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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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会的属灵领导

(经文:多一5-9)
 提多书一章5至9节和教会的领导有关。如果地方教会要成为属灵敬拜、团契和事奉的真正中心,需要有几个必不可少的条件:会友必须真正重生得救(约三3);他们必须分别为圣(林后六14),献身于主(罗十二1)和属灵(林前三1);教会里必须和谐合一(诗一三三1-3)。不过,还有另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就是需要有合适的领袖;因为教会是强还是弱,充满或缺乏活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会的领导。没有人比保罗更明白这点。这也是他写教牧书信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在提多书一章5至9节,保罗授权提多在每一个已经建立起来的教会委任领袖,然后描述什么人才能够接受领导任务。他用以下三个词语来描述教会的领袖:-
(1) 「长老」(第5节)。表示成熟和尊严。长老必须有属灵地位,不是新手。
(2) 「监督」(第7节)。这个词的意思是「监工」,因此,神工作的领袖是「监督」工作的人。
(3) 「管家」(第7节)。管家代表另一个人行动;教会的管家是由神放在教会,在神指示下工作。
 现在留意属灵领袖的条件(第6-9节)。神有什么标准?
1. 属灵领袖必须无可指摘
 第6、7节告诉我们,领袖必须「无可指摘」,但这个词语有什么意思?它并不是指完美,否则没有人适合当领袖。如果我们翻看提摩太前书三章7节这一段对应经文,便能够找到对明白这个词十分有帮助的解释。要符合属灵领袖的条件,一个人在教会和世界都必须有清白的见证。他必须有无可指摘的品格。
2. 属灵领袖必须完全正直
 第6节说属灵领袖必须「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这并非表示他只能够结一次婚;而是指他必定不能有超过一个妻子,正如当时有些革里底人那样。领袖在道德上必须完全正直,没有任何不当的关系或行为。任何婚姻关系有问题,或对异性态度随便的人,都不应该在教会负责任何职位。
3. 属灵领袖必须教导子女敬畏神
 第6节接着说:「儿女都应该是信徒,没有放荡或不受管教的事」──也就是说,不大可能受到行为放荡或破坏法纪的指摘。再看提摩太前书三章4至5节的对应经文──如果一个人没有努力尝试训练自己的家人爱主和事奉主,他又哪里有资格在神的教会帮助神的儿女爱神和事奉神?他给儿女的训练令他有资格在教会进行特别的服事。如果他不能确保儿女信主,与主同行,也必须尽可能透过祷告和以身作则,为儿女寻求属灵的好处。
4. 属灵领袖必须明显有属灵的恩典和纪律
 第7节提到五个反面的特点,告诉我们领袖不能做这些事情。用歌罗西书三章8至9节的话说,领袖应该「脱去」这些事情。这些事情是什么呢(第7节)?
(1) 「不任性」──不服事自己──读太二十26-28。
(2) 「不暴躁」──不具侵略性或容易发怒。我们可以透过顺服圣灵管理自己的脾气,学懂这样做的人,才有资格负责某个职位事奉神。
(3) 「不因酒滋事」──领袖必须自制。现在,领袖对酒精必须有坚定的信念──读林前十23。
(4) 「不打人」──领袖必定不能好争辩或动辄与人争吵。在教会任职的人不守纪律是多么坏的见证。
(5) 「不贪无义之财」──不贪心。我们往往可以从一个人对金钱和地上财产的态度看到他的品格。领袖必须在一切事上都绝对诚实,不是「不择手段图利」的人。
5. 属灵领袖必须慷慨和有合适的朋友
第8节第一部份告诉我们什么?属灵的人必须:-
 (1) 「乐意接待远人」──在初期教会,接待客人特别重要,因为基督徒需要聚在一起。他们在敌视他们的世界生活,十分需要接待客人的恩典。
 (2) 「好善」──我们可以从一个人的朋友认识那人。他当然应该效法救主,作「罪人的朋友」(太十一19)。但如果他和不虔诚的人「有不恰当的」亲密友谊,便没有资格在神的工作中担当领导的角色──读林后六14-17,并比较诗一零一6。
6. 属灵领袖应该有积极、圣洁的品格
第8节第二部份告诉我们,领袖必须:-
 (1) 「庄重」──谨慎,判断力良好──比较多二3、5。
 (2) 「公平」──心里公正,有辨别能力。
 (3) 「圣洁」──比较提前二8。「圣洁」的意思是像基督。
 (4) 「自持」──控制自己──读腓四13。
7. 属灵领袖必须灵命成熟,有坚定的信念,熟悉教义和有能力
第9节提到这四个条件:-
 (1) 他必须受圣灵教导。显示成熟。
 (2) 他必须「坚守真实的道理」。他必须有坚定的信念。
 (3) 他必须「熟悉教义」。他必须认识、相信和坚守圣经的真理。
 (4) 他必须「能劝化和说服人」。显示能力。
 这些都是我们寻找人选在地方教会或基督教工作中担负责任时要求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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