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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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至四7 总结:儿子的名分

    「儿子」(希腊文:huioi)是第26节的钥词,在本段之始已出现过。这是了解保罗思路的重要提示。我们也许会以为2629节只是重复论点。但正如作曲家不会纯粹重复一段演奏来结束他乐章,保罗也不甘只谈论亚伯拉罕子孙的儿子名分。保罗跨前一步说:「你们……都是神的儿子」(在四1-7,这点会详加发挥)。这章的其它重要主题也在此段出现:应许(14节)、产业(18节)和「因信耶稣基督」(22节)。上个世纪一位释经家评论第29节时说:「为了解释第7节的宣言,保罗足足用了他所有著作中最深、最广、最全面的22节辩证来详加发挥和阐释。」〔C.J. Ellicott, A Critical and Grammatical Commentary on St. Paul's Epistle to the Galatians J.W. Parker and Son, 1854 p.72

    另有两个要点,在这里第一次提出来。第一,在基督里的合一。福音将犹太人和外邦人(参弗二11-18)之间的阻隔拆除了,这是保罗的书信中背后所指导的思想。在第28节,保罗强而有力地引出真理,强调其它的分隔(奴隶/自由人,男人/女人)对我们在神面前的地位,丝毫没有影响。虽然本节常在建立基督教伦理时被滥用,我们不能忽视它的重要性。特别在现今的社会里,我们深感歧视──无论是出于种族、社会地位,或是性别──的祸害,故此我们当因这福音不偏待人而欢欣,也学习让这真理应用在我们的生活里,照亮这混乱的世界。

    第二个要发挥的主题是与基督联合。此点其实在保罗强调信仰基督时已暗示了,但此时更以受洗归入基督和披载基督来大大加强(27节;参罗六1-4,十三14;弗四24;西三10),保罗更辅以在基督里成为一(28节)和属于基督(29节)作为左证。这主题是保罗神学的中心思想,是保罗救赎论的基石。此时我们可以开始领会基督为何是亚伯拉罕子孙:我们得以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纯粹是因为我们和他那一位子孙合一。

    骤眼看来,四章17节是新段落的开始。其实它是上述论证过程的总结。它包含一个说明律法之督导作用的例子。更重要的,是这段经文把我们带到儿子名分的高潮里。

    paīdagōgos的形象(三24-25的原文字)转到「师傅和管家」(四2;新国际译本:「监护人和信托人」)的图画。这些人拥有实权,故就产业拥有权来说,家中的小主人实与奴仆无异。孩童要等候父亲所定的日期来到。以色列人是这段经文的主角(「律法以下的人」,5节),但保罗在此亦引入一个新的字词 stoicheia(「世俗小学」3节;参9节),藉这个新的字词,外邦人亦被纳入这段经文的范围内。保罗的论点似乎是,正如异教徒服于某种形式的仪文主义下,犹太人也是如此。(有学者却认为所指的是空中的邪恶势力;参西二1820。)

    无论如何,奴仆状态只维持到时候满足的日子:当神的儿子成为人,服于律法之下,使祂有权释放我们,祂就叫我们也成为众子(4-5节)。此时,圣灵出场了,之前已援引祂(三3;参三14和有关洗礼的经文:三27)。只是在此刻,圣灵正式和儿子名分的教义有连带关系了。我们既已领受神儿子的灵,内心就意识到神是我们的父,我们是祂的后嗣了。在罗马书八章1417节和2627节,保罗把这点发挥得淋漓尽致。

 

8-31 进一步的呼吁

    虽然严格的说,保罗现已总结了教义的争辩,他还想藉加拉太人的经验(8-20节)和律法的见证,来强化他的论点(21-23节)。

 

8-20 加拉太人经历的印证

    811节提醒加拉太人他们从前的异教生活。这段经文衔接下一段(12-20节),我们不要只看见它是一个插句而忽视它紧接一句有力的宣告(7节)。这一段经文指出一个可怕的事实,就是加拉太人尝过来世的滋味(4节),却又回到从前的奴隶生活里。保罗用「认识神」来阐明那极大的对比:他们起初的行为可以归咎于他们不认识神,但这些旧行为在他们认识神之后就不能接受了。保罗又指出与其说他们是「认识神」,不如说「他们被神认识」,因为这个关系是神主动建立的。这个简短的段落在悲恐声中结束(11节),让我们联想到二章2节和三章4节,这也很自然的进入接下来比较个人化的部分。

    1220节不容易明白。加拉太人十分了解这段经文所指的是甚么,而我们却一无所知。此外,保罗的用词激烈和过分简略。

    16节似乎暗示,加拉太教会出现律法主义后,保罗曾和加拉太人接触。「你们一点没有亏负我」(12节)可能指加拉太人对保罗说过的话。另外,从1315节的生动描写,我们可看出保罗正回想加拉太人初信之时:「那时,虽然我并非律法主义者,只是像你们一样,你们却一点没有亏待我,反倒殷切地接待我。」

