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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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事的隱性壓力』

加拉太書2:11-21

 

如果我們從服事或信仰的角度研究加拉太書第二章,可以在保羅的論述中看見身為基督徒,不管是全職服事的人,還是單純的做一位信徒,都同樣有兩方面的壓力,一種是顯性的,另一種是隱性的。二章一到十節的內容,我把它稱為顯性的壓力,這種壓力是來自於不同的宗教立場,或是某些傳統觀念與我們信仰內容發生衝突時,所造成的壓力,遇到這種信仰的顯性壓力,我們可以向上帝求恩典,給我們力量通過逼迫的考驗;面臨跟真理有衝突的傳統觀念時,我們應當求神賜給我們智慧去化解這種的壓力。

 

我們今天從十一到二十一節思想服事或信仰,有什麼樣的隱性壓力,這種壓力是我們自己加給自己的壓力,雖然有一些外來的因素會導致這種壓力出現,但基本上來說,隱性壓力是我們自己的問題,例如害怕被人批評而做出違背信仰的舉動;或者是生命中有一些從來沒有好好對付的問題;甚至有一些已經成為過去的事情,時常浮現在我們腦海中糾纏著不放,成了無法釋放的壓力。

 

一、害怕被批評的事情

 

11-14節有一件讓保羅相當不以為然的事。這件事按照前面一段內容來推斷,應該是保羅和巴拿巴送救濟金去耶路撒冷以後的事。也許是為了表達對安提阿教會的感謝,或者是來關心他們,耶路撒冷的教會派人到安提阿教會。彼得先到了,他跟安提阿教會的非猶太人基督徒一起生活了一些時間,原本他很自然的跟當地信徒生活在一起,不過後來另一批從耶路撒冷教會來的猶太基督徒到了以後,彼得變得不自然了。在吃飯的時候,他不敢再跟安提阿教會的非猶太人基督徒坐在一起,更糟糕的是,在安提阿已經服事很多年的巴拿巴,還有在那個教會聚會的猶太人,看見彼得的行為,也不敢和非猶太人一起吃飯。保羅看見這個情形,當著眾人的面責備彼得。

 

保羅用『假裝』形容那些跟著彼得的猶太基督徒,這一個字在原文中,本來的意思是「演戲」,彼得跟其他猶太人基督徒為什麼要演戲?而且他們似乎默契很好,沒有經過商量,就不約而同的和非猶太人隔開來吃飯。原因就是在彼得之後,從耶路撒冷教會來的那些猶太基督徒,保羅用『奉割禮的人』指他們,意思就是指這些人雖然信耶穌了,但還有很強烈的傳統觀念,他們以為除了耶穌的救恩以外,應當繼續遵守舊約律法,才算是合神心意的基督徒。彼得跟巴拿巴,還有原本在安提阿教會的猶太基督徒,害怕這些人批評他們,為了免去這種壓力,乾脆在他們抵達時演戲給他們看。我們留意一下12-13節的內容,事實上,那些從耶路撒冷教會來的猶太基督徒並沒有說什麼,反倒是彼得和那些跟他得一起『假裝』的人,自己想太多了。

 

有許多時候我們心裡有壓力,並不是真的發生了什麼事情,而是因為自己想太多了,自己給自己造成非常大的壓力,以致於做出違背本意、違背信仰的事。我不知道在座各位讀小學和國中時,有沒有這樣的印象,我在那一個階段,在學校中很怕一種人,這種人其實不是學校的老師,也不是學校的職員,但是聽說這種人要來大家就很緊張。我記得小學五年級的時候,有一天導師突然要所有的人把參考書交出來,我以為他要看我們有沒有做練習題,結果是沒收,當時我覺得很奇怪,這些參考書是他幫我們買的,為什麼要沒收。後來才知道是「督學」來了,當時是不准使用參考書的。從那時候起,覺得「督學」是很可怕的人。

 

長大以後再想這事情時,就發現我們錯了,督學是為了維護教育制度,而來監督學校有沒有照規定做,事實上,哪有小學生會自己去買課本以外的參考書來看,我們只是照著導師的話做,後來卻跟著那個老師緊張半天,以為督學看到我用參考書,就會毒打我一頓。

 

巴拿巴和安提阿教會的猶太基督徒很尊敬彼得,他們看見彼得的表現,就跟著他緊張起來,以為不跟著他做,就會被那些從耶路撒冷來的猶太基督徒批評。這是基督徒信仰及服事的第一種隱性壓力,害怕與眾不同而遭到批評,而不知不覺走偏了。

 

二、沒有對付清楚的問題

 

第二種基督徒的隱性壓力是,沒有對付清楚的問題。保羅在17節問了一個問題說:『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麼?』保羅的意思是,一個已經公開接受耶穌基督救恩的基督徒,還一直活在罪中,就好像在告訴別人,信耶穌的人跟不信的人沒有兩樣。保羅說,絕對不可以這樣,我們信耶穌的人,對犯罪的事就如同死人一樣,但面對上帝我們是一個活著的人。

