的行为(无罪),可以靠行为称义。

保罗却一直强调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是罪人(3:9),都要面对神的审判(2:9-10),都需神的拯救(1:16),得救的要素也一样,要信主、要承认主。原因没有别的,就在我们众人同有一位主。

神“厚待”人,原意指“使富足”,应是喻意,指属灵生命上的富足,指神的慈爱和忍耐,在此应指神的救恩要加给一切求告主名的人。

特别以弗所书讲到那“测不透的丰富”(弗3:8),更说明神以恩慈待人,不偏待人,神一切的丰富都在基督里,使求告基督的人,可以得到全然使人生命丰富的福音(约10:10)。

保罗提出了“求告主名”、在“信靠主名”、“承认主名”之后,他的目的是要让我们明白,这一切都是主的恩典。若再加上下一段的“传扬主名”,我们就真明白福音的意义。

约珥书2:32,在“大而可畏的日子”临到之前,求告耶和华的人必然得救,保罗引申出了“在审判前”求告主耶稣名的人必然得救的意义。

我们今天得救,更在乎“求告主名”,在旧约是如此,在新约依然如此,人必须求告主名,说明人对神真心相信倚靠的信仰。只有祷告,才最足以表明一个人信心的程度和信靠的态度。

2.得救的根源(10:14-15):

保罗把个人的得救,引申向更深的层面,就是人的得救是上帝差遣人传福音的结果,保罗用反推的方法来追溯得救的根源,激励我们奉主的差遣,看重传福音的可贵。

a.得救者必须的责任:

(1)得救者必须向神求:

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固然得救是神必然的应许,但是重点在求告主名的重要,因为神要人自己求告,也透过求告神,真正经历神的真实。

许多人因为许多的原因,初信主时缺乏自己求告主名的经历,以至于在生命的成长过程中,没有求告主名的生命真实经历的基础,生命就长远在贫乏幼稚的阶段,无法有丰盛成熟的生命。

求告主名的重要,乃在引入与神真实生命的相遇,使人对神的信心长大成熟进深。

(2)得救者必须决定相信神:

求告神的基础在乎对神的信心和信靠。每一次向神祷告时都必须带着信心到主面前来。除了相信神是真实的神外,也是相信神是垂听祷告的神,更是回应祷告的神。

求告者的生命,也必须是相信的生命,“怎能求”说的就是:相信是一个慎思后后的行动;不是一时冲动的相信,乃是真正出于圣灵的感动,也是出于自己意志的决定去相信,这才是真实决定相信神的生命。

(3)得救者必须响应听从神:

犹太人自我推诿脱罪,说自己无法求告神,无法相信神,是因为自己未曾听见福音,所以保罗就说明“听见神”的重要。

“听见祂”指的是真正听见神。当然这是透过传福音的人,借着神的话语,但真正地听见神却是每个人自身的经历。

听见神的事、听见一些关乎神的事,并不等于“听见神”。

真正地听见神的人,必然会立刻响应神,因为响应是神要听见祂的人必须作的事。

人可以决志相信神,也可以拒绝相信神,这是神给人的自由意志,但人却不能不响应,不能视若无睹,装聋作哑,人必须响应神。

听见神与否不是目的,重要的是听见神之后,是否响应神,听从神照着神的话语去做才重要。在16-21节保罗会仔细说明。

b.得救者传福音的宝贵(10:15):

保罗要说的是,那些听见神又照着祂旨意去做的,这是一个人相信神之后,开始关心他人灵魂、关注神国福音的宣教事工。

(1)传道者必须奉神的差遣:

“传道”原意就是“报信”,古代尚无现今多样快速的大众传播,只有靠报信者负责传递消息的重大责任。报信者的传播方式就是在市中心广场或市集公然宣布。

今天神要所有祂的儿女都担任这样的“报信者”的角色,所有神的儿女都领受了宣教的大使命(太28:19,徒1:8),宣教是所有神的儿女的责任。

差遣的原意是与使徒同字根的动词,保罗应是指“众教会的使者”(林后8:23),也就是宣教士。就严肃的一面而言,所有宣教士或传道者,都应当清楚明白神的差遣;以慎重这职份(参罗11:13)。

但就保罗此处经文的应用而言,我们必须认知所有基督徒都肩负此一宣教的身份和宣教工作的职份。

(2)传道者脚踪何等的佳美:

保罗引用旧约以赛亚书52:7指预言在巴比伦捆锁中的以色列人得释放,报告此好消息的人受到赞美。日后以色列将此经文指为预言弥赛亚的报信者。

保罗在此处引用自然有其深含的意义,一方面证明新约使徒的福音工作是旧约预言的应验;另一方面,也肯定他们传基督福音的人,应受到犹太人的赞美接受,而不是反对逼迫。

传福音的人在保罗的价值观中用“佳美”来形容,有二个意思:

一方面是说“福音信息的内容是美好的”,也就是这是一个『好消息』。

另一方面佳美是说时机的,也就是福音正是在捆锁中的人适时的需要。传福音报好消息,是合乎人适时的需要,这真是佳美。

虽然别人不见得接受福音,但传福音的人自我的肯定及神的肯定,是传福音的人最美的

写照,我们每次读到那些宣教士的传记故事,很少不热泪盈眶,原因即在此。

但愿我们看见宣教福音工作的重要:(1)基督差遣报信者(2)报信者受差遣传道(3)传道使人听见(4)听见响应相信(5)相信就要求告(6)求告就必得救。保罗清楚自己奉差遣与人得救的必然及重要,更看重这个宣教的使命。

5.2.4.不能得救的原因(10:16-21):

这一大段(9:30–10:21)是由对称结构的段落组成,在前段讨论以色列“不能称义的原因”(9:30-10:3),保罗也指明以色列“信基督称义之道”(10:4–8)。所以;既然以色列不愿走“信基督得救之道”(10:9–15),保罗就明白地说他们“不能得救的原因”(10:16–21)。

1.不听从相信(10:16-17):

在这段圣经保罗清楚说明人听道后的不同响应:听见和听从。听见和听从是有所不同,问题不在人没有听见,而在人没有都听从。

a.人没有都听从相信福音(10:16):

“不是全部的人都听从相信福音”,这句话是保罗的结论。

这是保罗对犹太人的提醒或是对外邦人的提醒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保罗说明了救恩的真理,在乎人对所听见的福音不同的回应。

“只是”(但是)在原意中是个强烈的用词,意思是:“可惜听从相信福音的人实际上是少数”。

保罗并不讶异听从相信福音的人是少数,前面说得救的以色列人是“余数”(9:27),保罗再引用以赛亚先知的预言来证明(赛53:1)。

听从也就是“顺服”或“顺从”,保罗能体会以赛亚的感受,在其它经文也清楚说明(参罗5:19、帖前2:13、加3:2)。

b.听从相信的根源是基督的话(10:17):

保罗把前面己经提到得救的过程,全部再一次强化成最关键的根源因素-基督的话。

由此可见保罗说到基督信仰的权威根据,乃在基督的使者他们传述神的话,也是人听见有关福音的启示。

保罗要强调人必须听从的纯正福音的内容,也必须响应耶稣基督相信顺服祂。

2.没听见或不知道(10:18-21):

保罗把可能导致以色列推诿他们不相信的两个原因:没听见或不知道提出来,但随即加以排除。并加上真正的原因:人的悖逆顶嘴。

a.人没有听见么?(10:18)

保罗既然说人相信必须听见,因此听见与否就很重要,也是人很有可能推诿的原因,因

此保罗提出这个问题是非常合理的。

这句话原来应直译为“他们听不见么?”并有一个否定词来表示预期会有否定的回答,说明保罗排除人不能听见福音的可能。

保罗也用双重的否定,来为这否定式的问句,给了正面的答案:他们听见过了。强有力的说“他们的确听见了”。因此人不可以用不曾听见来推诿。

保罗引用诗篇19:4作为证明,但许多人讶异的是,原来诗篇是说普天下的受造物对创造主的歌颂和见证传到了天下直到地极。保罗为何如此引用呢?

原来,保罗相信人也是受造物,其它受造物都可以为主作见证,更何况万物中最宝贵的人,岂不更将福音传遍天下直到地极。在此情况下,犹太人又如何以“没有听见”推诿呢?

当然,“福音传遍天下直到地极”(参太28:19,徒1:8)是所有教会的基督徒所领受的大使命,但今天这目标尚未完全达成,尚有许多非犹太人的其它民族尚未听见福音。

但对犹太人而言,从他们起初与神立约的关系开始,福音就以渐进启示方式给犹太人,更何况基督己降临,福音己传给他们,他们当然不能说“没有听见”。

b.人不知道么?(10:19-20)

保罗提出第二个以色列人不信的原因,他也用问题的方式来问,他说“以色列人不知道吗?”保罗没有像上一个问题提出直接的答案,为什么?

