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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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的重要性

  这封给加拉太教会的信直接处理第一代信徒所面对的基本神学问题。耶稣基督的福音如何影响着犹太人和外邦人呢?第一代基督徒是犹太人,开始时,他们因犹太民族的独特性,所以认为应延续并遵守一切的礼仪。当外邦相信福音的人数与日俱增后,这样的观念就受到考验。因此要了解神给犹太人和外邦人的旨意,就需花一段很长时间去反省、调整和挣扎。

  没有任何书信比保罗写给加拉太教会的书信更具体地揭露这个挣扎。这个地区的基督徒成了‘犹太主义者’(Judaizers)狂热宣教的目标。‘犹太主义者’相信福音并没有排除犹太礼教,因此,外邦信徒如果要承受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就应当成为犹太人。[‘犹太化’(to Judaize)的希腊字源是用来形容皈依犹太教的外邦人采纳了犹太传统。]在这些学说的薰陶之下,由保罗带领归主的加拉太人也开始注重犹太礼仪。保罗发现这样的转变深切影响福音的恩典本质。这封信就揭露了保罗深切的隐忧。

  当他开始对‘犹太主义者’的学说加以辩正时,触及一系列的基本问题,例如:使徒的权柄、因信称义、亚伯拉罕的应许、儿子的名分、摩西的律例典章、自由、圣灵的工作和成圣。这书信在教会历史上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的,最明显的例子是在十六世纪的改教时期,马丁路德大量引用加拉太书来攻击罗马天主教的救赎论。‘外邦人应受割礼吗?’这是保罗与反对他的人最显着的分歧,而这在第一世纪以后的信徒眼中,似乎不再是热门话题,但它所涉及的其实是我们与神的关系,而这正是大是大非的问题。‘犹太主义者’所给予的答案,名义上是叫人遵守犹太人的礼教,实际上是叫人顺从‘肉体’过于圣灵──这在他们多方面的行为上表现出来。

  有些近代学者认为这些所谓‘新教对加拉太书的诠释’是错误的。虽然马丁路德和其他改教者也许有疏漏之处,但他们对神在当时书信中所表明的答案并没有误解意。加拉太书用清楚及强烈的文字表明,我们得以站在神面前,是藉着相信基督所得着的恩典。没有任何的礼教、德行,可以取而代之。相反,‘义人必因信得生’(三11)。

  

  写作背景及日期

  围绕着加拉太书的历史问题其实不多。举例说:很少学者怀疑保罗是作者。在这书信中,非常清楚地提到一些制造属灵假象的人,利用传假福音来煽动加拉太教会,强制外邦信徒遵守犹太人的礼教,尤其是割礼(一7-9,五2-3、7-12,六12-13)。另一方面,对于写作日期、收信人,以及写这重要书信的真正处境等问题,还有很多争论的地方。

  当今许多学者,将收信人列为保罗和巴拿巴在以哥念、路司得、特庇(徒十四1-23)所建立的众教会。众教会位于罗马加拉太省的南部,小亚细亚中部(今日的土耳其)。省名源自一群聚居这地区以北的加拉太人(源自高卢),所以也有小部分学者认为加拉太教会是位于此地──这是一个影响书信写作年代的推论。这推论以使徒行传十六章6节来支持,说保罗在那里建立教会,但在经文中却是非常含糊,而且其他的证据也不明确。

  一个更复杂的问题涉及写作日期。基本辩题是保罗到底是在耶路撒冷会议之前或之后写加拉太书呢?这事件记载在使徒行传十五章,多数学者订其日期为主后49年(肯定不早于主后48年)。保罗在加拉太书二章1至10节明显地提到这会议,但许多学者议论他的描述与使徒行传有异,特别是他没有提到使徒行传十五章22至29节所讲述的诫命。部分学者为了避免以上的问题,而辩证加拉太书是在耶路撒冷会议之前写成的(这论点假定此信是写给加拉太省较南的众教会。至于支持那位于北部的教会的论点就不能使用这日期,因为保罗在北部的福音工作自会议后才开始。)根据这样早的日期,加拉太书二章便没有与使徒行传就这个简单的问题产生冲突,因为会议还没有开始。因此保罗辩正所指的会议,必是另一个不同的会议(也许是徒十一29-30所描述的)。对于其他的学者,这样解决问题似乎过于简单,特别是看到使徒行传十五章和加拉太书二章的相似之处。我们有可能推论这两章所指的是同一事件,而其不同之处,明显应归咎于两位作者不同的写作目的。根据这样的论点,加拉太书必须是在主后49年后才写成,而所能接受的写作日期则是第一世纪中叶,即保罗在以弗所进行他第三次宣教旅程时。

  加拉太书的写作日期之辩,不单是学者的辩论游戏。有些难以捉摸的书信意义──且不提及早期教会历史这重大问题──因着对于它与耶路撒冷会议之关系的了解程度而受影响。本注释假定加拉太书是书成于主后55年左右。诚然,当我们不能绝对肯定写作日期,便全然依赖这日期来释经就非常不明智。所以重要的经文解释切不可单纯建基于某种历史背景的立论上。幸好,保罗争论的基本重点是明显的,不需待我们知道准确的背景才能明白。

  主 题

 保罗争论的是甚么呢?保罗非常清楚地表明,他被感动写此信,是因为加拉太人正渐渐地离弃福音(一6-7)。他们其实是倒退回有点像从前所信仰的异教礼仪里(四9-10)。

  有好些在加拉太制造事端的人,是要破坏保罗的权柄,保罗于是在书信的前部分辩证神圣福音的本质(一至二章;特别参一1、11-12,二6-9)。在接下来的两章中,保罗引用旧约证明亚伯拉罕接受神的应许,不是靠律法之工(the works of the law),而是凭着信心(参三6-14)。最后,他认为有必要在五至六章说明如何实际地应用福音的自由(特别参五13-26)。这3个主题是指向他最大的目的:防止加拉太信徒背道,弃绝福音的真理。这3大架构只勾划出研读加拉太书最平常又传统的方法。近代的研读没有丢弃这个基本架构,并利用古代的修辞学,尝试更精确地解释书信的文学风格。有些学者将加拉太书看为一篇‘护教’演辞(类似法庭上的辩证),其他的学者则看为一部‘劝吁’作品(有意说服听众去做一些事)。另外一些观点则比较注重书信本身的架构过于信息,并将加拉太书看为由责备(一6至四11)和请求(四12至六10)两大部分组成的。

  在这方面,释经家还提供了好些额外的建议,加上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的心得,帮助我们了解保罗如何组织的他辩论的方法。由于在这事上尚未达成共识,本注释沿用较传统的大纲来显示保罗书信的逻辑。无论文体格式是怎样,按照传统大纲的逻辑来诠释经文,都是非常重要(参‘书信的研读’)。

  应用纲要

  加拉太书的主题是:‘在基督里的真自由’,说明在基督里,信徒已脱离律法的约束,不再靠行为称义,不再受情欲辖制。这提醒我们现在作基督徒的,要活出那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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