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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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個人的權利和自由來事奉神

9:1 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使徒嗎?
  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
  你們不是我在主裏面所作之工嗎?

9:2 假若在別人我不是使徒,在你們我總是使徒。
  因為你們在主裏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証。

9:3 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是這樣分訴。

9:4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嗎?
9:5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
  仿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并磯法一樣嗎?

9:6 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做工嗎?
9:7 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
  有誰栽葡萄園不吃園裏的果子呢?
  有誰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


9:8 我說這話,豈是照人的意見?
  律法不也是這樣說嗎?

9:9 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
  “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
  不可籠住它的嘴。
【申命記 25:4】
  難道神所挂念的是牛嗎?

9:10 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
  分明是為我們說的。
  因為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
  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

9:11 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
  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

9:12 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
  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
  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


9:13 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
  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


9:14 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

9:15 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我寫這話,
  并非要你們這樣待我。

  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夸的落了空


我有責任要傳福音

9:16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夸的,
  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


9:17 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
  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托付我了。


9:18 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什麼呢?
  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
  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

我甘心作了眾人的仆人

9:19 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仆人,
  為要多得人。


9:20 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
  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
  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


9:21 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
  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


9:22 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
  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9:23 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為要得著獎賞

9:24 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
  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


9:25 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
  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
  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


9:26 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氣的。
9:27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問題討論

保羅放棄了自己的哪些權利?
為什麼如果保羅行使自己的權利會影響福音的傳播?
保羅在第9節裏引用了律法(申命記 25:4)并將其應用在基督徒身上。基督徒不是不在律法之下嗎?
鑒于保羅的應用,應該如何將摩西律法應用到基督徒的生活中?
保羅通過他的表現要得到的冠冕是什麼?
你有沒有為了事奉基督而放棄什麼個人的權利和自由?
是什麼促使你為了事奉基督的身體而放棄這些個人的權利和自由?

注釋

被肯定的蒙召

哥林多前書 9:1-3 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你們不是我在主裏面所作之工嗎?假若在別人我不是使徒,在你們我總是使徒。因為你們在主裏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証。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是這樣分訴。

在這一章裏,保羅肯定了然而同時又放棄了他作為福音的傳播者的權利。在這裏,他肯定了他所蒙的召,如他在他所有的書信裏所說到的那樣:“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同兄弟所提尼”【哥林多前書 1:1】作為使徒,他在屬靈的事上不在任何人的權柄之下。他曾在去大馬色的路上遇到主,亞拿尼亞也証實了這件事,他說:“兄弟掃羅,在你來的路上向你顯現的主,就是耶穌,打發我來,叫你能看見,又被聖靈充滿。”【使徒行傳 9:17】主對保羅說:“你起來站著,我特意向你顯現,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証,將你所看見的事,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証明出來。我也要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的手。我差你到他們那裏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使徒行傳 26:16-18】保羅不但受到耶穌基督的肯定和使命,主說:我將要指示你的事,表明主將親自給他啟示。這是我們把保羅的話當作聖經的根據。在給帖撒羅尼迦聖徒的信裏,他也承認了這一點:“為此,我們也不住地感謝神,因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并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帖撒羅尼迦前書 2:13】使徒彼得也同樣說保羅的書信是聖經:“并且要以我主長久忍耐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得後書 3:16】

雖然以上這些是使徒所特有的,他在後面的分訴可以被所有事奉福音的人用來肯定他們的蒙召。也就是說,你的事奉對別人有什麼影響呢?耶穌說:“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裏來,外面披著羊皮,裏面卻是殘暴的狼。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裏豈能摘無花果呢?”【馬太福音 7:15-16】哥林多的聖徒以及其它几個教會本身就是他蒙召的証據。耶穌說:“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 15:8】


難道我們沒有權利嗎?

哥林多前書 9:4-7 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嗎?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仿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并磯法一樣嗎?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做工嗎?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吃園裏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

福音的事奉者當然有這樣的權利。但那些沒有結婚的或做事謀生的人往往受到輕視。事實上,今天在大部分機構化的教會裏實際上把結婚和不做事謀生作為當牧師的條件。看來保羅,提摩太和巴拿巴(也許甚至包括耶穌基督)都會因這些偏見被認作是不夠格的。權利與資格有所不同。不能因為一個人放棄了個人的權利就認為他不夠資格事奉。

你會為更好地事奉基督放棄哪些權利呢?


不可籠住牛的嘴

哥林多前書 9:8-10 我說這話,豈是照人的意見?律法不也是這樣說嗎?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難道神所挂念的是牛嗎?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分明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

重要的是要認識到外幫人基督徒不在律法的條例之下,我們要按律法的靈去生活。與摩西律法有關的條例,比如保羅引自【申命記 25:4】的這個條例,有其應用,因為它們指向一般的原則──律法的靈──我們可以由之得出我們自己的應用──我們自己的條例。保羅在此給我們提供了一個例子。

【申命記 25:4】我們得出人應該能夠從他的工作得到益處。其應用之一就是福音的事奉者有權利從他的事奉中得到報酬。這還有其它的應用,比方說如果我是雇主的話,就應該立一些規定,使得雇員能夠從他們在工作中所使用的資源裏得到益處。如果你籠住牛的嘴,那麼你就太吝嗇了。這樣做的人自己也許覺得是在節約,但其實這是貪婪。注意到律法還說:“在你們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未記 23:22】這就是律法限制貪婪的方式。

貪婪往往導致基督徒忽視他們服事其它基督徒的責任和他們對窮人的義務。你是如何限制貪婪,使其不致于主導你的生活呢?