保罗用“无知”的外邦人,来说明那些真正不知道神和救恩的人,神都可以拯救,神也用外邦人来激动以色列人。

但是以色列人真的不知道吗?虽然保罗未明说,其实他隐含的意义是:他们不是不知道,而是“故意”不知道,就是知道却拒绝福音,也显出他们是无可推诿的。

“知道”不仅是指对一客观事实的知道,广义地说,也可说是“承认”或“相信”,以色列人不肯承认神给他们的启示,也拒绝相信神所差来的耶稣基督。更是拒绝神的义(10:3),跌在基督绊脚石(9:33)

(1)非子民、无知的民却得救(10:19)

保罗先用摩西,次用以赛亚的话,这意义的目的是要以“二位见证人”形成符合见证的要件,也让“律法”和“先知”的两大代表来作见证。这见证更显出了见证的真实性。

摩西的经文引自70士译本的申32:21,“不是我子民”。保罗9:25-26引用何西阿书的话,可见先知的信息也印证此一真实的情况。

保罗引用的语气却以“神直接说话”的口语表达,将原来的他们改成了你们,也说明这句话是针对当代以色列人所说,因为这段旧约经文是清楚明白指以色列人,只单单能应用在以色列人身上。

“不成子民”应是指在犹太选民之间的外邦人。与神的百姓相对的、在神拣选之约以外的、在神的恩典中无分的“非子民”(参弗2:12)。

神用这些“无知”不能明白神及神的恩典的外邦人来“惹动以色列人的愤恨,触动以色列人的怒气”,指的事情就是反过来,不成子民的现在成为神的子民(参9:25,26,何西阿),无知的现在成为明白的。

愤恨原指“嫉妒”,“触动怒气”指激发对方的怒气,就是要让他们能被刺激而回头成为明白蒙神拣选的子民。

以色列因不信由拣选成为被弃绝,非子民因相信而蒙拣选成为神子民,关键不在你的出身,乃在相信不相信。

(2)没寻找、没访问的遇见神(10:20)

保罗“又以”以赛亚,来指出第二位见证人是伟大先知以赛亚。经文引自以赛亚书65:1,只是“找到”(遇见),和“显现”两个词位置调换。

保罗说以赛亚放胆,有人指是以赛亚先知个人很放胆,也有人认为是指以赛亚先知的预言很大胆、很突出。但真正保罗要表达地是以此支持保罗他大胆指责以色列人的立场,并说明自己并非偏见,而是有先知的支持。

保罗清楚地要表达关乎外邦人的得救,那全是上帝自己主动的作为。虽然这段经文中文翻译作“我叫他们遇见(找到)”,但原来用的是“被动”,也就是“被找到”,不是人主动来找到神,而是神主动“被人”遇见(找到)。神不主动被人找,人也找不到。

特别保罗强调“没有寻找,没有访问”,说明人在得救这件事上,是无人真正寻找神,包括外邦人,当然也包括犹太人。

神却容许自己被人寻找,向人自我启示,甚至把自己放在人面前,神主动地使人认识祂。这是神恩典的作为。

c.人的悖逆顶嘴(10:21):

“伸手”在旧约有双方面的意义,在人的一面表示人向神呼求,在神的一面“伸手”表明神的接纳与欢迎。

“整天”说明是“长时间”,神向人欢迎、接纳,不是一天,而是长时间。

在这样的状况下,人对神的态度又如何呢?

保罗用“悖逆”说明人的“不顺服”,“顶嘴”则是“反抗的心”。人以这种态度响应神,我们也感受到神的失望和悲伤,但祂却不改变祂“整天”继续接纳人的父母心肠。

保罗就这样结束了他对以色列不信原因的第二度探索。

在第九章他归因于神拣选的旨意,多数以色列人因忽略这旨意而被弃绝,剩下的只是余数:以色列人之中少数的以色列人。

然而在第十章,他却归咎于以色列自己的悖逆。他们的跌倒是自己的过失。

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之间的二律背反(antinomy)依然存在。

罗马书第十章一个值得留意的特点,是它不论暗指或明引旧约的经文,己经达到了饱和的程度。

保罗在此引证圣经,是要为以下八个真理提供证明或例证:

第一,基督对相信的人而言是亲相近易得的(第6-8节=申30:12及以下);

第二,一切相信的人都必得救的应许(第11节=赛28:16;第13节=珥2:32);

第三,福音荣耀的必要性(第15节=赛52:7);

第四,以色列之没有反应(第16节=赛53:1);

第五,福音的普世性(第18节=诗19:4);

第六,外邦人惹动以色列(第19节=申32:21);

第七,神主动施恩(第20节=赛65:1);

第八,神这位传道者坚忍的悲伤(第21节=赛65:2)。

保罗所强调的不止是圣经的权柄,还有新旧两约启示的基本联系。(Stott)

 

第五讲第三节  神恩召的重临

5.3.神恩召的重临(11:1-32):

延续10:21说到以色列百姓悖逆顶嘴的光景,到底以色列人会有怎样的结局?可能结局必然是被神弃绝。

但是保罗反倒问了一个问题:“难道神弃绝了祂的百姓吗?”这个问题背后的意义是什么呢?

保罗在11章要让我们明白神的恩典,特别是神在拣选上的恩典,以色列人并非全然没有人得着,保罗是以色列人中得救的见证,而且他引用“伊莱贾与7千人”的例子,来证明神拣选恩典的余数,因此神未弃绝祂的百姓是明确的。神的恩典是没有改变的,就是保罗要我们明白的。

这个段落是11:1-10“拣选恩典的余数”。关键的经节是11:5。

就救恩临到外邦人的意义,保罗以极严肃的态度提醒外邦人,因为他敬重他自己身为外邦人使徒的职份,外邦人得救是为了激动以色列人反省得救(同10:19),也提醒外邦人,以色列神的选民都尚且失落,外邦人岂不更当谨慎以免失落。而以色列民是神的百姓,神要接纳岂不比神接纳外邦人更容易?

这就是10:11-24的段落“拣选恩典的提醒”。这提醒我们必须慎重的看待神的救恩,以免在恩典中失落。关键的经节是11:22。

至于以色列人未来在救恩中的结局将会如何呢?未来外邦人得救数目添满了,以色列全家(各支派)都要得救。以色列人现在的不顺服,就神救赎的计划而言,是为了彰显神的怜恤。这就是11:25-32“拣选恩典的重临”。以色列虽不顺服,更要说明神的恩典是不后悔的,以色列终必得救,关键的经节是11:29。

5.3.1.拣选恩典的余数(11:1-10):

保罗引证神的先知的话,大胆指责以色列的悖逆顶嘴。但是神完全弃绝以色列了吗?可能以色列人会自暴自弃,所以;保罗要说明神对以色列救恩的计划,他举了许多的例证,包括他自己。

1.神未弃绝百姓(11:1-5):

a.神未弃绝百姓的重要(11:1a):

神未弃绝百姓这个论题是非常重要的。

在人看来,以色列既然弃绝神,那神弃绝以色列人也是理所当然、顺理成章的事。但神并非“报复”的神,神是“恩典”的神。如诗94:14“耶和华必不丢弃祂的百姓,也不离弃祂的产业”(参撒上12:22)。

保罗单刀直入回答说“绝对没有”,是一个非常强的反对的回答,说明神的救恩是绝不容被误解或扭曲(参罗3:4)。

但是只是诉诸于信仰的宣示是不够的,保罗举出了例证来加强这个论题的证据性,说明这个信仰的真实。

“弃绝”的原意是:“排开”、“排斥”,在此指神把人从自己的身边推开,神拒绝人或神离开人。

圣经其它经文指这是“灵性上完全被神弃绝”(参王下4:27,或士6:13,何9:17)。

神的拣选既是出于恩典,神若因为以色列的悖逆顶嘴就弃绝,岂不证明神是以“行为”来决定拣选?所以;保罗先否定神弃绝神子民的可能。

但是以色列中谁能得救呢?又如何得救的呢?这就是保罗所要说明的。

b.神未弃绝的证明(11:1b-5):

保罗提出的证明有:保罗自己的得救,伊莱贾时代7千未向巴力屈膝的人;证明神未弃绝祂的百姓。

(1)个人的证明(11:1b):连保罗都能得救,谁不能得救?

保罗得救不但是一个好的证明,更是“极端激烈反对基督的人”得救的明证,如此的意义就更不容忽视,证明神不会弃绝悖逆顶嘴的以色列人。

保罗说“因为我也是以色列人”,要强调的就是他也和其它的以色列人一样,而且比他们更热心于反对基督、全力抵挡、亵渎神、逼迫教会(加1:13-14;腓3:5-6),他曾如此极端,现在竟然蒙召成为传福音的人,而且成为外邦人的使徒,这岂不是最好的证明吗?

保罗说“我”的时候,他把这个主词放在他说的这句话中最重要的位置,说明他要强调的就是“连我都能得救,更何况以色列人呢?”

亚伯拉罕的后裔,证明他是真的以色列人。

便雅悯支派,说明他的出身背景,以色列的首位君王扫罗就出自便雅悯,圣殿在便雅悯的土地上,证明他们是蒙神眷顾的。这是保罗非常喜欢用的句子(林后11:22,腓3:5)。

保罗作出了一个“神学上”的结论,神未弃绝祂“预先所知道”的。

“预知”乃是神基于祂的全知,在拣选救赎上完全无误的基础。指的是神的百姓祂并未弃绝,但也不是指所有以色列人都能得救,乃是神未弃绝祂的百姓,只要以色列中有人得救,就足以证明。

但绝非少数人得救,下一个例证就要说明。

(2)历史的证明(11:2-4):不是伊莱贾一人,乃是7千人蒙拣选。

保罗相信“神并没有弃绝祂预先所知道的百姓,”并不只是他个人的经历和神学观点,而是奠基于圣经中的历史明证,保罗举了伊莱贾为证。

伊莱贾的经历记载在列王纪上19:9-18,伊莱贾当时正逃避耶洗别,在极度的孤单中,感觉受到弃绝,而向神喊出“只剩下我一人”的诉求,兼而控告以色列人。保罗说“你们岂不晓得”,就是说这段历史事实的记载,是以色列人明显的知识。

伊莱贾的“控告”,原词是与人巧遇,与人谈话(徒25:24),或祈求(罗8:27、34),可作为人恳求好处。在此处因后面跟着接介系词,而成为反面的意思是为人求害处,故译作控告。伊莱贾的祷不是正面的祈求,而是反面的“控告”,正说明他的身心处在极不稳定的光景中。

伊莱贾在迦密山大胜巴力先知,能力充满得胜,却因耶洗别的追杀寻索而性命难保逃至旷野,藏在何烈山的山洞中,顿时掉入极度的困顿中,灵命的光景大起大落,就落入了“自我”的光景中。

