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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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竭 力 保 守……合 而 为 一 的 心:人 不 能 靠 着 自 己 的 力 量 使 人 和 人 之 间 生 发 “ 圣 灵 所 赐 合 而 为 一 的 心 ”。 任 何 相 信 真 理 并 且 接 受 使 徒 在 1~3 章 中 所 宣 讲 的 基 督 的 人 就 已 经 拥 有 这 种 “ 合 而 为 一 的 心 ” 了。 以 弗 所 信 徒 可 以 通 过 活 出 “ 与 蒙 召 的 恩 相 称 ” 的 生 活 (1 节) 保 守 这 种 合 而 为 一 的 心。 任 何 人 为 的 努 力 或 组 织 在 这 一 点 上 都 无 能 为 力。 信 徒 只 能 因 着 忠 于 真 理 和 顺 服 圣 灵 而 活 的 缘 故 在 灵 里 合 一 (1~3 节;14~15 节;加 5:22~26), 人 不 能 “靠 肉 身 ” 得 到 这 种 在 灵 里 合 而 为 一 的 心 (加 3:3)。

4:5  
一 主:基 督 徒 信 仰 合 一 的 根 基 就 是 承 认 天 上 地 下 只 有 “ 一 主 ”。
       1.    “ 一 主 ” 意 味 着 主 耶 稣 基 督 的 救 赎 大 工 是 完 全 而 充 足 的, 信 徒 无 需 借 助 其 它 任 何 救 主 或 中 保 就 可 以 得 救 (提 前 2:5~6; 来 9:15)。 信 徒 只 需 单 单 凭 基 督 而 靠 近 神 (来 7:25)。
       2.    “ 一 主 ” 也 意 味 着 当 人 把 其 它 世 俗 或 宗 教 权 柄 与 基 督 和 神 话 语 所 启 示 的 神 等 同 甚 至 置 于 其 上 时, 就 是 在 废 掉 基 督 的 主 权, 并 且 与 他 独 一 的 生 命 无 份。 信 徒 只 有 确 实 持 定 主 耶 稣 具 有 超 乎 万 有 之 上 的 权 柄, 并 且 承 认 神 话 语 对 基 督 的 启 示, 才 是 真 正 以 基 督 为 主, 也 才 能 拥 有 “圣 灵 所 赐 合 而 为 一 的 心 ” (3 节)。

4:11  
他 所 赐 的:参 “ 事 奉 的 恩 赐 ” 一 文。

专题论文64:事奉的恩赐

弗 4:11 “ 他 所 赐 的, 有 使 徒, 有 先 知, 有 传 福 音 的, 有 牧 师 和 教 师。 ”
 
       以 弗 所 书 4:11 列 举 了 基 督 赐 给 教 会 事 奉 的 恩 赐 (即 有 恩 赐 的 属 灵 领 袖)。 基 督 赐 下 这 些 恩 赐 有 以 下 目 的:
       1.    预 备 神 子 民 作 事 奉 的 工 作 (4:12)。
       2.    使 基 督 的 身 体 按 神 的 心 意 在 灵 里 长 进 (4:13~16;参 “ 信 徒 的 属 灵 恩 赐 ”一 文)。
 
