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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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七:8~17

主題: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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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所讀的這段經文是講到嫁娶方面的問題,當時的哥林多教會一定是遇到了一些「信仰」與「婚姻關係」衝突的問題。使徒保羅很清楚並且很仔細的回答他們的問題,然而他所依據的原則是什麼呢?在15節的後半段經文說的很清楚:「……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和睦」有兩方面的意思,一個是:「不主動造成衝突」,另一個是:「給人帶來和平」;在這兩個原則下,問題處理的方式就很清楚了:一方面,得著信仰的一方絕對不主動進行「離棄」對方的行動,也就是說,切勿讓「信仰」成為「離棄」的理由,反倒應該成為福音的負擔與機會。因此,信主的一方要靠主在生活中見證自己信仰的寶貴與真實,如此,就可以帶領不信的一方歸向神來得著基督的救恩;否則,沒有帶給人和平的福音,就失去了神召我們的目的了!

當然也有不信的一方因著信仰的緣故要「離棄」有信仰的一方,那麼出於不得已的情況遭受「離棄」,在信心上不要受到「轄制」,因為這不是被離棄者的「罪」,因此被離棄的基督徒,切勿活在罪咎當中,因為這樣的罪並不歸於你;但若是因著信仰沒有美好的見證,反倒造成對方的厭惡、不諒解,那麼就免不了要擔負失去見證的責任了!

當我們再回到前面的經文,提到關於沒有嫁娶的和寡婦,他們的情形又要如何處理呢?若是會產生情慾的需要或是掙扎,那麼就表示裡面有需要,這不是對、錯的問題,而是神造人所擁有一般性正常的現象。因此,若沒有神所賜「獨身」的恩賜,就嫁娶便是了;我們千萬不要以為嫁娶是不屬靈的,是不愛主的;每個人的狀況不同,不嫁娶並不表示比較聖潔;嫁娶也不表示不聖潔。只是在嫁娶上要選擇「相同信仰」的對象,這樣才不至於產生更複雜的問題!若不然,不願嫁娶,卻又在情慾上軟弱了,那豈不是讓自己落入魔鬼的試探當中,一旦失去見證,羞辱主的名,就更不好了!求主賜給我們智慧,凡事都能遵行祂的旨意。

默想:我是否明白主召我,原是要我「和睦」?我有與人和睦嗎?我有將和平帶給我週遭的人嗎?

回應:親愛的主,求你幫助我,讓我清楚知道你的旨意、你的原則和你召我的目的,求你幫助我成為一個使人得著和睦的人;不單單不主動的造成衝突,更能夠帶給人真正的和平,使他們能夠得著耶穌基督的救恩。

禱讀:林前七:15……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背經:林前七: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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