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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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继承人还是孩童时天主在基督的肖像内使人自由、神圣、强壮。但是人不是一出生就是大人,必须先是小孩;同样的,人类也必须历经婴幼儿时期。我们曾经过原始社会,幼稚的科学,简单的文化,替代性的宗教。人们依旧像那被托付给“奴俾”照顾的孩子,保禄认为我们得受现世基本原则的管辖。他还认为自然律和社会律一样,是与那不可见的善恶力量合而为一。现在借着基督,人们必须走向完全的真理。首先,基督把人从宗教迷信中解放出来了,那些是阻挠认识天主、成为天主子女的力量(此处我们所说的“力量”亦可指“决定性的原则”,见弗3:10;哥2:15)。

    4.4由一女子孕育而生,生活在律法下:基督救赎了人类,因他自己也是一个人。基督首先以犹太人救主身份降临。为了救赎,他自己首先成为他们中的一份子,并且完全依律法习俗成长起来;换句话说,就是与其他的犹太人无异,受着旧约宗教的“教育”。故而这个律法是有正面价值的。但随年代的流逝,我们也该从“律法”这个桎梏中解脱出来,以便达到真正神圣的完美。

    我们必须从中看到救赎计划的根本出发点:天主为救我们而成为我们中的一员。既然得救必得透过天主本身,天主就得进入我们真实的生活中。

    现在教会也是如此。教会之所以存在,不是“给予什么”或“关心”某些人、某些阶层。教会若想以启示天主的道理来影响改变一群人,她本身就必须去了解、体会这群人所处的环境,分担他们背负的十字架。做不到这些,就不必讨论如何传教了。所有文字刊物、人力组织都要以耶稣的圣神取代,圣神自人心中升起。

    为此,天主鼓励贫穷国家的教会背起人民的十字架:为获得真正的救恩,他们遭排挤、受痛苦与侮辱。如果只有中产阶级的教会,跟随西方的榜样,第三世界的人民将继续受苦。

    4.9你们难道愿意重新做奴隶吗?我们很快就厌倦了自由,因为自由使生活复杂。不如让别人直接对我们说:“这是对的,那是罪过。”这样更容易些。保禄告诉迦拉达人:“你们属于基督,让他的圣神引导你们吧。”但他们真愿意改变一向的想法,或是收敛一下傲气?若无此内心修养,圣神是无法进入的。他们遵守一些规则,庆祝一定的节日,像当时的犹太人,对模糊的信德与毫无风险的爱很满意。

    4.12此处是保禄由感而发的一些事。迦拉达人敬爱保禄,保禄也喜爱他们。但他们还没有深入信仰生活中,还不能理解保禄。这便是为什么他们和别人相处要比跟保禄一起感到自在。

    4.21从先祖亚伯郎历史中,保禄发现真正基督信徒和“犹太化者”之间的冲突所在。后者强调只要遵循宗徒仪式和典章规范,必定获救。

    圣经历史以亚伯郎的信德和天主给他的许诺为开端。但这个恩许,不像家庭财产般可以分配给子孙,承传下去的。这个许诺没有给依市玛耳(保禄说他是“由人性情欲所生”),而是给了“恩许之子”依撒格。他完全是因天主奇妙的干预而来到人世的。因此,我们看出从圣经一开始,我们便不是凭什么资格去得到信仰或继承天主的产业,一切都得自恩宠。

    犹太人执着于他们的宗教条规,忘了最重要的一点:他们蒙受召选是因为天主喜爱他们甚于其他民族,他们是恩许的子民。他们有义务去宣扬天主所赐的恩典,何况这份恩典最终目的是赐给全人类的。他们犯的最大错误,就是自以为是天主子民,全世界就得随同他们,遵从他们的教条礼仪。

    保禄用当时流行的比喻来解释圣经的这一段(创16:5)。哈加尔,这个生了阿拉伯人祖先依市玛尔的女奴隶,成了犹太人的一个写照,因为他们在阿拉伯的西乃山接受了律法(犹太传统遂根植在西乃地区)。

    他们并没有享受真正的自由,只以世上的耶路撒冷为他们的首都。

    相反的,莎拉是享有自由的女人,因她的儿子是由恩许而生的,她正代表了天主和相信他许诺的人之间的新盟约。这些才是已挣脱束缚,达到自由解放的基督信徒,期待着天上的耶路撒冷。

    依市玛耳迫害依撒格,因此亚伯郎赶走了他。其中的含意是:未诚心皈依的犹太人若迫害干扰迦拉达人,教会应当把他们驱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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