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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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保羅在第一、二章,強而有力地為著他的使徒職分和福音信息作出了辯護,他堅持以上兩者都是從神而來,絕無虛假或錯謬成分。在第三章,他回到了加拉太信徒的身上,特別處理他們受假教師唆擺,對福音不忠的問題。

3:1︰“無知的加加太人哪!”第3 節說:“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加拉太信徒背棄福音真理,既是靈性上的背叛,也是行為上的愚昧,這種愚昧的程度令保羅不禁懷疑,是不是有巫師“迷惑”了他們,或者有人給他們“下了咒”,令他們毫無分辨的能力!保羅問他們是否受到迷惑,這樣的疑問乃是修辭的表達,因為他深知這是假教師一手弄出來的傑作。但是,他問“誰來迷惑”的時候,所用的單數詞語,顯示保羅察覺到假教師背后,其實是魔鬼在活動,因為魔鬼就是蒙蔽的靈,是主耶穌斥為“說謊者之父”的那一個。我們基督徒在見証和應用福音時的愚鈍,可能大都是由于撒但在破壞和影響的緣故。

加拉太人聽信了猶太派的教訓,本來接受了福音真理,認識罪人稱義全是恩典,也單憑相信基督,但現在他們竟然改了信仰,認為稱義必須也接受割禮和遵守律法。加拉太信徒的新立場,是與福音背道而馳的。

保羅對他們的愚蠢,感到相當驚訝,因為“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他們眼前”。活畫在他們眼前的不僅是基督,更是釘十字架的基督。保羅有意強調,他們受了迷惑,被人用障眼法蒙敝,以致看不見曾活畫在眼前、那位釘十字架的基督。

福音不是關于歷史上的耶穌的一些空泛教訓,乃是具體地關乎耶穌基督釘十字架的宣告。釘十字架,這裡用的是一個完成式的分詞,突出了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大功告成,其功效是永遠常新,永不斷絕的。罪人在神面前被神稱義,不是憑著他們自己的工作,乃是憑著基督釘十架的贖罪工作,而且是在基督死的時候一次作成的。福音不是勸人為善的一些金石良言,乃是向人宣告基督的好消息,也不是邀請我們去做些什麼大事,乃是告訴我們神已經成就了大事,更不是向我們有所索求,乃是向我們賜贈恩典。

倘若,加拉太人真的掌握了基督釘十字架的福音,明白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完成了叫我們得救所必須的一切條件,那他們就會明白知道,他們惟一能作的行動,就是憑著信心接受這個好消息。如果在基督的工作上,再加上自己的善功,這就是侮辱基督所完成了的工作,就像2:21 節所說的,廢掉了神的恩,令基督徒然死了。

現在,保羅將他們的愚昧暴露出來。保羅在3:2節說:“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第4 節說:“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麼?”保羅假定他們全部都受了聖靈,因為第3 節說他們都靠聖靈入門。問題不是他們有沒有領受聖靈,而是他們到底憑什麼去領受聖靈?是靠行為還是藉信心?

信徒必須搞清楚,他們到底是選擇那一個信仰?是所謂的“因行律法”,“順從律法的要求“而受聖靈,抑或“因聽信福音”,因“相信福音信息”而受聖靈。這個對比,在2:16 已經提出過,是律法與福音的對比。

馬丁路德說:“凡能正確地辨別律法與福音的人,應當感謝神,因為知道自己在神學上是正確的。”。律法說:“你要做這個”,福音說:“基督全都做完了”;律法要求的是人的成就,福音要求的是信靠基督的成就;律法定出規條,要求我們順服,福音帶出應許,懇請我們相信。律法與福音是勢不兩立的,它們不是同一件事情的兩個角度,也不是同一個基督教信仰的兩種解釋。在稱義的範圍來說,肯定律法,就是廢除福音,后果多麼嚴重。

保羅在3:5,以不同方法表達同一個論證,他再不是從信徒領受聖靈的角度來看問題,乃是從神賜下聖靈的角度來看。他說:“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保羅最初去加拉太傳福音的時候,神把聖靈賜給相信的加拉太人,又借著保羅行了神蹟異能,這些是他們親身的經驗和見証,他們也知道原因何在。不是“因行律法”,而是“因聽信福音”。無論是從神賜他們聖靈的角度來說,還是從他們領受聖靈的角度來說,原因都是一樣的,不是因為他們遵守了律法,乃是因他們相信了福音。

保羅到加拉太傳福音給他們,公開地在他們眼前,活畫了耶穌基督釘十字架的信息。他們聽了福音,以信心的眼睛看見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他們相信了福音,他們相信了福音所展示的基督。因此,他們領受了聖靈。他們既不必受割禮,也不必守律法。

保羅在3:1-5 的論據就是,他們的經驗實在証明了“因信稱義”的真理,但可惜的是,他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這是滑稽得很的。換言之,既靠福音入門,斷不可回去遵循律法,以為福音需要靠律法來補充完成。加拉太信徒的無知舉動,絕對不是一種信仰的“改進”,反而是信仰的”倒退”。這也是對我們教會和信徒的一個提醒,福音是已經完整的,不用我們去改良、去補充,任何改變福音真理的做法,只會破壞了得救的恩典!我們要做的,是繼續見証基督並他釘十字架的福音。

