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义人必因信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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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9

    加拉太书第三章第一到十节,讲到保罗痛切地责备加拉太人离弃了福音的真理,保罗有一种嫉恶如仇的个性,正像他没有悔改之前,他认为拿撒勒一党的人是非常不好的,所以他就到处去追捕,逼迫信耶稣的人。一旦他悔悟了,明白了真理以后,他就痛恨自己过去所作的,在第一章里面讲,如果他以后传的福音不是他原先所传的,那他也要被咒诅,甚至于如果天使传另外一个福音的话,他也要受咒诅,彼得因为某事不能坚持真理的原则,有引人走回头路的可能的时候,保罗不管他是教会的柱石,也当众责备了他,何况加拉太人是他在痛苦的经历当中,用福音所生的儿女,看到他们走在危险的道路上,他当然要不惜用严厉的话语去教训他们,以及用沉重的心情去唤醒他们。

    但这个焦点不是在于他自己,倒还不是在于加拉太人离弃了他,而是离弃了基督,离弃了圣灵,也可以说是离弃了永生的道路,保罗不但是责备,也是提醒,不但是训斥,也是启发,除了用加拉太人自己的经历去唤醒他们,保罗还用以色列人的祖宗亚伯拉罕的经验去指出唯有信心,就是信耶稣基督才能称义。

    十一节“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上帝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第一,一个人不能常守律法。第二不能守全律法。意思律法上一切的事情人守不全。第三,守律法的字面,也守不到它内在的精意和实质的方面,就算在人面前,人看我们是一个守律法守得很好的了,但在上帝面前还是站立不住。第四,守律法本身并不能赦免我们的罪。所以为了所有这些缘因,人不能靠着守律法在上帝面前称义,律法是要守的,但不是以律法为本,律法是要尊重的,但不是靠着律法,这就是问题的关键了。

    那么人怎么能称义呢?圣经就指出“义人必因信得生。”违背律法就是罪,罪的工价就是死,但上帝为我们打开一条生路,就是使我们信耶稣基督,让他来担当我们所承认的罪,让他赐给我们能力来救我们脱离罪,让我们接受他的恩典,来顺从他的要求以至于得生命,圣经说:义人必因信得生。也是引导那个一度是天主教神父的马丁路德,一度想靠着修道院的生活,靠着苦待己身来克制自己的情欲,来靠着苦修,立功,朝圣,来解决内心不平安的问题的马丁路德,发动了宗教改革,义人必因信得生;从此,使教会峰回路转走上了一条新生的道路,不再被中世纪的律法主义,靠行为得救的教训所蒙蔽,而让人看到上帝的救恩,他的大爱,以及福音的奇妙。一五一七年十月三十一号马丁路德提出了九十五条指出了当时教会的弊端,以及离经背道。但是他的核心就是因信称义;不是靠赎罪券,不是靠朝圣,不是靠神父作人的中保,唯有仰赖基督,唯有完全的信靠他。

    保罗进一步又阐述了“律法原不本乎信”,律法是上帝宣布的命令,不在乎你信和不信,你不信律法还是存在,正像一个国家的法律一样,你说我不信它存在,但是当你触犯了它,这律法还是会找到你,还是会处治你。当然,你相信这律法的存在,这是好的,但人怎么能够去遵行它呢?确实律法本身所不能解决的,而必须要借着信仰,必须要借着耶稣基督去解决的,所以保罗接着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这其实是圣经利未记十八章所讲的,但很可惜,我们自己不能行上帝的律法。我们既不能行上帝的律法,就要受咒诅。但感谢主,“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说:“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这是记载申命记二十一章二十三节,耶稣基督是我们的替身,他是上帝的爱子,上帝所喜悦的,是顺命的孩子,而我们是浪子,是悖逆上帝的,但今天他为我们成了咒诅,而相反我们得着释放,这是一个多么奇妙的替身交换。

    但如果耶稣说:“我是为你而死”,但我们竟然对他说,“我不相信”,除了多么伤痛他的心,我们怎么能够得着他替死所带来的福分呢?如果耶稣说:“我已经为你受了律法的咒诅,你可以释放了”,但是我们偏偏说:“不,我要来自己承受这个咒诅,我要去面对律法”。我们是多么的愚蠢,多么的无知,又是多么的可怜和可惜啊!亚伯拉罕非但在最当初的时候,在没有儿子的时候,上帝应许他要有个儿子,而且将来救主就要从以撒而生,万国都要因着这一个后裔而得福,而且最后上帝要亚伯拉罕把以撒献上的时候,他也同样是响应了,他因为相信上帝,而且用行为去证实他的信心,最后在摩利亚山上的一幕就是预表了那要来的救主,是那个被扣在小树上的羊代替了以撒,从此亚伯拉罕就更深地领悟了上帝要牺牲他的儿子,为了拯救我们人类,所以亚伯拉罕就欢欢喜喜地仰望耶稣基督的日子,这是主在世界上亲自所讲的。所以保罗在十四节说:“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

