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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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不要看錯了』

經文:雅各書116-18

 

【聖經經文】

我親愛的弟兄們,不要看錯了。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

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他按自己的旨意,

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

 

 

  前幾天我在電腦網路上看資料時,有一個在金門的傳道人叫我,我就和他在網路上談話,他找我是想要問我對一件事的建議。他的教會來了一對從台灣去的母子,這一位母親已經信主兩三年了,她的兒子還沒信,最近這個年輕人遇到許多挫折,女朋友離開他、工作沒了、騎車又出車禍受了傷,這個年輕人認為他的不順利,一定有什麼原因存在,導致他遭遇那麼多的問題。他在回憶中,想起十年前在金門當兵,有一天在野外踩到一個裝骨灰的罈子,把那個骨灰罈踩破了,裡面的骨頭都露出來的,他認定是這一件事影響他的命運,就要求他的母親陪他到金門,要回到那個地方,找到被他踢壞的骨灰罈,重新撿骨埋葬。他們找到教會,請傳道人陪他們處理。這位傳道人覺得怪怪的,就上網路找我談這件事。我告訴他不要去處理骨灰罈的事,重要的是幫這對母子建立正確的信仰觀念。

 

  大部份的人看事情,幾乎都不是單純的就事論事,總是把自己的經驗或想法,加到眼前的處境當中,有些時候會把問題的焦點看錯了,不但不能針對問題作處理,反而引發出更多的問題來。不正確的處理問題,比不懂得怎樣處理問題,所導致的結果更遭糕。對基督徒來說,存著錯誤的信心比沒有信心更危險,沒有信心可以向主求,但錯誤的信心對象,不但不能從神得到幫助,反而要受到更多的管教。

 

  雅各書是一卷強調行為的書信,但重點不是,要我們用行為來建立信心,而是要我們在行為上證明信心。信心從那裡來的呢?信心不是看了一段聖經,覺得很有道理,或聽了一篇講道,很受感動,就會產生信心。雅各告訴我們,信心是從各樣的試煉中長出來的;每一次我們遇見問題時,都要以為大喜樂,困難和問題是我們信心增長的機會,小的試煉長出小的信心,大的試煉長出大的信心來。

 

  有些人以為信心是一種個人的能力,他們想越有信心就越有屬靈的能力,有了屬靈的能力就有處理問題的能力,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學生最怕的是考試,大概每一個人都有這樣的經驗,在考試之前如果還沒預備到有把握,都會利用短短的幾分鐘繼續K書,我們形容這種人是在『臨時抱佛腳』,『臨時抱佛腳』的原本意思是指,佛教徒相信佛陀是慈悲的,當遇到難處,自己沒辦法解決,就趕快去抱佛陀的腳求它幫助,以渡過眼前的難關。每年聯考之前,台灣大大小小的廟充滿了這種『臨時抱佛腳』的家長和孩子,教會裡也會有『臨時抱耶穌腳』人,請傳道人多多的為參加考試的人禱告。等到考試的結果出來,考得好的佛教徒說,某個廟很靈,沒考上的人說不靈。考上的基督徒說感謝主,沒考上的要說什麼呢?我的意思不是說基督徒學生在考試前不要禱告,而是要告訴您不要把信心看錯了。信心不是只在遇見大事或困難時才用得著,信心是每天在大大小小的事上決定依靠主。

 

  學生考試可以向神禱告,求主保守你在考試的過程中不遇到攪擾,讓你可以把平常預備的順利寫出來,平常不唸書想要在考試時靠禱告寫出答案,不是神所應許的信心。考試作答的能力是在平常唸書,向神禱告求來的,例如作數學理解不過來,就可以跟神禱告求智慧,讓你可以解出答案來,在背國文時記不起來,可以向神禱告求專心,讓你能夠記憶。當你開車到馬路上,你可以向神禱告求平安,但不能因為你已經禱告過了,就不遵守交通規則,亂闖紅燈。雅各在今天的經文中說,『我親愛的弟兄們,不要看錯了』,他講這話是因為,人常用錯誤的信心態度去看神的作為,前面的經文提到,有些人認為自己落在試煉中而犯罪,都是上帝的責任,如果上帝沒有創造罪惡來試探人,人就不會有這麼多的問題了。人有一種從亞當夏娃流傳下來的性格,喜歡按自己的自由做事,但不喜歡承認自己的責任。雅各回答這種人說,罪惡不是神創造的,人犯罪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自己下決定所做的事,不可以把責任推給神,或用各種理由脫罪。

 

  前一陣子有個很轟動的社會新聞,屏東縣議會的議長帶著他的手下去殺人,後來被查出來他是元兇,等到在法院判他死刑後,他說他自己是精神不正常,希望可以脫罪;前幾天有一個縣議會的副議長被送去綠島,他是一路喊著冤枉的被推上直升機。有一些民意代表以為有某些免責權,講話就很囂張,行為也很放肆,人如果有機會,總是喜歡自由自在的為所欲為,卻沒有想到要面對審判,要為自己的行為付代價。雅各說,不要看錯了,我們得救的信心不是自由的許可證,基督徒相信耶穌基督在十架上的救恩,足可以洗淨一切的罪,但不可以把神的恩典,用來抵消掉自己要付的責任。