保羅在加拉太書3:1-5 的論據是,加拉太信徒的經驗實在証明了“因信稱義”的真理,無論他們領受聖經,或者神把聖靈賜給他們,原因都是同樣的一個,就是因著“聽信福音”。但可惜的是,他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這是滑稽得很的。換言之,既靠福音入門,斷不可回去遵循律法,以為福音需要靠律法來補充完成。加拉太信徒的無知舉動,是信仰的“倒退”。因此,保羅痛心他們的愚昧和無知。

除了透過信徒的信仰經驗作為論証外,保羅進一步引用舊約聖經去証明“因信稱義”的福音真理,這是加拉太書3:6-9 節要表達的內容,我們先來看看這段經文,加拉太書3:6-9 這樣說: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並且聖經既然豫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保羅提出亞伯拉罕,這種論証堪稱為大師的手筆。因為他的猶太派對手視摩西為師傅,但保羅回到更早的亞伯拉罕去尋找信仰的基礎。保羅所引用的,是創世記15:6。當時亞伯拉罕年紀老邁,膝下無兒,但神應許賜他一子,叫他有后裔。一天,神領亞伯拉罕到帳棚外面,叫他抬頭仰望點點繁星,對他說︰“你的后裔必多如天上的星。”亞伯拉罕相信了神的應許,“這就算為他的義”。

我們要留意這裡所發生的是什麼事。第一:神給亞伯拉罕一個應許。第二:亞伯拉罕信神。第三:亞伯拉罕的信被算為他的義。他之所以被稱為義,並不是因為他作過任何事情,使他配得稱義,不是因為他受了割禮,或者守了律法,當時這兩樣都並不存在,只因他相信神。

保羅然后又將這應許,與另一個更早的應許連接起來。3:7-9:“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並且聖經既然豫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保羅這裡所引用的,是創世記12:3。我們必須仔細研究,這是什麼福?萬國又可以怎樣承受這種福。這福就是稱義,這是最大的福,“稱義”和“得福”這兩個概念,在3:8 節是交替使用的。得著這福的方法就是信,“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這是外邦人承受亞伯拉罕之福的惟一途徑。亞伯拉罕是猶太人的始祖,因此,猶太派的人告訴加拉太信徒,應該借著行割禮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保羅反駁他們說,加拉太人已經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了,但不是因行割禮,乃是因著信心。

7 節和第9 節都肯定,亞伯拉罕的真子孫,那些可以承受應許給亞伯拉罕子孫之福的人,並不是肉身上的猶太人后代,而是他屬靈的后裔,是同享他的

信心的人,也就是因信稱義的基督徒。保羅很痛心,因為加拉太人早該知道這些事情,他們絕對不應該這麼愚蠢,竟受假教師的迷惑。事實上,他們若常注目在釘十字架的基督身上,斷不會受到迷惑的。今天,我們也當憑著基督釘十字架的福音,來驗証一切基督教的神學和教訓。

福音就是基督釘十字架,在十字架上完成了祂的工作。傳福音就是將釘十字架的基督,活畫在人的眼前。 “活畫”這個動詞的意思是︰“公開展示、宣告、標貼”,用于指令、法例、公告,都是在公開場合供人閱讀的,也用于圖片和畫像的展示。

這是重要的提醒,我們傳福音必須提出和解釋一樁事件,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死了”,“釘十字架”分詞的完成時態的,顯示基督了的工作永遠有效了。信徒要公開、勇敢、活潑地,讓人彷如身歷其境的,親眼目賭這救贖事件。我們傳福時所描述的,並非只是第一世紀的歷史事件。我們乃是要在當代人的眼前,將釘十字架的基督活畫出來。讓人們在今日,面對釘十字架的基督,明白在今日,他們也可以從十字架上,得著神的救恩。

福音要借著基督的十字架,給人帶來極大的福氣。3:8 說:“萬國必因你得福”。

這是什麼福呢?是雙重的福。頭一部分是稱義,第二部分是領受聖靈。神以這兩種福賜予凡在基督裡的人。祂稱我們為義,接納我們在祂面前是公義的,也將祂的靈放在我們裡面。凡領受聖靈的人,都得著稱義;凡得著稱義的人,都領受聖靈。神絕對不會單單賜下其中的一項,而是同時給予這雙重的入門之福。我們當怎樣行,才可得著福音所賦予的福呢?正確的答案是:什麼也不用做!我們只需要相信!相信福音,就是任由基督作我們的救主,在祂所成就的大功裡安然信靠。保羅在3:2-5 節強調,我們因信受聖靈,也在第8 節說,我們因信被稱義。事實上,“信”的名詞和動詞,在加拉太書1-9 這短短的九節經文裡,總共出現了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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