伊莱贾的控告是:以色列人“杀了神的先知”、“寻索我的命”、“拆了神的祭坛”,这部分确实是事实,但是“只剩下我一人”却是他自我的想法和狭窄的属灵观。这正是许多事奉者的盲点,“众人独醉我独醒”的茫然,却忽略了神及祂的作为。

神的回答却是如此的真实,也针对了伊莱贾的盲点,让他看出神自己的作为,神耐心地

向伊莱贾说话及启示,也说明了神对以色列的恩典。这扭转了比利亚看事情的角度。

伊莱贾的话,“只剩下我一人”是“余数神学”的开始,却是计算错误,神的余数是7千人,在人的角度看己经没有盼望,但神自己的拣选恩典却仍不变,祂没有弃绝祂所拣选的百姓。这7千人不是一个额度数字,而是代表神所保守不失落的拣选中,绝对不是少数,虽是余数但仍是多数。

向巴力“屈膝”,也就代表敬拜巴力,归属臣服于巴力假神。这些人仍是属神的,但保罗说这些人是“神为自己留下”的,也就是神拣选的作为的明证。

(3)当代的证明(11:5):现在也有神所留拣选的余数。

保罗要强调的重点是“现在”,不论是保罗个人的见证,伊莱贾历史的见证,都要引向现在;现在神一样有拣选的余数。

“现在”说明了神的作为,神的拣选是不改变的,那不是历史的故事,而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现在”拣选余数有多少?保罗当然知道,在徒21:17,保罗宣教旅程结束返回耶路撒冷时,教会的领袖雅各布告诉他:“兄台,你看犹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万”,说明他非常明白现今以色列人中信主的人数超过万人,证明神拣选的恩典不只是过去(伊莱贾时代)、或是未来外邦人得救数目满足时以色列家复兴,就是现在,神拣选余数的恩典,现在己经临到以色列人了。

神恩典的拣选是神永恒救赎的原则,神也照着这恩典拣选的原则,现今仍是如此,那么;为何有以色列人未能得救呢?

2.神的拣选原则不变(11:6-10):

“恩典”是神拣选的恩典,这是保罗再度强力的宣告。

以色列人为何未能得着?他们冀望靠行为、却成了“刚硬”,神就使他们的心刚硬。

“以色列”这蒙拣选的代号的意义又如何呢?是肉身的以色列人就可称为以色列人吗?

从“拣选的余数”看,肉身的以色列,在救恩的拣选上是“余数”而非全部,也难怪那以色列人所求的(义,参9:30、31),没有得着。

 

a.神拣选不变的原则(11:6):

 

恩典就是神拣选不变的原则,保罗特别列出一个对比的提醒:他用“既是…就不…”来彻底强化“出于恩典”的唯一原则,而完全排除“出于行为”,因为这二者间是互相排斥的,这就是救恩的原则清楚的分辨。

当然,行为在救恩上是完全没有任何地位的,却不表示行为是不重要的,因为;行为证明了信心。在这点上,恩典行为就不会相互排斥。

保罗相信这一切都是神的拣选,恩典就是神的主动,而不是人的主动。恩典之所以称为恩典,就是不需靠人的行为功劳,否则出于行为就不能称为恩典了。

是否有恩典和行为并存的可能?保罗排除了恩典和行为的混合并存的可能,恩典和行为是不能混合的。恩典的唯一是无可取代的,行为在信仰中的地位必须清楚地定位于信心的见证。

b.以色列人不全是蒙拣选的(11:7):

传统以色列人看待自己是“蒙神拣选的”,但从保罗拣选恩典的“余数神学”看,就不

是“全部”的以色列人都蒙拣选,因此;保罗的目的就是要澄清“以色列人不全是蒙拣选的”。

这观念的厘清,保罗重复的结论是“以色列人所求的,他们没有得着”,正如在9章30-31节的结论。虽然以色列人“切切地去寻找”,但却不能得着,因为救恩不是人可以寻找的,那是只有神主动的作为。

这观点的下半段是“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其余的就成就了顽梗不化的。”保罗把蒙拣选的人和顽梗不化(未蒙拣选、没有得着)的两种以色列人清楚的区分,让以色列人警觉,也明白不是出身以色列人就是蒙拣选的。

“顽梗不化”是那些未蒙拣选的人的特征。此字是一被动式的动词,原来的意思是“变硬”。(参林后3:14心地刚硬,可3:5)

例如胆结石、手脚生茧是身体上的变硬,保罗用此比喻一个人的心变刚硬、心灵顽固、愚顽。

这些人变刚硬或神使他们刚硬,我们之前己经说过、也以法老的心刚硬说明,人心先刚硬,神就任凭他,使他的心刚硬,正如下文所说“神给他们昏迷的心…”。

这刚硬是神给人的刑罚、报应,任凭人一意孤行顽梗不化,但这也是人自己必须负的责任。

c.顽梗者的圣经证据(11:8-10):

(1)“如经上所记”

保罗综合申命记29:4和以赛亚书29:10,且是概括式的引用。保罗引申29:4摩西告诉以色列人神虽行神迹,以色列人也目睹,但他们却未蒙神开通他们的心,保罗把字词改为直接的指陈,使这个观念更强而有力。

保罗引用以赛亚书29:10且只引用第一句“神给他们昏迷的心”。这一切都指人对属灵事物完全失去敏锐感。昏迷的心(灵)指人心灵没有知觉,反应己完全失去。

保罗要证明的无非是他们未蒙拣选及原因,是他们的顽梗、刚硬的结果就是心的昏迷,眼睛对神的作为无所反应如同看不见,耳朵对神的话语无所响应以致如同不能听见,而这一切都是刚硬者的特征。

“直到如今”不只是以赛亚时代或摩西的时代,而是指以色列人到保罗时代仍然如此,若从今日的角度看,更是如此。

(2)“戴维也说”

保罗引自诗篇69篇22、23两节。

这篇诗是著名的弥赛亚诗篇,耶稣把被人无故仇视的受害者祈祷的内容,应用在祂自己的身上(如69:9引用在约17,69:25引用在使徒行传1:20,应用在犹大身上)。

保罗把以色列人在这篇诗中“受迫害者”的角色反转过来应用,成为弃绝基督逼迫基督的人。而且也把以色列人作为咒诅诗的对象,他们成为神的敌人及报应的对象。

保罗引用的意象的比喻,比较不易诠释。但最主要的信息是指神在他们人生追求的事上都适得其反。一个是他们基本的生活饮食和友谊,另一个则是他们的身体的器官。

“筵席变为网罗、变为机槛”,其中“筵席”指“献祭的筵席”是他尔根的读法,也有人认为其它古译本读为“为报应”;若如此就和“网罗”、“机槛”的表达意思相类似。

这个句子要表达的意思,就是欢乐及人际交谊的场合,本是人间最基本的快乐来源,但连这些都成了祸患和陷阱,这样的人生苦境,是逼迫神者的结局。

“眼睛昏蒙不得看见”,也指出眼睛看见是人生最基本的能力,连这样最基本的器官都无法发挥功能,这样的苦境也说明人逼迫神的结果,人必须要承担。

“腰时常弯下”中, “弯腰”通常指背负重担不能伸直。可能是指恐惧或忧伤、压迫,成为他们的重担。“时常”说明这种光景是继续不断的、经常的。

保罗强调的重点就是刚硬自己的心的人,无法明白自己的结局,以致他们顽梗,保罗要提醒人明白,心灵的昏迷是顽梗的原因,而他们会有生命苦难的结局作为他们报应的结果,人如何面对这样的警语呢?

这样的提醒,是全盘否定以色列人吗?这样不信的光景是永远的吗?保罗下一段就要解释。

5.3.2.拣选恩典的提醒(11:11-24):

要明白这段圣经的信息,首先;要确定保罗这信息的对象是谁?保罗所说的“兄弟们”(25节)就是“外邦人”(13节),就是你;而他们就是以色列人。先把保罗所指的对象厘清,有助于我们解析此段经文。

此段信息要提醒外邦的弟兄姐妹,包括罗马教会中,除以色列人以外的信徒,神对以色列拣选的恩典并未改变,现在虽因以色列人拒绝,使救恩临到外邦人,但一旦以色列人被激动发愤寻求神,他们将得到的恩典,会是丰富难以想象(11:11-15)。

此外;神在外邦信徒中的恩典,外邦信徒更当以以色列人为鉴戒,珍惜神的作为(11:16-18),也要以正确的态度响应神(11:19-21),在砍下和接上之间,我们必须警醒(11:22-23),这是保罗给外邦人的提醒。

保罗的提醒是严肃的,他说:“…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我的职分”(11:13)。保罗不是妄言或戏言,他提醒的态度是诚恳且严肃。

1.神终极的目的(11:11-15):

保罗在本小段的思路有三个相关连锁的变化:1.救恩因以色列的跌倒己临到外邦人。2.外邦人得救激发以色列的复兴和丰满。3.以色列的丰满会为外邦信徒带来更大的富足。(cf.Stott.p.399)

a.使以色列成为祝福(11:11-12):

(1)以色列的失脚,救恩临到外邦人(11:11)

虽然保罗主要是以神的启示作为本段神学论点的根据,但是这也是教会历史上的事实,保罗从神在历史中的作为发现了这个真实的光景,正如stott所引述“从神学角度诠释历史事件”『Ziesler(1989),p.273』

在初期教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路加曾在使徒行传中记载了4次有关以色列拒绝福音的事实;以致福音转向了外邦人,且被外邦人接受。(参徒13:46,14:1,18:6,19:8-9,28:28)

耶稣也曾预言这样的状况(太8:11-12,21:43),说本国子民在外边黑暗那里哀哭切齿。神的国将从以色列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

以色列“失脚”应是对照第9节的“绊脚石”,说明他们的失脚是刚硬必然的后果。

“失脚”之后所加的“跌倒”,是表示失脚这动作的后果,而且是造成一种“永久性的后果”,也就是以色列将永远跌倒,一蹶不振。

但是保罗激烈地反对这种说法,用了“断乎不是”和11:1的反应一样。

既然“跌倒”的后果不是失脚的目的,那么失脚又为了什么呢?

