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及提要
加拉太书在希腊原文中,大约只用了两干四百个字,仅是一本小册子的篇幅,然而正如撒巴Sabat」er教授所说:「古今中外没有任何文献可与这书信相比美。」芬德雷F」ndlay教授也认为保罗是受感而写作,呈递出「人类文献中最精辟入里,又简洁有力的论述」 。 在这一封纸短理长的书信中,保罗不只严严地封住了加拉太犹太教迷的口,同时也一针见血地向教会宣告真正的福音究竟是什么!保罗一劳永逸地为福音立下了纯正的楷模,而这楷摸已经是最终的型态,代表着千秋不变的真理。 加拉太书特别强调律法与福音之间的不同,以及行为与信心之间的对比。论到律法与福音之间的不同,菲利浦斯」ohn Ph」l」ps形容得好:「律法有一个咒诅是为着每一位活在律法之下的人;福音也有一个咒诅(加1:8)是为着所有更改这福音的人!」戈怀德Robert Govett说:「福音是神为失丧的灵魂所预备的惟一救法,凡是在救恩的泉源中下毒的人真是罪大恶极!」这正是保罗在信中表达无限愤慨的原因。
在教会历史中不只是第一世纪散布在加拉太的犹太教迷要更改基督的福音,每一个时期都有他们的同党。然而世世代代都有捍卫真道的人兴起,他们得胜的兵器不约而同地都是加拉太书。
自从十六世纪改革运动以后,大家都说这是马丁路德的书。以一个修士,何以能抵挡教皇的千军万马?原来他得胜的秘诀乃是在于神的话作了他的兵器:他与使徒约翰一样,将加拉太书「吃尽了」(启10:9) ,神的话果然成为手中两刃的利剑。加拉太书只有六章,寥寥的几页而已,然而马丁路德的拉丁文加拉太书注解(见《马丁路德全集》的魏德曼版本We」dman Ed」t」on)「其篇幅就相当于今日一千五百页的一本厚书 —和合本圣经的厚度。难怪马丁路德在其著作《桌边漫谈Table Talk》中说道:「加拉太书是我的书信,我已经许配给了她,我的卡特琳(妻名)!」论到马丁路德的加拉太书注解,圣经学者比特Agar Beet博士评论道:「我认为马丁路德是古今中外最能掌握并且表达加拉太书中深意的人。」
加拉太书表面上不是一本难懂的书,但是对于一般人还是有其一定的难度。究其原因不外乎两点:第一对于保罗个人的背景明白得不够深入,其次则是对于旧约的背景十分模糊。对于深具圣经基础的人士,在这两点上应该不是问题,然而对于一般广大的读者,在这两点上似乎有详加解释的必要。基于这个需要,笔者乃在2005年香港密集读经聚会中,尝试着对于加拉太书作了一番浅释。如今那些信息经过整编,终于成书,以期对于渴慕主话的读者能有绵薄的贡献。
加拉太书可以说是世上一切罪奴的解放宣言。但愿我们向着罪恶,肉体和世界宣告说:天父的儿子叫我们自由,我们就真自由了,并且主的灵在那里,那里就得以自由!不只是得救那一剎那自由一时,并且是在得救后的成长路中自由一世!
作者于纽约大风雪日
2010年12月 加拉太书提要
要旨:自由、救恩
著作地:马其顿
著作时间:主后五七年
关于这卷书
原文加拉太书大约二千四百个字,只是一本小册子的篇幅,然而正如撒巴帖Sabatier教授所说:「古今中外没有任何文献可与这书信相比美。保罗全部的心智慧力,在这区区小笺上表露无遗。远大的眼光、周密的逻辑、辛辣的讽刺,凡辩论中的铿锵有力,反应中的正气凛然、情绪中的热忱温柔、全都汇在一起,化成一股不可抵御的巨大能力,而这作品正是这能力的结晶。」 马丁路德特别喜爱加拉太书。他说:「加拉太书是我的书信,我已许配给她,她是我的妻子。」圣经学者哥德特( Godet )说:「路德在此书中找到得释放享自由的秘诀,就用它作武器来冲击教皇制度等等。」论到马丁路德之加拉太书注解,比特Agar Beet博士说:「我认为马丁路德是古今中外最能掌握并且表达加拉太书书中深意的人。」路德果然得了保罗的真传! 受信人 关于加拉太书的收信人有两派主张:北加拉太派与南加拉太派。北派认为此封书信是写给小亚细亚之东北区教会,而南派却认为是写给小亚细亚之东南区教会。(见附录二)北派理论限定『加拉太』即在加拉太本地区,自东北沿伸至西南,大约二百英里长的广大地带,其中主要城镇有特维亚Tavium、安克拉Ancyra和佩辛纳Pessinus。南派理论则以为『加拉太』是指罗马帝国之加拉太省,包括了以上所说的加拉太本地,其中包括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与特庇。
假若北派理论是正确的话,加拉太的众教会是保罗在第二次环游布道时设立的,若是南派,则是成立于保罗首次环游布道,经过彼西底地区的时候。北派理论是以莱福特Lightfoot为首,而坚持南派理论最有力则是兰塞Ramsay教授。 除本书以外,仅有五处提及加拉太,(林前十六章一节,提后四章10节,彼前一章1节,徒十六章6节,十八章23节)其中最后两处路加称之为『加拉太地方』。保罗在林前十六章一节提到「加拉太的众教会」时同时提到马其顿[十六5 ]、亚该亚[十六15]及亚西亚[十六19)。同一段经文中的这三个地名均属罗马省份。加拉太也必如是。
