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段 微所信德福音而申辩 3章至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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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会史中,甚多教会开始时信仰颇纯正,可惜后来被各种异端搅扰而离开真道,之后也成为异端。加拉太教会备受割礼派之影响,他们来到信仰变质的边缘,因此保罗异常着急,遂振笔疾书,旨在挽回颓势。W. Wiersbe 谓,加3 章及4 章中六十节的经文,是保罗书信中最强劲有力的文字【注10】。

A.加拉太信徒的经历(3114

保罗指出加拉太信徒现在的情形,与他们先前的经历截然不同。故此,先指出他们已有的经历,非因靠行律法而来,完全是靠信心;也就是说加拉太信徒的属灵经历,证明保罗所传的福音是正确的。

1.他们因信已受圣灵(315

保罗借用五句问题,总括指出他们因信已有圣灵的经历(下文用正面表达):

a. 保罗对加拉太人爱恨交织,称他们为「无知的人」,即使基督的代死「活画」(proegraphe,直意「写在上面」,意「壁画」、「墙报」或「公布」)在眼前,仍受人迷惑(31)。

b. 受圣灵是因信福音,非因行律法(32)。

c. 既已靠圣灵「入门」(enarxamenoi,本意拜祭礼仪的开始)不用靠肉身(代表行律法)「成全」(33)。

d. 他们的「受苦」不是徒然的(34),「受苦」是指自信主后,加拉太信徒受别人的鄙视讥笑。

e. 神赐他们圣灵,是因他们信福音,非行律法(35)。

2.他们因信而成亚伯拉罕子孙(369

如亚伯拉罕般,也是因信称义(36),故此,以信为本的(ek pisteos)便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属灵上言)(37),外邦人是从福音因信称义,而这福音在亚伯拉罕的约内早有预告:「万国因你得福」(38)。可见凡有信心者,则与亚伯拉罕般同受神的祝福(39)。

3.他们因信而脱离律法(31014

保罗利用四段旧约的经文,分别指出信徒是因信而称义,非靠行为称义:

a. 2726

凡不全守律法的皆被「咒诅」(epikatasatos,由epi「压下」、kata「下」、ara「咒骂」)三字组成,故凡以「行律法为本」(er ergon nomon)的皆不成功(310)。

b. 24

义人因信得生,故没有人能靠行律法称义(311)。

c. 185

律法强调「行」,不「本乎信」(ek pisteos)(312)。行是指生活,信是指救赎。

d. 2123

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被咒诅的,基督因此为世人完成三大伟工:一是他代替人被挂、被咒诅,使人「被赎出」(exegorasen ek「出」及agorazo「买回」两字组成),使人「脱离」(ek)律法之咒诅(313)。二是他使亚伯拉罕的福临到外邦人。三是使世人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314)。

B.律法与福音的比较(315411

在上文(3114),保罗从旧约的正反面指出信心超越守律法的行为;如亚伯拉罕在没有律法前因信称义,而律法叫人被咒诅等。这样读者不期然地想到律法似是「害人不浅」,为何神将之赐予世人?于是保罗将律法与福音作一比较,使读者明白如今是福音时代了。

1.律法不能废弃应许(31518

315 的「弟兄们」开始另一诠释,保罗在四方面指出神所应许的是超越律法的:

a. 在性质上

如人间所立的约一般,既已「立定」(kekuromenen,参林后28 同字译「坚定不移」)便不能「废除」(athetei,意「虚无」、「失效」)或加增(epidiatassetai,由epi「在上」及diataxeis「细节」二字组成,此字在新约只出现于此,意在已有的细节上不能再加甚么)(315)。言下之意是说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是与律法无关的。

b. 在预言上

神所应许的成就非靠亚伯拉罕的所有子孙,而是当中一人,是基督(316)。这是指成就人(基督),非指承受人(亚伯拉罕子孙)。

c. 在时间上

应许是在颁布律法前四百三十年就给的,故不会被废掉(317)。

※至于这四百三十年如何计算,学者意见不一,主要说法有三:

⑴从亚伯拉罕入迦南地算起(二百多年)及住满埃及地

(二百多年),共约四百多年。七十士译本是此计法。不少学者也赞成这算法(如Martin AnsteyC. VaughanNSRB),但与出1240 不协调。从亚伯拉罕到住满埃及共六百四十五年(二百一十五年

⑵从亚伯拉罕到下埃及;出1240 记在埃及四百三十年)。但保罗只说四百三十年,是为了不使读者觉得发生在很久以前(RCH Lenski)。但为何选四百三十年而不是其它数字?