保罗又用了“过失”这一字来说明,他们是落到旁边,错误的一步;也就是一种暂时性的走失方向,正如羊走迷。

保罗强调的是:以色列的失脚,不是永恒性的跌倒、也就是完全的失落。他们虽然有过犯、悖逆不信、拒绝基督,这是真实的罪,但这不是说以色列都完全失落,只是暂时性的远离神。

以色列的失脚,在神的救恩计划中产生了二种连环的效应,先是救恩临到外邦人,再借着得到以色列想得到却未得到救恩的外邦人,来激发以色列人相信、悔改。

以色列的罪(过失),如何成为外邦人得救的原因?除了以色列人拒绝基督的罪以外,也是因为他们把耶稣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这是全人类能得救的原因,也是神早己定好的救赎计划。

(2)外邦人的得救,激发以色列的得救(11:11b)

保罗强调以色列人正面的“嫉妒”(发愤的原意),就是看见外邦人领受神的赐福,激动他们悔改归向真神,真心相信。

外邦人得救享受与神和好,彼此相和,罪得赦免的福份,更经历了圣灵大能和仁爱、喜乐、和平的生命,这些会使和上帝关系缺乏的以色列人羡慕。

这就是以色列拒绝福音,神将救恩转给外邦人的目的。

(3)以色列的丰满,会对外邦人产生何种效应?(11:12)

保罗用以色列的过失和缺乏,对外邦人形成正面的效应,就是外邦人蒙受了救恩的富足,说明以色列若是丰满,那对外邦人形成的效应,就更加富足了。

以色列的过失指他们的罪,“缺乏”按以赛亚书31:8,应指以色列人的失败,也就是他们“被弃绝”。

以色列的“丰满”是指什么呢?就意义上来说是指以色列人“救恩”的丰满,也就是他们将领受救恩的丰满。但就上文的“余数”神学来解释,当是指以色列得救人数的丰满,就是从余数增加成多数。

以色列的得救和复兴,他们满溢的救恩福份,使全世界会蒙受更大的祝福。至于这祝福的程度,保罗用“何况”形容,并没有告诉我们祝福的内容,主要是不想用具体限制我们的想象,也说明这祝福之大,恐怕是我们难以想象的。

b.荣耀使者的使命(11:13-14):

保罗向外邦人强调他自己的身份及职事,是向外邦人传福音,而这目的和使命,更肩负了因外邦人得救,“激动骨肉之亲发愤”的相同责任,也就是他因明白神的旨意,而努力、尽全力、竭力向外邦人传福音,使更多的外邦人得救的见证,激发以色列同胞的得救,他的使命是向外邦人传福音,但他的事奉却是指向“神终极的目的”。

(1)荣耀事奉神的目的:

保罗强调他的使命和神终极目的是如此吻合,但他更重要的是“敬重”(使得荣耀)神所托负他的职份,好使得他能竭力追求遵行神的旨意。

“荣耀”就是“敬重”的原意,有三方面的属灵意义:

(a)荣耀神的事奉目的:

保罗抓住事奉的目的,最核心的价值在使神的名得荣耀。

正如加尔文所说,我们生存的目的在荣耀神。

近代伟大的属灵前辈宣信博士提醒我们荣耀神的方法,他说:“真正能荣耀神的办法,乃是让神借着我们得到荣耀,让神因着我们倒空的器皿发光,反映出祂丰富的恩典和力量。当太阳从水晶般的窗户照射出去,或是从光洁的镜子以及静的海平面反射其光辉时,太阳就得到荣耀。

当一个软弱无助的人借着神的力量,经过各样的辛苦及困难,胜过一些人力所不能及的事时,可说是最能使神得着荣耀的事。当一个天生软弱、犹豫不决、自私、罪恶的灵,变成甜美、纯洁、有能力、在任何环境都能得胜的灵时,这也能荣耀神。当一个天生不聪明、不强壮的头脑,在神的智慧引导之下,能实践大而奇妙的计划,为神为人成就惊人的结果,神也在其中得到荣耀。

父啊!愿我们能天天荣耀你的名,在凡事上实践你的教导。”(宣信博士,【属天的日子】,橄榄出版)

保罗的目的不是在使自己得荣耀,乃是在使自己的事奉能使神的名得荣耀。

(b)荣耀感的事奉价值:

保罗说的“我敬重我的职份”说出每一个事奉神的工人,都当敬重神给他的职份。

而这样敬重职份的心从何而来?乃是从对事奉神的价值感而来的。

传道人如何看自己事奉的价值,是否有100%的荣耀感。你尊重自己的职分,别人就尊重你。

(c)荣耀神的事奉意义:

耶稣在离世前那“大祭司的祷告”中,荣耀和合一是他祷告的两个主要的重点,合一是为教会,荣耀则是为自己;他求神来荣耀他。他祷告说:“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17:1)。“我在地上己经荣耀你…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17:4-5)。

耶稣也说“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约12:26)

荣耀神的事奉最大的意义在于神也会荣耀你、尊重你。

荣耀不是从自己来的,也无法靠自我吹嘘得到的,更不是我们事奉的目的,那是神对我们荣耀神的必然的回报。我们不需要去荣耀自己,那是徒劳无功的,我们只要持守单纯荣耀神的事奉目的和动机,神的荣耀就会充满在我们的事奉中,那不是“我自己的荣耀”,乃是神加添给我祂的荣耀。

(2)抢救人灵魂的目的:(11:14)

保罗事奉神除了荣耀神之外,更重要的目的,在抢救人的灵魂。这是保罗之所以“敬重”他的职份的目的。保罗知道这是“神的旨意”,神终极的目的。保罗之所以认为他的事奉是“荣耀”,是因为抢救人灵魂的事奉是最讨神心意喜悦,是人间最有意义的事奉。

(a)尊重神的权柄(11:14a):

保罗使用“或者”,第一个意义是讲到他成为使者的“目的”,就是我们所说的事奉的目的。

另一方面,或者又有“盼望”、“期望”的意思,说明这目的并非他所能做成的。因为保罗只能“盼望”他的同胞得救,真正能使他们得救的是上帝。

当我们传福音的时候,我们相信人的得救是神的权柄的作为,主要正面的意义在提醒我们谦卑仰望神施恩作工在人的心中,而不是自以为可以使人得救,或是靠自己可以救人。

保罗使用的“激动”或是“救”,都是用“假设语气”,因为他深知在我们向人传福音时,或是我们“激动”别人的时候,最关键的原因,仍是神自己的作工。

但是,若我们以为使人得救是神的工作,就不向人传福音,那就误解保罗的信息,人在传福音事上有极大的责任。

(b)看重人的责任(11:14 b):

保罗用“激动”或“救”的假设语气还有另一方面的意思,那就是保罗相信我们传福音的时候,神会使用我们,借着我们所传讲的神的话,激动人心,使人感动,愿意激发渴慕神的心,而信主得救。

保罗非常肯定他传福音的工作果效,一方面是谦卑仰望神,但不至于过分失去平衡,以致成为失去信心。另一方面;则是相信倚靠神,带着人得救的信心出去传福音。

保罗也对他“救人”的目的有很大的期许,他相信神借着他作使徒的目的是可以达成的。他也相信神会借着所有的基督徒,叫人认识救恩,接受基督作个人的救主。

他对救恩的体认是极为深刻又满有自己个人的经历的(参林前9:22,提前4:16)。这正是他相信期许使人得救的信仰基础。

保罗说他期望能救“一些人”,是否他的期望太低,而不像彼得所说“神愿万人得救,不愿一人沉沦”(参彼后3:9)?

保罗的意思“一些”,是与他前面所预告的“丰满”作对比,说明在神所作的伟大救恩的工作中,他目前或一生所能作的,不过是略尽棉薄之力。

虽然如此,保罗却极为“看重”人的责任。我们在传福音的时候,必须看重神所托付我们的责任,肯定神对我们传福音的看重。

今天,我们传福音的态度是如何?若是仍害羞或以福音为耻、未能尽上传福音的责任,求主帮助我们尊重神的权柄,看重人的责任,相信神会重用我们,藉我们赐恩福,给那一切听见福音的人。我们要抱着“听见的人都将得救的态度”去传福音。

c.以色列的复生(11:15):

(1)以色列的被弃(11:15a)

15节与12节是完全对称的两节:

12.以色列的过失,为天下的富足,…何况他们的丰满呢?

15.以色列被丢弃,天下就得与神和好,他们被收纳;岂不是死而复生么?

