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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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前九:24~27

主題: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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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所讀的經文中,使徒保羅引用了哥林多人所熟悉的兩項運動來鼓勵他們,一項是賽跑,一項是鬥拳;關於賽跑,在一般的比賽中只有跑第一的人才有得獎的機會,但是在傳福音的事上,只要肯跑,就一定會有獎賞;在一般較力爭勝的比賽中,所得到的是能壞的冠冕,但是為傳福音而奮鬥,所得的卻是不能壞的冠冕。這是使徒保羅從美好、永恆的結果來鼓勵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要積極的參與在傳揚福音的行動中。

使徒保羅在這段經文中不只提到「結果」,他也提到很重要的「過程」,這個過程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這句話字面上的意思是「我擊打自己、控制自己」,他所要說的是,一切「物質上的需要」與我對「傳揚福音權柄」的看重,兩者相較之下,物質上的需要實在是微不足道的!這就好像一個要參加比賽的人,諸事都有節制,他們對於吃、喝、運動、訓練、睡眠,都有很嚴格的要求,而他們只是要得著那能壞的冠冕;但是今天我們領受了傳揚福音這麼寶貴的責任,我們所要得的是不能壞的冠冕,我們就會在需要上做出正確的選擇!

接下去,使徒保羅又說,免得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棄絕」這個詞的意思是「趕出去」。他的意思不是說他做的不好,會被神所棄絕,而是說:有虧於他「使徒的職責」。所以,他很堅持,在傳福音的工作上,他絕對不願意與任何世界上的物質、錢財有任何的牽扯,他要讓人不花錢就可以得著福音,他不要靠福音養生,免得這職分被人毀謗,免得他所誇的一切落空!這就是使徒保羅,他看重神所託付的,過於一切;他看重福音的傳揚,過於一切。

默想:傳福音對我而言是可有可無,還是不可或缺的人生目標呢?若是要我為福音的傳揚付上代價,我會如何打算呢?

回應:親愛的主,我願意成為一個接受你的託付、熱切傳揚福音的人,我願意操練自己,凡事以你的心為心,看重你的事過於一切,讓你在我的生命中的次序永遠是第一順位!

禱讀:林前九:27

背經:林前九: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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