⑶从雅各下埃及时神向他坚定亚伯拉罕的约计起(参创4616;出1348),那是主前1875 年(如D.K.CampbellJ. R. RiggsH. W. HoehnerH. A. Kent)。

d. 在产权上

以色列人得产业的应许,是神早在律法前施恩赐予他们

的,非根据律法而拥有的(318)。

2.律法的功用(31922

应许在四方面比律法优胜,但切勿误会律法的用途,在此保罗解释律法的功用有五:

a. 为过犯(319 上)

使过犯显著,「过犯」(parabaseon 意「偏差」)是指对一个期待或标准的偏离。「添上」(prosetethe,由pros「前」及tithemi「置放」二字组成),是后加的,为成就某一目的而加上的。

b. 有时限(319 中)

律法是有终点的,等那蒙应许的子孙(即基督)来到。

c. 需中保(319 下)

律法藉「天使」由「摩西」传给世人(言外之意指福音不用中保)。而神只有一位,他不用中保就将应许传给亚伯拉罕。

※旧约未明说律法是经天使传给摩西,但是不少经文叙述神颁布律法时,有许多天使在他周围(如申332),但新约却有记述(另参徒753;来22)。

d. 是相和(321

律法与应许不是互相排斥,它们各有所长、各有功用。但律法却不是叫人得生的,否则义便从律法而来了。

e. 圈罪人(322

律法(用「圣经」,代表律法是新约作者的常例,参约222209;雅45)将人「圈」(sunekleisen 意「囚禁」、「围困」,参路56 同字译「圈住」)在罪中,好叫基督来释放他们,就是那些肯相信他的人。

3.律法的时限(32325

本段与上文(31922)大致相同,但从文法上看,保罗转用「我们」,表示他与读者同;而上文他则多是论全地的人。

因读者对律法仍困扰异常,保罗便再纠正他们对律法的不明。在三方面他指出律法确实有限制,尤其是时间方面(留意「来」字的运用):

a. 律法看守犹太人,直等到因信得救的道理来临(323上)。「看守」(ephrouroumetha,意「监守」,参徒924 同字译「守候」)是法庭式词汇,像法官判刑、吩咐捕役拘禁罪犯、严加防守免被逃逸等。但现在因信称义的道理来临,律法用途也告结束,这是律法时限之一。

b. 律法圈住犹太人,直到真道显明出来(323 下),这是律法时限之二。

c. 律法是「训蒙师傅」(paidagogos,意「幼童教师」,参林前415 同字译「师傅」),将人引到基督面前,在那里可因信称义(324)。「训蒙师傅」是古代贵族家庭私聘的家庭教师,赋与严教之责,督导孩童学习,直至学童成年(约18 岁)便结束(如「得救的道理」在拟人法底下便是学童「毕业」之期),这是律法时限之三。

4.福音使人承受应许(32629

「所以」(原文pantes gar)将以上作一总结,作者在四方面指出福音使人承受应许:

a. 凡信基督耶稣的皆是神的儿子(326)。

b. 凡认同基督的(受洗比喻认同)是披戴基督(327)。「披戴」一字为古社会学童达「学成阶段」时,便脱去学童之袍,换上另一件外袍(毕业袍),以示学业结束的习俗相若【注11】。

c. 人人在基督里合而为一(328),即林前121214所言,成为同一身体。

d. 凡属基督的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属灵上言),承受神的产业(属灵上指救恩)(329)。

5.基督赎出律法下的人(417

a. 一个例子(413

虽然「承受产业者」(喻旧约信徒)有权承受产业,但在「孩童」(nepios,由ne「不」及epos「话」组成,即「不说话」,意「婴孩」)时,他的承受情形与奴仆无异(非指身分,而指不能享受)(41)。孩童及长则转交「师傅」(epitropous,原意「委托」,参太208 同字译「管事」,此处可指监护人)及管家(oikonomous,意「行家律者」,专司家业管理)手下受到约束、督导、教育,直至父亲「预定」(prothesmias,意「预先安排」)之时(42),这情况正如普通人家的「教育系统」大同小异(43)。

42 的举例颇合当时社会背景,一般有能力的家庭皆请私人教师(tutor)来教育家中孩童,约至十四岁左右;然后交由另一教师(curator)继续教育课程,直至孩童达二十五岁【注12】。这举例比喻人由旧约时期转入新约时期,由律法时期到圣灵时期。在这应用原则下看,律法被视为「世俗小学」。

b. 基督的降生(447

在时候满足时基督降世,生在律法时期(44),把律法下的人赎出来,得着「儿子名分」(huiothesian,由「儿子」及「放置」二字组成)(45)。神因此也将他「儿子的灵」(参罗89 称之为「基督的灵」;徒167 为「耶稣的灵」)赐给人,使他们能亲昵地称神为阿爸父(46)。「这样」(hoste,中译「可见」),信者不再是奴仆(指受律法的管辖,非指罪的奴仆),而是儿子,是神的「后嗣」了(kleronomos)。

