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拯救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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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保羅論到人的得救,他解明人得拯救的真理,他
告訴人該死的罪人得拯救是神給人一個莫大的恩典,一樣最
寶貴的禮物。
1. 得救的意義  (v.1-7)
      什麼是得救呢?它的意義是什麼呢?這段經文有兩個主
要的字,正好說明得救的意義。那就是「死」和「活」。所
謂得救,就是將死的人不用死,反可以存活。
 A. 人死在罪中  (v.1-3)
      「你們死在罪惡過犯之中」這是人本來的真相,是一個
已死的人。這也是人為什麼會死的原因,人死是因為人活在
罪惡過犯中。
       「罪惡」是不中目標,像射箭的人打不中箭靶一樣。
「過犯」是跌落在旁邊,像車越過界,跌落路旁。世人就是
這樣,所做的事不是不中目標,就是越過界限,而這目標,
界限是神設的,不是人的。人常常達不到神的標準,沒有做
好應做的事,打不中紅心。有時候又越過神的界限,自作自
為,做了許多不應該做的事,以至出了軌。這就是罪!
       「死在」是已經死了。「死」就是沒有生命力,沒有反
應,任人擺佈。保羅告訴我們人的真相,原來,人已經在罪
惡過犯中死了,人對罪已麻木,沒反應,任由罪控制我們,
主宰我們。今天人活得越來越苦,這世界越來越不好住,皆
因為人死在罪中,被罪控制,作害己害人的事,以至彼此傷
害。
      人真的死在罪惡過犯中嗎?
 (i) 隨從今世風俗
       「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v.2)。
隨從今世的風俗是其中一個死在罪惡過犯的表現。
      「隨從今世的風俗」是隨從「這世界」,「這時代」的
意思。世界就是社會,是指沒有神的社會,敵擋神的社會。
時代是世代,是一段時期。今日是一時代,主再來又是另一
時代。今日整個時代是個沒有神、敵擋神的世界。
       人活在這個不要神,敵擋神的世界,很容易就隨從這個
世界的樣式,隨從了這世代敵擋神的風氣。人的行事為人不
知不覺的反神,與神為敵,這些行為自然就是罪。
 (ii) 順服邪靈
       「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
行的邪靈」。順服邪靈是另一種死在罪惡中的表現。魔鬼和
邪靈是現今空中的掌權者,牠們因為反抗神,被主神從祂的
寶座前趕出來,就成了今日空中的掌權者。牠們被稱為邪靈,
也被稱為鬼。牠們因為敵對神,人若順服牠們,跟隨牠們就
自然是罪。
      邪靈操控人是非常真實的,因為自古以來,這些邪靈就
一直迷惑人。牠們利用超然的奇事,或靈驗的事愚弄人,叫
人迷信各種各樣的偶像,邪神。今天我們看見人拜各種偶像,
迷信風水,掌相,占卜,交鬼。不講求道理,真理,只講求
靈驗,有利就趨之若鶩,而且越來越普遍,甚至到了瘋狂的
地步,就可知保羅的話不假。一個人未認識真神,或多或少
會受這些靈的迷惑,讀者你也可能在其中。有神形像,被神
所造的人這樣被邪靈迷惑,跟著邪靈走,真是該死的。
 (iii).放縱肉体私慾
      「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体的私慾」(v.3) 。
放縱肉体的情慾當然就是罪,是人死在罪中的另一明證。
       「放縱」在中文就是任意,不去管束的意思,在原意是
住在,活在,同居的意思。肉体慾念本來正常,是與生俱來
的。但一旦放縱就不正常,就成為罪了。性慾本來是正常的,
是美善的,是神賦給人類作為傳宗接代的途徑。但是人一旦
放縱這方面的慾念,不去管束,任由它隨意而行,甚至「住」
在其中,就造成淫亂,奸淫,這就是罪。
       「隨著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放縱的表現是隨著
心中所好去行。心裡想做什麼便做什麼,想怎樣就怎樣。心
中想罵人,想打人,想害人就做出來,當然就成為罪。「心
中喜好的」是指所知的,所明白的,是深思的。那就是說,
不是衝動的,是明知在做什麼的,但仍然放任去做,那就是
罪。
      世人就是這樣,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只要自己喜歡,便
一心去做。這就是罪,是社會混亂和人類痛苦的根源。人雖
