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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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事的原则

经文:2333

一、凡事都可行(23

 1.但不都有益处(23上)。

 2.但不都造就人(23下)。

对自己不都有益处。

对别人不都有益处。

二、以吃喝为例

 1.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25)。

“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2526)。

·“市上”:新译“肉市场上所卖的”。
·“因为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

·因主已经成全了律法。

 2.若愿意赴不信的人之筵席也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3.若有人对你说是献过祭的物就不要吃(28)。

①为那告诉你们的人的缘故不吃。
②为他的良心的缘故不吃。

三、凡所行的都要为荣耀神而行

 1.要避免跌倒人。

①“所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29上),是指告诉你的人。
为此就要谨慎免得使告诉你的人跌倒。

② “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29下)。

③“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被人毁谤呢?”(30)。

无论作任何事,或吃或喝,都不使人跌倒(32)。

 2.不求自己的益处(33上),凡事叫人欢喜。

 3.只求众人的益处(33中)。

 4.一切都为叫众人得救(33下)。

 5.一切都为荣耀神而行(31下)。

结论:当效法保罗,像保罗效法基督(十一1)。

默想:

 1.当我们想要图谋名利,心里是否会多方顾虑……。在饮食上如筵席,烟酒……也当留心软弱的灵胞。

 2.当灵胞跌倒时,我们是否虚心检讨,此跌倒的事是否与我有关,若是,我当如何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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