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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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经分卷研究

    (二)

    加拉太书

    “我永远归属于她(加拉太书)”

    ——马丁·路德

    “路德藉以此书得自由释放,又以此书为武器,冲人教皇制度,打倒当时的功德主义宗教而建立福音宗教”。

    ——哥德

    概    论

    一、作者:保罗

    二、受书者:到底谁是受书者,一直来有两种不同观点,即“北加拉太论”和“南加拉太论”。分歧的焦点是对“加拉太”这一地名的地理位置(范围)理解不同。保罗时代,加拉太可指两个地方:(1)指小亚细亚北部高卢人居住的加拉太地区。其面积较小,自东至西约二百英里,主要城市有皮斯努斯,塔维木与现今土耳其的首都安哥拉等。公元前278年,欧洲的高卢人人侵并占领了这里,与当地人混杂,统称为加拉太人。

    (2)指面积较大的加拉太省。其省界几乎从现今的土耳其北部一直延伸到南部海岸,包括南部的吕高尼和弗吕家区域(徒14:6,2:10)。保罗第一次旅行布道所经过的彼西底的安提阿、特庇、路司得、以哥念等城市(见徒13: 14-14: 23)都属于加拉太省的范围。保罗在这些城市中建立了教会。

    持“北加拉太论”观点的人认为:《加拉太书》是写给住在小亚细亚东北高卢人和犹太人中的信主者。根据是:(1)圣经记载保罗曾两次经过北加拉太地方(见徒16:6,18: 23)。

    (2)高卢人的特性耿直敏捷,易暴易变,反复无常,好斗好胜。这种性格与《加拉太书》中所论及的相似。当他们爱保罗时,就是把眼睛剜出来给保罗都愿意。但被假师傅一引诱,便很快离开真道,去随从别的“福音”,视保罗如仇敌(见加4:15,1:16,5:1)。

    (3)保罗的书信是写给“加拉太人”(见3:1)这只能指北方的加拉太族,因为北方的加拉太人才是地道的加拉太人。南方的加拉太省中,犹太人占相当数目,不可能用“加拉太人”称呼之。

    持“南加拉太论”观点的人认为《加拉太书》是写给加拉太省中彼西底的安提阿、特庇、路司得、以哥念等地的教会,理由是:

    (1)徒l6:6,18:23并无具体记载保罗的工作情况,而记载保罗与巴拿巴在加拉太书省建立教会的事,却是具体又清楚的(徒13:1-14: 26)。

    (2)徒13:l5-41记载保罗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传福音,其内容和观点几乎与《加拉太书》中有关的观点完全相同。

    (3)将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等教会合而称之,除了用罗马行政省“加拉太”的名称以外,别无恰当名词。保罗是罗马公民,用罗马行政省称之合乎情理。

    (4)保罗工作常以人口稠密的城市为中心,逐渐向外围扩展。北加拉太人口稀少,只有南方各大教会的福音进展才会激起犹太律法主义的如此剧烈反对。

    三、成书时间与地点:有三种不同观点。

    A.根据“南加拉太论”,加拉太教会是保罗在第一次旅行布道时建立的,时约在公元45-48年。耶路撒冷大会还没有召开(会议在公元49年)当时保罗的行程是从叙利亚的安提阿动身,工作完成后又回到原处。几乎在同时,听闻这几个教会受到扰乱的消息,于是便在安提阿写成《加拉太书》,照此计算,《加拉太书》是保罗的第一封书信,坚持此说的学者,认为《加拉太书》是写在耶路撒冷大会之前,有以下几点理由:

    (l)加4:13提及“我头一次传福音给你们”是记在徒13:11中的工作。保罗在回程中又经过这几个教会(徒14:21-24)。但犹太人中的律法主义者已跟踪而至,引起教会混乱。当保罗回到安提阿,犹太人中的假师傅便到这福音的大本营极力破坏,保罗也听说加拉太地区的教会出现危机,于是他写了这封紧急的信件,痛心地指出:“我希奇你们这么快……去从别的福音。同时,将此事带到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们(见徒15章)。

    (2)耶路撒冷大会对外邦人信主不必受割礼作了决议,以行政方式加以肯定(见徒15:1-21)。《加拉太书》中与那些割礼派进行针锋相对的论战时没有提及耶路撒冷大会所作的权威决定,可见此信是在大会之前写的。

