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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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背景

 

「加拉太」这名称在保罗时代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指小亚细亚北部高

卢人居住的加拉太地区,一个则指较广大的罗马帝国的加拉太省,包

括南部的吕高尼、弗吕家区域。根据使徒行传的记载,保罗第一次旅

行布道时,曾到访加拉太省上述南部的地方(如特庇、路司得、以哥

念等城市),并设立教会(见徒13:14-14:23)。至於北部加拉太地区

,则可能待保罗第二或第三次旅行布道之时,才听闻福音(参徒16:6;

18:23; 19:1)。

 

由於「加拉太」有此狭义与广义的用法,学者对「加拉太书」读者的

身分与写作日期同样抱有两种不同的看法。监於本书所论问题与使徒

行传15章所载耶路撒冷大公会议的主题相同,却无提及该会议的决定

,并显示彼得与巴拿巴对犹太律法的问题仍犹豫不决 (参加2:11, 13

),此信很可能是写於耶路撒冷公开大会(主後约四十九年)之前,

亦即写给保罗第一次旅行布道所建立的加拉太省南区的教会。如此,

本书可能是保罗书信中最早的一卷。

 

当时加拉太教会受到犹太的假师傅之搅扰,要引诱他们随从别的福音

 1:6), 并且否认保罗的权柄,因此保罗除了驳斥犹太派的错误,

为其使徒的权柄辩护,更重要者是说明「因信称义」的福音真理。

 

 

主题特色

 

第一世纪的教会面对一个问题,即基督徒是否仍应遵守摩西律法。有

一些犹太基督徒认为人得救除了相信基督,还必须遵守摩西律法,行

割礼(参徒15:1), 惟有这样才能成为亚伯拉罕的後裔,有分於神对

以色列人的应许(参加3:7-4:7)。显然当时一些持这种看法的人也来

到加拉太教会,坚称保罗的福音虽得自耶路撒冷使徒,却是残缺的,

漏掉了行律法、受割礼的要求。保罗在本书极力证明自己所传的福音

是出自基督的启示,他的职分也为耶路撒冷使徒所认许。其次,福音

是出於应许,不是本乎律法;人得救是因著信,不是因行律法。本书

可说是基督徒的自由大宪章,使教会从犹太律法主义的捆缚中解脱出

来,在保持福音的纯正上尤具意义。

 

本书在辩明「因信称义」的真理上,可与罗马书互相呼应。保罗善於

逻辑推论,予福音真理一合理而有力的辩护。严厉激昂的语气(参

1:6; 3:1-5; 4:12-20),正是使徒对教会爱之深,责之切的表现。

 

 

本书大纲

 

Ⅰ 卷首问安(1:1-5

Ⅱ 加拉太人离弃唯一的福音(1:6-10

Ⅲ 保罗引述经历为其所传福音申辩(1:11-2:21

Ⅳ 教义上的论证(3:1-4:31

  1加拉太人的经历(3:1-5

 * 2亚伯拉罕的例子(3:6-9

  3信心与行律法的不同果效(3:10-14

  4应许与律法(3:15-29

  5藉基督成为长成的後嗣(4:1-7

  6复陷奴役的做法(4:8-11

  7个人的呼吁(4:12-20

  8夏甲与撒拉之喻(4:21-31

Ⅴ 应用上的劝勉(5:1-6:10

  1基督徒自由的生活(5:1-15

  2基督徒依靠圣灵的生活(5:16-26

  3基督徒互助的生活(6:1-10

Ⅵ 结语(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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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版权所有---基督复临安息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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