然明知不好,還是照做,好像無法控制,也不能控制,這就
是「死在罪惡過犯之中」的真實情況。
 (iv) 是可怒之子
      「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所謂可怒之子是指在
神的忿怒之下的人。當人順著自己的心意為所欲為,放縱自
己,明知故犯,不能自制,做神不喜悅的事,就成為可怒之
子,活在神的忿怒之下。
      「本為」,是我們的原來、本相。我們本來就是如此,
不是被誣告、被冤枉的。一個人未認識耶穌之前就是這樣,
就是這樣子過生活。生活在罪中,死在罪中,任由罪將我們
擺佈。若人肯面對自己的罪的本相,也會覺得自己是該死的。
 B. 人活在恩典中  (v.4-7)
      「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
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死的人
能夠活過來,這就是得救。保羅希望人知道,即使一個多麼
沒有希望的死人,還是有希望的,還是可以得拯救的。
      為什麼死在罪中的人還能得救呢?罪人能得救是因為:
 (i) 神豐富的憐憫 (v.4)
      「神既有豐富的憐憫」。「憐憫」就是同情、憐恤和体
恤。原來神明白人落在罪中的苦況,更明白人的軟弱無助。
祂同情人,体恤人這方面的痛苦,就是因為祂這樣的体恤,
憐憫,祂要救人,人也因而有了得救的機會和盼望。
      祂的憐憫是豐富的,不是只有一點點的。豐富就是深厚
的,有闊度和深度的,這就是聖經所說的「厚恩」。無論什
麼人,是那種膚色,性別,老少。犯了什麼罪,無論有多輕,
多重,祂都憐憫,同情。祂都要拯救,要使他們從死中活過
來。
 (ii) 神有大愛 (v.4)
       「因祂愛我們的大愛」。死在罪惡過犯中的人能活過來,
是因為神的愛。愛帶給人盼望,假如不是因為神的愛,人都
要滅亡了。
      神的愛是有對象的,那對象就是「我們」,就是祂所造
的人。
      神的愛是大的,因為祂所愛的人是罪人,而這罪人竟是
照祂的形像和樣式造的。神本來希望這些人像祂,可他們不
但不像祂,反像魔鬼。這真是叫人氣餒,失望。什麼是大愛
呢?就是在這情況底下,不放棄,不丟棄,還去為他們著想,
仍肯捨命去救,這就是大愛。因神這大愛,死在罪中的人才
仍有活過來的機會和盼望。
 (iii).使人活過來 (v.5)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
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v.5)。活過來就是不至於死。與基
督一同活過來就是永活,就是永生。
      什麼時候人可以活過來呢?就是當人死在罪中的時候,
就是當人還被罪所控制,對罪無能為力的時候。這時候活過
來,才使人知道,他能再活不是靠自己,不是他本身的修為,
修養,因為他已被罪操控,不能自己。
      罪人能活過來是和基督同活,基督怎樣從死裡活過來,
罪人也怎樣從死罪中活過來。基督從死裡復活是因著神的大
能,人也是靠這大能從罪的轄制中得釋放。人可以從死活過
來既不是靠自己,乃是靠基督,故這純然是出於恩典,是神
白白賞給人的,是免費的。
 (iv). 使人坐在高天 (v.6)
      「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人不但能活,還與基督一同坐在高天。從此人的地位改變了,
身份改變了,人被提升了,是極大的提升,是何等的榮耀。
保羅要人明白,一個蒙恩得救的人就是那麼奇妙,從一個待
罪的死囚,竟因耶穌基督的拯救,提升,一變成為天之驕子,
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人如果知道自己這麼蒙恩,並且得了
這麼榮耀的地位,必然活得有志氣而不是羞慚,不再垂頭喪
氣。
 (v).使後人明白 (v.7)
       「要將祂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
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神救罪人的這恩典、能
力,憐憫和大愛,不但是為保羅當代的人,也是為後世的人。
神這救恩由保羅時代顯明出來,成為眾人的榜樣,使後世的
人看見就能明白,能相信。神怎樣藉耶穌基督的恩典救保羅
時代的人,也必怎樣救後世的人。
2. 得救的途徑  (v.8-10)
      然則人怎樣可以得救呢?怎樣可以白白得這救恩呢?
