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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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兒女的自由 4:1~31

本章說明加拉太人的光景,他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有兒子的名分,有兒子的地位,可以承受神給他們的產業,在他們的生命中彰顯神兒子的榮耀。但因他們在肉身中行事,想靠律法稱義,以致在恩典中墜落,回到過去為奴的光景。

 

一.  兒子的地位v.1-11

基督徒得著神兒子的名分,是神從創世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1.4-5),叫我們可以得著天上的基業(彼前1.3-4)。兒子雖有父親的地位、產業、和權利,但在孩童時候,卻有許多限制,要受管教,不能自由地享受父親所擁有的一切。

    世俗小學:即「世上的基本觀念和原則」,包含自然科學原理和道德法律觀念,雖然有其功用,但在永恆中,面對屬神的事卻是懦弱無用。

    兒子名分:adoption〔養子〕,這是法律用字,雖然不是生身的兒子,但經過收養的程序,在法定上可以享有與生身兒子同樣的權利。新約聖經出現五次(8.15, 23; 9.4; 1.5),都是指著神與祂子民的關係。

    為女子所生:這位救主不僅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也稱為「女人的後裔」(3.15; 2.14),祂又是神的兒子(1.3-4),是神道成肉身來到世上。

    日子、月份、節期、年份:安息日、月朔、各種節期、禧年等舊約條例。

 

基督如何把我們從律法下贖出來? (2.14; 2.19; 7:1-6; 8:3-11)

我們為什麼可以得著神兒子的名分,並呼叫祂阿爸父? (8:14-17)

    我們怎樣認識神?神怎樣認識我們? (17.3; 7.23; 林前8.3; 14.21)

 

 

. 保羅對加拉太教會的期望v.12-20

保羅初到加拉太傳福音,惹了疾病〔可能是眼疾〕,加拉太人與保羅之間有同甘共苦,生死與共的感情。但為著福音真理,保羅仍要用愛心說誠實話〔truth〕,保羅責備加拉太人的話雖然很重,在字裡行間卻流露與他們之間深厚的情分。

    頭一次傳福音:指保羅第一次宣教之行,福音傳到那裡(13.13-14.25)

    真理:因信稱義,得救是因著信,不是靠人的血氣行為與遵守律法。

    熱心:zealously,加拉太人受到猶太律法主義者的影響,而猶太人一向對神大有熱心,但人在血氣中的熱心,不能成就神的義(10.-3)

    生產之苦:指信徒得救重生(3.5; 彼前1.3),之後要哺育及長大成人。

    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福音不是停留在僅僅得救而已,而是進入神國,在基督徒的生命中,把神兒子榮耀的形像彰顯出來(14.22)

 

    保羅為什麼還要再受生產之苦?

    基督如何成形在我們心裡? (4.13, 21-24; 林後3:18; 約一3:1-3; 西3:1-10)

三.應許的兒女v.21-31

保羅以「亞伯拉罕之約」代表神的應許,以「西乃之約」代表神賜下的律法,這兩個約都是從神來的,但基本精神不同,並以兩個婦人作這兩約的比方:

A. 西乃之約:使女夏甲,亞伯拉罕憑血氣(flesh)與她生了以實瑪利(16:1-16)

  1. 生子為奴,因為夏甲是使女,代表從肉身(flesh)生的就是肉身(3.6)
  2. 西乃之約(19:1-20:21; 24:1-8):這是有條件的約,神賜福給以色列人的前提是他們要遵守神的約(19.5);但以色列人無法承受神直接對他們說話,因為屬血氣的不能直接聽神的聲音(5.26),他們不要神和他們說話,他們要摩西和他們說話(20.19),他們以為能夠在血氣中行律法。
  3. 現在的耶路撒冷,指現今的猶太律法主義,就是在血氣中行律法的精神。
  4. 被趕出去,不能承受產業:血肉〔血氣〕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15.50),不義的人和在血氣行事的人也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6.9-10; 5.19-21)

B. 亞伯拉罕之約:撒拉,神應許從她生的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17:15-18:15)

  1. 生子是憑應許,是神無條件的應許,也是新約的(8.10-12)精神。
  2. 亞伯拉罕之約(12:1-3; 22:16-18):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是沒有條件的,當亞伯拉罕回應了神的呼召,他憑著信心接受神的應許,神就和他立約。
  3. 在上的耶路撒冷:指教會,羔羊的新婦(21:9-10),基督的身體。
  4. 承受產業:我們因著信,就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在基督裡,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得著天上的基業(彼前1.4)

    律法以下:凡有血氣的,都圈在罪裡,都在律法以下(3.22-23)

    比方:allegory〔預表〕,以圖畫式的描述,來解釋隱藏的屬靈意義。

    不懷孕、不生養的:引用以賽亞書54章的經文,指基督十字架的救贖之後〔以賽亞書53章〕,神的恩典臨到教會,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

    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這裡的比方是指創世記21:914歲的以實瑪利嘲弄嬰孩以撒,也指猶太律法主義逼迫才建立的教會,也指基督徒裡面舊有的情慾(血氣)逼迫裡面的聖靈(5.16-21)

【思想】基督徒可以彰顯基督的榮美,也可能依然故我,落入罪惡試探而跌倒:

1. 在基督裡,就成為新造的人,在聖靈中漸漸成長,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

2. 離了基督,便從恩典中墜落,在血氣中苦苦掙扎,仍擺脫不了罪惡的挾制。

 

    為什麼使女所生的是按血氣生的?他算不算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9.7-8)

    為什麼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  (3.7; 4.13)

    為什麼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金句背誦】加拉太書4:6-7

 

【討論與分享】

 1. 請分享各人信主之前,曾作過誰的奴僕。

 2. 請分享在耶穌基督裡,有何等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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