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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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文:歌罗西书第叁章18-25,第四章1节。
◆ 内容:
  今天在节目中所要跟你分享的经文是:歌罗西书第叁章18-25,第四章1节

  「3:18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这在主 面是相宜的。19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不可苦待他们。20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21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22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23无论作甚麽,都要从心 作,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24因你们知道从主那 必得着基业为赏赐;你们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25那行不义的必受不义的报应;主并不偏待人。4:1你们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的待仆人,因为知道你们也有一位主在天上。」

  由以上我们确认主耶稣基督是信徒教会生活的焦点与目标,也是我们个人行事为人的依据与榜样;无论是夫妻关系、亲子关系、主仆关系都在这个 围内,因为教会是耶稣基督在地上的代表,教会是实现上帝旨意的地方。此处的几个命令,都是用现在式,亦即是要求信徒应该持续不断的顺服丈夫、爱自己的妻子、听从父母、顺从主人、照顾仆人。基督徒的伦理生活是建立在信仰的基础上,换句话说;没有重生得救的新生命,是绝对不能活出圣经所要求的伦理生活,虽然世界上的宗教大多是劝人为善,也的确有一些人,他们不是基督徒却有很高的道德情操,但若真要符合上帝所要求的良善,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可以站立在上帝的面前自以为义,如圣经上所记:「主耶和华啊,你若究察罪孽,谁能站得住呢?」(诗130:3),因此我们今天所传讲的信仰,主要不是劝人为善的信仰(若是如此,就与一般宗教无异),而是改变人生命的信仰,让人与天地的创造者,恢复和好的关系,这个关系一恢复,人与人的关系就容易解决(彼此包容、彼此饶恕、彼此教导、彼此顺服,弗5:21),这是基督教伦理的出发点。

一、夫妻关系:
  .妻子:「你们作妻子的(aiJ gunai'ke",Wives,妻子们),当顺服(命令语气,uJpotavssesqe)自己的丈夫,这在主 面是相宜的。」(西3:18)本节可参照弗5:22妻子顺服丈夫如同顺服主,这种「顺服」是来自於对上帝创造次序的认识而自愿的服从,当然这也不是盲目的服从,而是在主里(ejn kurivw/)的服从,换句话说妻子的服从必须以圣经的真理为根据和榜样,过犹不及都不好,这种顺服是适当的、本分的、义务的、责任的,就是所谓的「相宜」(ajnh'ken,is fitting)是跟自己身份相配合的行为,思高译本:「如在主内所当行的」。

  .丈夫:「你们作丈夫的(oiJ a!ndre",Husbands,丈夫们),要爱(现在命令语气,ajgapa'te)你们的妻子,不可苦待(命令语气)他们。」(西3:19)本节可参照弗5:25,丈夫爱妻子,如同基督爱教会一样,这爱是舍己的爱,是持续不断的爱,这种爱是照顾而非辖制、是包容而非挑剔、是鼓励而非责骂、是成全而非剥夺,若不是如此就是苦待了。「苦待」(bitter against,严厉-吕振中)原来是有苦味、苦毒、怨恨的意思,婚姻原来是甜美的,但若是家庭变成法庭,彼此恶言相向,就会使原来的甜味变为苦味,无论是言语的苦毒或肢体的暴力,都是耶和华上帝所厌恶的,在两千年前的希腊罗马社会,妇女是没有什麽地位的,她只是丈夫的财产和附属品,但是在圣经的教导里无形中提升了妇女的地位,因为在上帝的创造中男女都是平等的,犹太人的传统说:「神造第一个女人时,不从男人的头部来制造,原因在於不能支配男人。但是,不从脚部来制造,原因在於不能成为男人的奴隶,至於要从肋骨制造,就是要使她经常能够在他的心附近。」,「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玛2:16)。

