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经文:6:1-20 背景与复习: 分段及主要内容: 启发性问题: 2, 你认为4-8节这段话是指着什么人说的?是信徒还是非信徒?这段话对我们有何提醒?(参考难点部分) 3, 信心与忍耐和承受应许有何关系(12节,15节)? 4, 18节中所说的“两件不更改的事”是什么?(神的应许/起誓) 应用: 难点: 下面说明为什么这个观点是正确的:从5:11节开始,便是针对信徒来说的,指出这些信徒方方面面的软弱:“听不进去”,“必须吃奶”,“不能吃干粮”。并要他们“长大成人”,“吃干粮”,“心窍习练得通达”,“能分辨好歹”,“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这些话无不是指着信徒说的。在罗列出“各等教训”之后(6:2),4-8节乃在补充说明“永远审判”的事。作者知道信徒们对于信主之人所要受的审判仍有不明白之处,因此在此段里便继续说明此事。这里指出信徒若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6:6),这并不是指失去救恩,只是说不能“从新懊悔”,乃要经过审判。不象先前其余的罪-只要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罪不再蒙记念。但信徒若离弃道理,便会失去从新懊悔的机会。正如8节中所说的,“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这正是林前3章中所讲的信徒受审判的情形,“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象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3:15)。与约15:6所说的也是一致,因为主说,“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象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仍在火里烧了。”这所指的均是信徒的审判。 我们均是“神所耕种的田地”(林前3:9)。田地长出来的东西可能不一样。若生长菜蔬,合乎主用,就从神得福;若长荆棘和蒺藜,这些杂物必被烧掉,但因地依然还在,仍是属神。所烧的是“荆棘和蒺藜”。烧掉之后,不是要废掉田地,而是要更好地利用田地,因此这属于管教的范围,并不是指失去救恩。就象今天,当信徒中作丈夫的“离开道理”(即不照主的话爱自己的妻子),或作妻子的“离开道理”(即不照主的话敬重自己的丈夫),而且硬着不悔改,明知故犯,终究将不得再懊悔,以致“被废弃,近于咒诅”(婚姻破裂,家庭拆散,儿女不听话)虽为神的儿女,但却象不信的人一般,岂不是“近于咒诅”吗?注意圣经中未说“全然是咒诅”而是说“近于咒诅”。“全然是咒诅”乃是不信之人的结局。而信徒原本该是蒙大福的,但因自己不警醒,以致象不信的人一般,“近于咒诅”。这一切得罪神、得罪人的事会在我们见主面之前被全然烧尽,但信徒自己依然得救,只是受了大亏损。 在第9节中,作者说,“亲爱的弟兄们,我们虽是这样说,却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而且近乎得救”。这句话更是清楚地显明在9节以前的那些话是指着真信徒说的,否则作者根本就没有必要加上这一句。作者显然的意思是上面所说的这些话是严厉地,也是很可能会临到你们中间一些人的身上。但就着作者内心的心愿来说,他虽然把这神审判清清楚楚告诉了他们,却盼望信徒的行为能强过这些。注意这里的“近乎得救”。当我们本节的首尾放在一起对照的时候,即“亲爱的弟兄们”及“近乎得救”,便可发现“这些弟兄们”尚未“全然得救”,只是“近乎得救”。凡是真心信靠主的人,都不会失去救恩,这是永远的得救。但基督徒在世上尚有许多当走的路,当作的事,在这些事上基督徒若不谨守,便可能失败,使自己受亏损,以致未能算是全然得救。 综上所述,4-8节所指的乃是信徒的审判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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