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课
惩治教会中的罪行
经文:五1~13 哥林多教会中,有信徒与他的继母姘居,教会对这事件采姑息态度,日渐败坏,保罗得悉则严格惩治之。 一、查明属实(五1) 1.“风闻”(1)吕译:“确实听说: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1)。 2.事实:“收了他的继母”。思高译:“同自己父亲的妻子姘居”。 3.罪状:系乱伦罪“连外邦人也没有”(1下)。 二、对教会的斥责(五2) 1.教会领导者纵容“不哀痛”(2中) 2.领导者自以为心怀宽大,“还是自高、自大”(2下)。 3.使全教会都陷入罪中“没有把犯罪者赶出去”(2) ·吕译:“让行这样事的人从你们中间除掉”(2下) 三、指示处理的步骤(五3~5) 1.召集全教会聚会“你聚会的时候,我的心也同在”(4) 2.“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判断干这样事的人”(吕译:3) 3.“靠着主耶稣的权能,我的心也跟你们一起”(4新译) 4.宣告革除会籍,“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5;提前一20)。 ·这件罪行处治正如保罗亲自惩治,他两次宣告“我的心也在你们那里,与之同在”(3、4)。 四、说明必处理的原因(五5~8) 1.包容罪恶会败坏全教会。“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么?”(6)。 2.面酵的比喻: ①“你们即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7) ②“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 ③“所以当将恶毒、邪恶的酵除尽”(8) 五、解说教会处理的界限(五9~13) 1.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9~10) ①此段话不是指教外的人,若指教外,信徒则非离开世界不可(10)。 ②但如今所说的,是指教内的弟兄,若是行淫乱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连与他吃饭都不可(11)。 2.教内与教外的审判 ①教外的人与我何干,有神审判他们(12上、13上)。 ②教内的人由教会审判,应当将恶人从教会中赶出去(12下、13下)。 默想: 1.今日的教会对诫命与教规遵守的程度有多高? 2.教会领导者对背道的信徒应如何辅导与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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