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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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羅二:12-16

主題:面對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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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國哲學家杜斯妥也夫斯基說:「若沒有神凡事都可行」。人若不相信有一位公義的神,將要審判世人一切所行的,人必定任意而行。我們相信神的人,我們知道有一天我們都要站立在神的審判台前接受神的審判。我們也盼望我們站立在祂面前的時候是坦然無懼的!

這段經文讓我們看見神審判的一些原則:第12-15節我們看見,神是根據我們「得到多少啟示」來審判我們的。明白神啟示的律法的人,就按律法受審判;沒有神啟示的律法的人,就按照神啟示在人良心中的律法接受審判。因此對我們基督徒而言,一方面神將來要按照我們是否遵行聖經的真理來審判;一方面神也會按照我們是否如同保羅一樣:「行事為人憑著良心」與否來審判我們。因此,讓我們靠著聖靈的大能,作一個殷勤遵行聖經真理的基督徒,我們必得著「今生和來生的應許」,也讓我們如同保羅一樣,常常勉勵自己:「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如此我們必能坦然無懼地面對神的審判!

16節讓我們看見神要「審判人的隱秘事」。神不僅審判我們在人面前的行為,祂也鑑察我們在人後、在獨處時的一切行為。祂不僅審判我們所作的、所說的,祂也審判我們心中隱秘的動機、思想意念,因此我們當何等恐懼戰兢作成我們得救的工夫。常常提醒自己:「人沒有看見的,神都看見了!」也常常呼求神察看我們裡面的惡行,引導我們走永生的道路!

 

默想:我是一個殷勤遵行神話語的人嗎?我是一個注重對神、對人常存無虧良心的人嗎?我小心我獨處的時刻嗎?

禱讀:太十二:36-37

背經:太十二: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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