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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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

在加拉太書第四章,保羅提醒在基督裡成為神兒女的人,不要再次成為奴僕。

在加拉太書4:1-7,保羅將人在律法下的狀況,與人在基督裡的狀況,作了一個對比。他又根據這個對比,在8-11 節作出了迫切的陳詞,勸導基督徒當如何生活。簡單來說,保羅的思路是這樣的:“從前我們是奴隸,但我們現在已作了兒女。這樣,我們豈能再回頭去作奴隸呢?”

我們首先看看4:1-3,這裡說到人在律法下的狀況。保羅說,人在律法之下,有如未成年的繼承者。我們可以想像一下,有一個小孩子,他是一大筆遺產的繼承人,但他必須到達成年的階段,才可以真正的擁有產業。照著應許,他是主人,可是在目前,他一無所有。當他年幼的時候,名義上所有的產業都屬于他,但他跟“奴隸”沒有兩樣,因他要活在“管家和監護人”之下,由別人來“管理著他和他的財產”。這些管家和監護人可以指揮他、帶領他、管教他,使得這繼承人受到約束,失去自由,“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

保羅說:“我們……也是如此。”。在舊約時代,在基督來到以前,當我們還在律法之下的時候,我們已經是后嗣──是神給亞伯拉罕之應許的繼承人。但我們仍未得著應許,就好像未成年的兒女,在年幼的時候是受到約束的一樣。這是什麼約束呢?當然,我們知道這是法律的梱綁。律法是我們的“監護人”,是“訓蒙的師傅”,我們需要“從律法下被贖出來”。律法在這裡被稱為“世俗小學”、“懦弱無用的小學”。“懦弱”,因為律法毫無救贖的力量;“無用”,因為它沒有任何本錢可以賜福我們。

“小學”,是指基礎的東西,保羅在這裡就是將舊約時代,比喻為神百姓的小學教育階段。基督來了,就叫他們的教育得到圓滿。然而,接受基礎性的教育,也算不上“受綑綁”吧?從神而來的律法,怎麼會變成世俗的小學呢?保羅的意思乃是:魔鬼將“律法”這好東西加以扭曲,以求達到它邪惡的目的的,將人綑綁起來。正如小孩子年幼的時候,監護人可以違背父親的意思,虐帶這孩子、轄制這孩子。魔鬼也照樣利用神美善的律法,違背神的原意,叫人受它轄制。神的本意是借著律法揭露罪惡,催逼人親近基督;撒但利用律法暴露罪惡,叫人陷于絕境。神本意是以律法成為人稱義之前的步驟;撒但則以它成為將人定死罪的最后一步。神的意思是以律法成為人進入自由的踏腳石;撒但用它作圈套,欺騙世人,令人以為在綑綁之下就只有死路一條。

4:4 節提到“及至時候滿足……”。人在律法下受綑綁,直到基督帶來救恩的日子,將近有1300 年的時間,這是一段又長又苦的童年。但當日期滿了,父所定的成長之日來了,人就要脫離監護人,起來承繼應許了。

神在這個時候滿足的日子,作了兩件事。第一、神差遣了祂的兒子。4:4-5 說:“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請留意神的目的,是“贖出”和“收納”,不是單單叫人免于為奴,乃是叫我們得為兒女。。這兩節經文的重點是,神所派來成就救贖的一位,是完全符合資格的。他是神的兒子,他也是由肉身的母親生出來的。他又是人又是神,是獨一無二的神人。他生在“律法之下”,即是由猶太母親所出,生為猶太人,服在猶太律法之下。終其一生,他順從了律法的一切需求,成就了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的順服,完全地實現了律法所要求的公義,使他成為人類獨一的救贖者。倘若他本身不是義人,他就不能夠救贖不義的人。

第二件事,神差遣祂的聖靈。4:6 說:‘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第四節的“差遣”和第6 節的“差”,原文的用字和時態是一模一樣的。因此,父神作出了雙重的差遣,既差了兒子,也差了聖靈。請留意這裡如何提到三一神。首先,神差遣祂的兒子到世間來;然后,神差遣祂的靈進入我們的心裡。聖靈一進入我們的心,就馬上呼喊“阿爸,父!”“阿爸”,在亞蘭文是“父親”的親切稱呼。耶穌親切地向神禱告的時候,所用的正是這個字。神差遣兒子,叫我們得著兒女的名分;也借著聖靈,叫我們可以經驗作兒女的事實。在我們私下熱切的禱告中,我們發現自己所用的,不是奴隸的言語,乃是兒女的心聲。保羅講得很清楚,神差遣了祂的靈進入我們的心裡,皆因我們是神的兒女。他向我們作出這保證的方法,不是借著什麼轟天動地的恩賜和神蹟,乃是借著我們禱告的時候,聖靈內在而安靜的見證。

保羅在第7 節,總結這一段的論證說:“可見,從此以后,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借著神為后嗣。”這個地位的改變是靠著神而來的。

我們得以成為基督徒,作神的兒女和后嗣,並不是我們的功勞,也不是因著我們的努力,乃是“靠著神”而得的,就是透過神主動的施恩,先是差遣祂兒子代我們受死,又差遣祂的聖靈住在我們裡面。弟兄姊妹,讓我們今天好好把握這作神兒女的身份,過成聖稱義的生活,千萬不要回到以前作奴隸的階段,繼續受律法和行為主義的束縛!

