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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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五:9~14

主題: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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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讀今天這段經文的時候,我們會產生一個困惑,就是對於那些被過犯所勝的人不是要挽回嗎?不是要有愛心嗎?為什麼要把人趕出教會呢?

我們應當要留意使徒保羅在這裡所提到關於哥林多教會的狀況,首先我們看到這些在教會中被稱為弟兄的人到底做了些什麼樣的事呢?是「行淫亂的、貪婪的、拜偶像的、辱罵的、醉酒的、勒索的」這些事都是顯而易見的罪行,是很明顯的罪!不是偶而為過犯所勝,乃是已經到了任意妄為、明知故犯的地步!這是屬於得知真道後,故意犯罪的人,因此,在希伯來書十章26-31節,照著神的定規,這樣的人是踐踏神的兒子,把成聖之約的血當作是平常的,褻慢了施恩的聖靈,贖罪祭就再也沒有了!這是為那些心裡剛硬、不願悔改的人所宣告的審判!

所以使徒保羅所說的,不可相交的對象乃是這些在主內卻故意犯罪的人。相交是互通有無,若是已經是硬了頸項、不願意悔改的人,就要遠離他們,免得受到壞的影響!並且教會要對這樣的人做處置,或許當他被趕出去之後,看見自己的罪行是與神的國度遠離的,就能夠繙然悔悟、再一次悔改歸回到神的面前!故此,我們互為肢體的弟兄姐妹們,要留意我們當中是否有軟弱的弟兄姐妹們,要趁著他們偶然被過犯所勝的時候挽回他們,千萬不要到了硬心、不信、無法回頭,就為時已晚了!在教會當中施行懲戒是極不得已的,將人自基督的身體中趕出去是何等傷痛的一件事,沒有人會覺得很開心、很喜樂的!但是這就好像我們的身體,一但發現了癌細胞,就必定要作切除、化學治療、放射治療,否則一旦蔓延開來就不可收拾了!我們要為主的教會作守望者、作勸戒者,千萬不要到了有一天必需作審判者,那是何等的悲痛啊!求主保守祂自己的教會,免於滑跌、免於污穢、免於敗壞,讓我們也透過儆醒的禱告與關懷,讓我們的小組、團契,永保平安、健康。

默想:我的週遭有沒有需要勸誡的肢體呢?我是不是常常保持一顆柔軟的心呢?我有沒有成為我的小組、教會同工、長執、牧者的守望者呢?

回應:親愛的主,求你保守我和我的弟兄姐妹們,讓我們可以勝過一切的試探,也不讓任何的情慾、敗壞的行為來轄制我們!讓我們弟兄姐妹們彼此緊緊的相連結、相扶持,更像葡萄枝子連於葡萄樹一般,緊緊的連結於你,因為知道離了你,我們就不能做什麼!

禱讀:來十:26-27 背經:來十: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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