使
       “ 使 徒 ” 的 称 谓 用 来 指 新 约 圣 经 中 的 某 些 领 袖。 该 词 的 动 词 形 式 (apostello) 指 为 一 项 特 殊 使 命 差 派 某 人 作 使 者, 并 作 差 他 之 人 的 代 表。 这 个 称 谓 曾 用 来 指 基 督 (来 3:1)、 12门 徒 (太 10:2)、 保 罗 (罗 1:1;林 后 1:1;加 1:1) 和 其 他 人 (徒 14:4, 14;罗 16:7;加 1:19;2:8~9;帖 前 2:6~7)。
       1.    广 义 上 讲, “ 使 徒 ” 一 词 在 新 约 圣 经 中 指 教 会 设 立 的 代 表, 例 如 首 批 宣 教 士。 所 以, 在 新 约 圣 经 中 “ 使 徒 ” 泛 指 被 设 立 并 差 遣 作 宣 教 士, 或 执 行 特 殊 使 命 的 任 何 使 者 (参 徒 14:4, 14; 罗 16:7;林 后 8:23;腓 2:25)。 他 们 具 有 非 凡 的 属 灵 领 导 才 能, 被 膏 抹 得 着 能 力 去 直 接 面 对 黑 暗 势 力, 以 神 迹 证 实 福 音, 并 且 委 身 于 按 照 圣 经 中 的 使 徒 真 理 和 纯 正 教 训 来 建 立 教 会 的 使 命。 这 些 仆 人 甘 愿 为 了 主 耶 稣 基 督 的 名 和 福 音 的 推 进 而 四 处 奔 波, 置 生 死 于 度 外 (徒 11:21~26;13:50;14:19~22;15:25~26), 他 们 是 一 班 被 圣 灵 充 满, 大 有 信 心 并 专 心 祷 告 的 人 (参 徒 11:23~25;13:2~5; 46~52;14:1~7;21~23)。
       2.    就 神 为 教 会 所 定 的 目 的 来 讲, 这 种 广 义 上 的 使 徒 起 着 至 关 重 要 的 作 用。 如 果 教 会 停 止 差 派 被 圣 灵 充 满 的 人 出 去, 那 么 向 全 世 界 传 福 音 的 工 作 将 受 到 阻 碍。 但 是, 只 要 教 会 造 就 并 差 派 这 样 的 人, 就 能 完 成 她 的 宣 教 事 工, 并 对 主 的 大 使 命 保 持 了 忠 心 (太 28:18~20)。
       3.    从 狭 义 上 讲, “ 使 徒 ” 一 词 用 来 特 指 那 些 在 耶 稣 复 活 后 见 过 他 并 被 复 活 后 的 主 亲 自 差 派 出 去 传 福 音 及 建 立 教 会 的 人 (如 12 门 徒 和 保 罗)。 他 们 在 教 会 中 拥 有 独 一 无 二 的 权 柄, 可 以 传 递 神 的 启 示 和 起 初 的 教 训; 今 天, 已 无 人 能 与 他 们 等 同 (参 弗 2:20注)。 因 此, 从 这 一 特 定 意 义 上 来 讲, 使 徒 的 职 位 是 独 一无 二 和 绝 无 仅 有 的。 初 代 使 徒 没 有 后 继 者 (参 林 前 15:8注)。
       4.    新 约 使 徒 的 一 项 主 要 任 务 是 建 立 教 会, 并 确 保 教 会 建 立 或 重 新 回 到 忠 于 基 督 和 新 约 圣 经 真 道 的 根 基 上 (比 较 约 21:15~17;林 前 12:28;林 后 11:2~3;弗 4:11~13;腓 1:17)。 这 一 重 任 涉 及 到 两 个 主 要 负 担:
       (1)   照 着 神 的 心 意, 切 切 地 保 守 教 会 的 圣 洁, 保 守 她 从 罪 和 世 界 中 分 别 出 来 (林 前 5:1~5; 林 后 6:14~18; 雅 2:14~26;彼 前 2:11; 4:1~5;约一 2:1;15~17;3:3~10)。
       (2) 常 常 尽 心 尽 职 地 宣 讲 新 约 圣 经 中 的 福 音, 抵 挡 异 端、 新 神 学 趋 势 和 假 师 傅 (罗 16:17;林 前 11:2;林 后 11:3~4, 14注;加 1:9注; 彼 后 2:1~3;约一 4:1~6;约 二 7~11 节;犹 3~4;12~13 节;参 “ 监 督 及 其 责 任 ” 一 文)。
       5.    虽 然 建 立 教 会 根 基 的 初 代 使 徒 没 有 后 继 者, 但 是 今 日 的 教 会 仍 建 造 在 他 们 所 讲 的 话 语、 所 传 的 信 息 与 所 信 的 真 道 之 上。 教 会 必 须 服 从 并 忠 于 使 徒 起 初 的 书 面 教 训。 若 教 会 拒 绝 接 受 使 徒 的 属 灵 启 示, 那 她 就 不 再 是 合 乎 圣 经 教 训 的 教 会, 并 且 也 是 在 拒 绝 接 受 主 (约 16:13~15;林 前 14:36~38;加 1:9~11)。 相 反, 若 教 会 相 信、 服 从 并 捍 卫 使 徒 的 教 训, 使 之 免 受 歪 曲, 就 是 忠 于 圣 灵 (徒 20:28;提 后 1:14), 并 确 保 教 会 不 断 有 神 的 生 命、 祝 福 与 同 在 (参 弗 2:20 注)。
 