这两节的唯一差别在:第12节是说以色列成为外邦人的祝福;而第15节是说以色列自己所要蒙受的祝福。

保罗用“被丢弃”来说明以色列神的选民在救恩事上的失落,原意是丢出去,在另一处新约使用过的使徒行传27:22译作“失丧”。

与12节以色列人因自己的行为上的过失来对比,15节更强调“神的作为”,不论“被丢弃”或“被收纳”都要强调这点。

所幸,以色列被丢弃是暂时的,神最终极的目的:是使以色列人蒙恩(死而复生),神并未完全弃绝以色列。

以色列被丢弃,是他们拒绝接受(弃绝)弥赛亚的直接结果,但间接结果,却是促成了“世人与神和好”,因为外邦人接受相信了弥赛亚。这是主基督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工作(参罗5:1、10;弗2:16),祂改变了神人之间的关系,从仇敌成为和好。

“世人与神和好”这不但是救恩的客观事实,也将成为所有相信基督的人的主观经验,不仅是外邦人、以色列人也不例外。

“被收纳”与“被丢弃”是完全相对的,但都指向神的作为。“被收纳”原来指“取来归于自己”也就是神接纳以色列人归属神自己,这说明在救恩的事上,以色列在神终极的目的中将再蒙恩的最大明证。“被收纳”的实质意义是什么?保罗自己清楚地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就是下半节的“死而复生”。

(2)以色列的复生(11:15b)

以色列“被收纳”保罗用“死而复生”,也就是“死里复活”究竟保罗的想法是什么?斯托德牧师提供三种不同的解经法供参考如下:

(a)第一个是按字面的解释

保罗是指末日时全面性的复活,「最后的结局,死人复活,以及接下来的永生」。

如此,以色列的归信基督,「将会是复活的信号,亦即是由耶稣死而复活引发之末世事件的最后一步」。

在犹太教启示文学中,以色列的复兴通常都与死人复活有关,当然保罗亦有使用「生」字形容肉身(8:11);但终究来说,用「生出于死」(zoe ek nekron)来形容复活,总是极不寻常,尤其anastasis这个最理想的字还这么方便可用呢。再者,保罗当真相信他自己对犹太人和外邦人的事工,会直接导致主的再来和复活吗?并没有证据支持这点。

(b)第二个是属灵意的解释

保罗是指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这是他最爱讨论的主题之一。

较早时他曾把我们形容为「从死里复活的人」(6:13)。

然而,这是全体基督徒共有的地位和经历,包括在外邦基督徒己经领受了的「救恩」和「富足」之内。「更大的富足」必须是解作新鲜甚至惊人的事物才对。把它视作我们在基督里己经享的新生命,是个反高潮。

(c)第三个是比喻上的解释

保罗预见外邦人会从「不能想象的福气」中得益,这个普世性的福气将会超越一切人类的经历,奇妙得只能以出于死亡的新生命来形容。

保罗可能是回顾以西结的异象,该处经文用枯骨结合起,得到筋肉和生命,来描绘以色列的复兴。保罗是否把这异象应用在外邦世界身上呢?他是否预言「真正的宗教(即基督教)会有一个巨大而热烈的大复兴,原本的情况相形之下,彷佛是宗教死亡」,或「世界因着福音的扩展和成功而面临前所未见的复苏」呢?神若能够使用以色列被丢弃的悲剧,把福音带给外邦人,祂岂非有更大的福气,随着以色列的收纳和丰满使全世界得益?

“死里复活”在本节最好的解释是解作“属灵的复兴”,是以色列人属灵的复兴而不是末日普遍的复活。最主要的依据仍是“接纳”这一词及整节圣经都在强调“救恩”,所以从救恩的角度解为以色列属灵复兴的得救人数加增,也符合“余数神学”的说明。

2.神恩严的作为(11:16-24):

神终极的目的,是要使外邦人因以色列的复兴得到祝福。在终极目的达成的过程中,我们格外要谨慎去认识神的作为,在救恩的得着与持守的事上,神的作为是反映出祂“恩慈和威严”的两面(11:22)。

保罗用橄榄树的比喻,突显神恩慈的作为是“接上”,神严厉的作为是“折下”;而藉这比喻提醒外邦信徒得救不要自高自傲,若不持守信心在主恩慈里,他们仍有“折下”失落救恩的可能(11:22b);也藉这比喻勉励不信的以色列人,若他们不是长久不信而悔改相信,神仍能把他们“接上”重得救恩(11:23)。

“接上”的可能“折下”,“折下”的仍有机会“接上”,提醒我们认识神的恩慈与威严,并警醒自己坚定信心、持守圣洁、仰望神的恩慈、敬畏神不自高。

a.圣洁是神作为的目标和标准(11:16):

第16节中的“新面”和“树根”是指什么呢?

在本节中,“新面”的比喻取自民15:9节以下的记载,若根据那里的记载,指的是“初熟的麦子”磨成面粉作饼当作举祭、奉献给神之用。所以这里译作“新面”。

在新约相同的字有时译作“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23指基督;罗8:23指信徒)并不全然指特的对象。

“全团”可参考罗9:21的“一团泥”。

在这里我们可以确认“全团”(的面),应是所有得救的人所组成的,也就是“属灵的以色列人”,而这些属灵的以色列人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信心的后裔;参9:7-8),所以“初熟的面”应指的是“信心之父亚伯拉罕”。

全团能圣洁,并不是“初熟的面”使之圣洁,使信的人圣洁的乃是上帝。神使“初熟的面”亚伯拉罕因信称义,因信成圣,被神所悦纳,就代表了所有将来信的人,也被神所因信称义成圣,亚伯拉罕就是那全团圣洁的代表。

树根能圣洁,也是相同的,是神使他圣洁。

b.神恩慈作为中的提醒(11:17-24):

保罗在这一段中,以橄榄树和枝子之间的关系作比喻,对象是外邦人中得救的信徒,目的是要提醒外邦认识神恩典作为的原则:

(1)神恩典的格外与公平(11:17)

外邦人虽是因以色列人拒绝救恩而有得救机会,但可以完全一样的同享神的恩典而没有不同。

“几根枝子被折下来”,指的是那些以色列中不信的人,他们原来是橄榄树(神常以橄榄树称呼神的子民)上的枝子,因着不信被折下来。

“野橄榄枝子得接在其中”,保罗用“野橄榄枝子”来提醒外邦中的信徒认知自己的身份,不若身为原橄榄枝的以色列,但却有神“格外的恩典”可以成为神子民中的一位。

“一同得肥汁”说明我们可以和以色列信徒一样享受神的恩典的供应,是完全一样的。

野橄榄接在橄榄树上是不合农业接种作法的,是不是保罗不懂农业接枝方法的运作?其实保罗知道,所以在24节他就说这是“逆着性”接的。

既然保罗知道,他又为何如此说?无非是要说明,也提醒我们外邦信徒,这是神“格外的恩典”。否则外邦人是如同野橄榄枝一样不会也不配被接上得救的。

保罗又说以色列“几根枝子被折下”也是相当保守,因为以色列中拒绝神的人并非少数,反倒是多数,保罗也是提醒外邦信徒免于自夸。

“被折下”说明以色列被丢弃是神的作为。

(2)神恩典的敬畏(11:18-20)

神的恩典不是用来自夸,反而更要以敬畏的心看待神的恩典。

(a)神子民的关系(11:18)

保罗提醒新枝与老干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外邦人对以色列人的态度,不可以他们部分人被神弃绝,就自以为是因外邦人的相信而以为自夸了不起,而对以色列人采取轻视的态度。

因为在神的国度里面,神盼望的关系是合一,特别在外邦人和以色列信徒之间(参弗2:14-16,3:6)。

保罗强调,以色列民在神救恩计划中的“主体性”,他们是拖住普世信徒的“根”和“主干”,神给外邦信徒恩典的应许,仍是根源于神给选民应许的恩典。

(b)神恩典的依据(11:19-20)

保罗提醒外邦信徒的第二件事事,不要自夸自己的信心。

保罗提醒:以色列人被折下来,不是全部,乃是部分,以免外邦人自夸。

保罗在此用“我”是一个加重语气的字,意思是突显外邦人可能自夸,以为“我”有多重要,神才会将以色列枝子折下,把我接上。但实际神的恩典不是根据“我”这个人,乃是根据神自己的原则:信心。

神恩典的依据是“信心”,而非以色列人或外邦人。所以:以色列因“不信”被折下,外邦人“因信”被接上,这一切都是依据神所定下的标准“信心”。

甚至,我们也不能夸口“我的信心”,保罗强调我们没有任何对自己的夸口,那是在神的恩典面前的态度,因为;一切都是神的恩典,人毫无任何的功劳,连信心也都是神的恩典。

我们不能自夸,反而要“惧怕”,惧怕带有“敬畏”的含意。我们该惧怕的是:若我们失去信心,我们依然会如以色列一样失去神的恩典被折下。这提醒我们不要以为一次相信得救就有稳妥的地位,乃要谨慎过圣洁生活持守信心。

 (3)神恩典的持守(11:21-24)

神不爱惜(珍惜)并非说祂不爱世人,乃是从神的公义出发,必须对那弃绝神者有所对应的作为。

从比较以色列和外邦人在神面前的角色,提醒外邦人原本不属神,原属神的子民都不爱惜折下,何况不属神的外邦人呢?

神的恩慈和严厉是并行的,神向跌倒的人,就是不信弃绝神的以色列人是严厉的;神向你,就是相信神的外邦人是恩慈的。

神的恩慈不是保证长久拥有的,必须人持守长久在神的恩慈里,否则,也会被砍下来;相对地,神的严厉也不是长久不变的,除非人长久不信,否则,悔改回头相信,神仍会给他机会被接上。

保罗强调“神能”从神接下,不只神愿意,只要祂愿意的,祂都能。这是神给人最大的应许:“神能”。

在人的观念中,砍下的枝子要接上是“不可能的”,但对神来说,没有任何外在的环境会限制神的大能,只要犹太人肯悔改,神就能接纳他们。

保罗用“天生的野橄榄”,“逆着性”接在橄榄树上的不易,比较原来橄榄树的枝子接回本树上,看得出何者的“可能性”比较高,所以;外邦人得救都是可能,更何况以色列人的得救就更可能了。因为,他们“原来”就是树上的枝子。

神恩典的持守,在乎“长久在祂的恩慈里”如何才能持守?就是保守自己的信心,这是神给那一切相信的人最大的提醒。神恩典的持守,也给那尚未相信的人最大的宽容,使他们不致绝望,若是他们愿意悔改相信,神仍会愿意把祂的恩典给他们,并保证“祂能”。

5.3.3.拣选恩典的重临(11:25-32):

既然“神终极的目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为何以色列人至今仍是硬着心?他们最终真会得救吗?

