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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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儿子与仆人比较为证    1/11

本段主要是辩明福音真理的功效,怎样使律法以下的奴仆,成为神的儿子。既为儿子,就无需回到律法之下去作奴仆了。奴仆与儿子有很大的分别,在地位上大不相同,儿子是父亲生来的,奴仆是主人买来的。儿子是自由可享受父亲一切所有,奴仆就没有这权利。

一、旧约选民如同奴仆    1/3

以色列人虽然在名义上,是神应许的继承者,但他们在律法时代,灵性的光景,好像未成年的孩童,他们实际与奴仆没有多大分别。

1、爱监护人的约束    1/2

据犹太人的规矩,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他的行动没有自由,要受到管家和师傅的监管和督导。就是受到律法的约束。以色列人是律法之下受教,律法是引人去认识基督。

2、受管于宗教小学    3

这里的‘我们’指使徒和受书人,他们未信主之前的知识亦如孩童,犹太人受律法的小学教育,这些律例,礼仪,都不过是暂时的条例(来99/11511)。外邦人受浅薄哲学的影响,他们可能认为是高深的哲理,其实若与福音大道比较,就显出幼稚而庸俗,可惜这些学识常成为福音的阻碍。

二、新约信徒是神儿子    4/7

这里说明基督徒不是律法之下的孩童,远胜过奴仆。

1、得儿子的名份-----有儿子的地位    4/5

‘时候满足’是说基督降生不是偶然的事,而是神所预定的时候才降到世间。基督为我们生活在律法之下,又为我们受死,其目的要把我们这些在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份。‘ ’表示主曾付出代价,显明神有慈爱和公义,使信徒有合法地位,得儿子的名份。

2、得儿子的灵-------有儿子的生命    6

信徒如何成为神的儿女,不但因主的代赎,更因圣灵的重生,有圣灵住在心中,所以我们不只按宗教的礼仪,或什么手绩作神的儿子,乃是实际有神儿子的生命和性情,才是神的真儿女(彼下14,约一31)。

3、得儿子的产业------有儿子的权利    7

信徒既是神的后嗣,就是合法产业的继承人。这产业就是永生和一切属灵的福气。本节与一节比较,显明信徒与以色列人不同,就是儿子与奴仆的不同。

三、信徒今后的生活-----不再作奴仆    8/11

我们既蒙神的救赎,得神儿女的自由,就不再作任何的奴仆。

1、从前无知作假神的奴仆    8

加拉太人从前未认识真神,是何等的愚昧无知,不但作偶像的奴仆,还作了很多事物的奴仆;例如;罪中的生活,世俗的虚荣,争名夺利,把它们当神来崇拜。

2、现今不可再作律法奴仆    9

真信徒必已认识神,旧约的礼仪规条,无非是教导我们认识神。因着神的大爱,他已经接纳我们作儿子,是应当自由来事奉神。怎么在真道上退后,在信了福音之后,仍想去守律法。加拉太信徒已因信福音得着自由,竟然回到律法下去作奴仆,何等的无知。

3、若再去守礼仪使徒害怕    10/11

根据律法的条例,犹太人应谨守安息日,月朔,节期和安息年,加拉太人并非犹太人,何以他们竟去遵守这些条例。所以使徒为他们担忧,恐怕他的工作大受亏损。今天信徒在主日崇拜聚会,也不是靠着得救,乃是为着敬拜事奉神。所以一切的节期不是为礼仪,是为传扬福音。

          扦入劝勉的话    12/20

本段是保罗在辩证因信称义称义之真理中,扦入一段劝勉的话,也是保罗爱心的表白。

一、劝勉信徒不要亏待神仆    12/13

保罗劝勉信徒像他自己的什么?就是摆脱律法的束缚(罗76),他承认自己是犹太人,也像你们一样,脱离律法得着自由,所以要坚守这个自由。你们从前没有亏待我,情愿接受福音。若重新回到律法下去作奴仆,就是亏待神的仆人了,白白传福音了。

二、称赞他们从前爱心很大    14/15

保罗第一次到加拉太布道,可能患了眼病,一个患病的传道人成了信徒的负担,和爱心上的试炼。但他们欢喜接待,甚至连最宝贵的眼睛,也情愿给使徒治疗。虽然没有这样作,但他们的爱心却已流露到这地步。当日认为接待神仆是他们的福气,可惜这种心意不知那里去。