6.信徒不用再守律法(4811

读者中间从前是拜偶像的(48),如今既已信靠神,为何仍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喻律法)为奴仆(49);譬如守「日子」(指每周的安息日)、「月分」(指庆祝新月、月朔)、节期(指七节期)、「年分」(指安息年及禧年)(410),这些对救恩是毫无作用的。若加拉太信徒走回犹太教之旧路去,保罗觉得自己则前功尽弃了(411),言外之意,这些信徒都不必遵守的。

49 用特别的形容词描述律法:如「懦弱」(asthene意「没有力量」)、「无用」(ptocha,意「极贫」、「一贫如洗」,参太53 同字译「虚心」)、「世俗的小学」(stoicheia,意「一行行的浅字」)等,指出犹太教的「无能」,哪比得上福音的大能;「无用」,哪比得上恩典的丰富;「小学」,哪比得上福音是神的智慧。而加拉太信徒似乎是将无能的律法取代福音的大能,将贫穷的律法取代福音的丰富,无怪保罗称他们为「无知的人」(参31)。

C.劝信徒勿弃初受的福音(41231

412 的「弟兄们」开始一个新方向,在此保罗从神学的辩护转向对信徒的劝勉,基于两个原因:

1.因他们忘记初受的福音(41220

a. 初传福音时的情况(41216

保罗劝读者像他一样,不在律法之下(412 上),保罗并谓他们没有对不起他(412 下)或「厌弃」他(exeptusate,意「吐出」)。反而在起初带病传福音给他们时,他们不但没有轻忽他,反待他如天使,如基督亲临般(41314),甚至连剜眼替代保罗的眼疾也甘心情愿(415,参611)。而现今保罗将真理向他们照实说出,他们却以仇敌相待(416)。

413 保罗的疾病可能是在登陆旁非利亚后不久染上,那地区沼泽遍布,猩红热、霍乱极为流行,保罗可能在此患病。这地区是良好的宣教地区,但保罗却上北部高原地带的以哥念、路司得、特庇,可能高原气候对他的疾病有帮助【注13】。

b. 警告教会莫受人离间(41720

在教会中有人热心待信徒,但他们暗地里却是「离间」(ekkleisai,意「关在门外」)信徒(417)。热心本是好,但这些人动机不纯正(418),他们才是真仇敌。为此,保罗心急如焚,说为加拉太教会再受生产之苦,直至基督「成形」(morphothei,「成形体」)在他们心里(419)。保罗表示,他真不愿用这样的口气和他们说话,因他心中实在「难过」(aporeomai,是poros的反语词,直意「没有路走」,喻「困惑」、「难受」,中译「作难」)(420)。

419 的「基督成形」一词,意指「基督的形像」要成形在信徒心中。保罗的顾虑不单是要他们不再遵守律法,更愿他们生命成熟,满有基督的身量。

2.因他们已得自由(42131

因读者中,有人欲回到律法生活(421),故保罗再郑重向他们解释,他们已是自由身,不需再守律法了。

a. 一个例证(42127

作者反问,若有人欲返回律法,难道没有读过律法中的故事吗(421)?旋即引用律法中亚伯拉罕的故事,作一例证。

亚伯拉罕的家人,成为保罗笔下借用的例子。亚伯拉罕两子及妻妾分别是为奴的、自主的;凭血气生的、凭应许生的(42223),他们都是「比方」(allegoroumena,由allo「别」及agoreuo「说话」组成,意「换言之」)(424)。两妇代表两约,一代表亚拉伯西乃山的律法,又称「现在的耶路撒冷」(425 的「同类」原文sunstoichei,军事性名词,意「同步伐」),代表为奴的(425)。另一代表「天上耶路撒冷」(即信徒的永远归宿),又代表自主的及信徒之母(426),这位「母亲」如撒拉般本来是不生育的(符合赛541 所言)如今却有孩子了,即加拉太信徒(427)。

426 的母亲在灵意上是信徒之母,正如西乃山代表犹太教徒之母。

427 引用赛541 的本意是这样:以赛亚书的预言本是赞美从外敌获救的喜乐歌,是由奴役之地获得自由的赞美歌。此处保罗用在福音方面,正因福音本来少人相信,但后来信徒众多(如撒拉子孙后来也众多),表示福音将人从律法中为奴,转至在福音里的自由。

b. 应用举例(42831

428 的「弟兄们」将读者引入应用范围内,保罗在三方面谓:

⑴信徒是应许的儿女,如艾萨克称为「应许之子」般(428)。

⑵应许之子(福音)会受血气之子(犹太教)的逼迫,如历史上艾萨克受以实玛利所逼迫(429;参创2191645)。但应许之子,才是真正承受产业的人(430;参创211014)。

⑶「弟兄们」此称呼是全段的总结,也是应用举例的第三点。信徒非如使女之子,而是主妇之子(431),意指「因信称义」已取代犹太教的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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