 

從保羅的這一段話讓我們看見,如果我們信耶穌了,但是有某些問題沒有對付,我們自己很清楚這些問題不是神所喜悅的,在我們心裡就會形成一股壓力,不管是服事或者在平常的生活,一碰觸到跟這些問題相關的事情,我們就沒辦法面對。

 

有一位很有恩賜的基督徒,從事男女感情的輔導工作,他幫助了很多在交往過程發生衝突的男女朋友,但是他卻沒有辦法處理婚姻的問題,因為他自己的婚姻失敗了,他跟配偶有一些無法克服的難處,經過努力無法改善後,他做了離婚的選擇。這件事成為他輔導別人時的障礙,當他想到如果在勸預備離婚的夫妻時,人家回他一句話說:「你自己都離婚了,憑什麼告訴我們不可以離婚?」他就沒辦法繼續談下去了。

 

我們沒有辦法自由自在的服事,或很釋放的按主心意做基督徒,往往是因為還有一些沒有對付清楚的問題。我們求神給我們面對的勇氣,很可能我們願意去面對處理之後,結果還是沒有改變,但我們已經照神的心意去做了,就把這些問題交託出去,別讓它們繼續的影響我們的服事和生活。

 

三、糾纏在心裡的事情

 

第三個當基督徒的隱性壓力就是,有一些原本該讓它過去的問題,卻一直留在心裡面揮之不去,叫人無法坦然的活在現在,也不敢面對未來,這些糾纏在我們心裡的問題,其實都已經過去了,我們無法忘記,也不敢告訴別人。

 

有一個專門研究記憶的心理學家,把人類記憶的問題分成兩大類,他寫了一本書叫做「記憶七罪」,意思是在人類的記憶功能裡面有七種罪,他把這七種記憶上的罪分成兩類。第一類是該記住的事情記不住,有三種,包括健忘、失神、空白。「健忘」就是隨著時間過去,你原本記得的事情在記憶中消失了;「失神」就是心不在焉,其實我們知道的事,但因為注意著別的事情,而一下子忘記了;「空白」就是想不起來,我們都有這樣的經驗,遇到一個很熟悉的人,但叫不出他的名字,等到他走了,我們就想起來他叫什麼了,或者學生考試時寫不出答案,等到考試一結束出了考場,答案全部想起來了。

 

第二類記憶的問題是,不該記得的事情,卻想起來了,一共有四種,包括錯認、暗示、偏頗、還有糾纏。「錯認」就是記錯了,你有一個消息是從雜誌上看來的,但一段時間以後,你以為是聽了某某人的八卦得知這消息;「暗示」就是當我們在回想某些事情的時候,受到錯誤的引導,而把記憶中的事情扭曲了;「偏頗」是把不同的事情搞混了,我們會用現在的知識和信念,重新編排記憶裡面的資料;「糾纏」就是我們很想忘記的事情,卻一直記住,大部分糾纏著我們記憶的事情,往往是失敗、受傷、打擊之類的事件。

 

對基督徒來說,最傷害我們的「糾纏」記憶就是曾經犯的過錯,這種「糾纏」的記憶常常讓我們覺得不配服事上帝,也不配成為基督徒,事實上我們已經認錯過了,也為我們所犯的過錯付出代價了,但是就沒有辦法擺脫這樣的記憶。有許多曾經犯罪坐過監牢的人,會一再的犯法,其中有一個原因就是,他沒有辦法擺脫自己負面看法的「糾纏」,常常自己告訴自己說:「你就是這樣的人,你是改不過來的,你一定會再去犯的」,這種人陷在惡性循環中,每想起自己的失敗一次,就自我否定一點,最後相信自己是無可救藥的。

 

我們為什麼要跟過去的失敗「糾纏」不清呢?如果我們任憑過去的問題「糾纏」著我們,總有一天會離開上帝。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當我們成為基督徒的時候,代表我們願意把過去的失敗、罪惡、所有不討神喜悅的事,跟耶穌一起被釘在十字架了,然後我們讓復活的耶穌,勝過罪惡疾死亡的耶穌活在我們的生命裡面。雖然我們的記憶功能中,存在著「糾纏」作用,但每一次那些負面的記憶浮現出來時,我們可以把它當成提醒,告訴我們自己說:「沒有錯,我過去是失敗了,但我已經靠著基督得勝了。我要更加珍惜神的恩典,每一次試探誘惑來臨,不是我失敗的時候,反而是我再一次得勝的機會。」

 

各位弟兄姊妹,你有什麼說不出口的壓力嗎?這些壓力讓你覺得做一個基督徒很累,服事上帝也有氣無力的,或許你沒有辦法改變你的處境,但只要你沒有做錯事,就不要去在意別人的批評;如果有還沒對付清楚的問題,就求神賜給你勇氣去處理,然後拋開不必要的罪咎感,做一個自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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