保罗说:“弟兄们,因为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这奥秘”(11:25),说明他要解明以色列最终得救,这是神福音的奥秘,他相信以色列必然得救。

“到外邦人得救人数添满”,那是指神会按祂救恩的计划,先救外邦人,然后以色列全家必然得救,这是神福音的奥秘。

为何以色列必然要得救?因为有“救主…除去罪恶…的约”,那是必然成就不会改变的约(11:25-27)。更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11:28-29)。现在以色列人不顺服,是为了彰显神的怜恤,正如过去外邦人不顺服、却得了怜恤一样。全人类的不顺服,彰显神怜恤人的恩典(11:30-32)。

保罗从“因为”和“奥秘”两个角度来解析以色列现在硬心和终必得救的落差。

1.拣选恩典重临的奥秘(11:25a):

a.圣经中奥秘的意义:

(1)奥秘的定义

奥秘在圣经中的意义和外邦宗教的意义是不同的。外邦宗教的奥秘用来指只有入教者才能体会的那种神秘成分,或神秘的宗教思想,隐秘不为人知的宗教仪式。

圣经的奥秘,最好的定义在罗马书16:25节,说明奥秘是过去隐藏无人明白的真理,现在按着神的启示,显明给人让人明白。

(2)奥秘的内容

圣经的奥秘,主要的内容都和神救恩的计划有关:

以色列人最终必然得救的奥秘(罗11:25)和以色列人被弃、外邦得救的奥秘。

外邦人因信基督得称为神的儿女(弗3:3,西1:26,罗16:25)。

其次,圣经中奥秘也指神国、基督、教会:

福音书中,用于解释天国奥秘的比喻常被基督耶稣所提出,例:太13:11可4:11路8:10,所以奥秘一词,与神的国度是有关的。

保罗书信中,总共出现21次之多,以弗所书也有6次(1:9  3:3,4,9  5:32  6:19)。是指历世历代所隐藏,但在末世己向圣徒显明的奥秘(西1:26)、就是“基督”(西2:2),所有一切智能,知识都藏在基督里(西2:3)。

以弗所书中6次,三章各节乃指“奥秘”是“神永恒的计划,要将外邦人和犹太人一并归在基督恩慈之下”,5:32是指“基督与基督教会的灵里合一”,6:19则是指「福音」、1:9则是指神对待世人及世界归宿的奥秘。

由此可推出奥秘的内容就是1:10所言“在基督里同归于一”。

(3)奥秘的启示

保罗说神要人明白祂的旨意,但神奥秘的思想和计划,凭人的理性,智力,无法参透,神就透过“启示”(弗3:3)让保罗明白,也在当时代藉圣灵启示圣徒和先知,而如今我们同样藉圣灵的光照,明白神旨意的奥秘(西2:2,弗3:9,5:32,6:19,太13:11,可4:11)。

使徒约翰也曾指出此奥秘(启1:20,10:7,17:5)。

奥秘是神自己启示:这样的真理或者事实是人没有办法自己去发现的,只有神才能将它启示出来,如同但以理书第二章十八节以下,27节以下所说的。

这样的奥秘是借着什么人或者什么方法启示出来不是很重要,可能是借着先知的预言(林前13:2),圣灵自己的感动(林前12:2 ),新约圣经的启示(弗3:3),或使徒的传讲(弗5:32)等;借着什么人传出来也不很重要,重要的是,将奥秘启示出来的那一位是神自己。

当然这奥秘是有隐藏,秘密的性质,但却不是无法知道,或永远不可知的,乃是人用自己的智慧不能知道。但现在神己将它启示出来了,所以今天人可以知道。(林前2:1、7,4:1)

b.奥秘解明的目的:

奥秘的解明的目的,是免得人自以为了不起。保罗用双重否定“不愿意你们不知道”,来说明这件事的重要,相同的用法在罗1:13也用过,为的是提醒注意这重要的真理。

“自以为聪明”前面有“免得你们”的介系词作否定目的的子句,就是要得着耶稣基督救恩的外邦人,不要自以为了不起,以为自己是好,就难免会以为:上帝丢弃以色列人拯救外邦人,是因为外邦人好。这是因为他们不明白神救赎的计划和祂终极的目的,才会产生错误的想法和观念。

保罗希望所有得救的人都明白,不是出于人的行为,乃是出于神救赎计划的拣选恩典。

2.拣选恩典重临的原由(11:25b-32):

a.因神的立约(11:25b-27):

以色列人能得救的原因,并不在乎他们自己,乃在乎神与亚伯拉罕等以色列祖先所立的约。人会毁约,但神不会,所以祂与人立的约必然会成就。

(1)神的救恩计划(11:25b-26)

(a)以色列的光景不会影响神的救恩计划(11:25b)

现在以色列人的生命信仰光景是“硬心的”,他们是“顽梗不化”的,但这应不是所有全部以色列人,“有几分”也可作形容是部分或有些以色列人硬心。

以色列的硬心是事实,保罗接受这个事实,但他更相信神的救赎计划会实现,那才是真正的真理,不受现实光景的限制与约束。

以色列的“硬心”原是医学名词,比喻说明人的辨识能力低落、感觉迟钝,可见这也不是令人完全绝望,只待神的开启心窍。

(b)外邦人的全数得救才是神的时候(11:25c)

外邦人的数目添满,说明外邦人的得救人数有神的计划,一旦满额,神就会启动救赎计划大工中,关乎以色列得救的部分。

“等到”说明了这是一个未来的时间,当神的时候满足的时候,这个时间就成为了神的救赎计划的段落,以色列得救的工程就会开展。保罗看的不是现在,而是将来,凡事都必按着神的时候逐步的成就,人只有凭着信心、坚心相信“等候”神的工作必然成就。

“等到”也指出了这过程仍会接续一段时间,以色列的硬心和外邦人的得救同时并存,直到神自己动工进入以色列全家得救的救赎阶段。

(c)以色列的全家得救需盼望神的救赎(26)

未来会有怎样的事发生?在神的救恩计划中,我们可以预期、“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这个历史事件(未来)的兑现。

在许多对这节经文似乎不太放心相信的人看来,“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可能吗?因此有些尝试作所谓合理解释的分析是不必要的,例如:

将“以色列”解释为“属灵的以色列”,也就是“教会”。但综观保罗在罗马书中“以色列”就是指神的选民以色列民(族)。(加6:16教会称为以色列民是保罗仅有的方法)。

将“以色列”解为“以色列国家或政权”的得救,这种说法也不符合,因为圣经没有任何地方提到以色列人能够不藉相信基督得救的说法。

将“以色列得救”和“外邦人得救”视为救恩的“双轨”(史丹德:两约神学),外邦人因信基督得救,而以色列人只需相信神和祂的约就可得救。但若我们看下文所说的“救主…除罪”,就知道神并没有“两种救恩的方法”反倒只有藉救主耶稣基督得救的唯一救法。

“向犹太人传福音的宣教事工,是反犹太人主义”,这个背景是两约神学的根源,以色列另有得救之方法就可以不用向犹太人传福音。但这是违背神的原则“一棵橄榄树”和“隔断之墙的拆毁”(弗),说明耶稣基督来己将以色列人和外邦人之间的分别废止了。不向犹太人传福音,才是反犹太主义,因为保罗要我们留意以色列人得救的历史事件将必然会成就。

以色列“全家”指的真的是“全以色列得救”吗?“全以色列”当然是指以色列人整体,但却不是指每一个以色列人。“全家”和前面的“丰满”是同一字(11:12),意义上的关连,就是未来神给以色列家的救恩必然丰富,不是指每一个以色列人,而是指以色列整体是蒙恩的民族。

这样的说法,旧约也常见,如:撒上25:1,王上12:1,代上12:1,但9:11。

关乎以色列的得救,保罗引用的是以赛亚书59:20-21,其中的“救主”拯救者,必然是指“弥赛亚”。

但他“出来”指的是第一次他来,或是指未来末世时第二次再来呢?

从经文看来,既然“以色列全家得救”是未来的事,那此处“救主出来”指主第二次再来似乎是顺理成章。但我们要留意,主基督第二次来时,己经不再是救恩,而是“审判”;那时以色列又如何能独自置身于审判之外呢?

因此“救主…出来”最合宜的解法仍旧指基督道成肉身(第一次来时)为最佳,因为祂钉十架的救恩只有一次,以色列的得救,也是奠基于那一次的“救赎历史事件”。所有外邦人和以色列的罪恶除去,都是倚靠那一次的工作,不需要基督第二次再来重新成就救赎之工作。

以色列的全家得救,所在乎的盼望在于神的救赎,而这救赎的工作,正如神预言的内容己经应验在基督耶稣道成肉身的救赎上了。

(2)神的救恩之约(11:27)

(a)约的内容是除罪:(11:27a)

以色列家的罪得赦免,是神与他们所立之约的最主要内容。

这里的“除罪”有“完全除去”的意思,表明神所作的救赎是全然成圣的工作。

“除罪的时候”指将来以色列悔改之时,这节经文中文翻译时把次序掉过的,原本并不是除罪才立约,而是“先立约,后除罪”,这也符合神的救恩计划。

(b)约的确立藉救主:(11:27a)

保罗在26节说只有“救主…除一切的罪恶”,和27节“我除去他们罪的时候”,表明神除罪的工作,是借着耶稣救主成就了这约。

耶稣在“最后晚餐中”说:“这是我立新约的血”(太26:28),保罗也在林前11:25说“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

当我们接受基督的救恩之后,我们在圣餐中的目的,就是记念主耶稣借着祂的宝血所立的新约,也提醒我们基督为坚立神的约所付上极大的代价,更使我们愿意去与神坚立这约。

这约是神与人所立的新约(耶31:31-33),旧的约己被人毁约,因此神借着主耶稣要重新立约。

(c)约的履行靠上帝:(11:27b)

