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福音的内容 3章至4章
2 承受应许(加三15-29)其实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子孙,乃是指一个子孙,就是基督,别的属肉体的子孙都不配,律法在基督里才能承受应许(林后一20)。律法不过是训蒙的师傅而已,要引人到基督面前,因为我们因信基督耶督,即属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照应许给基督的,承受产业。 3 作神后嗣(四1-20)我们因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加三26),并有他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既是儿女,就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罗八15-17),这福分是极大无比的,地位远超过天使,岂能再归回小学,作奴仆呢。保罗称赞他们,爱护他们,也为他们作难,真愿意再为他们受生产之苦,直等候基督成形在他们心里,并叫他们长大成人,不被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随从异端(弗四13、14)。有人只懂得一些道理,热心工作,而没有基督在里面成形。 4 属天福分(四21-31),保罗用亚伯拉罕的两个儿子代表两种约下的人,而撒拉和夏甲为嗣子,可以承受产业,因为是凭应许生的。如以撒一样,我们乃是属天的,指圣灵生的,能够承受属天的产业(彼前一3、4)。今天那些被赶出去,因为他们只与律法有关,却与基督无分。两约的分别是这样清楚,今天竟仍有人回到旧约之下为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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