 A. 本乎恩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人能得救是本乎恩典,是神額外
賜與的,不是人應得,更不是人配得的。是神白白送給人的,
這是神那方面做的事。
 B. 因著信
      「也因著信」。就是信心,是人方面要做的。信就是相
信,是信服,並且願意接受,正如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所說
的﹕「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人如果不信,不接受,神的恩就與他無關,對
他沒有作用。
 C. 是神的傑作 (v.8下-10)
       人能得救完全是神的工作,是祂的傑作,是祂精心的作
為。為什麼是祂的傑作呢?因為:
 (i). 不是出於自己
      「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v.8 下)。「出於
自己」就是由於自己,來自自己。意思是人能得救不是由於
他自己能作什麼,人在得救的事上不能成功什麼,人不能自
救。
      人能得救恩完全是出於神,是神賜給人救恩,人才能得
救。神不賜,人就無從得救。
 (ii).不是出於行為 (v.9)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行為」固然是
指行事為人,但也是指工作,功績,功勞。人得救不是出於
人自己的行為,不是自己的功德,功勞。如果是出於自,人
就有可誇之處,就會驕傲。
      事實上,人根本也無法靠行為得救,因為人完全敗壞了,
無法有好行為。壞的人無法有好行為足以叫他配得救恩。人
根本無法完全,完美。人不是在這方面有毛病,就是在另一
方面有毛病﹔不是在這方面犯錯,就是在另一方面犯錯。只
要我們人肯誠實面對自己,就必承認這事實。人既不完全,
人怎能配得救呢?而且當一個人肯誠實面對自己,他一定發
現,人對罪是無能為力的。聖經說得好,「立志為善由得我,
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馬書七18),人勝不了罪的誘惑,
擺脫不了罪的控制。如果人能,人早就不犯罪了。
 (iii).神的工作 (v.10)
      「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人得救
是神自己的工作,是神作工的結果,是神的?品。是經過祂
精心設計的,是傑作 (workmanship)。
      得救是神的工作,因是在基督裡造成的。人在基督裡才
能得救,而耶穌基督完成這救贖大功,是神創世以前就設計
好了。神要成就這救恩,是經過漫長的歲月,用很多方法去
教導,動用很多人力去傳講,用盡多少心血去引導帶領,最
後在時候滿足時,才親自來到世上,為人釘在十架上,成就
這救恩。叫每一個罪人可以白白得拯救,可以成為祂的兒女。
      「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神救我
們,是要叫我們行善,這是神原本的心意,是神創造人的目
的。得救的人從此能行善,是神要人行的善,是真善。以前
人無法,亦無力行,現在卻能行,因為在基督裡,人有了神
賜的新生命,有聖靈在人裡面加力量,人靠這能力就凡事都
能作。

3. 得救的意義   (v.11-22)
      從十一節起,保羅談到得救的意義問題。當一個人得救
之後,他是怎樣的一個人,救恩在他身上成就了什麼事。
 A. 和好  (v.11-18)
      這段經文常出現「和睦」,「和好」,「和平」等字眼。
可見它是論到和好這件事。救恩帶來和好。
 (i) 從前隔離  (v.11-12)
      「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体是外邦人…… 那
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
上是局外人」。既說和好,就說明未和好之前是有隔閡,有
隔離的。
      是外邦人 –「你們從前按肉体是外邦人」。外邦人就是
非猶太人,化外人,含沒有文化的味道。猶太人常這樣輕看
別族的人,與他們有區隔。
      是沒受割禮的 –「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
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割禮是神跟猶太人
立約的記號,是屬亞伯拉罕子孫的憑據,也就是屬神子民的
憑據。沒受割禮就是不屬於神,這是猶太人一向的認定,把
他們和外邦人區間出來。
      是與基督無關的 –「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
國民以外」。因為是外邦人,是不屬於神,因此神應許拯救
以色列人的基督就與他們是沒有關連的。基督只會拯救以色
列人,不會拯救其他的人。這是自古以來以色列人的看法。
      是局外人 –「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神曾與以
色列人立過好多約,例如與亞伯拉罕立約,使他成為信心之
父(創世記十五章)﹔與雅各立約,使他成為以色列,永遠與
他同在(創世記廿八章,卅二22-32),神與摩西立約,賜律
法給以色列人(出埃及記廿四章)﹔與大衛立約,使他的王位
永不斷絕(撒母耳記下七章)等等。這些約都是神與以色列人
立的,非猶太人在這些約上都沒有分,他們是局外人,是外
人,什麼好處他們都沒有分。
      是沒有指望的 –「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人因為不
屬於神,與基督的救贖無關,在許多雖然很好的約上又沒有
分,因此人活在世上是沒有盼望,沒有目的,活在世上不知
為了什麼,他們不知何去何從,只像浮萍一片。
      是沒有神 –「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人之
所以活得如此沒有指望,最主要原因是沒有神,沒有神就沒
有一切。

 (ii). 現在和好  (v.13-18)
      「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
的血,已經得親近了」(v.13)。「得親近」就是可以親近神。
從前遠離神,但現在卻可以親近,靠近祂,正如希伯來書所
說﹕「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
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希伯來書四16),這就是救恩帶
來的果效,得救的人可以親近神。人為何可以與神和好親近
祂呢?
