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权柄与顺服、爱与儆醒
一、对在上权柄顺服的态度 (13:1-7) ﹙一﹚所有的权柄都是出于神 – 当顺服在上掌权的 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 -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 徒 5:29 彼得和众使徒回答说、顺从 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顺服的态度是绝对的,顺从的行为是相对的) 2. 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二﹚不但是因为刑罚顺服,也是因为良心顺服 1.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 2. 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 3. 你若作恶,却当惧怕 -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的,刑罚那作恶的 4.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三﹚守律法尽本分 - 给人所当得的 1. 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2.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 -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 3. 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二、对众人爱的态度与对自己儆醒的态度 (13:8-14) ﹙一﹚爱完全了律法 1.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 -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2. 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 -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太22:39;可12:31) 3. 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加 5:14 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 ﹙二﹚主来前所当有儆醒的生活 1. 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 -因为我们得救(完满的救恩就是身体的得赎),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 2. 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 3. 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 4.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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