在加拉太書4:1-7,保羅將人在律法下的狀況,與人在基督裡的狀況,作了一個對比。他又根據這個對比,在8-11 節作出了迫切的陳詞,勸導基督徒當如何生活。簡單來說,保羅的思路是這樣的:“從前我們是奴隸,但我們現在已作了兒女。這樣,我們豈能再回頭去作奴隸呢?”

4:7 節,保羅總結前一段的論證說:我們得以成為基督徒,作神的兒女和后嗣,並不是我們的功勞,努力,乃是“靠著神”而得的,就是透過神主動的施恩,先是差遣祂兒子代我們受死,又差遣祂的聖靈住在我們裡面。

進入4:8 節,使徒保羅又再一次拿我們的今昔作一比較,強調我們對神的認識。第8 節說:“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第9 節說:“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我們過去之所以受撒但綑綁,是因為不認識神;我們現在之所以成為兒女,乃在于認識神,並被神所認識。作兒女就是親自與神有極密切的交通,也就是享有從神而來的“永生”。接著,使徒要提醒和呼籲加拉太的信徒了。他的論據是:“從前你們是奴隸,現在卻是兒女;從前你們並不認識神,現在卻認識祂,也為祂所認識,你們怎麼可能回去再受奴役呢?耶穌基督釋放了你們,脫離了那些低級的靈,你們怎麼還可以再任由它們來奴役呢?”第10 節說:“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換句話說,他們的信仰倒退為形式上的儀文,變成繁文褥節,再也不是父子之間自由快樂的相交。于是,保羅哀傷地說:“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他擔心過去為加拉太信徒所花的時間和心血,完全付諸流水,因為他們非但沒有在基督裡自由地長大成熟,反倒回到從前的奴役裡去。寧作奴隸不作兒女,這些加拉太人實在愚蠢,竟然任由假教師這樣擺佈他們。

這段經文有兩個應用的重點,第一,基督徒的生命乃是作兒女的生命;第二,謹記兒女的身份,才能活出基督徒的生命。請緊記:基督徒的生命乃是作兒女的生命!我們不再是撒但和罪的奴隸,我們是自由的,不是受捆綁的。當然,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們也是神的奴隸,是基督的奴隸,又是信徒彼此之間的奴隸。因為我們屬神、屬基督,又彼此相屬。雖然仍算是奴隸,但生活卻完全不同,因為我們喜歡服事自己的親人,這種服事乃是自由的,而且是以兒女和弟兄姊妹的態度來進行。基督徒的生命絕對不受律法所捆綁,變成奴隸式地、吹毛求疵地遵守著律法條文。事實上,我們救恩的基礎,完全在乎相信基督已經成全的工作,完全仗賴祂擔當了我們的罪債。

英國著名的復興佈道家約翰衛斯理,他生于牧師家庭,自己長大后也成了一個牧師。他的信仰正統,生活敬虔,為人正直,樂善好施。他和他的朋友常到牛津的監獄和工廠探訪,他們關心城中貧民窟的孩童,給他們糧食教育。這群基督徒上教堂、守聖餐、施贈、讀經、禁食、禱告。可是,他們的虔誠行為卻變成了枷鎖,反過來捆住了他們。因為他們靠自己的虔誠,而不是靠那釘十字架的基督。過了好幾年,約翰衛斯理親口見證說,他終于“投靠了基督,單單倚靠祂而得救”,神就賜他內在的保證,讓他知道自己的罪已經除掉了。后來,他回顧這個經驗說:“從前我有僕役之信,未有兒子之信。”弟兄姊妹,真正的基督教是兒女的信仰,不是奴僕的信仰。

基督徒的生命乃是作兒女的生命,這是第一點。然而,我們當怎樣活出這生命呢?要活出基督徒的生命,就要時刻銘記我們的身分和意義,這是第二點。保羅信息的精華是:“你們從前是奴僕,現在卻成為兒女了。你們怎麼可以走回頭路?”他的語氣是震驚而又忿怒的。加拉太人已經走了回頭路,這種做法是荒謬和可笑的,是從根本上否認了信徒的新身分,否認神在基督裡所給我們的一切。

弟兄姊妹,我們若要避免加拉太人的愚昧,就得留心保羅的話,要讓神的道不斷提醒我們的基督徒的身分和意義。我們要緊記自己是在基督裡的。每日讀經、默想、禱告,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使我們重歸正途,不忘身分。我們要對自己說:“從前我是奴僕,但神已經使我成為兒女,又賜聖靈住在我心裡。我怎可以再受奴役呢?”還有,“從前我並不認識神,但我現在認識了祂,也為祂所認識,豈能再回到昏昧無知的境況去呢?”靠著神的恩典,我們必須緊記從前受奴役的光景,決心不再走回頭路,我們更要記住,神已經使我們成為祂的兒女,我們要在言行舉止上,與這新生命相配。

著名的英國信徒約翰牛頓,他寫下的詩歌《奇異恩典》,直到今天仍是教會所寶貴的屬靈遺產。他是家中的獨子,七歲喪母,十一歲就去當水手,后來,參與了慘無人道的非洲販奴活動去。他在罪海裡墮落到深淵。23 歲那一年,1748 3 10 日那天,他的船遇上大風浪,幾乎沉沒。他求神憐憫,神垂聽了,他也真的悔改,並永遠不忘神給他的赦罪恩典。他在書房壁爐架上,用粗體字寫上了申命記15:15:“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將你救贖。”假如我們也常常記念救恩這些事,思念從前的我與今日的我是多麼不同,我們也必定更加衷心渴望過著名實相符的新生活,作個在基督裡得享自由的神的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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