“我与他们所立的约”原来的意思是“这出于我的约”,这是指“我和他们所立的约中,我这边的部分”。

这说明了神履行了祂的约,虽然以色列违背了神与他们所立的约,但神却并未忘记这约,神也不会因为人的毁约而毁约,神永远持守祂的约。我们纵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

所以保罗用“我这边的约”来说明神主动立约,己经履行了祂的部分,但约毕竟是双方面的,我们看见神成就了的约,不是我们人成就的,我们若要这约能生效,必须我们也愿意履行。

我们无法作什么,只能相信接受主的救恩,神就算我们与这约有份,因这约是“双边立约,单边成就(神人立约,神自成就)”。

b.因神的拣选(11:28-29):

以色列得救的第二个原因,仍是在乎神而不在乎他们自己。除了神的立约绝不毁约之外,第二个原因就是神的拣选绝不后悔(11:29)。

正是因为神不后悔拣选以色列人作祂的选民,以色列才能有再度列入救恩行列的机会(或是说的更准确一些,神从来没有把他们排除在救恩行列之外),他们在神的救恩计划中是神所喜爱的。

(1)蒙神爱的选民(11:28)

保罗从两个角度来评估以色列人,评估的方式是对比的,就是:以色列是“与神为敌”和以色列是“蒙神所爱”,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或者相反的对比。

这两句话在结构上是对称的,如诗歌体一样的完美,也有助于我们对意义解释上的理解。

首先,其中最难的是“他们是仇敌”。若从本句上文看“他们为你们的缘故是仇敌”容易误解以为“以色列和外邦人互为仇敌”,但若从全句对照“是仇敌”和“是蒙爱的”,就知道原来指的是以色列人“与神为敌”和“蒙神所爱”。

其次;“与神为敌”是他们主动和神为敌,或是以被动解为“他们被神弃绝,被神看为敌人”何者较为合适?若根据前面“与神为敌”和“蒙神所爱”的对称原则,“蒙神所爱”是被动的,“与神为敌”解为被动也是较合适的。因为以色列人拒绝了主耶稣和福音,所以;神将他们弃绝,看作仇敌。

若是对照前面15节所说“他们被丢弃”,19节如枝子“被折下”,和25节 “使他们成为硬心的”,一贯是神主动,人被动的分析看来,这也是较合适的用法。

为什么说:“就着福音说,他们为你们的缘故是仇敌”?因为以色列人不但自己拒绝福音,又积极拦阻福音传扬,逼迫教会,更阻止外邦人听闻福音。所以,为了福音能传扬,神要外邦人听见得着福音和救恩的缘故,神就视以色列为拦阻福音传给外邦人的仇敌。

这是以色列人在神的福音计划中的第一个地位:仇敌。

可是,神将以色列视为“仇敌”并不像我们以“歼灭仇敌”作为报复,神反而仍记得祂和以色列列祖所立的约,并不忘记、也不后悔神的拣选,所以;神另一方面却仍爱他们以色列人,决意要他们得救。这就是为什么保罗又对称上一句“就着拣选说:他们为列祖的缘故是蒙爱的”原因了。

这是以色列人在神救恩计划中的第二个地位:“蒙爱的”。

这二者,在神的救赎计划中并不矛盾,因为神爱“仇敌以色列”和神爱“蒙爱的以色列人”,其实是一致的。原因何在呢?下一节保罗就会说明。

(2)神不改变的拣选(11:29)

以色列刚硬不顺服到神视他们为福音传扬拦阻的仇敌,但神仍爱他们为“蒙爱的”,原因是神的恩赐和呼召是没有后悔的。

以色列得的恩赐是指什么?是像一般基督徒的属灵恩赐吗?最好的解法应在9章4节、5节所说那些以色列所享的特权,如:儿子的名份、荣耀、诸约、律法、礼仪、应许、甚至基督…等等。

以色列从神得的选召,是指神呼召以色列人作为祂特别的子民,和祂建立特殊的关系,完成神所托付他们特有的使命。

选召在罗马书此处是以名词出现,也是唯一一次。其它是以动词出现在新约林前1:26、7:20;弗1:18、4:1-4;腓3:14;帖后1:11;提后1:9;来3:1;彼后1:10。

“没有后悔的”的恩赐和选召,是保罗原来的安排,放在句子前,是作特别强调之用,说明神作事不会“事后后悔”。

这词和罗2:5“不悔改”(不改变心意)是不同的。因为神不后悔祂赐给以色列人的恩典及对他们的呼召。

神作事和人不同,我们相信神所说的话必定成就(参民23:19)。神不会后悔是圣经一贯的真理。这和旧约“神后悔”的意义也不同(参创6:6-7;约拿书3:9-10等)。旧约所说的是一种“拟人化”的表达,表明神对人犯罪之事的感伤,而不是说神心意改变。

神对人的爱也非人所能想象。像以色列这样蒙受神恩赐选召的子民,仍然刚硬拒绝神的福音,但神的爱却是永不改变的。

从神的拣选不后悔的信息中,和以色列人“蒙神所爱”的信息中,我们对神的爱的本性和神作事永不后悔的原则中,我们必须将此一对神的认识活在我们的生命中,流露出祂爱的生命,也不要作那些令人后悔的事。但愿我们对神,对人都有这样的学习。

上帝救恩计划的三大支柱:神的立约,神的拣选,这二大原因己清楚,保罗接续的第三个原因是:“神的怜悯”。

c.因神的怜恤(11:30-32):

保罗提到以色列现在虽然硬心,但将来必能得救的第三个原因,就是因为神的怜恤。

在这三节圣经中,保罗讲到一个非常特别的神爱世人的对比关系:神的怜恤和人的不顺服。上帝知道人的不顺服,因此;特意彰显祂对人的怜恤。

其中30节和31节是非常巧思安排的平行句子的结构:

30节:外邦人因以色列的不顺服,使外邦人在不顺服的光景中,反倒有机会蒙怜恤。

31节:以色列人现今的不顺服,也会得到神己彰显在不顺服的外邦人身上的怜恤。

    32节则是结论:

32节:神的心意,就是要使所有不顺服人(包括以色列和外邦人),都蒙神怜恤。

(1)外邦人蒙怜恤(11:30):

“神的怜恤”意义是什么?

“人的不顺服”,结果就是受刑罚、被弃绝,神不忍心看见人毁灭的结局,就心生怜恤人的心肠,所以;怜恤是说到神对人处境绝望的不忍。

神的怜恤带出了行动,就是神要给绝境中的人一条出路,而神的方法就是前面26-27节所说的“除罪拯救”的行动。

所以;神的怜恤是包含祂对人的怜恤的心肠和怜恤的行动。因此,“发慈悲,帮助人”就是对怜恤最佳的解释。

在这三节(11:30-32)经文中说明了“怜悯”的三方面的意义:

31节的施给你们的“怜悯”(名词):说到神怜恤的本质和怜恤的内容。

32节的特要“怜恤”众人(动词):说到神怜恤是有行动在人身上的。

30、31节的“倒蒙了怜恤”“就蒙怜悯”:说到人领受了神的怜恤。

人以不顺服对待神,神却以怜恤对待人。

首先,保罗强调的是外邦人从前不顺服,但如今却蒙神怜恤,己经相信悔悟的事实。

其次,保罗说明的是外邦人蒙怜恤的原因是因为:以色列人的不顺服,给了外邦人先蒙怜恤的机会。施怜恤的仍旧是神。

(2)以色列人蒙怜恤(11:31)

31和30是句型相同的句子,是保罗特意的巧思所写的,从“这样”也就是“也一样”开始。也就是以色列人蒙怜恤也和外邦人一样。

               30节
                31节
 
     你们(外邦人)
      他们 (以色列人)
 
     从前
      如今(中文和合本未译)
 
     不顺服神
      不顺服
 
     如今
      现在
 
     蒙了怜恤
      怜恤
 
     因他们的不顺服(以色列)
      因着施舍你们的怜恤(外邦人)
 


以色列人蒙怜恤究竟在何时?31的两次“如今”、“现在”,如何解释?

他们如今不顺服,应指保罗当时的时代,是基督完成救赎,以色列人不顺服拒绝基督的时代。

“现在怜恤因着施给你们的怜恤”,因为以色列蒙怜恤现在尚未发生,是未来以色列全家得救时才会发生的,所以第二个“现在”应指未来。

若与30节连结起来的关系,则说明了神计划的时间进程如下:

过去(从前):外邦人不顺服。

现在(如今):外邦人因以色列人不顺服蒙怜恤。

未来(31节的现在):以色列人照外邦人所蒙的恩蒙怜恤。

所以,以色列人最终还是要蒙怜恤,因为神最终的心意仍是要赐福以色列人,使万国万民因他们蒙受更大的福份。

但这是将来的事,保罗用“现在”表达一件未来的事,说明他相信这是一件必然成就的事,因为祂相信神的旨意一定会成就。

(3)全人类蒙怜恤(11:32)

经文提到“众人”必是指全人类。我们感受到保罗思想的进路,和罗马书第一至第三章的思路几乎一致。『外邦人的定罪(1:18-32),道德论者的定罪(2:1-16),以色列人的定罪(2:17-3:8),全人类的定罪(3:9-3:20)』。

很明显的,神既然把全世人定罪;保罗在此也有一目的,就是说明全世人都有蒙受神怜恤恩典可能临到他们的机会。

但我们必须留意保罗不是传达“普救论”,不是所有外邦人和以色列人的全世人都能得救,而是以色列、包括外邦人的全世人中,都有蒙怜恤的机会。正如我们相信的一贯圣经的真理:只有相信基督耶稣才能得救。

“圈”原来指用鱼网圈住鱼一样(参路5:6),在加3:22保罗曾说“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都归给那信的人。”和32节有些相似,把两节经文对照,就会发现“不顺服”对应“罪”,而“怜恤众人”对应“归给信的人(应许的福)”。