    (3)加2:11,13显示彼得对外邦信徒是否需要遵守犹太人的礼仪还没有取果敢态度,怕犹太人指控他与外邦信徒同桌吃饭而离席装假。如果在耶路撒冷大会之后,彼得的这种态度就显得无法理解。因为,在那次大会上,使徒们长老们对外邦人信主后要不要受割礼争辩得难解难分时,是彼得起来作了决定性的发言,勇敢地表明了自己的看法,使这次大会作出了合乎圣灵心意的决定。没有理由可以说,彼得在大会之后竟然又动摇了真理的立场。

    但是,公元48年成书的说法也遇到一些困难:

    (1)《加拉太书》中有几个年代:“过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见矶法”(1:18),“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2:1)。保罗悔改在公元35年左右,如果将十四年的起点看为从悔改算起也当到了公元50年左右,从信中的口气,时间并非刚刚过去,是经历了一些日子以后写的。所以49年成书之说就遇到难处。

    (2)加4:13说:  “我头一次传福音给你们,是因为身体有病。”可见此信一定是第二次的工作之后写的,否则就不会说“头一次”。至于把第一次旅行布道中的回程经过教会说成是第二次,未免显得在时间上急促。按一般计算,第一次旅行布道时间是公元45-48年,律法主义的普遍扰乱能否速速形成,消息能否马上传到安提阿都成了问题。

    B.持“北加拉太论”的人则认为成书时间在公元55年左右。因为北加拉太教会是保罗第二次旅行布道时建立的,(第二次行程约在公元50-54年)接着马上又开始第三次行程,从安提阿动身到了以弗所(徒18:18, 19,19:17-20)。先后住了约三年之久,所以写书地址便认为是在以弗所。

    C.赞成“南加拉太论”但对成书时间持不同看法。认为《加拉太书》是在第三次行程中写的,最大的可能是在哥林多。与《罗马书》的成书时间相同,大约在公元58年。理由如下:

    (1)《加拉太书》所论及的教义,题旨和解决的问题与《罗马书》中所记载的基本相同。思想、风格和用词都很近似。《加拉太书》如同《罗马书》的种子书,显然为同期作品。很可能是因为加拉太教会的背道使保罗考虑有必要将上帝的救恩有系统地写下来,所以便完成了《罗马书》。

    (2)至于保罗为什么在《加拉太书》中没有提及耶路撒冷大会,这是因为保罗一贯不以人的意见为根据。他所得的启示是直接来自天上。彼得在大会后仍装假也并不希奇,这与他的性格相合,他易冲动,也易改变。加上守旧的势力并不因耶路撒冷大会已作出决定就停止工作,反而气焰更为凶猛,到处继续破坏,彼得在保罗的责备前无言可答,便证明他的举动是自知不对的。

    虽然对《加拉太书》的成书时间、地点、收信人为谁等意见各异,丝毫没有影响本书的伟大作用。它是保罗神学思想的精华,是教义和经验的统一。某些技术上的难处绝对不会减低其真实性、一贯性和属灵的权威。

    四、本书背景:《加拉太书》是在犹太化的守旧势力与基督福音的矛盾日益尖锐,律法主义的错误信仰与因信称义真理之间产生激烈斗争的时代背景下产生的。

    主耶稣升天前,曾嘱咐门徒到普天下去传扬福音(可16:15,徒1:8)。主的心意是要全地人类都因信得救。使徒们先在耶路撒冷工作。当司提反遭受犹太公会逼迫,被石头砍死后,门徒四散,将福音传向外邦地区。上帝特意拣选保罗,派他去向外邦人传福音,教会正走向新的起点,也带来新的问题。

    保罗第一次旅行布道,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等地建立了教会(徒13-14章)。这些教会以外邦人占多数,他们从来没有受过割礼。信主以后,保罗并没有要求他们受割礼,犹太教的传统和习俗在他们中间不受重视。这一切引起了犹太教领袖们的戒惧和愤恨。他们认为保罗所传的因信称义是把他们的宗教贬低了。如果上帝藉着基督把恩典赐给人类,只有受过割礼又遵行传统律例的犹太人才有特权享受。至于外邦人,不过是地狱的柴火。根据这理论,他们认为鄙视外邦人是合乎上帝的心意的。外邦妇女如果难产,就是非常痛苦也不要予以救助,因为救了妇女,产下孩子,等于使地球上多了一个被上帝咒诅的人。保罗的工作正与他们的认识相反。最令他们不能容忍的是保罗竟说外邦人的地位和犹太人的地位没有区别,一律平等。

