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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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風聞”。更可作:據報。“淫亂的事”。指亂倫,那是舊約和羅馬法律都嚴禁的行為(利一八8;申二二22)。“收了”。暗示一種持久的關係。“繼母”。可能已經與父親離異的。這裏沒有提到懲罰那婦人,這顯示她可能不是基督徒。

2 “趕出去”指執行教會紀律和逐出教會。

5   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顯然指教會必須懲罰這個犯罪的弟兄,把他交到撒但的管轄範圍——這個世界(約壹五19),和交給撒但來懲罰——透過疾病或甚至死亡,使他的身體(這裏的“肉體”指“身體”)敗壞或衰殘。“敗壞”不是指完全消滅,而是衰殘。持久的犯罪往往會導致肉體受懲罰(一一30;約壹五16,17)。

7 “酵”。不純的象征。參看馬太福音十三章33節的腳註。在身分上,他們是“無酵的”。保羅勸他們在行為上要與這身分相稱。“逾越節”。參看出埃及記十二章128節。基督已經被獻上當作贖罪祭;正如逾越節之後有無酵節一樣(期間所有酵都必須從屋裏除淨),哥林多信徒也必須清除自己的酵;他們已經得了潔淨,現正必須行在聖潔之中。

8 “這節”。指無酵節(比較出一二1520;一三110)。

9 “相交”指緊密聯繫,經常往來。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不可能不與這世上有罪的人接觸(10節)。但保羅說,我們與一個正在受懲罰的基督徒有正常的相交是不合宜的(11節)。

11 經常與一些正在受罰的人相交,會顯示你贊成他所作的惡事。因此,我們甚至不可與這樣的人一起“喫飯”——吃飯是相交的一種明顯表現。

12,13 教會應把不信之人的審判留給神,而集中於維持教會家裏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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