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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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六10 保罗的命令

    与其它保罗书信的风格一致,随着教义部分而来的是一系列具体行动的呼召。有人争论这部分始于五章12节还是五章13节。显然,112节满了教义性内容;而割礼是主题。第2节带有语气的改变(第1节有承先启后的作用,是第四章极佳的结语)。然而,此争论的意义不大。

    比较重要的是把这段经文称为「保罗的命令」。这个题目反映此段落的有趣问题。保罗如何把评述律法的负面经文和本书信里众多的命令协调起来?当保罗呼吁加拉太人守律法(五14)和行律法所没有禁止的(五23),他是否自相矛盾?要了解保罗的教导,这问题必须存记在心。

 

1-12 关于割礼

    2节的庄严警诫(参二21),再加上第4节严肃的警诫(参一16),显示对加拉太人来说,割礼非但无益,更是有害的。一方面来说,受割礼与否绝对无关重要(留意6节,六15和林前七19的对照)。可是,外邦人以受割礼来象征他接受律法,则是「有害和致命的」(莱特福特)。

    保罗提供两个原因来支持他采用强硬的字眼。

    第一,第3节说明行割礼即表示立志行律法所吩咐的(参雅二10-11)。任何倚靠自己行为的人必须知道神要求人行事完全(太五48)。保罗时代的律法主义者并未了解这点。不少拉比放宽了圣经的严格要求,令人产生错觉,以为真的能凭己力来满足神的要求。

    第二,第5-6节显明基督信仰的真谛是信心。这是充满坚定盼望的信心:神有一天会显明公义,真理会得胜,祂的子民会被宣判为「无罪」。这种信心亦是由圣灵产生和维持的;再一次,保罗高举圣灵工作在基督徒生命中的重要性。最后,信心是借着爱的服侍来彰显的(「使人生发」,6节)。「在整卷书中,有关使徒对真宗教的领受,没有比这里的宣告更重要的,它甚至可能是所有保罗书信里最重要的宣告。」〔E. de Witt Burton,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Galatians T.&T. Clark, 1921, p.279〕千万不要因保罗把信心和律法的行为放在对立位置,而误会信心是被动的。相反,信心是义行的必须条件。这一点带进1326节的命令。

    走笔至此,保罗又发出个人的呼吁。

    7-12节主要是用来驳倒律法主义者,他们的教导像面酵,和恩召大相径庭,绊倒加拉太人。保罗深信他们会受审判,他甚至咒诅他们被肢解(「把自己割绝」12节;可能指小亚细亚异教徒的肢解风俗,很可能也指阉割,而颇为巧合地,被阉割的犹太男人是不可以作祭司的)。在第11节,保罗亦自辩,说明自己并非前后不一致,也并非在有利情况下,竟又支持割礼(可能指他曾使提摩太接受割礼;徒十六1-3)。

    我们不应让这些经文的消极语句打岔作者的重点。他尝试表现对加拉太人的信心。他们当初对福音的反应(「你们向来跑得好」,7节;参四13-16)令保罗非常鼓舞,认为他们「必不怀别样的心」(10节)。使加拉太人跌到的是外来的律法主义,故此保罗有证据显示加拉太人的信心是实在的(参来六9-12的劝勉,这段说话是紧接着该章开首严厉的话)。

 

13-26 关于爱

    神在恩典中呼召加拉太人(8节;参一6),也呼召他们运用所有的权利和享受得自由的福祉(13节上)。保罗知道,自由会变成一种放纵情欲的借口,所以他必须表明自由人最高尚的品德是甚么。所以在这段经文中,保罗讨论滥用和善用自由的问题。

    自由被滥用,就是把它当作「放纵情欲」的借口(13节下;直译「放纵肉体的借口」)。保罗心中有一系列具体的行为。在1921节,他甚至列出所有「情欲的事」(直译:「肉体所作的工」)。它们分成4组:性罪行、拜偶像、纷争及缺乏节制。保罗所指出多数的罪是属于第三类,暗示加拉太人之间的关系大有问题。他在再三强调中证实这个问题。

    在第15节中,他论及他们会因自己的「相咬相吞」而彼此消灭。在本段的结尾,他加入了关于贪图虚名和互相嫉妒的最后警告(26节)。

    对于这些行为的结果,加拉太人必定非常了解:保罗在较早时候已警告他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21节)。非常讽刺的是,这些被守律法的信息煽动的信徒,居然会掉入令人汗颜,而又与他们的信心不相称的行为里。他们强调肉体──字面上是行割礼,更重要的,是借着他们自己的力量──引致他们在另一种形式上表现肉体的行为。我们若要用自己的力量来讨神喜悦,只会产生罪恶(参三4)。

    保罗也指出如何正确地运用自由:「用爱心互相服侍(直译:「作奴隶」)。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13-14节)。有功效的信心出现了(6节)。正如他列出肉体的情欲一样,他在此也列出与圣灵交通将会流露的性情(22-23节)。值得注意的是,保罗在这里所提圣灵的果子,正包含了个人关系的基本态度和行为,这正是加拉太人主要的缺点。「喜乐」与「和平」其实不单指一种心情,而是与人相处的处世之道。「信实」当然也是应用在与人相处之道上。其中也强调「恩慈」和「忍耐」。

    但我们如何达到这些目标呢?作为基督徒,我们都希望用最快的秘方来解决我们的属灵问题。然而圣经并不认同这样的态度。倘若有类似成圣方程式的经文,那就是加拉太书五章16节:「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保罗继续加以解释,圣灵与罪恶的本性(肉体)是互相排斥的。所以假若我们专注于讨前者的喜悦,那么我们就不会放纵后者。

    注意,保罗的命令(强制的)是建基在我们的经验(描述的)上。我们在属灵的经验上可以感到鼓舞的,是当我们将信心放在基督的身上,我们同时给予肉体的情欲致命一击(24节;参罗六1-4)。所以,若我们的生命是从圣灵而生的,那么我们就应理所当然地──应该说是义不容辞地──让圣灵来引导我们遵行祂的道路。

    最后,注意这段经文如何帮助我们了解保罗关于律法的教导。虽然保罗曾严厉地说,不可用律法来得到产业,但他却没有怀疑律法是神向人启示祂旨意的价值。若我们的生命是由圣灵掌管,我们就不在律法的审判之下,那么我们就不需要害怕。因此,「成全」律法(14节)和作律法所不禁止的事(23节),乃是理所当然的。这是何等自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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