       是在基督裡 –「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人可以親近
神,是因為他在基督裡。不是人自己可以,乃是在耶穌基督
裡面才可以。人在耶穌基督裡面,就好像被祂包裹住一樣,
也好像穿上衣服一樣。我們是這樣的被祂包裹住,帶到父神
面前的。有罪的人是因為穿上了基督,以至來到神面前的時
候,父神看不見他的罪,只看見基督,人才能親近神。
      得救的人可以親近神,因為他在基督裡面,只有在基督
裡面,基督外面就沒有這福分了。
      是藉著祂的血 –「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人能
親近神也是因為耶穌基督的血。人親近神需要血,因為血能
洗罪。人都是有罪的人,正如本章一至三節所說的。神卻是
絕對聖潔,絕對光明毫無黑暗的,祂這種聖潔是人不能靠近
的,靠近的人必會死。唯有當人的罪被洗淨時,才能得見到
神。但什麼樣的血才能洗淨人的罪呢?舊約牛羊的血只是象
徵,是預表,只有耶穌基督的血,才能真正的除罪,才能徹
底的洗去人的罪。為什麼耶穌的血能洗淨人的罪?因為耶穌
基督就是神的兒子,就是神本身,祂的血當然能夠除人的罪
了。而且耶穌基督是生命的主,祂的血才有真正的生命,才
能給人新生命,永遠的生命。這就是基督教寶貴和與眾不同
的地方,因為只有耶穌基督為人類流血捨命,故只有祂才能
真正贖人的罪,使人得親近神。
      是祂成就和睦 -「因祂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
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v.14)。和睦了才能彼此接近,親近,
沒有和睦就彼此相隔,分離。耶穌基督就是這個使人和睦的
中間人,將「兩下」合而為一,彼此和好。這兩下是誰呢?
兩下就是雙方面,是敵對的雙方。這敵對的雙方是誰呢?經
文給我們看見有兩方面﹕人與人的敵對,以及神與人的敵對。
耶穌基督來了,成為和平的使者,中間人,使敵對雙方和睦,
並且使雙方合而為一,成為一体,將本來阻隔的牆拆毀,廢
除,使不再分隔,不再有隔膜。是的,神與人之間是有阻隔
的,人是遠離神的。人與人之間也有隔膜,特別是以色列人
和外邦人,彼此不能相容,有仇恨。但耶穌來了,成就了人
神之間及人與人之間的和睦,使人神在基督裡可以成為一。
      是祂廢掉冤仇 -「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廢掉冤仇,就是那
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
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
使兩下歸為一体,與神和好了」(v.15-16)。經文中多次提到
「冤仇」,就是仇恨,敵對的意思。有仇恨,彼此敵對,因
此沒有和好,不能接近。仇恨若除去了,彼此就可以互相接
近。原來人神之間有仇恨,人人之間也有仇恨,使彼此分隔。
那麼這冤仇是什麼,什麼造成的?造成冤仇的原來是律法上
的規條,是律法使人有阻隔。
      為什麼從神來的律法,良善的律法反使人成為冤仇?
      原來神的律法是使人知罪的(羅馬書三20,七7-13)。神
的律法使人知道自己有罪,也定人有罪。神的律法既定了人
有罪,因此神人之間便有隔膜,人是罪人,神是審判官,自
然就成為敵對。
      同時,神的律法頒布下來,以色列人認定自己是神的聖
潔選民,其他的外族人是不潔的,因此,人與人之間就有了
隔膜,彼此敵視。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因律法而成了冤仇。
      這是人對律法的誤解而引致的,其實神頒布律法是要屬
祂的人,就是祂選召的人(在舊約時是以色列人),應該知道
自己是聖潔的,要和不潔分別出來,要好好的過聖潔生活。
人誤解了,以為神的律法要將人分等級,分族類。
      耶穌來了,祂把這冤仇廢掉。祂如何廢掉這律法帶來的
冤仇呢?