    耶稣背了十字架去到城门外受苦,就是预表了他

    是为世界担罪,约翰说:他不但是我们信徒的救主,也是世人的救主;不但是犹太人的救主,也是所有外邦人,全世界人的救主,因为凡以信为本的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当我们信他以后就有一个凭据,就是上帝赐下圣灵在我们的心中,从此我们就呼叫:“阿爸,父”,开始有一个属灵的生命,我们从此不再成为罪恶的奴仆,而成为上帝的儿女,和耶稣基督一同做后嗣,而且要等候他所赐给我们的产业,在今生就有圣灵在我们的心中为印记,为将来得基业的一个凭据,让我们再一次地感谢主,而且坚持我们所行的,所盼望的。

    我们知道犹太人所最尊崇的,一个是亚伯拉罕,第二就是摩西,所以他们就不断地以遵守摩西的律法为他们最高的追求,而一直又标榜自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所以保罗在这里也主要是从这两个方面,一方面阐述了到底谁是真正的亚伯拉罕子孙,亚伯拉罕怎么能够蒙上帝的赐福,亚伯拉罕和律法的关系又是怎么样的?所以接下来这一段从第十五节开始的讨论的就是这个问题,这里说:“弟兄们,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上帝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我是这么说:上帝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上帝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

    圣经先读到这儿,这里面保罗先是针对犹太人这种咬文嚼字,以及斤斤计较于字句,给他们一个反驳,保罗先是照人的常情,照一般的原理来讲,意思就是说,一旦这个约成立了就不能再增添或者是删剪,这是普通的常识,意思就是说:立约的任何一个条约都是很慎重的,不立则罢,立的时候先要考虑好所有的条文,但立了以后就不能被轻易的废弃,上帝跟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也是如此,意思就是说,不要提到更高的水平上去讲,就是以人一般的常规来说也应当如此,而亚伯拉罕既是信上帝就得以称为义,而且遵行上帝的旨意,所以就承受了上帝的应许,但上帝应许他的是什么呢?上帝说:万国必因你以及你的后裔而得福。亚伯拉罕蒙福是因为他信,所以凡信的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包括犹太人,也包括了非犹太人,就是今天的基督徒和我们。但上帝应许亚伯拉罕的时候指着万国必因他的后裔而得福,这里的后裔和子孙,在原文不是指着多数,而是指着一个。这就是指着基督来讲的,因为马太福音第一章第一节说,耶稣基督是大卫的后裔,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在约翰福音第八章,犹太人跟耶稣基督辩论的时候,很清楚地突出了这一点,而犹太人,始终以自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为自豪,但是耶稣基督就突破了这一点,说:如果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就应该照着亚伯拉罕所行的去行,就是要信上帝,但是今天既然连上帝所差来的耶稣也不信,甚至要杀害他,这怎么能够称为亚伯拉罕的子孙

    呢?而保罗这里,是从另外一方面去讲,就是说外邦人一度被犹太人认为不是上帝儿女的,其实在上帝的眼中看,他们因着信已经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了,但保罗又进一步地阐述:亚伯拉罕的子孙当中有一个子孙,就是指着耶稣基督,这是与众不同的,这是万国都要因他而得福的,所以救恩并不是从犹太人来的,而是从犹太人当中的一个,也就是亚伯拉罕肉体子孙当中的一个耶稣基督而来的。

    而第二个问题,保罗在这里强调,当时亚伯拉罕跟上帝立约,上帝应许要把产业给他,上帝是凭着应许而赐给亚伯拉罕的,凡是有信心,相信这应许的就得着,保罗在这里又提到四百三十年以后,意思就是指着摩西时代,另外一个约就是上帝在西乃山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以色列人当时很贸然地与上帝立约,他们说,凡上帝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守。上帝所宣布的律法其实不是那个时候才有的,早在这之前,在亚伯拉罕以前,在亚当,夏娃时候已经是有了,不过当时以色列人在埃及做奴隶很久,已经忘了上帝律法,已经受了异邦的影响,所以上帝在西乃山的时候就再一次地把这个律法借着摩西宣布出来。亚伯拉罕和上帝所立的约其实也并不是新的,而是一个在圣经里面所说恩典的约,也就是后来的新约的一个继续而已,新约就是上帝应许救主要来,而人只要相信,而且接受就可以承受产业,包括将来的永生,这是新约,而亚伯拉罕也就是在他的时代,他的背景当中再一次地体现了这个新约的精神,就是他相信上帝的应许必定要实现,他也就因此而得着了。那么旧约的精神呢?其实也不是单单在以色列人,在出埃及的路上所表现的,自从亚当,夏娃犯罪以后,就开始想用人的方法来弥补,或者解决罪恶的问题,靠着人的力量来克服罪恶或者是解决得救的问题这就是旧约的精神。