二、亲子关系:
  .儿女:「你们作儿女的(taV tevkna,儿女们),要凡事听从(命令语气)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西3:20)本节可参照弗6:1-3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儿女顺服父母的动机一方面是作对的事「dikaivon」(天经地义,right,弗6:1)这是回报亲恩,另一方面是要讨主的喜悦,原文是「这在主里是蒙喜悦的」(for this is well-pleasing in the Lord.),换句话说孝敬父母可以使地上的父母得安慰,也可以使天上的父神得喜悦。儿女回报亲恩的最好方法,就是常常给予父母嘘寒问暖,罗门自己的父亲将近九十,母亲将近八十,他们都是信主的,身体也很健康,因事奉地点的关系,我们相隔南北两地,但平均一个星期,我至少要拨个两叁次电话,问候两位老人家安,逢年过节或假日,也一定相依陪伴承欢膝下。

  .父亲:「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命令语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西3:21)本节可参弗6:4作父亲的要照主的教训养育儿女。世界上有名的杂志读者文摘曾做过调查[注1],读者文摘第81卷第五期,2005年7月,页25-33。)现代社会许多父母在关心子女功课方面,是得分最高的,但在亲子的互动关系上却是敬陪末座,有部分原因是忙碌於工作和不知如何沟通,这突显一个问题,就是许多父母关心孩子的IQ(Intelligence Quotient,智力商数,简称智商,就是孩子的头脑好不好、理解力强不强)大过於关心他们的EQ(Emotional Quotient,情绪商数,就是孩子情绪的处理能力、控制能力)。几年前在国外曾有一位中国留学生,他是一位资优生,从小到大,课业都是名列前茅,有一天学校教授不满意他的研究成果,他的成绩不理想,於是这位留学生怀恨在心,居然拿枪杀害了这名教授和其他同学,结果自己也自杀身亡。虽然有人很会读书、很会做事,却未必会管理自己的情绪,除了IQ和EQ,现在有的基督徒学者认为还要注意孩子的SQ(Spiritual Quotient,灵性商数),就是要看重孩子的灵性教育,使儿女在年幼时就可以与天父上帝建立很好的关系(平时要陪伴他们读经与祷告,遇到困境时要教导他们学习仰望神)。「不要惹儿女的气」一个时常挑剔、讽刺、激怒儿女的父母,将使儿女灰心丧志、自我形象低落,因为言语的力量是很大的,鼓励会产生力量,责骂易削弱志气,「生死在舌头的权下,喜爱他的,必 他所结的果子。」(箴18:21)。有人说:当孩子生长於批评中,他就学会论断人、当孩子生长於羞辱中,他就会有莫名的罪恶感、当孩子生长於鼓励中,他就学会自信、当孩子生长於赞美中,他就学会了欣赏。[注2]

叁、主仆关系:
  .仆人:「你们作仆人的(oiJ dou'loi,Slaves),要凡事听从(uJpakouvete,命令语气)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无论作甚麽,都要从心 作(命令语气),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因你们知道(eijdovte"现在完成式分词,从过去到现在都“知道”)从主那 必得着基业为赏赐;你们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命令语气)。那行不义的必受不义的报应;主并不偏待人。」(西3:22-25)在罗马帝国的时代,奴隶至少有一千万人,比较富有的家庭,家里有几位奴隶是很正常的,这是当时的一种社会制度。有些奴隶是因为战败的缘故,而成为奴隶(有些从奴隶市场买来的),在以前本身有可能是律师、商人或老师(当然有些是罪犯),所以奴隶不都是无知识和低水平的人,若是表现良好,有可能主人会怜悯他而释放他自由离去,这样就成为自由人(圣经上翻译为自主的)。在这段经文中保罗有叁个命令是给当时身为奴隶的基督徒应当遵守的:

  (1)一个仆人应当凡事听从(uJpakouvete)肉身的主人,就是听从基督,这种听从不是表面功夫的听从(眼前事奉ojfqalmodouliva,eye-service,在雇主监视下才肯尽自己职分的人)只讨人的喜欢(men-pleasers),这种听从是来自对主的诚实(纯一,with sincerity of heart-NIV)与敬畏之心而发出的。