      耶穌藉著祂的身体廢掉仇恨。律法指證人有罪,人該死,
猶太人和外邦人皆如是,沒有例外。耶穌被釘十架,在肉身
上定了罪案,接受了罪罰、罪刑。律法上一切咒詛都落在祂
身上,猶太人的和外邦人的都包括在內。因此,律法的指控
就失了效,以色列人和外邦人不能再互相指控。仇恨沒有了,
兩下就有機會和好,合而為一,在耶穌基督裡面成為一個新
人。
      「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
体,與神和好了」(v.16)。十字架把仇恨除去,和好就出現,
以色列人和外邦人成為一体,都因耶穌成為聖潔了,除去人
與神中間隔斷的牆,人與神和好了。
       人與人和好是橫線的,是左右的。人與神和好是直線的,
是上下的。上下左右都和好,那是真和好,是全面和好,那
是人類的真正福音。因此,真正信主的人,他應該是與神與
人都是和好的。固然沒有神人之隔,也沒有人種,膚色之隔。
      是祂使人進到神面前 -「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
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因為我們兩下藉著祂被一個聖靈
所感,得以進到神面前」(v.18)。既和好了,人就可以進到
父面前。因此,這好消息就應該傳給近處的人,也給遠處的人,使全
人類與神和好。這好消息傳給人,人被聖靈所感動,接受耶
穌基督的救恩,就可以隨時到父神面前。因此,人人可以進
到神面前。這是從前或從來沒有人可以如此享受的。
      能進到神面前就是和好。

 B. 有分  (v.19-22)
      得救的人不但可以享受和好,更可以在神裡面有分。能
在神裡面有分是真的豐富,寶貴,得救就是使人成為真正的
豐富。
 (i). 與聖徒同國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
(v.19)。一個人得救了,他的身份跟著就改變了。從前是外
邦人,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從前也是客旅,就是寄居者,
是外地寄居人。現在是與聖徒同屬一個國家的人,裡面的國
民都是聖潔的,這個國就是神的國。得救的人在神的國裡有
分,是遠超過作以色列國民了。
 (ii) 神家裡的人
      「是神家裡的人」。得救的人還有一個極寶貴的身份,
那就是神家裡的人,是一家的人。聖經在這裡用「家」來說
明這種新的身份,是表明一種更親密的關係,是有血統關係
了,因為已成為神的兒女。
 (iii).成為靈宮
      「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
為房角石,各房靠祂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
也靠祂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靈居住的所在」(v.20-22)。得救
的人還要成為靈宮,成為神居住的聖殿。聖殿、靈宮既是神
居住的所在,就是與神合一了。這是一個最親密的關係。這
真是極大的奧秘,是不可思議,是人無法了解的。但這卻是
聖經的真理,是神拯救人的目的,是神創世以前的計劃。
       靈宮的根基 -「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
(v.20)。「根基」就是地基,是建築物最底層的部分,是使
它穩固的部分。這靈宮是有根基的,這根基就是使徒和先知。
為什麼是使徒和先知呢?是什麼意思呢?先知是舊約時神的
代言人,是把神的話告訴人的。使徒是新約時神的代言人,
他們是把神救贖的計劃解釋清楚的。他們既是神的代言人,
那他們講的話就是神的話,就是真理。那就是說,這靈宮是
建造在神的話語上,是建造在真理上。神的話是堅固的,穩
固的,是永不動搖的。
       靈宮的房角石 -「有耶穌基督自己為房角石」。「房角
石」是地基的頭一塊石頭,是最最重要的石頭,因為這塊石
頭一放下去,就定了這房子的方向和位置,以後的建造就依
此指標。因此房角石就是標準,準則。原來,這聖殿雖有使
徒和先知做根基,但卻是基督自己來作標準,作準則。使徒
和先知的話都以祂為準,他們不可隨自己的意思講,也不可
按自己的意思去解釋。彼得說得好,他說﹕「第一要緊的,
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
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得
後書一20-21)。他又公開承認說﹕「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
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
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
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得後書三15-
16)。彼得把新舊約的話都看準為神的話,是不可隨意說的,
也不可隨便解釋的。
       靈宮的建造 - 「各房靠祂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
殿」(v.21)。「房」是建築物,「各」其實是「全部」,是
整座建築物。
      「靠祂聯絡得合式」這殿的每一部分是彼此聯結起來的,
是位置剛好,對位的。整座聖殿能夠連結得起來,連結得好,
是因有耶穌基督作房角石,都以祂為標準,大家都向祂看齊,
以祂為中心的原故。
      「你們也靠祂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v.22)。
「你們」就是外邦的信徒,外邦人也可以靠主耶穌基督同被
建造,成為靈宮的一部分。這靈宮就是神要居住的地方,是
神藉著聖靈住進去的地方。
      保羅要信徒知道一個極寶貴的真理,就是當一個人信了
耶穌,得救之後,他就因耶穌基督的原故,成為聖殿的一部
分,神的靈要住在我們裡面。既然如此,他不但要珍貴自己
身份,也要因此和其他信徒好好的聯絡,連結成為一体,並
且聯絡得合式,協調,使聖靈可以真正安樂地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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