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 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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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引言

加拉太书在新约原文里不满十四页,是本小书札,在文学造诣上也不特别,但其信息对历代信徒却产生巨大影响,马丁路德靠此吹起宗教改革的号筒,他称加拉太书是他的「妻子」。此书清楚地宣告基督徒在主里的自由,神学家M.C. Tenney 谓:加拉太书将基督教与犹太人明显地分开,若没有此着,基督教可能被人误认为犹太教的分支【注1】。

B.加拉太城市

加拉太属亚西亚地区,在主前三世纪曾被高卢人(Gauls)侵占,建国为高卢国,即加拉太国(查「加拉太」意「高卢地」)。主前25 年,罗马帝国将之收为版图,将加拉太变成帝国中一省分,直接由该撒辖管,称君主制省分(imperal province,参笔者在林后520 的诠释)。新约时代,「加拉太」有两意:一指北部原来的高卢国地带,另一指罗马帝国将西部地区合并成一体的加拉太。在保罗数次旅行的布道中,使徒行传作者只提及保罗在南加拉太有甚多活动,并在四个地方建立了教会: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及特庇(徒13141423),并未提保罗有在北加拉太的活动。

此外,在书中(加41315)记载保罗与这些教会之关系极其密切,并几乎在其中之一的路司得为主殉道(徒141920),可见加拉太书的主要读者是南加拉太一带的教会。

C.加拉太教会

学者们对加拉太教会在何处,分两大意见:

1.北加拉太论

据此论,加拉太众教会是保罗在第二次旅行布道时所创建的(徒166),在他第三次旅行时回去栽培他们(徒1823),然后在以弗所居留那三年时,写就加拉太书给他们(支持此论者J. B. Lightfoot A. T. Robertson)。

2.南加拉太论

据此论,加拉太众教会是保罗第一次旅行布道时所创立的(徒1314 章),在第二次旅行布道时,重回栽培他们,并前往北加拉太地区(徒166)(学者D. E. Herbert谓徒166 的「弗吕家」一字是包括南加拉太的吕哥尼、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特庇一带的地方)【注2】。在第三次布道时,保罗再次造访加拉太,包括南北两地(徒1823)(支持此论者有H. A. KentJ. F. MacArthurW. RamsayF. F. BuceW. HendriksenH. Ridderbos)。

D.加拉太书

1.著书动机、主旨地点、日期

初期教会的问题常在「外邦人如何得救」一事上异常困扰,因当时教会的领袖多是受到犹太教影响之信徒。他们以为外邦人信主需要「变成」犹太人,遵守律法、守割礼等,与保罗的看法迥异。

保罗强调「因信称义」,不用「变成」犹太人,他在外邦地区均传此真理,在加拉太教会也是一样。在第一次旅行布道后,保罗在南加拉太一带建立了数间教会,返回母会安提阿。不久后,接获消息,得知他所创建的加拉太教会备受犹太教割礼派的搅扰,离开他所传的道,并且质疑保罗作使徒的权柄。

保罗随即振笔疾书,为自己辩护,也为福音辩护,是为加拉太书。时约主后49 年,是保罗十三封书信中最早写成的。

书的主题可称作:基督徒在主里的自由。

2.简纲

一、个人性辩明为使徒之权柄(12 章)

二、教义性辩明福音是因信称义(34 章)

三、生活性辩明基督徒的自由(5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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