       先 知 指 那 些 直 接 领 受 圣 灵 感 动, 奉 神 的 名 讲 话 的 信 徒, 他 们 最 关 注 教 会 的 属 灵 生 活 及 圣 洁。 在 新 约 关 系 下, 他 们 被 圣 灵 兴 起, 又 受 圣 灵 能 力 的 膏 抹, 将 出 于 神 的 信 息 传 讲 给 神 子 民 (徒 2:17;4:8;21:4)。
       1.    旧 约 圣 经 中 的 先 知 对 于 我 们 理 解 初 代 教 会 先 知 的 职 事 极 为 重 要。 这 些 先 知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靠 着 圣 灵 传 讲 神 的 话 语, 鼓 励 神 子 民 信 守 与 神 之 间 的 立 约 关 系。 有 时 他 们 也 照 着 圣 灵 的 启 示 预 言 将 来 的 事 (参 “ 旧 约 中 的 先 知 ” 一 文)。 基 督 和 使 徒 们 就 是 旧 约 先 知 的 典 范 (徒 3:22~23;13:1~2)。
       2.    新 约 教 会 中 的 先 知 主 要 起 到 以 下 几 方 面 的 作 用:
       (1)   被 圣 灵 充 满, 宣 讲 并 解 明 神 的 话 语, 并 且 照 着 神 的 呼 召 警 告、 劝 勉、 安 慰 和 造 就 众 信 徒 (徒 2:14~36;3:12~26;林 前 12:10; 14:3)。
       (2)   运 用 说 预 言 的 恩 赐 (参 “ 信 徒 的 属 灵 恩 赐 ” 一 文)。
       (3)   有 时 也 作 先 见 (比 较 代 上 29:29), 预 言 将 来 的 事 (徒 11:28;21:10~11)。
       (4)   如 同 旧 约 先 知 一 样, 新 约 先 知 也 担 负 着 揭 露 罪 恶, 宣 讲 公 义 和 警 告 审 判 的 重 任, 痛 斥 神 子 民 当 中 的 世 俗 化 倾 向 以 及 不 冷 不 热 的 光 景 (路 1:14~17)。 因 着 先 知 所 传 讲 的 公 义 教 训, 他 们 以 及 他 们 的 事 奉 常 常 会 在 教 会 不 冷 不 热 或 背 道 时 期 遭 到 多 人 的 拒 绝 和 反 对。
       3.    先 知 的 特 点、 负 担、 愿 望 与 能 力 包 括 以 下 几 方 面:
       (1)   他 们 渴 慕 教 会 圣 洁 的 心 非 常 迫 切 (约 17:15~17;林 前 6:9~11; 加 5:22~25)。
       (2)   他 们 对 邪 恶 的 察 觉 非 常 敏 锐, 能 够 清 楚 地 分 辨 不 义, 恨 恶 罪 恶 (罗 12:9;来 1:9)。
       (3)   他 们 对 异 教 邪 说 的 危 险 性 有 深 刻 的 认 识 (太 7:15;24:11, 24;加 1:9;林 后 11:12~15)。
       (4)   他 们 素 来 依 靠 神 的 话 语 证 实 所 传 的 信 息 (路 4:17~19; 林 前 15:3~4;提 后 3:16;)。
       (5)   他 们 对 神 国 度 的 兴 旺 非 常 关 注, 能 够 体 贴 神 的 心 意 (太 21:11~13;23:37;路 13:34;约 2:14~17;徒 20:27~31)。
       4.    先 知 的 信 息 并 非 绝 对 无 误。 他 们 的 信 息 必 须 受 到 教 会、 其 他 先 知 以 及 神 话 语 的 评 判。 会 众 也 应 当 慎 思 明 辨, 查 验 他 们 的 见 证 是 否 出 于 神 (林 前 14:29~33;约 一 4:1)。
       5.    就 神 为 教 会 所 定 的 目 的 来 讲, 先 知 至 今 仍 是 至 关 重 要 的。 教 会 若 拒 绝 神 的 先 知, 就 会 渐 渐 衰 落, 滑 向 世 俗, 妥 协 不 守 圣 经 的 真 理 (林 前 14:3;比 较 太 23:31~38;路 11:49;徒 7:51~52)。 如 果 教 会 不 容 许 先 知 说 责 备 和 警 戒 的 话 以 及 圣 灵 所 感 动 的 话 语, 禁 止 他 们 揭 露 罪 恶 和 不 义 (约 16:8~11), 教 会 就 再 也 听 不 到 圣 灵 的 声 音; 宗 教 政 治 和 属 世 权 力 将 会 取 代 圣 灵 (提 后 3:1~9;4:3~5; 彼 后 2:1~3, 12~22)。 相 反, 若 教 会 和 教 会 领 袖 聆 听 先 知 的 话 语, 教 会 的 生 命 以 及 与 基 督 的 相 交 都 会 得 到 更 新, 罪 恶 将 被 弃 绝, 并 且 圣 灵 的 同 在 要 显 明 在 忠 心 的 信 徒 身 上 (林 前 14:3;帖 前 5:19~21;启 3:20~22)。
 
