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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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分段詳述(一)

壹、教會建造的目的-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弗一:1--23)

一、教會建造的目的:基督的身體(弗一:23)

1.既是身體就應當是活的(有機能的有機體)

(1)所以是有能力的(§19)
-教會是有浩大的能力(生命力)的(在無可指望時仍有指望)

(2)所以是有盼望的(§18)
-教會是有榮耀(無窮)的盼望的(所以不能停止增長)

2.既是身體所以必是連結的(不可分割的)

(1)所以要有忠心(不能想獨自脫離不受別人約束)(§1)(忠於元首、順服元首)
(2)所以要有愛心(不能單顧自己的事不管別人)(§15)(彼此確實相通、相接納)

二、教會如何顯明是基督的身體

  1. 在基督裡有忠心(§1-2)-教會裡的每個肢體都必須是忠心的
    -教會的管家(神的執事)更必須是忠心(且良善)的
    -教會尤其要忠心於神的託付(搶救靈魂)
  2. 在基督裡蒙靈福(§3)
    -教會必須充滿各樣屬天的福氣(平安、喜樂、柔和、謙卑、節制---)
    (而不是充滿各樣世俗的污穢、貪婪、淫亂、詭詐、不安、煩惱---)
    -教會必須能使肢體蒙受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因神早已賜下了)
  3. 在基督裡蒙揀選(§4)
    -所有的肢體必須都是蒙揀選的(蒙召脫離世俗的)
    -所以教會(及每個肢體)都必須要分別為聖、不能有瑕疵(無一例外)
  4. 在基督裡為兒子(§5)
    -所以不能再順從肉體活著(羅八:12-17)
    -所以不能再犯罪(約壹三:6-9、五:18)
  5. 在基督裡得赦免(§6-7)
    -愛大赦免也大(路七:44-50)
    -教會必是饒恕與赦免的地方而不是審判與論斷的地方
    (什麼時候審判和論斷跑出來、什麼時候教會就失去味道)
  6. 在基督裡歸於一(§8-10)
    -所以教會裡(每一肢體之間)不再有任何的分門別類
    -所以教會裡(每一肢體之間)必須有真正真心的坦誠接納、相交與相愛
  7. 在基督裡得基業(§11)
    -我們都成了神手中的工作(弗二:10)(我們都成了神的基業、財產)
    -我們一切的基業(作工的果效)都應在基督(教會)裡(參啟十四:13)
  8. 在基督裡有盼望(§12-14)
    -我們現在就有盼望的憑據[真道(福音)、基督(聖靈)]
    -我們將來還要真正得到榮耀
  9. 在基督裡有榮耀:(現在的榮耀)(1)使信徒真知道神(§15-17)
    -真信主(真知道神)就必定能愛人(不信主就不愛人)(§15)
    -要真知道神(真正信主)必須聖靈的(智慧和啟示)帶領(§17)

(1)使信徒真知道神(§15-17)

-真信主(真知道神)就必定能愛人(不信主就不愛人)(§15)
-要真知道神(真正信主)必須聖靈的(智慧和啟示)帶領(§17)

(2)顯明神浩大的能力(§18-23)

-神在每個信徒的身上都能顯出浩大的能力(除非他是假信)(§19)
-神在教會中必定顯明大能大力(除非這不是基督的身體)(§20)

三、以弗所書第一章重要字詞解釋

1.§1『使徒』apostolos 原文是『奉差遣』之意--使徒職份都直接從奉差遣
(或謂清楚蒙召-但原則上要有神的直接呼召)

2.§1『忠心』pistois 原文是『可信靠的』『有忠誠信心』(譯為忠信較佳)

3.§3『天上--的』epouraniois 原文是天的多數、意即諸天(一切的天)。

4.§4-5『使我們在祂面前、在愛中成為聖潔---』(又因愛我們 en agapee)

5.§5得『兒子的名份』HUIOTHESIA(另參壅馱K:12-23)

* 羅八:14神的『兒子』HUIOS原文是『後裔』(真的是神生的)--單指基督
* 羅八:15『兒子的心』§23『兒子的名份』HUIOTHESIA是組合字 由HUIOS(兒子)、TITHEMI(按立)合成,應譯為『義子』(認領之子)
* 只有基督是神的兒子,我們都是神在基督裡所認領的義子。

6.§8『諸般』PAS原文是『每樣』、『所有』之意。

7.§11『得基業』ekleerwtheemen原文是『成為嗣業』『遺產』『收為私業』

8.§14『憑據』arrabon原文是『定金』『質押品』『保證』之意。

9.§18『照明』PHOTIZO原文是指特殊的光照(弗三:9譯為『明白』)

* 弗一:18我們必須蒙特殊的光照才能知道神的恩召有何等的指望
[這就是清楚蒙召之意、獻身者都應有此特殊的光照]
* 弗三:9又使眾人都(被特殊的光照以致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
萬物之神裡的奧秘[所以要了解創造的奧秘要有特殊的光照]
* 聖經另有一『光照』EPIPHAUSKO這是指如旭日東昇般(普通的)光照
(弗五:14基督就要『光照』你了--指基督的再來同時要光照全世界)

10.§19『能力』DUNAMIS原文是指本身所具有的能力(原子能、體力)

英文譯為DYNAMIC(原動力)---信主的人自然就具有的力量

§20『大能』ISCHUS原文是指外來的、接受的力量

§20『大力』KRATOS原文是指力量的運用(表現出來)

* 基督徒應有聖靈內住隨時隨地都滿有力量(DUNAMIS)主動的敵擋惡,更應被聖靈的大能澆灌充滿(ISCHUS)、顯出奇妙的大力量來(KRATOS)勝過惡。
* 神加給基督的大能(並從基督身上顯出的大力)已勝過『死亡』『一切空中 的掌權者』『一切的名號』『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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