放棄個人的權利以更好的事奉

哥林多前書 9:11-15 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我寫這話,并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夸的落了空。

保羅和巴拿巴甘愿放棄他們的權利,不因他們的事奉收取報酬。事實上這也是他向以弗所教會的長老所推荐的:“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銀、衣服。我這兩只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 20:33-35】我的一個朋友,在離開他的教會時給大家讀了【使徒行傳二十章】裏保羅的一席話。但他不得不在讀到第32節就停住了。因為與保羅不同,他選擇了因他的事奉而得到報酬。

最好是學習保羅的榜樣。除了作出慷慨大方的榜樣這個問題之外,選擇行使因事奉而得到報酬這個權利的另一個問題就是這樣做會使福音受到阻隔。因為這會使人懷疑一個人的動機──是不是有貪婪的因素包含在裏面。保羅寫到:“我們不像那許多人,為利混亂神的道。乃是由于誠實,由于神,在神面前憑著基督講道。”【哥林多後書 2:17】如果當時有“那許多人”,現在是不是少些了呢?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因為在經濟上有賴于他們的聽眾,有可能會下意識地為聽眾的耳朵撓痒。不要低估肉體的情欲欺騙人的力量。

再者,一個事奉的人若放棄自己在經濟上得到報償的權利,選擇工作事奉,其本身就是慷慨大方的一個舉動,因為這不但可以使其有足夠的資源來慷慨大方地幫助有需的人,而且可以使別人也可將資源慷慨大方地用在窮人身上。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條件作這樣的選擇。


自愿事奉

哥林多前書 9:16-18 我傳福音原沒有可夸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托付我了。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什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

因為主托付了保羅傳福音,主會讓他為此負責。同樣,主也給我們所有人交托了職責,將讓我們為之負責。保羅不是自愿開始傳福音的。事實上他不是主動要去服事而是被征去的。雖然保羅不是自愿開始傳福音的,但他自愿放棄娶妻和得到報酬的權利,為了要更好地事奉神。

“有人強逼你走一裏路,你就同他走二裏。”【馬太福音 5:41】主迫使他走了一裏路去傳福音。但保羅因自愿地放棄了他個人的權利而走了第二裏。你愿意與主走多遠呢?多遠是奴仆,多遠是兒子?你愿為更好地事奉主放棄哪些權利呢?


贏得一個聽眾

哥林多前書 9:19-23 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仆人,為要多得人。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保羅放棄他自己的自由,成為眾人的奴仆,以贏得盡可能多的人,他自愿超過他的責任所要求的。他這樣做的具體辦法就是遵重人的習俗,穿與他們同樣的衣服,說他們的語言,吃他們所吃的飯,以避免文化隔閡。

有意思的是保羅認為贏得盡量多的人不只取決于他的講道,還取決于他的生活方式。他不認為人都徹底墮落了,沒有自由意識,而認為他們是否被揀選取決于他們的自由意識對福音的反應。他不認為有一定數目的“被揀選的”,他們不可避免地會信,而認為有多少人信部分地取決于他自己是不是愿意放棄他的權利和自由。所以在他看來得救不但取決于聽者的自由意識,還取決于傳道人的自由意識。他相信人有自由意識,神不是像控制木偶一樣來操縱人,他認為救贖工是無限的,為所有人的,但恩典是有可能受到抵抗的。

有些傳道的人持有宿命論的觀點,否認自由意識。這種觀點對那些不愿放棄他們的權利的人來說是很方便的,因為他們認為無論他們做什麼對別人是沒有影響的。(事實上這種教義在基督徒中流行了一千多年,妨礙了福音的傳播。直到几百年前,有些基督徒決定自己查考一下聖經。

考慮一下在把別人贏得到基督裏的過程中,你會放棄哪些自由,克服哪些隔閡。


著眼于目標的生活

哥林多前書 9:24-27 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氣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雅各類似地寫到:“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雅各書 1:12】主對士每拿教會說:“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示錄 2:10b】保羅在他的生命即將結束時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摩太後書 4:7-8】

要得著賞賜就必需守規則。因為“人若在場上比武,非按規矩,就不能得冠冕。”【提摩太後書 2:5】還需要經過嚴格的訓練。運動員在准備參賽時,節制飲食,誡酒和性生活。保羅走得更遠,他為了事奉放棄結婚,不為事奉收取報酬。一個人必須心懷目標,堅守到底。耶穌在他的生命即將結束時禱告說:“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翰福音 17:4】你的生活是不是有其目的呢?你心裏是不是有一個可以衡量的目標,有一個主將讓你為之負責的任務呢?還是你只是漫無目標地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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