       在 新 约 圣 经 中, 传 福 音 的 是 有 神 的 恩 赐 并 奉 神 差 遣, 向 未 得 救 的 人 宣 讲 救 恩 喜 信 (即 好 消 息) 的 人, 他 们 往 往 也 帮 助一 个 地 方 开 展 新 的 事 工。他 们 所 宣 讲 的 福 音 总 是 带 着 救 恩 的 能 力 (罗 1:16~17)。
       1.    圣 经 清 晰 生 动 地 刻 画 了 “ 传 福 音 的 ” 腓 利 的 事 工 (徒 21:8), 为 新 约 时 代 的 传 福 音 者 树 立 了 一 个 典 范。
       (1)   腓 利 传 讲 基 督 的 福 音 (徒 8:4~5, 35)。
       (2)   许 多 人 得 救 并 受 了 洗 (徒 8:6, 12)。
       (3)   神 迹 奇 事 和 医 病 赶 鬼 常 常 伴 随 并 见 证 他 所 传 的 道 (徒 8:6~7, 13)。
       (4)   他 愿 那 些 刚 信 主 的 人 被 圣 灵 充 满 (徒 8:12~17;比 较 徒2:38; 19:1~6)。
       2.    就 神 为 教 会 所 定 的 目 的 来 看, 传 福 音 者 至 关 重 要。 若 教 会 不 再 支 持 传 福 音 的 事 工, 得 救 的 人 数 将 不 再 按 神 的 心 意 增 加。 教 会 将 成 为 一 个 没 有 生 命 力、 停 滞 不 前 和 停 止 向 外 宣 教 的 教 会。 若 教 会 重 视 传 道 人 的 属 灵 恩 赐, 始 终 热 切 关 爱 失 丧 的 灵 魂, 那 么 她 就 必 能 宣 讲 出 令 人 信 服、 满 有 拯 救 大 能 的 救 恩 信 息 (徒 2:14~41)。
 
       牧 师 是 那 些 看 顾 地 方 教 会 属 灵 需 要 的 人, 亦 称 为 “ 长 老 ” (徒 20:17;多 1:5) 及 “ 监 督 ” (提 前 3:1;多 1:7)。
       1.    牧 师 的 职 责 是 宣 讲 纯 正 的 教 训, 驳 斥 异 端 邪 说 (多 1:9~11), 教 导 神 的 话 语 并 带 领 当 地 教 会 (帖 前5:12;提 前3:1~5); 此 外, 他 们 还 要 在 清 洁 和 纯 正 的 真 理 上 作 榜 样 (多 2:7~8); 确 保 全 体 信 徒 都 在 神 的 恩 典 之 中 (来 12:15;13:17;彼 前 5:2)。 在 使 徒 行 传 20:28~31节 中 这 样 描 述 牧 师 的 职 责: 在 教 会 中 捍 卫 使 徒 传 讲 的 真 理, 保 护 神 的 群 羊 并 提 防 错 谬 的 教 导 和 假 师 傅 (参 “ 监 督 及 其 责 任 ” 一 文)。 牧 师 当 以 好 牧 人 主 耶 稣 为 榜 样, 尽 其 牧 养 之 责 (约 10:11~16; 彼 前 2:25;5:2~4)。
       2.    照 着 新 约 圣 经 所 表 明 的 模 式, 一 个 教 会 当 有 多 位 牧 师 来 带 领 她 的 属 灵 生 活 (徒 20:28;腓 1:1)。 教 会 不 能 借 助 类 似 政 治 的 方 式 选 举 牧 师, 必 须 依 靠 圣 灵 所 赐 的 智 慧, 察 验 候 选 人 的 灵 性, 选 立 合 宜 的 人 为 牧 师 (参 “ 监 督 的 道 德 要 求 ” 一 文)。
       3.    就 神 为 教 会 所 定 的 目 的 来 讲, 牧 师 至 关 重 要。若 教 会 不 能 选 出 敬 虔 忠 心 的 牧 师, 就 不 能 得 到 合 乎 圣 灵 心 意 的 治 理 (参 提 前 3:1~7), 这 将 给 来 自 撒 但 和 世 界 的 破 坏 势 力 留 下 破 口 (参 徒 20:28~31)。 神 的 话 将 遭 到 歪 曲, 福 音 的 标 准 将 会 丧 失 (提 后 1:13~14), 教 会 中 的 成 员 和 家 庭 将 得 不 到 合 神 心 意 的 看 顾 (提 前 4:6, 12~16;6:20~21)。 许 多 人 将 离 开 真 理, 偏 向 荒 谬 的 学 说 (提 后 4:4)。 反 之, 若 教 会 设 立 敬 虔 的 牧 师,信 徒 将 会 得 到 真 道 话 语 和 纯 正 教 训 的 喂 养, 受 到 合 宜 的 管 教, 操 练 敬 虔 (提 前 4:6~7)。 教 会 将 因 着 牧 师 的 教 导 而 持 守 基 督 和 使 徒 的 教 训, 如 此 既 能 救 自 己, 又 能 救 那 些 在 教 会 听 道 的 人 (提 前 4:16;提 后 2:2)。
 