虽然本段的细节已甚难追究,基本的用意是清楚的。加拉太人对保罗的态度起了变化。假若他们能回想与保罗昔日的情谊──他的疾病和他们乐意的款待──此刻就不会如此对待保罗。加拉太人现今的态度或多或少是由于有人要赢取他们的好感,同时要离间他们和保罗的关系(17节)。加拉太人应审视这等人的动机(这似乎是18节的意思,该节甚难解,可译成多个不同的意思)。保罗语带伤感地结束本段落(19-20节)。他因加拉太人而感受到的激动,只有生产之苦可比拟。跟着以多个隐喻来表明他们的真实需要──基督在心里成形。换句话说,他们必须被模成基督的样式(罗八29)。他极之渴望与加拉太人面对面促膝谈心。保罗的牧者心赐在此表露无遗。

 

21-31 律法书的印证

    将这一段当作是另一个印证的援引──所以不是基本争论的部分──也许会让人觉得这段经文不重要。其实,有人感到第21节语带讽剌,保罗之后说的是反话。事实上,保罗要用夏甲和撒拉的故事来劝服加拉太人。况且,以实玛利和艾萨克之间的明显分别,将会因为保罗在罗马书里详细讲解他的教义而显得重要(九章,尤其是6-12节)。话说回来,这个创世记故事并非保罗对称义观念的基础,而有关的教义已于上一章彻底阐释了。也有可能是犹太主义者自己提出这故事的,而保罗只是被迫对它有所响应而已(然而,这个说法不能证实)。

    24节「这都是比方」也是热烈讨论的经文。保罗用一词,所以直译是「这些东西是用寓意的手法写成的」,或「这些东西可以寓意地理解」。保罗当然不是采用由亚历山太的斐罗发扬的寓意手法,因它强烈地削弱(或否认)旧约叙述的历史,为的是建立复杂的哲学系统。既然今天「寓意」(allegory)一词已成专用名词(希腊原文本非这么专门),我们应尽量避免用它来形容保罗这段经文的性质。

    另一方面,保罗无疑看见并非我们一般所指一些经文「历史意义」。据我们了解,创世记的作者没有意识要分别这两个约,也不是要试图挑拨犹太主义者和外邦人的关系。那么是否保罗误用了旧约?

    要记着:在整个救赎历史中,我们可以看见每一件事都根据一定的模式出现。也许比较明显的模式是「考验验出不顺服」,清楚地显明在亚当身上、以色列人在旷野的经历,最后才是耶稣胜过这些试探。主要的区分是自然与超自然,就是人类用自己的力量所能作成的,对比他们倚靠神的力量所成就的。这个原则在圣经历史中已经多次表明了,而以实玛利和艾萨克的故事就是一个特别有力的例子。神向来教导祂的百姓在救恩上倚靠祂,有甚么方式比带出这个原则和将之应用在加拉太的争论上更贴切呢?

    有学者采用预表(typology)而非寓意来形容保罗的手法。他们认为历史不但没有因神学的缘故而减损其真实性,历史反倒蕴含着潜伏的神学思想,而且埋下后来事件的伏线,这些后来事件把有关的神学思想发挥得淋漓尽致。亦有人认为,就算创世记的作者不像保罗般明白该段经文背后的意思。在背后感动作者的神,却非常清楚。这种解经法固然有被滥用的危险,但不能否定的,是一位全知的神(姑且不提祂的预知)绝对可以看到在历史事件中,当代人所看不到的深层含义。对保罗来说,创世记故事竟然和律法主义的问题如此多吻合,此现象当非偶然。这些吻合之处可用对比的形式胪列出来:夏甲/撒拉;奴隶/自由人;西乃山的约/(新)约;现今的耶路撒冷/在上的耶路撒冷;以实玛利/艾萨克;按血气而生(肉体)/从应许而生(圣灵);逼迫人的/被逼迫的;被遗弃的/后裔。

    在这几个对比所产生的观念中,至少有两个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第一,从现今的耶路撒冷和在上的耶路撒冷之对比(25-26节),可清楚看见保罗的圣经历史观点,极富「末世论」味道,意即基督的再来就会带进来世。这观念曾在一章4节出现,也是三章2325节和四章4节「成全」经文的理论基础(参林前十11)。

    第二,第2329节的肉体和应许/圣灵的对比(和合本译希腊文「肉体」为「血气」),在三章4节首先被带出来(参注释),可见这段是全书中最重要的段落,以同样的对比为开始和结束。这些字词与福音的末世性有显著的关系。肉体──按自己的能力而操作的堕落的人性──是今世非常显著的特性。相对地,圣灵掀开了将来世代的一幕,让基督徒甚至可以坐在天上(弗二6;腓三20;西三1-4)。此对比的重大道德含义将于五章1316节得到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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