 

  在雅各書一章十七、十八這兩節經文裡,告訴我們,在試探中神做了三件事。

 

(一)

  十七節『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當我們落在試探中,神已經把應當怎樣面對的原則給了我們。這些原則包括在世界的律法、規範,和聖經的教導中。馬太福音5:45說『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神對人是公平的,祂不會因為我們是基督徒,就讓我們不用遵守世界上的律法和規範。我們選擇遵守的時候,就有平安和祝福,違背就必須付代價。

 

  最近神給我結結實實的學了這個功課。我有一部摩托車,以前常常騎的時候,都照時間繳稅和檢驗,但自從我們有汽車以後我就很少騎,我一直想把這部機車處理掉,就不注意檢驗的問題,幾個月以前我騎了一次,剛好遇到環保局在路旁臨檢,結果這部機車沒有通過檢驗,被開了一張罰單,罰款的金額是一千五百元,我心裡很反彈,決定不去繳那張罰單。罰款的期限過了幾個禮拜以後,我又收到另一張罰單,因為我不繳,罰款變成六千元,我還是很不舒服,打算機車執照給他們吊銷,也不要去繳這個錢。過了幾個星期以後,第二次的通知又來了,這一次是催繳的通知,環保局告訴我,再不繳錢就要移送法辦,我還是不理。最後我收到一張法院的傳票,叫我在某一天去法院報到繳錢,或自己先把罰款劃撥給環保局,否則法院會派人來強制執行,那時候除了罰款以外,還要另外繳一千二的執行費。這一次我怕了,乖乖的去把罰款繳了。繳罰款一個禮拜以後,有人為我奉獻了一筆錢,奉獻的人並不知道這件事,但他給我們的錢剛剛好是六千元。我收到這筆錢時,體會到神好愛我,我雖然這樣試探祂,祂還是把額外的恩典賜給我,但我悖逆的結果,卻把神的恩典虧損掉了。

 

(二)

  十七節的下半節說『在他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這是神在我們遇見試探時,做的第二件事,他不允許我們逃避自己的責任。在神的原則中,沒有做功德這一回事,祂也沒有賣贖罪卷。人在試探裡除了有不順服的心態以外,還有補償的心態。做錯事以後,想辦法補償是應該的,但還沒有做以前,想到做了以後再去補償是不對的。上帝的原則,不可能被人改變。雅各說『在他沒有改變』,這句話在原文中是天文學的專用字,指天體運行有一定的軌道。天文學家告訴我們,如果地球跟太陽間運行的軌道改變了,我們不是變成木炭,就是變成冰棒。

 

  上帝有公義的一面,也有慈愛的一面,祂不會公義到叫人走投無路,也不會慈愛到放縱人去胡作非為。上帝定了宇宙間的各種律則,不管是自然界的原理或人類道德上的規範,祂自己也遵守這些,祂不會容許我們永遠做一個長不大的孩子。小孩子犯錯常常會得到大人的原諒,因為他們不懂事,但隨著成長和學習以後,他們也要和成年人一樣守規矩。上帝不會因為我們熱心參加教會、多多奉獻,就降低了對我們道德和品格的要求。不要看錯神的標準,好行為不能抵消犯罪。

 

(三)

  在試探中,神做的第三件事在十八節『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三節說『初熟的果子是基督』。耶穌基督神道成肉身的形像,也是唯一勝過試探誘惑的人,他不是因為具有神性而勝過試探,而是因為順服神的道。

 

  請一起看希伯來書四章十四到十六節『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耶穌基督是我們能夠遵行真理的榜樣,在世界各樣的試探誘惑中,神設立主耶穌作我們的榜樣,不要看錯了榜樣。

 

  沒有一個人是完全的,只有耶穌可以做我們的榜樣。昨天我去找一位師母,她剛前天剛從大陸回來,她是因為寫廣播稿,和廣播中心的同工一起去。她們去廣東和廣西,在廣東的時候去拜訪林獻羔牧師,這一位牧師可能是王明道牧師以後,最受外國人關心的一位大陸傳道人,他為了傳福音曾經三次被關到監獄裡,每一次被關,他的教會就增長。那位師母拿了一些林獻羔牧師的照片,和文章給我看。所有外地去拜訪林牧師的人,都會得到那一份資料,照片中有他跟葛理翰、一位太空人、和一位美國參議員的合照,而那些文章的內容,不是純正的聖經真理,是林獻羔牧師按自己的見解,解釋聖經的文章。看了那些東西以後我心裡很失望,這一位曾經為主作美好見證的人,現在是為自己做見證。

 

  神要我們在試探中,不要看錯神的是非原則,也不要以為神會因為我們的行為,降低祂的標準,更不要把人當做絕對的榜樣。願神幫助我們的信心,從小事上逐漸括大,可以承擔各樣的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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