       教 师 是 那 些 有 神 特 别 恩 赐 的 人, 能 够 凭 借 阐 明、 解 释 和 宣 讲 神 的 话 语 建 立 基 督 的 身 体 (弗 4:12)。
       1.    教 师 的 特 殊 职 责 是 靠 圣 灵 的 帮 助 来 捍 卫 所 交 托 给 他 们 的 福 音 (提 后 1:11~14)。 他 们 应 当 忠 心 地 把 教 会 引 向 圣 经 的 启 示 和 基 督 及 使 徒 起 初 的 教 训, 持 守 这 一 使 命。
       2.    进 行 圣 经 教 导 的 主 要 目 的 在 于 维 护 真 道, 带 领 基 督 的 教 会 不 折 不 扣 地 按 照 神 的 话 语 过 完 全 敬 虔 的 生 活。 圣 经 说 基 督 徒 “ 命 令 的 总 归 就 是 爱; 这 爱 是 从 清 洁 的 心 和 无 亏 的 良 心、 无 伪 的 信 心 生 出 来 的 ” (提 前 1:5)。 所 以, 我 们 不 能 单 单 根 据 一 个 信 徒 知 识 的 多 少 来 衡 量 他 学 了 多 少 真 道, 更 应 当 注 意 他 是 否 真 正 领 受 了 真 道 而 活 出 仁 爱、 清 洁、 忠 信 和 敬 虔 的 美 好 生 命。
       3.    就 神 为 教 会 所 定 的 目 的 来 讲, 教 师 是 至 关 重 要 的。若 教 会 抵 挡 或 拒 绝 听 从 忠 心 持 守 圣 经 启 示 的 教 师 和 神 学 家, 她 就 不 再 关 心 圣 经 真 理 的 纯 正 以 及 对 基 督 和 使 徒 起 初 所 传 教 训 的 正 确 解 释。 若 这 样 的 教 师 和 神 学 家 在 教 会 中 保 持 沉 默, 那 么 教 会 将 难 以 继 续 持 守 真 理。 异 教 之 风 将 轻 而 易 举 地 渗 入 教 会, 宗 教 经 验 和 人 的 观 念 也 会 取 代 神 所 启 示 的 真 理, 成 为 教 会 的 教 义、 标 准 和 实 践 的 最 高 指 导。 反 之, 若 教 会 听 从 敬 虔 的 教 师 和 神 学 家, 他 们 就 能 协 助 教 会 以 起 初 的 福 音 见 证 来 衡 量 她 的 教 训 和 实 践 准 则, 揭 露 错 谬 的 观 念, 确 保 把 基 督 纯 正 的 信 息 传 达 给 神 子 民。 这 样, 神 所 启 示 的 话 将 成 为 察 验 一 切 教 训 的 标 准, 教 会 当 牢 记 圣 灵 所 默 示 的 真 道 乃 是 至 高 的 真 理, 是 众 教 会 都 当 顺 服 的 至 高 权 威。