    请大家有机会把申命记第五章,第九,第十章,仔细地看一看,就知道在这个何烈山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当时上帝宣布了律法就作为立约的条款,以色列人以为自己都可以遵行,但时隔不久他们马上废约了,破坏了上帝的约,摩西把上帝交给他的两块法版摔碎就象征着人的约言,人的许愿,人自己的意志是多么的脆弱。不论新约,旧约,它的基础都是要遵行上帝的律法,问题就是到底是靠着谁,是发现自己软弱,亏欠,没有能力遵行上帝的律法,以至需要救主,以至需要上帝能力呢?还是感觉到自己可以遵守上帝的律法,而且遵守上帝的律法就是自己的功劳可以换取上帝的恩宠,这就是新约和旧约本质上的不同,和分别。失败的以色列人,也就是肉体的以色列人不过是整个人类失败经验的一个代表,就是人要想靠着自己解决罪的问题,或者是谋求永生,这是不可能的,这一定会破灭的,但是作为亚伯拉罕和凡是所有以信为本的人,他们知道人的软弱,知道自己的亏欠,他们要去寻求一位救主,并且靠着上帝的能力来遵行上帝的约言,这班人证明他们要得上帝的应许,他们要获得成功。保罗在这里就说,亚伯拉罕以及所有以信为本的人都是凭着上帝的应许要领受产业的,上帝当时对亚伯拉罕所发的应许,也就是对一切信的人所发的应许,并没有被四百三十年以后,就是摩西在出埃及的路上,以色列人的失败所改变,对信的人上帝永远是守约的,是按着他的应许来赐福的。人的不信,并不能改变上帝的信实,这就是在这里保罗所说的,因为人如果遵守上帝的约言,也就是遵守上帝的律法,就可以得着上帝所应许的,但是人既然是不能遵守,又一定要自己来遵守,这样无疑就是把失败堆在自己身上,就是丧失上帝所赐的福分。

    所以保罗说,承受产业如果是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上帝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的。所以保罗就说,上帝并不会因为以色列人破坏了律法,结果他对信的人所发的应许也就丧失了,不是的,上帝要让人看见一个问题,就是说,人靠着自己是没有办法来遵守上帝律法的,虽然遵守上帝的话,遵守上帝的命令和律法就蒙福。那么今天人如果发现自己不能遵守,但又想蒙福,有什么办法呢,就是仰望耶稣,依靠救主,通过耶稣基督来遵行上帝的话语,靠着主耶稣基督再来顺从上帝的律法,借着耶稣基督来维持和上帝所立的约。

    下面呢,保罗又进一步地讲,那么律法的位置到底是怎么样呢?十九节说:“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保罗说:律法“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上帝却是一位。这样,律法是与上帝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于那信的人。”简单的说:保罗这里就指出律法的第一个主要的功能,就是定人的罪,叫人知道自己是有罪的,是违反律法的,是没有遵行上帝律法的,虽然遵行律法就必蒙福,但上帝把所有人都圈在不能遵行他的律法,也就在罪人的地位上。进一步就是要引人到基督的面前去,人在失望,人在挫败,人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上帝说:“不要灰心,你如果知道自己的困境,我正是要解救你,我已经差遣我所应许的救主,他要来,你们借着他就可以得着福分。”所以律法进一步的就是驱使人到基督面前去承受救恩,我们一再讲过,一个不知道自己有病的人是不会去看医生,不会去求救的。同样,一个不知道自己是有罪,相反认为自己有义能够遵行上帝律法的人是不会需要救主的。第二十三节说:“但这因信得救的道理还未来以先,我们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这就是又一次地讲到了我们刚才所提到的律法的功用。所以,正像保罗在三章二十一节所讲的,“这样,律法是与上帝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相反律法和上帝的应许,也就是福音是相辅相成的,律法让我们认识到自己是无能为力去遵守它,无能为力满足上帝的要求,就驱使我们到救主面前去蒙恩,去得救,让我们来到基督的台前悔改认罪,以至因信称义,让我们打开心门接受耶稣基督在我们的心中,以至能够因信称义,好完成上帝差遣耶稣就是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当中救出来的一个计划和使命。保罗说:(二十五节)“但这因信得救的道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这什么意思呢?一方面是说,我们一有了信心,自然地就生出顺从来,信而从主,这是联系的,你真正相信一个人,那么那个人要你做什么,你一定会顺从的,对顺从的人律法就不会一直在监管他,因为他已经是和律法和谐的,不是冲突的,抵挡的。而另一方面也是指我们既然信靠基督是我们的救主,他的宝血也就不断洗去我们违背律法的罪,他的恩助也就不断使我们有力量遵守律法,使我们不再被律法定罪。二十六节,“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上帝的儿子,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这里保罗指出两点,实质性的一点,我们的身分已经改变了,我们不再是上帝的仇敌,而是上帝的儿女。形象化的一点,我们借着洗礼,洗去过去的污秽,已经重新披戴了基督,像穿上一件新衣服一样。最后两节保罗更加讲到,所有人在基督里面都是一样的,都成为义,不分彼此。关于以上几节经文的含意,我们下次还要作进一步的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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