著作时间
根据北派理论,应是写于主后五七年秋,南派理论则推断要更早几年。第三个可能是保罗于五七年秋写给南加拉太的众教会。
因缘与宗旨
当保罗在马其顿将往哥林多去的时候(徒二十章1节),得到了关于加拉太众教会的消息,就写了这封书信:
加拉太众教会的难处很像哥林多教会,出自一个来源。在他们中间有一些基督徒的犹太教迷,宣称从耶路撒冷教会得到了权柄,硬是将摩西律法之轭强加于外邦基督徒头上。他们一面否定保罗之使徒地位与权威、要废其人,另一面驳斥保罗所传讲之真理、要废其言。这两种技俩都见于哥林多书信以及加拉太书信。哥林多书信针对个人,而加拉太书则是针对真理,在哥林多后书,保罗为他使徒之职分辩护;但在加拉太书,他却细说福音的独到处。保罗要证明福音不是附属于律法,乃是完全独立的。圣经学者法拉尔Farrar说到那些假师傅「要拿外面的标记来代替内在的信心;拿律法之束缚来代替基督徒的自由;以遵守规条来代替圣洁的心。他们想将基督之浓而有力的新酒,来装在律法,礼仪,犹太教之爆破的旧皮袋里。在他们手里,基督教会变成闭关自守,只顾自己,轻看他人,虚有外貌,忽略精髓,成为一种修饰的外观,粉刷的坟墓。」
保罗写加拉太书,是为历世历代的圣徒解决福音真理的问题,一劳永逸、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们,福音无需要外邦人先归化犹太教,而后成为基督徒,外邦人可以直接成为基督徒,与犹太教无关!
芬德雷Findlay教授认为保罗受感而写作,呈递出「人类文献中最精辟入里,又简洁有力的论述」。
论到本书的目的,消极面是反对犹太教义,而积极面则是重振加拉太的众教会,并一劳永逸地为福音真理立下了纯正的楷模,这楷模已经是最后的形式,代表着千秋不变的真理。 本书特别强调律法与福音之间的不同,以及信心与行为之间的对比。保罗说到律法并非与福音相反,乃是为福音铺路,彷佛是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加3:24)。至于信心与行为,雅各与保罗的观点并不冲突。保罗重在信心,而雅各重在行为;保罗的信心是称义的方法,而雅各的行为是称义的凭据。保罗的信息是针对罪人,雅各的信息是针对圣徒。两个人都没有说是行为导致相信;反而都说是信心导致行为。 与其它保罗书信的关系
假定加拉太书是写于哥林多后书与罗马书之间,并不难看出他们之间的彼此关系。加拉太书成为两书之间的桥梁。哥林多后书个人成分浓厚,罗马书则重道理,而加拉太书则是二者并重。哥林多后书之感觉流入加拉太书,而加拉太书之思想注入罗马书。
假若加拉太书是写于马其顿,而罗马书是写于亚该亚,二者相距只有几个月(徒12:1-3),相于一个季节。所以可以说:加拉太书是「初稿」,罗马书是「全篇」。
圣经学者莱福特Lightfoot曾将罗马书与加拉太书相同之处作比较:
加三章6- 22节对应罗四章,
加四章4-7节对应罗七章15 - 17节,
加三章10节对应罗四章15节,
加三章11节对应罗三章21节,
加三章12节对应罗十章5节,
加二章16节对应罗三章20节,
加二章19- 20节对应罗七章4节、六章6节,
加五章16节对应罗八章4节,
加二至五章对应罗一至八章。 这两卷书之关系是细节上的,也是基本上的。两者都论到福音信仰的楷模,救恩知识的根本与蓝图,人得释放的约书。所不同的是:加拉太书是在深情流露中执笔,而罗马书却是在深思熟虑中完成。 此外,试做下列的比较:
主要的词汇
加拉人书用「自由」有十一次之多,比其他书信之总和还要多,并且这「自由」是在基督里的自由,因此本书用「基督」之名有四十三次之多。至于本书其他主要的词汇:「律法」三十一次,「肉体」十八次,「灵」十五次,「信」二十二次,「应许」十次,「奴仆」与它同类之字十一次,「十字架」六次。
本书内有78个字是保罗在他的其他书信中所没有用过的,其中有32个字是在新约他处中再没有出现过。其词汇如下:
[夏甲](四章24,25);[迷惑](三章l节);[相咬相吞](五章15节);[外邦人](二章14节);[容让](二章5节):[厌弃](四章14节);[加增](三章15节);[咒诅](三章10,13节);[外貌体面](六章12节);[犹太](二章14节);[犹太人](二章14节);[犹太教](一章13,14节);[见](一章18节);[窥探](二章4节);[虚名](五章26节); [成形](四章19节);[轻慢](六章7节);[正](二章14节);[偷着进来](二章4节);[祖宗](一章14节);[劝导](五章8节):[预先看明,福音](三章8节);[预定](四章2节);[惹气](五章26节);[预先](三章17节);[商量](一章16节):[印记](六章17节);[同发的](一章14节):[同类」(四章25节);[随伙装假」(二章13节);[自欺](六章3节)
