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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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式上的分爭

性別的區別

11:1 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11:2 我稱贊你們,因你們凡事記念我,
  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

原則

11:3 我愿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
  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

應用

11:4 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講道”或作“說預言”。下同。),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
11:5 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
  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發一樣。


11:6 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發﹔
  女人若以剪發、剃發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11:7 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
  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根據

11:8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11:9 并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11:10 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
  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

11:11 然而照主的安排,
  女也不是無男,
  男也不是無女。

11:12 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
  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
  但萬有都是出乎神。

11:13 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

11:14 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發,便是他的羞辱嗎?
11:15 但女人有長頭發,乃是她的榮耀,
  因為這頭發是給她作蓋頭的。


11:16 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

主的聖餐

11:17 我現今吩咐你們的話,不是稱贊你們﹔
  因為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


11:18 第一,我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
  彼此分門別類。我也稍微的信這話。

11:19 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結黨的事,
  好叫那些有經驗的人顯明出來。


11:20 你們聚會的時候,
  算不得吃主的晚餐﹔

11:21 因為吃的時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飯,
  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

11:22 你們要吃喝,難道沒有家嗎?
  還是藐視神的教會,叫那沒有的羞愧呢?

  我向你們可怎麼說呢?可因此稱贊你們嗎?我不稱贊!
11:23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
  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11:24 祝謝了,就掰開,說:
  “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舍”有古卷作“掰開”),
  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路加福音 22:19】
11:25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
  “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
  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路加福音 22:20】
11:26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11:27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
  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11:28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11:29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
  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11:30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死”原文作“睡”)。
11:31 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審。
11:32 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
  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11:33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11:34 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裏先吃,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
  其余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


問題討論

保羅在這一段裏作了哪些比喻?
在第6節裏,為什麼女人把頭發剪短或剃光是恥辱?
一個特別對女人的問題,你覺得如果你像保羅在這裏說的那樣,在禱告或是講道的時候把頭蒙上,也許像現在的穆斯林女人那樣,你們教會的人(包括男人和女人)會有什麼反應?
我們還可以像第14節裏說的那樣從自然學到些什麼?
主的聖餐像征著什麼?
他們有什麼做得不對?
為什麼神把這個過錯看得這麼嚴重以至他為此殺了不少人?
我們會在這上面做錯些什麼?

注釋

基督徒的條例

哥林多前書 11:1-2 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我稱贊你們,因你們凡事記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

教過了如何運用在基督裏的自由按照律法的靈來得出有益于它人的條例,在這一章裏他將舉一些如何這樣做的關于禮儀的具體例子,他把這些應用于早期的教會裏。雖然聖徒可以選擇這些具體的條例是否適合于自己或得出自己的條例,但聖徒們沒有自由去更改作為這些條例的基礎的原則。

另一個關于條例的例子:我們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曾吩咐你們說:“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帖撒羅尼迦後書 3:10】他給他們這個條例以扭轉帖撒羅尼迦聖徒中的懶惰傾向。讓我們在發展約束我們基督徒生活的條例時學習保羅的榜樣,堅守這些條例賴以為基礎的原則。


男性權威的原則

哥林多前書 11:3 我愿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

神創造人類性別的區別是為了反映神的不同的位。也就是說,女人對于男人來講就如基督對于神一樣。基督是從屬于神的。因此,女人也是從屬于男人的。保羅寫到:“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裏。”【提摩太前書 2:11-14】注意他是以律法裏的事實和原則為基礎得出這個應用的。女人講道或轄管男人都是不合宜的,因為不但創造的順序顯示出女人應從屬于男人,而且墮落的順序顯示出女人比男人更輕信,因而更容易上假教訓的當,這是夏娃的墮落的特征。

所以在遇到這種情況時,男人應被選來在教會裏,家庭裏,以及社會裏擔任權威的位置。女人應該接受她們神聖的角色,從屬于男性的權威。這反映出聖徒的神聖的價值觀──這種價值觀在很多情況下與這個世界形成鮮明的對比。


榮耀頭

哥林多前書 11:4-6 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講道”或作“說預言”。下同。),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發一樣。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發﹔女人若以剪發、剃發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應用男人是頭這個原則的一個方法就是通過我們的衣著。我們的穿著可以反映出我們所信的是什麼。所以律法說:“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申命記 22:5】衣著不但有實際的用處,還有像征性的意義。人們戴在頭上的東西反映出他們對權威的看法。今天的猶太人在頭上戴一頂小帽子代表他們與神之間的分離。在殿裏的至聖所前曾有一個幔子。在耶穌死時,“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馬可福音 15:38】現在,“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借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希伯來書 10:19-20】所以,為了表示基督徒所享有的人與神之間的這種坦然關系,男人在進行宗教活動時不再戴頭蓋。因為蓋著頭像征著不承認自己已經與神合好,因而不榮耀神。“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但他們的心几時歸向主,帕子就几時除去了。”【哥林多後書 3:15-16】

