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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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羅四:1-16

主題:赦罪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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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經文保羅解釋他在三章21節所提到因信稱義的道理是「有律法和先知為證」的。為了破除猶太人錯誤的觀念,認為舊約是強調因行為稱義,保羅在此特別提出兩個猶太人心目中最重要的兩個人物,一個是他們的祖先亞伯拉罕,一個是他們最偉大的君王大衛。他引用創世紀十五章6節的經文強調「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四3),且引證他因信稱義是在受割禮之前(四10),可見稱義是不需要行割禮,只要信就可以了!

另一方面他也引用大衛的詩篇強調大衛相信神是遮罪及赦罪的神,能蒙神赦罪之人是有福的。什麼樣的人才是真正有福的人呢?今天許多人會以有錢、有名聲、穿名牌衣服、開名貴轎車、有各樣物質享受的人是有福的,然而許多這樣的人,心中卻常因為不聖潔,因自己的惡行而良心惶惶終日、不得平安,正如以賽亞先知不斷強調,「惡人必不得平安」!因此真正有福的人是認識真神、認識耶穌、接受耶穌救贖的人!因為他們的良心因神的赦罪而得平安。這平安是世界不能給的,是道德教育、律法規條不能給的,因為第15節保羅說:「律法是惹動忿怒的」!律法規條只會使我們良心更不平安,因為我們無法遵行。感謝耶穌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得良心平安之福!弟兄姐妹你真知道你是蒙福的人嗎?讓我們為著我們所蒙的福歡呼讚美祂!

 

默想:我常常為著神赦免我的罪而感恩嗎?我常覺得我是最蒙福的人嗎?我羨慕良心平安之福還是世上之福?

禱讀:羅四:7-8

背經:羅四: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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