    这些仇视保罗工作的犹太人,以耶路撒冷为中心,到处进行活动。他们的努力和热心不是开辟福音园地,领人进永生国度,却以百倍的热情,千倍的恶毒将矛头对准以安提阿为中心的进取的因信称义信仰。尽一切努力在保罗工作过的各教会肆意破坏,散布动摇人信心的教训,内容基本上有以下几方面:

    (1)为了攻击保罗所传的真理,他们首先攻击保罗本人。这些假师傅以正统自居,称保罗并不是真使徒,他们搬出一个很令当时听众信服的理由:作为一个使徒,必须是救主在世时曾与他一同工作和生活过,被他所召的人(徒1:21,22)。而保罗不但没有这一条件,反而是一个逼迫教会的闯将。假师傅们首先从身份和人身攻击人手,进而否定保罗所传的真理,说保罗所传的不过是个人的思想,而非上帝的道。

    (2)推行犹太化的律法主义错误信仰:外邦人如果要得救,必须先作犹太人,再作基督徒。只有受割礼并遵行犹太教一切仪文律例才算是尽了上帝要我们尽的本分,否则不能得救。

    (3)信心并不是绝对可靠的,相信耶稣还要加上摩西的律例,一边靠恩典,一边靠律法。

    加拉太的各教会受到严重影响,许多人被迷惑。公开赤露的谬道竟代替了福音的信息,那作为真信仰的基础——耶稣基督被否定或被贬低为救恩中的一种辅助手段,而犹太教的陈旧礼节却被高举,激动人的肉体去走立功之法的路,保罗的工作遭到干扰、破坏。

    为了回答律法主义者的挑衅,为了澄清信徒中的混乱思想,为了使教会彻底从犹太教束缚下脱离出来,使基督成为普世人类的福音,为了将一切遮掩上帝荣耀光辉的障碍从人们眼前移去,保罗勇敢地挺身而出,为捍卫真理而战。他写成这卷“人类历史中划时代的著作”,为教会指明了得救的方向,成为基督徒永远的属灵财富。

    五、本书题旨:“自由”“救恩”。

    六、本书重要性:《加拉太书》是基督福音宪章;救恩论的基础;是教会从犹太律法主义的捆绑中解放出来的宣言书;是保罗第一次用系统的论证向犹太教的守旧观点发起的猛攻。它如保罗手中一柄雪亮的利剑,以其锋利无比的刀刃斩断一切缠绕、捆绑福音的人为习惯、传统、制度、礼仪,使基督教不至成为犹太教的附属品,福音由此而临到万民。

    《加拉太书》所阐述的得救之法是永恒的真理,不仅挽救灵性危机于当时的世代,并在各个世代继续不断地指点正确的方向。昔日的危机并没有过去,加拉太的错谬仍不时泛滥,那些混淆信心与行为、恩典与律法的讲论都被披上“纯正”的外衣,而《加拉太书》却为上帝纯正的福音做了最彻底的宣告,将一切形式主义、律法主义的伪装剥去,暴露其致命的危害性。本书以割礼为突破口,坚定地声称:不但割礼对于救恩是不必要的,即使遵守任何种类的律法,不管是道德、仪文或其他典章,都不能成为救恩或得永生的方法。罪人只有籍着信心,接受基督恩典的恩赐才能得救。藉着基督的恩典,基督的义便归给他们,而圣灵便进入他们心中。只有耶稣藉着圣灵住在他们心中,他们才能如上帝旨意地生活,并享受永生的福乐。上帝的律法是行为的标准,而不是得得救的方法。在基督里的自由,是爱中顺从,是因信称义时与基督联合的结果。

    《加拉太书》所阐明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是信徒内心景况的一面明镜。它将衡量那些看不懂、听不明的人为救恩上的无知者,它将指出那些规避和故意曲解者是偏离正路或律法主义的代表。它是一把对付邪道的雪亮利剑,它是一盏警告人提防律法主义的红灯,它是真理的宝库。它与《罗马书》一样,把上帝的救法明白清楚地显示出来,所以本书是《罗马书》的雏形和缩影。所不同者,《加拉太书》是在炽烈的情感中喷吐出来的生命精华,而《罗马书》则是在冷静的沉思中阐述上帝永远不变的救法,《加拉太书》的重点是纠正对一救法的偏离,为处在扰乱和动荡中的教会输送了真理亮光,拨开阴翳,坚定信心。

    七、本书全貌

    (1)历史与辩解(1-2章)。

    (2)教义与论证(3-4章)。

    (3)实践与劝告(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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