4:13  
在 真 道 上 同 归 于 一:在 第 四 章 中, 保 罗 教 导 信 徒 应 当 借 着 以 下 一 些 途 径 竭 力 保 守 “ 圣 灵 所 赐 合 而 为 一 的 心 ” (3 节), 并 且 “ 在 真 道 上 同 归 于 一 ”:
       1.    单 单 接 受 新 约 使 徒、 先 知、 传 福 音 的、 牧 师 和 教 师 所 传 的 纯 正 信 仰 和 信 息 (11~12 节)。
       2.    努 力 在 神 的 恩 惠 中 长 进, 在 各 方 面 效 法 基 督, 在 灵 里 更 加 成 熟 (15 节),以 便 满 有 基 督 长 成 的 身 量 (13 节; 比 较 3:19)。
       3.    不 再 作 小 孩 子, 免 得 “ 被 一 切 异 教 之 风 摇 动 ”, 却 要 竭 力 认 识 真 理, 弃 绝 一 切 异 端 (14~15 节)。
       4.    用 爱 心 持 守 和 传 讲 圣 经 真 理 (15 节)。
       5.    活 在 “ 真 理 的 仁 义 和 圣 洁 ” 当 中 (24 节; 比 较 17~32 节)。

4:14  
不 再 作 小 孩 子:在 13~15 节 中, 保 罗 特 别 指 出 真 正 在 灵 里 “ 长 大 成 人 ” 的 人 拥 有 基 督 丰 满 的 身 量。
       1.    在 灵 里 “ 长 大 成 人 ” 的 信 徒 不 会 像 小 孩 子 那 样 反 复 无 常, 也 不 会 轻 易 地 受 到 异 端 假 道 的 迷 惑,并 且 也 不 会 受 他 人 哗 众 取 宠 的 欺 骗 手 段 所 牵 制。 一 切 不 能 充 分 明 白 和 忠 于 圣 经 真 理 的 人 都 是 灵 里 的 小 孩 子 ( 14~15 节 )。
       2.    灵 里 成 熟 的 人 必 然 会 用 “ 爱 心 说 诚 实 话 (即 真 理) ” (15 节)。 信 徒 应 当 用 爱 心 持 定、 传 讲 和 维 护 新 约 圣 经 所 启 示 的 福 音 真 理, 首 先 要 爱 “ 元 首 基 督 ” (15 节), 其 次 要 爱 教 会 (16 节) 和 他 人 (32 节; 比 较 林 前 16:14)。

4:15  
用 爱 心 说 诚 实 话:信 徒 必 须 在 忠 于 并 顺 服 基 督 及 其 话 语 的 前 提 下 保 守 在 真 道 上 合 而 为 一 的 心 (13 节),在 爱 里 解 决 各 种 问 题, 消 除 各 种 分 歧。 信 徒 应 当 用 爱 心 维 护 新 约 真 理, 绝 不 能 把 任 何 团 体、 宗 教 传 统、 信 徒 个 人 或 个 别 教 会 的 见 识 凌 驾 于 圣 经 真 理 之 上。 信 徒 绝 对 不 能 以 违 背 神 话 语 或 放 弃 圣 经 原 则 来 保 守 信 徒 之 间 的 相 交 关 系 和 合 一 (14 节)。 为 了 真 正 忠 于 圣 经 的 教 训, 忠 心 信 徒 甚 至 需 要 离 开 那 些 弃 绝 基 督 和 使 徒 教 训 的 教 会 (参 2:20 注),圣 灵 会 随 即 重 新 建 立 一 个 忠 于 基 督 和 圣 经 真 理 的 教 会。

4:30  
圣 灵 担 忧:住 在 信 徒 里 面 的 圣 灵 (罗 8:9; 林 前 6:19) 具 有 自 己 的 位 格, 像 主 耶 稣 一 样, 主 耶 稣 曾 为 耶 路 撒 冷 或 其 它 情 形 而 忧 伤 哭 泣 (太 23:37; 可 3:5; 路 19:41; 约 11:35), 同 样, 圣 灵 也 会 为 着 信 徒 的 悖 逆 而 担 忧 和 伤 痛:
       1.    当 信 徒 置 之 不 顾 圣 灵 的 同 在、劝 阻 或 带 领 时 (罗 8:5~17;加 5:16~25;6:7~9),圣 灵 会 感 到 忧 伤 或 疼 痛。
       2.    如 果 信 徒 不 断 使 圣 灵 忧 伤,就 会 变 得 完 全 抗 拒 圣 灵 (徒 7:51),以 致 消 灭 圣 灵 的 感 动 (帖 前 5:19) 而 最 终 亵 慢 施 恩 的 圣 灵 (来 10:29)。 亵 慢 圣 灵 也 就 是 亵 渎 圣 灵, 圣 经 指 出 这 样 的 人 永 远 不 得 赦 免 (参 太 12:31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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