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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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有关婚姻不可不知

最近留意世人对婚姻的看法,发现普遍的人对婚姻抱消极的态度。除了阅读一些基督教的书籍,或听见基督徒的见证,我们便看不到正面的和积极的婚姻。法国一位道学家说:“人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但不可能有快乐的婚姻。”英国哲学家培根也说:“在结婚的第二天,男人便发现自己老了七年。”另外,苏格拉底是一位有名怕妻子的哲学家,他说:“假如你问我该不该结婚,我会回答你无论如何,你都会后悔的。”单身的会因为没有结婚而后悔,已婚的也会因结婚而后悔。英国一位诗人也说过,“各种的悲剧是以死亡告终,各种的喜剧是以结婚告终。”

当你听到这些名人论到婚姻的时候,你可能会感到灰暗。要是你还没有结婚,你可能会害怕结婚;要是你已结婚,你可能感到有共鸣。但是,我也可以告诉你一些正面的看法。最近,有一本书名叫《天伦乐》,讲述弟兄姐妹亲身经历婚姻生活的见证,你阅读后就发现他们的感受是完全不同。其中一则分享,充满着感恩和享受:“我们结婚后才知道,当我犯错的时候,她是我的导师;当我跌倒的时候,她是我的轮椅和拐杖;当我绝望的时候,她是我点着的蜡烛;当我受伤的时候,她为我包扎;我病倒的时候,她形影不离地服侍我;我灰心的时候,她安慰我;她是我祷告的良伴,透过这个魔镜,虽然当时是不快乐,但她让我身上那些凹凸不平的地方得以改善,我感谢主赐我一位良伴。”

能够享受婚姻的关键在那里呢?为什么有些人却是辛苦地过每一天呢?有人形容婚姻是一个密封的城堡,外面的人急不及待地想进去,但里面的人却想跑出来。怎样才能活在一个无悔的婚姻生活中呢?哥林多前书第七章,保罗把婚姻这个童话的谜解开,给我们一个正确的方向。

首先,保罗要告诉我们的是独身、婚姻的利弊。

哥林多前书七章  12节,“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

哥林多前书七章  2535节,“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的呢,就不要求妻子。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象没有妻子;哀哭的,要象不哀哭;快乐的,要象不快乐;置买的,要象无有所得;用世物的,要象不用世物;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侍主,没有分心的事。”

保罗解破了一个童话,有些人以为只要结了婚就会快乐,有些人认为结婚后就可以做个好配偶;结婚可以改变自己,也可以改变对方。日本一位作家菊池欢,他说无论如何,不幸的婚姻,总比不结婚好。到底他讲的是对还是错呢?

保罗说,结婚与不结婚的人都感到空虚的。首先是独身的空虚, 因为得不着,就是空虚。其实这不在乎他找到与否,乃在乎他的心态。一个人愈执着,就发现他愈坚持自己的空虚。心理学家指出有三种空虚:第一是很想得到的却得不着;第二是很想得到的,得着了,结果发现也不外如是;第三是很想得到的,得着了,却又失去,这更加深空虚。

哥林多前书七章  1013节,“至于那巳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顾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

这段经文告诉我们几方面的事情。

第一,     暗示对方有可能会离开自己,我们必须要有心理准备。

第二,     双方都有挂虑的事,理想是各人都为主的事挂虑。但事实

并非如此。保罗感到已婚的人有更多的挂虑,他们比单身的忧虑更多。

第三,两种人都需要节制。保罗在第  1节说,男的不近女的倒好。希腊原文的意思是发生很亲密的关系。男的不近女的,这个词本是对已婚的人说的。圣经严厉禁止我们破坏别人的婚姻;另一方面,同居、试婚都是不可以的,若是不能自禁,那么我们应该是结婚的好。

保罗感到有独身恩赐的人,在独身生活上比巳婚的更加优胜,更加自由,事奉更加专心,挂虑更加的少。然而这一切都是相对的,这不是有或是没有的问题。最痛苦的是只看到自己的没有, 而没有看到自己已有的;只看见自己失去的,却没有看见已得着的;只看见不好的一面, 却没有看见好的一面,这些人的痛苦是在所难免。

同样地在婚姻方面,一个人若不懂得享受独身的自由,反求结婚后那种互补的目的,相信这个人的痛苦是在所难免。经文中保罗提醒我们,权利和责任均不可废。他首先要求我们明白独身和婚姻各有利弊,接着要我们认定权利和责任均不可废。

哥林多前书七章  37节,“丈夫当用合宜的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厢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我愿意众人象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

独身是有权利去认识主内的朋友,而后决定嫁娶与否,未婚时所享受的自由,婚后必须作出适应,夫妻享受婚姻是未婚的人没法想象的,然而权利也带来一种责任。

巳嫁娶的人,他们的责任有几方面。

第一,要满足对方的需要( 35节)。保罗向已嫁娶的人提出忠告,就是用合宜的分来对对方,满足对方性和心灵的需要。夫妻不应分房,更不应分居,免得撒但乘虚而入。夫妻不可彼此亏待,除非两厢情愿,为了专心祷告才可以分房。

第二,要叫对方喜悦。保罗说,作丈夫的是要叫妻子喜悦,作妻子的是要叫丈夫喜悦,这是已嫁娶的人的责任。婚姻美满与否,决定于我们的心态和行动,如果婚姻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要求对方来服侍我们,这种婚姻必然要失败。怎样才可以有一个满足的婚姻呢?不是去寻找理想的配偶,乃是学习让自己成为一个理想的伴侣,唯有这样,我们才可以让自己,让对方享受一个满足的婚姻生活。

第三,保罗解释了既然结合,就不可分开,这是非常重要的。第  10节的“离弃”,与11节的“离开”,有人认为前者是指离婚,后者是指分居。其实,保罗把这两个字在经文中交替使用,而意思是完全一样的。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你们,其实是主吩咐的,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在保罗时代,任何人丢弃妻子,便可以再娶,但信与不信者的婚姻不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而现在任何人在婚姻里怀这目的,都是属于破坏婚姻。

实际上离婚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是逃避而已。第  14节保罗给了我们一个使命,“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我们必须倚靠主,使对方成为一个相信主的人,这才是真正的解决方法。

  15  节“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这里所讲及的是,若不信的人坚持要离开,圣经告诉我们不必拘束,就由他吧。我们必须明白与一个不信的人结婚,    婚后会使我们与神及弟兄姐妹的关系疏远。另一方面,不要看重世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你若是固执,感到非要不可,当失去这些东西或关系的时候,就会十分痛苦。

倘若坚持离婚的是基督徒又怎样呢?这是不可以的。要是他经过劝诱,辅导,仍不转回的话,教会应除去他的会籍,免去他一切的事奉,视作一个非信徒。为什么神不允许离婚呢?有人认为今日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吸毒等等,都是与破裂的家庭有关。当我们细心观察,会发现离婚的人普遍患上心脏病、癌病、精神病、甚至自杀的机会比不离婚的人多至五倍到十倍,这是有根可寻的。但最重要的原因,是神不愿意我们轻看婚姻。

第四,哥林多前书七章  25    26  节,“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保罗提及的不是结婚与否的问题,而是结婚与否,我们都要以事奉为最终的目的。有位作家曾说,“不认为自己幸福的人是绝对不会有幸福。”英国作家巴利说:“幸福的秘诀不在乎做自己想做的,往往是做自己不想做的。”亲爱的弟兄姐妹,求主介入我们的家庭中,使我们的婚姻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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