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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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弗六:1-4

主題:帶應許的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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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所讀的這段經文,很清楚的可以看得出來是提到「父母」與「子女」相處的倫理,這其中可以看見「兒女對父母的責任」以及「父母對兒女的責任」;但是,我們還是要強調和昨天的經文一樣的原則,就是這段經文也是促進「家庭合一」的落實;同時我們也記得「家庭合一」是「教會合一」的範本;「教會合一」是「宇宙性合一」的範本。

掌握了大原則之後,我們要來看一些細則;首先我們先看「兒女的本分」:在六章1節說:「在主裡」,這是「順服」的本質、因素以及範疇;這並不是說父母要在主裡我們才聽,父母不在主裡就不用聽;也有人說父母做得對就順服,父母的決定違背信仰,就可以不聽從!這樣的解釋把問題搞得太極端了;也徒然造成對立,其實很多時候是可以不必那麼衝突的!「在主裡」所約束的對象並不是父母,而是我自己;意思就是說,「因為我是在主裡,所以我願意接受主的吩咐和要求」。

一、作兒女的有兩個態度非常重要:1.是「聽從」:它的意思是「傾聽並且服從」。這並不是基於外在處境或父母性情如何,而是建立在父母、子女本質的關係上。2.是「孝敬」:這包含了親子之間所有的愛,尊重,和順從。

當身為兒女的願意遵照主的原則去行的時候,神對於肯順從的孩子,必賜給他亨通和福樂;在神的賜福下甚至應許可以延長他的壽命。

二、對於做父母的,有什麼要留意的呢:1.消極方面:聰明的父母叫子女順服得甘心樂意而不會喪了他們的志氣;第4節:「不要惹兒女的氣」,這個「惹氣」意思是「激怒」,原文時態有習慣性激怒的意思。2.積極方面:照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養育」是指對孩童予以親切、週全的撫育與照顧。

當一個家庭真能夠遵照主的吩咐去行時,不單單主會賜福,更重要的這其實是神普世合一計畫的落實!

默想:我是否明白的了解到神要我的家庭能夠達到「合一」的盼望?我期待合一的心是否會影響到他人呢?我很在乎自己活得長壽嗎?我是為了活得長壽才遵行神的旨意,還是為了成就神永恆的計畫?

回應:親愛的主,謝謝你,讓我不單單可以明白「如何作兒女」、也學習「如何做父母」,我更祈求主賜給我們力量!讓我們不單單做好兒女、好父母,更讓我們的家庭因著主的同在,繼續不斷的邁向合一,成就父神的心願!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背經:弗六1-3 禱讀:弗六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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