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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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世俗小學”。即猶太教之律法主義的束縛,或(外邦人)異教教義的束縛(也見於9節)。

4 “為女子所生”。神子基督也是人類。“生在律法以下”。基督同樣是接受摩西律法的栽培。

5 “得兒子的名分”。參看羅馬書八章15節的腳註。

6 在信徒心裏的聖“靈”讓他明白自己已被神接納為兒子和後嗣(7節)。“阿爸”在亞蘭文指父親。

811 保羅告訴加拉太的信徒,他們的行為並不象神的後嗣!

10 受到猶太派基督徒的影響,有些加拉太信徒已開始遵守猶太曆法上的節期。

1215 保羅的意思是他與加拉太信徒有很好的關係:過去你們曾隨時準備“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當代常見的表達法,指願意為另一個人放棄所有東西,而並非暗示保羅患了眼疾)。雖然他前次到訪的時候病倒了,但他們並沒有輕看他,反而象基督對待他們那樣對待保羅。這時保羅希望加拉太信徒緊守他教導他們的真理。

17 猶太派基督徒顯然正向加拉太信徒使用奉承和威嚇的手段。

1 8  “ 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纔這樣”。即保羅不反對其它人來牧養他們,只要那些人是真誠地使用真理來作牧養。

22,23 以撒是借一種奇妙的方法,從一個自主的婦人(撒拉)所生。以實瑪利是平平凡凡地從使女(夏甲)所生。

2431 保羅沒有否定創世記這些記載的歷史性,並且從當中帶出一些教訓。夏甲代表摩西律法、奴役、西乃山、在羅馬轄管之下的耶路撒冷和肉體。撒拉和以撒代表亞伯拉罕的約、天上的耶路撒冷、聖靈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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