雖然女人也享有這種與神合好的關系,但女人若不蓋頭像征著女權主義的悖逆態度,違背了神給她們分派的從屬的角色。自從六十年代女權主義開始盛行以來,女人們有意無意地用她們的衣著和短發甚至光頭來表達她們的女權主義,雖然有些人這樣做是出于必需。她們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有點像保羅說的:“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腓立比書 3:19b】

婚姻也同樣,丈夫與妻子間的關系是基督與教會的關系的表像。“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以弗所書 5:31-32】妻子篡奪丈夫的權威就如教會把自己視為基督的主一樣。所以經上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以弗所書 5:22-23】


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哥林多前書 11:7-9 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并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先有母雞還是先有雞蛋?哪個都不是!就亞當來說,先有的是公雞。“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提摩太前書 2:13】女人是為男人造的。因為,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世紀 2:18】“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創世紀 2:21-22】

就如男人是神的榮耀一樣,女人是男人的榮耀。但在男人不榮耀神時,女人也不榮耀男人。


天使的文化

哥林多前書 11:10 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

莎士比亞曾說:“整個世界是一台戲,所有人都是台上的演員。”保羅在這封信的前面說他自己道:“我想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哥林多前書 4:9】我們不但要考慮我們與其它的人交流的是什麼,我們還要考慮天使。這節經文說明關于蒙頭的應用不只與當時的文化有關,還與永恆的神的國有關,包括天使。特別地,一個女人應該有順服權威的記號戴在頭上,否則她就被認作是篡奪權威,就如魔鬼把他自己放在神的地位上,導致許多天使墮落。這個記號提醒天使他們自己的從屬地位。因為,“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嗎?”【希伯來書 1:14】


必要的互相依存

哥林多前書 11:11-12 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神。

哥林多前書大部分是講在適當的范圍內接受多樣性。從某種意義上講,“并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加拉太書 3:28】然而在基督裏有多樣的角色──甚至從屬的角色。從聖經的意義上接受多樣性與同樣對待所有人不同。如果忽視或認為沒有任何作用的話,我們如何欣賞這些不同呢?

如果沒有婦女的幫助,教會就會遭損。我們看到耶穌就有婦女的支持。比如,“有好些婦女在那裏,遠遠地觀看。她們是從加利利跟隨耶穌來服事他的。”【馬太福音 27:55】保羅在說到友阿爹和循都基時說:“她們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腓立比書 4:3】約翰在他的第二封書信裏說到“蒙揀選的太太”,她培訓了別人。這使我想指出一個應用。在作個人培訓的時候,最好男人培訓男人,女人培訓女人。年長的婦女,“好指教少年婦人”【提多書 2:4】在耶穌選十二門徒時,其中沒有一個是女人。


從本性學到的一課

哥林多前書 11:13-16 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發,便是他的羞辱嗎?但女人有長頭發,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發是給她作蓋頭的。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

他所說的“本性”不是動物的本性,而是人的本性。(但如果有人愿意像動物一樣行事,那麼如果受到同樣的對待就不該抱怨。)為什麼從歷史到現在,男人總是剪短發,而女人留長發呢?也許有些例外,但這是自明之理。為什麼呢?因為有意無意地,有直覺在起作用,也就是說,長發像征著順從。事實上,這是在公司裏男人打領帶的原因。

維基百科全書也說:“美國及西方在六、七十年代文化大革命期間,長發成為對正常文化表示叛逆的像征。”還說:“在女性中,這個像征正好相反。長發表示對文化的接受,而短發表示對文化的叛逆。長發在西方文化傳統裏被認作是女性的像征。”

當文化被敗壞、變質時,直覺的表征也就變壞了──女人變得陽剛十足,男人反變得女性化,順從于女人。這種人不再為他們應感到可恥的事感到可恥,反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毫不令人吃驚,保羅因這件事受到爭議,就如他在今天也會遇到的那樣。而且毫無疑問,哪種人是這個爭議的根源。

但無論如何,記住婦女在進行宗教活動時蒙著頭的條例基督徒可以自由決定是不是遵行。雖然保羅在教會裏制定了這樣一個習慣──作為男人是頭這個原則的應用,今天的教會很需要這種應用以抵制基督徒中的女權主義──但它必竟只是一個應用。如果今天的基督徒能夠從男人是頭這個原則得出更好的應用來抵制女權主義的滲透,他們有自由這樣去做。但原則本身是不能更改的。


弊多利少?