三、责备他们现今的改变     16/18

这里论加拉太人在那方面改变,为何改变了。

1、对真理的态度改变    16

使徒所传的福音真理一直没有改变,只是加拉太人浮而不实,见异思迁,对于从前所接受的福音,态度改变了,心存疑问,现今的把传真理的工人当作仇敌,从前看保罗是神的使者,今变为仇人了。

2、因着假师傅的迷惑    17/18

加拉太人不会分别好歹,在保罗传福音之后,有些律法主义的假师傅,特别热心待他们,却不是出于好意,乃是另有企图的,为的是引诱信徒归附他们,所以我们要防备人的称赞和假意。

四、使徒爱心的表白-----如父母对待孩子    19/20

这里是保罗在责备之后,表明自己对信徒的爱心。

1、像乳母忍受生产之苦    19

保罗在此将妇人生产婴儿的情形,比作传福音的工作。按保罗第一次在加拉太工作的时候,已经受了大逼迫之痛苦(徒141/23),他是不顾性命将福音传给他们。现在他们受异端的迷惑,使徒为他们忧伤难过,如同第二次的产难之苦。希望他们对基督的认识增加,使基督的生命在他们里面长大起来。

2、如父亲劝诫孩子    20

使徒保罗待信徒真如父子一样,虽有责备之言,却是不得已的,希望今后能改变这种带责备的口气,他说这种责备的话是极痛心的。

          以亚伯拉罕的二子为证    21/31

在本段中保罗引亚伯拉罕所生的两个儿子的历史,说明恩典与律法。

一、两个儿子的分别    21/23

以撒与以实玛利,都是亚伯拉罕所生的,但他二人在属灵的地位和生命上大有分别。

1、地位上的分别-----奴仆与儿子的不同    21/22

保罗在此反问律法派和那些受他影响的人,你们想要受律法的束缚的人啊!请听律法到底怎么说:那个以实玛利是使女所生的,而以撒是主妇所生的,原是大儿子为何是奴仆呢?因他是由使女所生的。圣经从来不承认夏甲,是亚伯拉罕的妾,使女所生的当然是奴仆,主妇所生的才是儿子。

2、生命上的分别-----属血气与属灵的不同    23

以实玛利是按着人意生的,也就是凭血气生。不是神的旨意,是按着人生理的自然现象而生。但以撒乃是凭着神的应许生的,这是神奇妙的作为,使不能生育撒拉生子。所以这两个孩子,不但地位不同,在灵性方面也不同,他俩在家中权利更不同了。

二、两个妇人的预表    24/27

保罗解释圣经所记这两个妇人的历史,并非偶然,乃是比方两个约的关系。

1、夏甲表律法之约-----是出于西乃    24/25

为什么夏甲是预表律法之约,她名字的意义即西乃之意,这不是巧合,正是使徒按神的启示解释。她所生的儿子为奴仆,正表明耶路撒冷的犹太教,不接受神的福音,成为神的儿子,得着自由,承受永生的产业。他们甘愿以遵行律法为本,成为律法的奴仆。

2、撒拉表应许之约------是在上的耶路撒冷    26/27

撒拉为何可预表应许之约,她是亚伯拉罕原配之妻,她的名字是神把她改过来,意为多国之母,神所应许的以撒是从撒拉所生的。‘在上的耶路撒冷’是天上的圣城,何以是我们的母,使徒把她当作撒拉,把蒙恩的信徒当作以撒,所有的基督徒都是凭神应许得重生。天上的耶路撒冷怎么会生育儿女?这不是保罗独得的启示,先知早已预言:凭恩而生的人都是撒拉的儿女(赛541)。

三、以撒与信徒这关系    28/31

这几节是保罗解明上文之预表;论到信徒究竟是在应许的约下,还在律法的约下,在此保罗告诉我们,信徒是凭应许作神的儿女,如同以撒一样。

1、如以撒凭应许生    28/29、(罗98

保罗的这里指出按肉身作以色列人,还不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如以实玛利一样。凭应许生的才算是后裔。因以撒是按着圣灵的大能,所产生的奇迹,显明神是叫无变为有的神。信徒重生也是如此奇妙的(约35)。

2、如以撒受讥笑逼迫    29

使徒时代那些甘愿在律法以下为奴的犹太人,也同样逼迫了那些因信称义的人(徒141/20),保罗是根据经历说的。直到今日那些按血气生的,也讥笑蒙恩重生的人。

3、如以撒承受产业    30/31

那些以行律法为本,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义(罗931),所以不能承受产业。只有本于信以致信的人,才能承受产业。如以撒承受亚伯拉罕的产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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