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引言: 1. 事奉中靈命的成長,足以叫人有充足的智慧,能更肯定地經歷神的權能,對於未來的應許,自然信心十足。 2. 在盼望中的事奉,充滿活力與信心,足以叫人掌握事奉的方向。 一. 活潑的盼望(1~10) 1. 必得永存的房屋(1~3) a. 地上的帳棚必然被拆毀。 b. 永存的房屋為我們而預備: (a) 神所造。 (b) 必須長期預備(約十四1~4)。 宇宙萬物在神命立就立,說有就有;唯永存的房屋則須長期預備,顯見其何等榮耀。 (c) 必無嘆息:在地上因勞苦而嘆息,在天上則息了一切的工(啟十四13)。 (d) 如同穿衣:身體的變化,在復活之時(腓三21)與主之榮耀極其相似,復活後必不致羞愧。(啟二18,十六15)。 2. 必得永遠的生命(4) a. 盼望直接變化成靈體(林前十五51~54)。 b. 不必歷經死亡:是我們的盼望,如以利亞一般,直接被接上天。 c. 我們在世沒有厭世的觀念(腓一23~25)。 (a) 儘管嘆息勞苦,仍順服神旨意的安排,以榮神益人。 (b) 入世而不屬世的觀念,是我們的人生觀(約十七15)。 3. 神賜永生的證據(5~10) a. 以聖靈為憑據(5):如付第二期屋款,由神代付。 我們入永生之地須經歷幾次神的應許。 (a) 得贖之應許:信而受洗之後(可十六15)。 (b) 成聖之應許:靠聖靈成聖(帖後二13)。 (c) 安息之應許:在樂園與主同住(啟十四13;帖前四13、14)。 (d) 神國之應許:新天新地是末後全體得救之人,復活後的永存之地(羅八23;彼後三13)。 b. 坦然無懼地生活(6~8) (a) 今世仍與主相離:因住在肉體之內,未能與主面對面在靈裡仍有相當的隔閡(林前十三12) (b) 聖靈的憑據:帶給我們不憑眼見的信心。 (c) 深信將來必與主同住。 c. 立志討主喜悅(9~10) (a) 深信將來必有審判。 (b) 照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 二. 活潑的事奉(11~15) 1. 我們立志成為眾人的佳範(11~12) a. 我們知道如何敬畏主: (a) 學會了如何明白神的旨意(三16~18)。 (b) 學會了如何實踐神的旨意(四11~14)。 b. 神也知道我們的心意(動機)。 (a) 神常同工即是一個例證(一10~12,二12~17)。 (b) 為人誠實,不傳假道(一17~19)。 c. 盼望心思向眾人敞開。 (a) 為人坦誠如主(約一39)。 (b) 希望眾人學習我們敬畏主:身教勝過言教。 d. 以我們為榮(12) (a) 重視內在的品格。 (b) 使虛偽的人無機可趁(彼前三16~16)。 2. 顯示事奉的熱誠(3) a. 被視為瘋狂:為愛神的緣故,保羅曾置生死於度外(徒廿六24、25;可三21)。 b. 被視為謹守:為信徒的得救似乎被視為膽小與無能,因為保羅不爭取養生的權利(林前九20~23)。 3. 事奉的動力(14~15) a. 受基督愛的激勵(羅五5~6) (a) 因基督的愛感動,並且影響了世界:指其捨己。 (b) 因基督的愛抓住了我的心。 b. 基督的復活:成了生活的目標(林前十五58)。 三. 活潑的新人 1. 觀念的更新(16) a. 不再按人肉體的外貌待人。 (a) 血氣的肉體不再有神的榮耀(羅八7) (b) 基督曾為此被歧視。 b. 心意應更新變化(羅十二1~2) 2. 常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17) a. 重生為新人:受洗歸主(羅六4) 生活、思想、觀念與以前不同(羅十二1~2) b. 舊事已過了:脫離律法束縛(來八13) 在新天地裡,舊事不再被紀念(賽六五17)。 c. 此為神的作為:出於神的主動。 3. 成為和平的使者,藉基督與神和好(18): a. 被託付和好的職份(羅五10、11)。 b. 宣揚和好的信息(19;詩卅二1~2;羅四7~8)。 c. 成了基督的特使(瑪二7;加四14;弗六20)。 d. 替基督求你們:是有相當的熱誠。 e. 神的救贖是大好消息(21)。 結語:保羅事奉的經歷,充滿了生命與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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