  (2)当他从内心深处事奉(ejk yuch'" ejrgavzesqe)肉身的主人,就是在事奉基督,这种心态是一种自由而非困绑,已由地上升华到天上,而且这种事奉有永恒的价值,将来可以赢得主赐给他们的奖赏(继承权、产业、基业,inheritance)作为回报(报偿、奖励,reward)。作奴隶的人在世间工作可能终身得不到报酬,但在主那 却必定会得赏赐,而且他们要得的赏赐是从主所得的基业。这个应许特别有意义,奴隶根本不能得“基业”,但是在主 面的奴隶也是神的後嗣,是与基督同作後嗣的。前面西1:12说,所有属主的人都有资格与众圣徒同享在光明中的基业。即使在今生为奴隶的,在光明中也要享受同样的基业,要得的基业就是从主来的赏赐。

  (3)你们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douleuvete,命令语气),「你们应当服事主基督」(新译本)、「你们服事主基督罢!」(思高译本),因为(gaVr)「那些不义的人,必按他所行的不义受报应。主并不偏待人。」(25节,新译本),这 经文没有说明“那不义的人”是甚麽人,有人认为是指奴仆说的,因为奴仆可能以为自己是奴仆,行事为人不由自主,所以犯了错也可以不负责任。保罗说不是这样,不论谁行不义都要受刑罚,因为主并不偏待人。或许有人认为是指主人说的,因为这段经文是讲主人和仆人的关系,主人倚仗着自己的身分,以为即使对待仆人有不恰当的地方都不要紧。人往往会注重人的身分地位,尊重身分高的人,轻看身分低的,但主不是如此,保罗说不论你的身分如何,行不义的,就要受刑罚,作主人不能因为他是主人,就可以行不义而不受刑罚;同样作仆人的也不能因为他是仆人,就可以行不义,而不受刑罚,不论甚麽人,都不可以找任何藉口,说他可以不必为自己的不义行为负责任。所以不管是仆人或地上的主人们若是行恶(不义)都会受到(获得)报应,这里是通则,主是最终的裁决者,他不以貌取人、不以身分定是非。

  .主人:「你们作主人的(oiJ kuvrioi,主人们,Masters),要公公平平的(parevcesqe,命令语气)仆人,因为知道你们也有一位主在天上。」(西4:1)「公公平平」(toV divkaion kaiV thVn ijsovthta,right and fair-NIV,just and equal-ASV,公义和公平)表示主人不可用诡诈对待仆人,不可亏负其工价,要照顾其福利,如此劳工问题和纠纷就不致产生。这种善待劳工的动机来自一位更大的主人,就是天上的神,因为「耶和华虽高,仍看顾低微的人;他却从远处看出骄傲的人。」(诗138:6),主人对奴仆好,主在天上也会察看,如果恶待人家,上帝必然也有报应,这样的表达,其实已经撼动整个奴隶制度的基础,这种基础是人人都站立在一个平等的地位上。根据国际劳工组织2005年5月发表的一份报告显示,世界上至今仍有超过1230万人生活在奴隶制度下,在现代文明的社会里实在不应再有这种奴隶制度的存在。在保罗当时代的人只把奴隶看作物件或产业,根本不将奴仆当作人看,基督徒却不应如此。基督徒作主人的和作仆人的在主 面是平等的,因为信了主的仆人「不再是奴仆,乃是高过奴仆,是亲爱的兄弟。」(门16)这样的标准远超过任何解放奴隶运动的人所行的。这是基督徒所应持守的标准,有基督生命的人,如果都能按此标准生活,奴隶制度的问题自然就解决了。


【注】
[1]
参张锦弘,〈台湾父母c+亚洲最低分〉,台北:联合报,2005年六月29日,A3版。亚洲八国为台湾、香港、新加坡、泰国、南韩、马来西亚、菲律宾及印尼。另参Jim Plouffe撰,〈为人父母你及格吗?〉
[2]
张资宁编着,《在婚姻中成长》,台北:自立报系出版,94页。另参竹君着,《爱的雕琢》,香港:宣道,2000年。本书有提到情绪与灵性的雕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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