哥林多前書 11:17-19 我現今吩咐你們的話,不是稱贊你們﹔因為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第一,我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我也稍微的信這話。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結黨的事,好叫那些有經驗的人顯明出來。

雅各寫到:“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雅各書 2:1】在很多場合下,基督徒因為某個人覺得自己比別人更優越而出現分爭。事實上若有些個人覺得自己比別人更優越,不可避免地會有分爭。但他們所爭議的事往往是任意的。

這裏有一個值的思考的事,人們在聖經裏重要的事上很難鬧分爭。因為重要的事也很明確,因此很難在聖經說得很明確的事上鬧分爭。所以大部多數分爭都是為了聖經裏沒有明確說明,或聖經允許自由的事。這些事被夸大到基本教義的地步,那些搞分爭的更是因持某種立場而感到優越。人的這種本性往往使得嚴重的異端滲透到基督教神學裏來。

因此,基督徒在進行宗教活動的時候有時會招損多于受益。所以在禮儀或機夠化的事上,重要的不是這些事本身,而是這樣做是不是弊多于利。


主的晚餐的尊嚴

哥林多前書 11:20-22 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因為吃的時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你們要吃喝,難道沒有家嗎?還是藐視神的教會,叫那沒有的羞愧呢?我向你們可怎麼說呢?可因此稱贊你們嗎?我不稱贊!

從這裏看來他們吃主的晚餐不像傳統上的一小塊餅和一小杯葡萄汁或酒。他們好像是在吃一頓正餐。在一起吃飯所表達的是弟兄間的親密關系,如耶穌說:“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裏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啟示錄 3:20】但哥林多教會裏的這種無禮所表達的則根本不是弟兄間的親密關系。

律法的一個原則就是要公平地對待周圍的人,包括他的財物和他的尊嚴。所以那些較為寬裕的人要當心不要羞辱那些較為窘迫的人,要像對基督一樣對待他們的尊嚴。雅各在責備那些歧視較為不幸的人的基督徒時說:“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若有一個人帶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臟衣服也進去。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裏,或坐在我腳凳下邊。’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你們反倒羞辱貧窮人。”【雅各書 2:1-6a】

考慮你會如何對待那些較為不幸的人的尊嚴,看看你是不是沒有做到。


聖餐──是儀式,而不是聖禮

哥林多前書 11:23-26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掰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舍”有古卷作“掰開”),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保羅沒有把其它使徒的目擊者的描述作為他的福音的基礎,而是以主親自對他個人的直接啟示為基礎,如他在加拉太書中所說:“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拉太書 1:11-12】有誰比主更知到主的聖餐呢?這件事還記錄在【馬太福音 26:26-28】【馬可福音 14:22-24】,以及【路加福音 22:19-20】

與盛行于聖經後基督教的最初几個世紀裏的聖禮主義相反,主的聖餐是一個儀式而不是所謂的聖禮。聖餐的所有組成部分沒有什麼神秘的。聖餐裏吃的餅,和酒或葡萄汁像征著主的身體和血。它們不是什麼靈丹妙藥,聖餐也不是什麼神秘的儀式。主的聖餐是為了記念,慶祝主的死和其意義的。其意義就是心靈的敬拜。而敬拜神的人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至關重要的是心靈,而肉身──屬物的組成部分──則是無關緊要的。“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羅馬書 14:17a】聖禮主義者,比如天主教,把神的國看作是取決于吃喝。他們這樣做就把自己從更廣泛的基督徒弟兄關系裏分割出去。


按理吃聖餐

哥林多前書 11:27-30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死”原文作“睡”)。

類似地,經上說:“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証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希伯來書 10:28-29】把罪混合在宗教活動中會有其後果的。記住在使徒行傳第五章裏,神僅僅因為亞拿尼亞和撒非喇撒謊說他們把賣房子得來的所有的錢都捐給了教會就把他們殺了。

所以,在參與宗教活動時,要省察你的動機,看你只是在滿足你肉身的欲望還是在以心靈與誠實敬拜神。省察你是如何對待其它基督徒的,看你是公正地還是帶有偏見地對待他們。省察你的生活,看你是不是還有尚未悔改的故意去犯的罪。不要以為吃聖餐就能把你從其惡果裏救出來。“因為人心靠恩得堅固才是好的。并不是靠飲食。那在飲食上專心的,從來沒有得著益處。”【希伯來書 13:9b】如果你犯了罪,就要悔改。


管教自己

哥林多前書 11:31-32 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審。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因此,要管教自己,否則神會管教你的。“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希伯來書 12:11】保羅在說到管教他自己時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哥林多前書 9:27】他也管教別人,對有些人甚至是嚴厲地,比如哥林多教會的那個搞亂倫的基督徒。“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哥林多前書 5:5】耶穌說:“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啟示錄 3:19】


在家裏先吃

哥林多前書 11:33-34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裏先吃,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其余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

這是條例的一個例子──幫助我們遵守律法的靈的一個應用。在家裏先吃可以幫助我們制約肉身的罪性,使其不至于影響我們參與宗教活動。考慮發展你自己生活中或你家庭裏的條例,避免給肉身犯罪的機會。但若限制太嚴──太過于篤信宗教──反而會導致犯罪。“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過于自逞智慧。何必自取敗亡呢?”【傳道書 7:16】保羅從他自己的生活中注意到:“然而罪趁著機會,就借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羅馬書 7:8】

彼此等待可以約制把某些人看得高于其它人的試探。發展條例來鼓勵基督徒間的互相合作而不是競爭,保護地位低微的人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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