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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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立比書1:19-20

 

『因為我知道,這事藉你們的祈禱和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終必叫我得救。照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

 

人有許多不同的感情層面,有的是隱藏起來別人無法知道的,有的會在言語行為上表現出來。在各種不同的感情層面中,有一種感情一定會在行為上流露出來,這種感情叫做『歸屬感』。在深坑國中的社團中,有一次我們玩一個活動,每一個人要說出他最愛的人,在我們這一組中有人說他最愛爸爸,有人最愛媽媽,有人說某個老師,有人說太太,有一位輔導說她最愛耶穌,接下來的那個孩子說,她最愛佛祖。我看了那個孩子一下,發現她的手上戴著一串念珠,她也是上學期參加這個社團的學生,暑假的時候參加夏令營並且決志信主了。顯然這個孩子還沒有把自己信仰的歸屬在基督的名下,雖然在基督教的團體及活動中,她可以參與,但在宗教信仰上,她的感情是屬於佛祖的。在她的的手上有佛珠做為她信仰的標記,她所表達出來的情感,也反映出她所歸屬的。

保羅說:『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這句話有兩個目的,一方面要叫腓立比的信徒放心,不要因為他受到監禁而擔憂,另一方面保羅要他們的信心得到更深的鼓勵。

(一)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

『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這句話裡面的「顯大」也在馬太福音23章2-5節中出現。『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所以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繸子做長了。』馬太福音這裡的「做長了」跟腓立比書的「顯大」在原文是同一個字,馬太福音這一段話是耶穌說的,耶穌責備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故意把衣服的邊緣做的很大,在上面繡著許多聖經經文,為了叫人看見他們的虔誠。而保羅的意思是要藉著他的身體力行,使人看見他活著的時候傳講基督,死要為基督殉道。當我們選擇跟隨基督之後,我們週圍的人知道我們是屬基督的人,他們會注意我們的一舉一動,我們的生活和行為不是給基督帶來榮耀,就是帶給祂羞辱。

保羅寫這封信的時候,正在等待羅馬政府對他的判決。無論如何只有兩個結果,一個是被釋放,一個是被處死。歷史後來證明,保羅是被處死的。在腓立比書2:17出現一個字「澆奠」,這個字在提摩太後書4:6也出現過一次『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保羅應該知道他是會被處死的。但他卻很肯定的說:『藉著你們的祈禱和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終必叫我得救。』『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這兩件事是保羅可以肯定他的生命,能夠榮耀基督的原因。

(二)終必得救

既然保羅知道將會被處死,他卻說:『終必叫我得救。』面對生死關頭,還說這樣的話,可見當中有特別的含意在裡面。

1.不管現在受到什麼委屈,最後真象會顯明出來,證明自己為正。

保羅說他最後必得救,意思是:不管現在受到什麼委屈,最後真象會顯明出來,證明自己是對的。他到羅馬之前已經經過了幾個審判,他曾在猶太人的公會中受到祭司的審判,他才一開口說話,祭司就叫人打他巴掌(徒23:2);後來被解到巡撫腓力斯面前,在巡撫面前保羅的同胞說他像瘟疫一般(徒24:5);保羅在腓力斯那裡拘禁了兩年,一直到新任的巡撫非斯都上任,這個新任的巡撫不敢處理保羅的案子,又把保羅丟給亞基帕王,在審訊的時候非斯都說保羅癲狂了(徒26:24);在亞基帕審訊結束後,他發現保羅並沒有什麼罪應當處死或被監禁,應該把他釋放了,但非斯都不願意處理保羅的案子,就把保羅送去羅馬。從他被捕到送去羅馬,已經過了兩年的時間了,到了羅馬,使徒行傳28章記載,他又被監禁了足足兩年。前後四年多的時間,保羅不知道受過多少委屈辱罵,若不是他願意讓耶穌基督透過他的生命彰顯出來,這樣的境遇是非常難熬的。他肯定既然主使用他,也必然為他的經歷主持公道。

