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课
为谁而活?为什么而活?
经文:林前九:1 - 27主旨:保罗宁可放弃自己靠福音养生的权柄,使自己成为众人的仆人,为要与人同得福音的好处。
1。让我再次提醒大家,林前第八至十章是一个单元,保罗谈的是有关吃祭偶像的食物。我请大家先温习第十五课,看保罗怎样用爱心的原则解决这个问题。从保罗的讲解,可能会给人一个印象,以为基督徒的行事为人,如果都要按爱心的原则,不就活得很辛苦,样样都受牵制,一点自由都没有了。不久前在新加坡电视播放的一个论坛上,经济学家茆懿心博士就曾送给观众们一句语重心长的话:“为自己而活。”事因当新加坡进入新经济时代,社会上确是存在着一些人过于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深怕跟不上潮流、时尚、惟恐人们会瞧他不起,造成盲目追求名牌、讲究排场,以致日子过得战战兢兢,担心会被人揭穿底细。这是“为他人而活”的例子。所以茆懿心博士提醒人们“为自己而活”,避免陷入上述困境。但保罗提到的,只要是吃肉喝酒,或是什么别的事,如果会叫软弱的弟兄跌倒,他就一概不做,这绝对不是“为他人而活”。他这样自我节制,不行使自己自由的权利,绝对不是受他人的牵制。所以,他接下来在第九章,详细地跟哥林多教会的信徒说明,他何以不行使自由的权柄。 2。林前九:1 - 12 “我不是自由的吗?我不是使徒吗?我不是见过我们的主吗?。。。难道我们没有权柄靠福音吃喝吗?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姊妹为妻,带着一同往来。。?独有我与巴拿巴没有权柄不做工吗?有谁当兵自备粮饷呢?有谁栽葡萄园不吃园里的果子呢?有谁牧养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我们若把属灵的种子撒在你们中间,就是从你们收割养肉身之物,这还算大事吗?若别人在你们身上有这权柄,何况我们呢?。。。”
3。林前九:12 - 18 “。。然而,我们没有用过这权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你们岂不知为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吗?伺候祭坛的就分领坛上的物吗?主也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但这权柄我全没有用过。。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我的赏赐是什么呢?就是我传福音的时候叫人不花钱得福音,免得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
4。林前九:19 - 23 “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
5。林前九:24 - 27 “岂不知在场上赛跑的都跑,但得奖赏的只有一人?你们也当这样跑,好叫你们得着奖赏。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能得坏的冠冕;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所以,我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气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
默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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