若以“圈”的另一用意“关”在监牢,“拘留”这么强而用力的用意,因人不顺服,神主动的使人刚硬,悖逆,神主动的把众人圈在不顺服中,神也“特意”要藉此向人主动施怜恤。

不顺服就像一个监牢一样,加3:22 、NIV译本将经文译为“全世界都是罪的囚犯”。人不顺服神,就像关在监牢的囚犯中,只有神的怜恤才能把我们从中释放。

虽然是神主动把人圈在不顺服中,但是人却不能一丝丝地推诿自己本身不顺服神的事实和责任。这一切绝非神的自导自演。

最终,保罗用“特意”,也就是“为要”,来说明这一切的目的。

神的目的不是要定人的罪,把人关在监牢中,故意置人于不顺服中。而相反的,神是要把人从不顺服的监牢中释放出来。因此;“特意”说明的,就是再一次表明神救赎的心意,神救赎的计划和神终极的目的。

整个罗马书第11章1-32节的段落,说明了神的恩典重临以色列人,神绝没有弃绝祂的子民以色列人,这是毫无置疑的。

神拣选的余数神学,证明以色列人的得救绝非少数,虽有顽梗者,但神终极的目的是要以色列得救蒙福,使全世人因此蒙福。

这一切,是要我们更清楚认识神的作为:神的恩典和威严提醒我们持守对神的信心和敬畏,保守自己的圣洁。

最终,我们可以清楚神救赎计划的成就,明白神的立约、神的拣选、神的怜恤这救恩三大支柱,证明一切的恩典都是神的作为,人只有心存感恩。保罗就要引领我们进入这对神智慧的颂赞。

 

第五讲第四节  神智慧的颂赞

5.4.神智慧的颂赞(11:33-36):

保罗以“深哉”感叹句的形式,为福音的启示己经达到高峰作内心感受的抒发。

对神的智慧深奥,人类的思想、理性、言语、文字…所能表达的己经到了极限,而且何其有限。神深不可测的本质,引发保罗的敬拜,再也无可抑止。

保罗的心境彷佛登山者己超越颠峰,福音的启示尽收眼底,举目仰望只见与神何其亲近,却又何其深远;身历其境之感难以笔墨。

保罗在结束福音的教义,暂停脚步,在踏入福音的实践之前,以荣耀的赞美作为两大段落的衔接。

这几节经文具备极完美的赞美诗体裁,结构上出现像犹太人诗歌的“三”的构造,如同“三一颂”的颂赞:

33节   :神丰富的三方面:智慧、判断、踪迹。

34-35节:神伟大的三个修辞问句:“谁”…。

36节   :神与万物的三关系: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

保罗的眼光全神贯注地注视在神的身上,他全心全意地向神俯伏敬拜。因为福音的启示,全然在乎神。

5.4.1.高深的神(11:33):

1.神的智慧丰富(11:33a):

神的丰富多用来指神某些本性的丰富,在此引接前段“神的怜悯”的丰富,而这丰富的表现则在神的智慧:神救赎计划的奇妙之处,就是把全人类圈在不顺服中,为要怜悯人。

神的智慧是藏在基督里(西2:2-3),却在十字架上显明(林前1:18),在祂的旨意中揭露(弗1:8,3:10)。(stott)

这一切的丰盛,常是保罗的颂赞焦点:如基督测不透的丰盛(弗3:8),神在基督里荣耀的丰盛(腓4:19、罗9:23),神恩慈、宽容、忍耐的丰盛(罗2:4)。

神救恩的目的,就是要给予人,让人领受祂恩典的丰盛。

2.神的判断难测(11:33b):

神的判断可解释为神的决定,属于神的思想的领域。

如林前2:2的定意或定了主意。或者解释为法律上的“判断”或“审判”,如罗马书5:16的“审判”。这二者都指神按祂自己的旨意所要行的事。

难测表示用人的思想是无法测透的,神的智慧并非全部不能了解,但也并非人轻易可测透。人所能理解的神己显明人心(罗1:19-20),加以保罗领受神福音的启示,这己足以令人赞叹。

虽然人知道,但就神永恒的旨意和救赎计划,人所能了解的仍是何等有限。就是保罗也只有谦卑俯伏。

3.神的道路难寻(11:33c):

“踪迹”另译作“道路”,通常指行走的道路,但新约都是寓意的说法,指“生活方式或作事方法”。换句话说;保罗想理解的是清楚明白神作事的原则。

难寻并非不能寻,而是说用人的方法找不到。所以,人要用自己的方法,是无法明白神作事的原则。但神却在人的历史中,给人祂行事的原则,这是神行走道路的轨迹。这一切都记载在圣经—神的话语上。

.人若不去尝试明白神话语中给人神作事原则的道路,人别无其它道路可寻。

5.4.2.伟大的神(11:34-35):

1.谁知主的心(11:34a):

保罗引用旧约以赛亚书40:13“谁曾测度耶和华的心,或作他的谋士指教他呢?”林前2:16也引用同样的经文。

保罗用了一个“谁知道”的独特用法(二简过,不受时间限制的简单过去式),意思就是:过去知道、现在知道、未来也知道。答案当然是:没有人能知道神的过去、现在、未来,有限的人对神的心意当然所知有限。

问题的关键在,有谁愿意花时间与神亲近,去明白神的心意呢?

2.谁作主谋士(11:34b):

就以赛亚书40:13谋士最大的工作就是“指教”,保罗的意思是什么呢?就是关乎神的计划,神救恩的方法:相信基督,这是神的智慧,有谁能说神的计划有任何缺失需要修改,谁能提出新的其它救赎方法作代替方案呢?

谁能替神作参谋提供意见给神,当然不可能。但我们却看见许多人对神的救恩讨论纷纷,表现出令人可笑的态度。

我们不但不可能作主的参谋,反而真正迫切地需要神作我们的谋士,因为只有神才是我们的谋士,我们祷告,祂就指教我们。 

3.谁得主偿还(11:35):

“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这是保罗引自乔布记41:11的翻译,原经文是:“谁先给我什么,使我偿还呢?天下万物都是我的”。是诗歌体的笔法,强调“有人可以给神什么”这件事是不可能的。

这句话的意义,在强化我们所得到的一切,都是出于神的恩典。因为;没有人可以给神什么,使神欠他任何的情份,或我们给神什么,使我们成为祂的债主,这一切的答案就是不可能。

“偿还”的意思就是“报答”(参路14:14,帖前3:9),也可译作“报应”(参帖后1:6;罗12:19),有正反两面的意思。

在此强调正面的,就是我们是否有恩于神祂要报答我们?事实上,神有恩于我们,是我们要报答神。

5.4.3.根源的神(11:36):

保罗在这节圣经中,用了三个前置的词组放在神的面前,分别是(1)出于神(2)借着(通过)神(3)向着神。也就是:神是一切的来源,一切都是通过神,一切也以神为目标。

保罗把全宇宙(All  things)其中一切的现象,包括创造、救赎和归属,都根源于神。“本于祂”:祂是万物的来源(过去);“借着祂”:祂是万物今世的倚靠(现在);“归于祂”:祂是万物的终局(未来)。

人生最基本的困惑问题就是:“我从哪里来?我往哪里去?我现在活着为什么?”这三大人生问题的答案何在?保罗在此回答了这个问题:人从神(的创造)而来,人向神(归依神)而去,人现在活着是借着神(倚靠神的恩典)而活。

神是万物的创造者-源头,万物的维持者-过程,万物的承受者-目标,正如启示录所说的:祂是阿拉法、俄梅嘎(始&终的字母)(启1:8,21:6,22:13)。

5.4.4.赞美的结语(11:36b):

“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是保罗最美的总结。

1.荣耀:

在救恩的成就,甚至一切人世间的事上,荣耀是单单属于神的。没有把荣耀归给神,却将荣耀归给自己,自命一切的事只要倚靠自己,那就是骄傲、夺取神的荣耀。

2.敬拜:

固然9-11章许多艰难的难题我们无法全然理解,但这些奥秘却不是全无意义的,我们看见这奥秘引领我们走向对神深深的敬拜,这敬拜是在承认神的伟大,祂的救赎计划,远超过人的思想所能理解,不得不赞叹和俯伏。

3.谦卑:

保罗那谦卑的态度,提供所有人一个正确对神的态度,我们除了谦卑以外,无法在神的面前站立得住。

4.赞美:

我们可以想象,保罗对神的赞美和敬拜是“直到永远”,引领我们知道我们的生命引向永恒(永生)的意义,就是永远在神的面前敬拜和赞美祂。正如诗人的赞美:“我一生一世必有慈爱随着我,我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直到永远”(诗23:6,27:4,84:4)。

相信我们以严谨的态度研读罗马书,以敞开的心向着神,我们必然会和保罗以相同的颂赞,同声说“阿们”。

罗马书第一至十一章非常值得留意的一点,是神学(我们对神的信念)和赞美(我们对神的敬拜)是永不可分的。没有神学,就不可能有赞美。敬拜不认识的神是不可能的事。一切真正的敬拜,都是对神在基督和圣经里自我启示的响应,并且是我们思想祂本性和作为的结果。

令保罗情不自禁地大声赞美的,是罗马书第一至十一章的伟大真理。

对神的异象给人知识和灵感,驱使人敬拜神。没有神学的敬拜,必然会退化为偶像崇拜。因此圣经无论是公开敬拜中,还是在私人灵修里,都是不可缺的。

号召人敬拜神的,是神的话语。但另一方面,没有赞美,也不可能有神学。对神只有纯学术的兴趣,是个根本的缺陷。神不是冷静、批判、客观、科学化地观察和评估的合适对象。不然,有关

神的真知识必然会导致敬拜,对保罗是如此,于我们也是一样。俯伏在祂面前称颂,就是我们的分。

以下的话相信是慕勒主教在上世纪末说的:我们「不但要慎防没有虔诚的神学,也要慎防没有神学的虔诚」。(sto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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