论基督 基督的位格与工作。——本书信提到基督不下于 四十七次: 人子(一章16节;四章4,6), 神的儿子(二章20节), 耶稣(六章17), 耶稣基督(一章1,12;二章16;三章;一章14, 22;五章6节) 基督耶稣(二章4,三章26,28;四章14节;二章16,17,20,21:三章13,16,24,27,29;四章19;五章1,2,4,24;六章2,12), 主(一章19;五章10节), 主耶稣(六章17节)。 书中的对比 1、恩典与律法 (1:4,6,15;2:16,21;3:6—14)。 2、信心与行为 (2:15;3:7,12)。 3、圣灵与肉体 (5:16- 25)。 4、十字架与世界 (2:20;5:14;6:14):
可注意之点
1.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一章6,7节:「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在希腊原文有两个不同的字来表达「别的」这个词;一个字是heteros,「不同」的意思,另外一个字是allos,意思是「相类相质」中「别的」;保罗论到「别的福音」是用了heteros这个字,但在下文中又用了allos这个字来说明那些犹太教迷所传的「别的福音」不是「相类相质」的!从下面英文钦定本的译文可以一窥保罗用字的巧妙: “I
marvel that ye are so soon removed from him that called you into the grace of
Christ unto another ( heteros ) gospel: Which is not another (allos); but there be some that trouble you, and would
pervert the gospel of Christ.”
忠于原文,第一章6-7节的中文翻译就变成下面这样: 「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heteros)福音。那并不是别的(allos),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 2. 只是单单加拉太书三章20节,「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神却是一位。」据说就有三百种不同之解释。中保必有两方面,是在双方之间为中保;律法是双方之间的条约,神是一造,犹太人为另一造。但是当初神给应许时则无中保;全靠神自己这一面,祂直接给出应许。既然不是两面之约,所以无须中保。诚如康尼倍尔与豪森Conybeare and Howson所解释的,保罗的论点是:「信靠在神无条件的应许上比信靠在神与人所立的约上要好,因为人会毁约(其实人已经毁约),所以祝福就被剥夺;但是就着神无条件应许之约来说,祝福是不变的,永远有效。此节可比较罗马书四章13 - 16节。」
3.加拉太书第二章11—16节极为重要,在保罗第一次与第二次环游布道期间,耶路撒冷召开过一次重要的会议,(徒十五章),会中决定,外邦人无需遵守律法礼仪,(徒十五章13—29节)且以此决议案通告于安提阿之教会,(徒十五章21节)。加拉太书第二章11- 16节所发生的事情应在第二次与第三次环游布道之间。保罗与彼得的争执点,其实在耶路撒冷大会时已讨论过。彼得在安提阿所作所为,没有注意到问题的症结是与基本真理有关;问题是教会是否只是犹太教发展出来的一支?还是使人脱离律法束缚,相信死而复活的基督而得真自由?彼得想妥协,但保罗不肯,还当面抵挡他(加二章11节)。为此,犹太教迷永不赦免他,也为此,信仰纯正的基督徒永不止息的感谢他。 4.一以下几处经节值得深思默想:一章15,16上节:二章16节,二章20节;三章3节,8 , 13节;四章4-6节:五章l,14,22,23,25节;六章2,5,7,14。 经文段落分析 一、引言 (1:1-10)
1、祝福 (1:1-5)
2、挑战 (1:6—10) 二、保罗的自诉 (1:11-2:21)
1、启示 (1:11 - 12)
2、生平 (1:13-2:21) 三、福音真理的楷模(3-4章)
1、福音与律法之性质(3章)
2、福音与律法之比较(4章) 四、福音与生活 (5:1-6:10)
1.自由之律法 (5:1-12)
2.自由之生活 (5:13 -6:10) 五、结语--劝勉与问安 (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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