2.藉著耶穌基督得到永遠的救贖。

保羅確信他能得救,還有一層更深的的意義,他知道神已經透過耶穌基督拯救他了,身體雖然會死亡,但他必定會進入主所應許的永生。這是每一個真正基督徒要有的確據,死亡是每一個人都害怕的事,這是唯一一件人無法避開,卻想盡辦法要躲避的事。最近有許多人因為1995的預言或預測而辦移民離開台灣,最根本的原因是怕死。無論是教會或社會中所說的預言或預測,重點都指向戰爭,因為在戰爭中會死很多人,為了逃命,許多人就預做準備。

我不反對1995的可能性,因為在兩千年以前耶穌已經說過這樣的預言了。馬太福音24:6-8『你們也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總不要驚慌;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有到。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這都是災難的起頭。』『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那一天來到。』兩千年以來,有許多人因為這個預言作準備,他們沒有因為打仗死掉,也沒有因為饑荒、地震死的,但最後都死了,有的人是壽終正寢,有的是生病和意外死了。許多因1995的預言而離開台灣的人,是因為在這個預言中鼓勵人逃避災難,我不相信這是神的心意。除非有人逃到國外後打電話告訴我,他遇到了一大堆一千多年前,或幾百年前因為主的預言而躲避的人,他跟他們在一起警醒等候主,我才會相信。

基督徒的盼望不是在這一個會老化,會朽壞的肉體。若我們看重將來要得到的生命,自然我們會以現在的生命榮耀基督。

(三)沒有羞愧

保羅肯定他的生命可以榮耀神的第二個原因是『沒有一件事叫他羞愧』。按照保羅的遭遇,如果是一般人,一定會有羞愧的感覺。他正被監禁著,有兩種人有被監禁的可能,一種是被確定犯罪的人,另一種是被懷疑有犯罪的人。我們不容易體會在監牢裡面的人,他們心裡面那種羞愧的感覺,但從他們的行為言語中多少能感覺到一點點。

我曾和更生團契的同工去土城看守所一次,經過一道又一道的鐵門進到最裡面後,我發 現監獄並不是像我們平常的印象,所有的犯人都被關在一間間的牢房裡。我看到有許多被關在裡面的人,在一些辦公室、院子或工場中走來走去,只有少數重刑犯上了手銬和腳鐐,大部份的犯人除了頭髮被理掉外,跟一般人沒有什麼差別。但當我們這些從外面進去看他們的人,注意他們的時候,他們就把頭低下去,不敢正眼看人,好像怕遇到熟人。

什麼樣的人會羞愧,除了被定罪坐監牢的人以外,還有知道自己做了羞愧事的人。王明道是中國教會歷史中的偉人,他一共被關在監獄裡面二十二年又十個月,他被關到監牢裡的第一年,中共用許多方法要他否認信仰,在恐懼中他在自白書裡面寫了中共要他寫的話,他站在審問他的人面前說:是的....我想我已開始懷疑神的存在。當他做這樣的表白,中共就釋放他,並安排一次公開的演講,把中共預備的文章宣讀出來。他回家後,時常在家附近的街道上走來走去,嘴巴裡面一直唸著:我是彼得、我是彼得。幾個月後中共要他為三自教會做事,他不願意並且翻供。他回到監獄裡面,這一次被判終身監禁,他的太太被判十五年。後來他在監獄裡面堅決的持守他的信仰,甚至有一次,中共因為外國人的干預要釋放他,他堅持他的案情被澄清,否則不要離開。因為這樣,他又在監獄中多待了幾年。當他離開監獄時他正好八十歲,他的牙齒幾乎掉光了,他的眼睛快瞎了,耳朵的聽力也失去了。他出了監獄後,繼續傳福音作見證,他常告訴人,他回到監獄裡面是因為他不再懼怕了。

保羅可以隨時用他的生命見證基督,一方面是他有得救的把握,一方面沒有可以叫他羞愧的事。求主幫助我們,可以像保羅一樣見證說: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

 

1994.10.23大安堂主日證道林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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