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律法的功用与基督的救赎
一、律法坚立神的信与神的义 (3:1-8) ﹙一﹚犹太人的长处 – 得着神的话 1. 这样说来,犹太人有甚么长处?割礼有甚么益处呢? 2. 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 ﹙二﹚犹太人的不信不能废掉神的信 1. 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 -断乎不能!不如说,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 2. 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说话)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论断)的时候,可以得胜 诗 51:4 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 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 ﹙三﹚神的审判是本于祂的公义 1.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苦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 -神降怒,是他不义吗? 2. 断乎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 ﹙四﹚定罪「作恶以成善」的毁谤 1. 若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甚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 -为甚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 2. 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二、律法的功用 – 使人知罪伏在神审判之下 (3:9-20) ﹙一﹚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罪恶之下没有分别 1.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 -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 2.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3.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 4.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二﹚人类堕落的可怕光景 1.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 2. 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 3. 他们眼中不怕神 ﹙三﹚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不能使人称义 1.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 -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 2.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三、基督的救赎 (3:21-31) ﹙一﹚神的义在律法以外显明 - 神的义因耶稣基督的信加给一切相信的人 1.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2.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赎回),就白白地称义 ﹙二﹚神的义藉耶稣的血与人的信在今时显明 1.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施恩座),是 - 凭着耶稣的血(以魂赎魂) - 借着人的信 - 要显明神的义 2. 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 -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3.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 4. 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三﹚因信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 1. 所以〔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2. 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 3.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4.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 本书版权所有---基督复临安息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