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问题 1章至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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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纷争今天基督教分成千的大小宗派,而在传道人之间,信徒之间,更有很多的嫉妒、纷争。这种失去合一的见证,分裂基督的身体,是与神的旨意和主的要求很不相合。为了尊重神的仆人,高举某种道理,也是不对的。保罗说,这是属肉体的行为,属灵幼稚的表现(林前三1-4)。哥林多教会虽然口才知识都全备,恩赐也丰富(林前一5、7),但并不属灵,乃在基督里为婴孩。有许多著名的传道人和热心的基督徒更容易落在这种情况中,他们分门结党是非常错误的。教会是属基督的,信徒也决不该属任何人,即或是神所重用的人,以某人为首,形成宗派,各自标榜,划分界限,都是分裂基督身体的途径(林前一10-13)。有的工人不但不像保罗竭立加以避免,反有意加强自己的地位、权力、特点,造成派别,独树一帜,高抬自己,使人只知有某某工人,甚至忘记了主。许多信徒只宣称是属某某会,某某派的,却不自称是基督徒。

  保罗原不是传自己,乃是传耶稣基督为主(林后四5),他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二2)。虽然十字架的道理,有人以为是愚拙,有人以为是绊脚石,但却是神的智慧和能力,只有高举钉十架的基督才能除掉人的骄傲,废去人的自夸,拆毁人的结党。因为十字架将所有的人带到尽头、死地,惟独让基督被高举得荣耀,叫众人不见一人,只见耶稣,(太十七9;约十二32)凡将自己显露出来,叫人不专心仰望基督的,都不是主忠心的仆人。当传十字架,但必须借钉十字架的人,和靠圣灵的能力(林前二3-4)。就是进一步,讲到神的奥秘,也不能凭人的智慧,只能凭圣灵的启示。因为生命没有长大,仍旧属肉体的人,只用草木禾秸在基础上建造,结果仍被烧尽(林前三10-15)。教会是神的殿,在乎有神的灵在其中,而不是有人的智慧(林前三16-23),越过圣经而效法任何人都是极愚昧的(林前四6-21)。

  2 相交在哥林多教会有人犯了严重的罪,是不是应当加以容忍,照常有交通呢?保罗说是不可以的,因为一点面酵能叫全团发起来,不顾到全团,只顾到个人是不对的。应当赶出这样的人,也以一切习惯犯罪,不悔改的人加以隔绝,不相交往(林前五1-13)。

  3 诉讼信徒彼此相争,并告到不信的人面前,是很不应该的,是羞辱主的事,为着教会的事更不能去告状。决不可为任何理由去控告弟兄,要宁可受欺吃亏。这是不义的事,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门9-11)。

  4 淫乱――基督徒行事要求有益处,不受辖制,能造就人,连吃食物也为荣耀神而行(林前十23、31)。淫乱更是得罪基督肢体的事,决不可行。因为我们不再是自己的人,乃是重价买来的,应当荣耀神。我们的身体已经是基督的肢体了(林前六15、19、20),决不可再作别用得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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