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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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信心與行為的矛盾-行不出來』

經文:雅各書218-26

 

【聖經經文】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

我便藉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

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

心是死的嗎?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

為稱義嗎?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行為才得成全。

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

為 神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行為,不是單因信。妓女喇

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身

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雅各書第二章,從四方面探討信心和行為的平衡問題。之前我們已經看過三個,今天是最後一個。前面三個主題是按外貌待人、選擇性的順服上帝、只會說不會做。第四個主題強調,說自己有信心的人,應當以行為證明出來,否則信心就是死的。死的信心就是沒有信心,沒有信心就不會有行為。今天這一段經文中,舉出三種信心的回應,這三個回應代表三種人的信心,其中一個是沒有行為的信心,另外兩個不但有信心也有行為。

 

(一)鬼魔在信心上的回應

 

  第一種信心的回應是鬼魔的回應。曾經有人讀到這一段聖經時,發出一個問題說:魔鬼會不會悔改。因為這裡說魔鬼也是信上帝的。對於這個疑問,我們把十八到二十節,三節經文一起看,才能夠明白雅各為什麼要題到鬼魔對上帝的信。十八節是一個信心和行為並重的原則,這節經文暗示有一種人,他們只強調信心卻沒有行為,這種人按外貌待人,又偏心又用惡意待人,這種人只選擇自己想遵行的律法,並沒有完全的順服神的旨意;這種人也只會說,不會做。雅各把這種人的信心,跟魔鬼的信心作比較。魔鬼對上帝有沒有信心?

 

  在馬可福音中有兩處經文,記著魔鬼遇見耶穌時的反應。第一處的經文在馬可福音第一章,耶穌在迦百農的會堂講道,突然有一個被污鬼附的人喊叫起來,他說:『拿撒勒人耶穌、我們與你有甚麼相干、你來滅我們麼.我知道你是誰、乃是神的聖者。』第二處在馬可福音第五章,在格拉森地方的墳場,有一個被污鬼附的人,沒有人能夠制服他,當耶穌來到那地方時,這個被鬼附的人跑出來對耶穌說:『至高神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指著神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

 

  魔鬼對神沒有信心,牠們的信心不是得救的信,牠們相信神要審判處罰牠們,他們所相信的內容是懼怕戰驚。雅各把那些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的人比做魔鬼的信心,這種信心不能幫助他們得救,魔鬼信上帝得到懼怕,沒有行為的信徒得到虛浮的結果。行為是信心的證明。

 

(二)亞伯拉罕在信心上的回應

 

  第二種信心的回應是亞伯拉罕對神的回應。聖經中稱亞伯拉罕為信心之父,意思是亞伯拉罕是信心的榜樣。在猶太人的傳統說法中,亞伯拉罕信心的最高點就是順服神的要求,把他好不容易得到的親生兒子,當成祭物獻給神。雅各說,亞伯拉罕的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在原文中,成全就是完全的意思。亞伯拉罕通過神的考驗,他的信心就完全了。

 

  如果留意讀舊約聖經就會發現,亞伯拉罕獻以撒之前已經被稱為義了,亞伯拉罕第一次被神稱義,記在創世記十五章六節,那時候他還叫亞伯蘭,聖經說:『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這一次被稱義,是因為他信神對他說的話。亞伯拉罕被神稱義經過三十幾年之後,他面對最大的考驗,在考驗中證明他的信心是真的,神沒有白白的稱他為義。

 

  亞伯拉罕的信心,所面對的最大考驗是時間的考驗。亞伯拉罕順服神的呼召,離開故鄉時是七十五歲,神應許他的子孫要像天上的星,海邊的沙那樣多,他的年齡最多八十五歲,離上帝呼召他已經過了十年,亞伯拉罕和他的太太當時相信神的應許。但過了大約十年以後,他們的信心開始動搖了,亞伯拉罕的太太覺得自己不可能生育,就把婢女給亞伯拉罕作小老婆,在他八十六歲的時候生了以實瑪利。又過了十三年,亞伯拉罕九十九歲的時候,上帝對亞伯拉罕說,明年要得到一個親生兒子,亞伯拉罕趴在地上偷笑,覺得這是不可能的事;後來又派使者向這對老夫妻講了一次,輪到撒拉躲在後面偷笑,他們二十三年前的信心快沒有了。結果亞伯拉罕果然在一百歲的時候,得到一個親生兒子以撒。以撒漸漸長大了,聖經沒有告訴我們以撒幾歲時,上帝考驗亞伯拉罕,但聖經告訴我們那時候的以撒,可以揹得動獻祭用的木柴,按照常理推算以撒至少有十幾歲了。

 

  亞伯拉罕從第一次被神稱義,過了十年以後他的信心搖動了,再過十三年他和他太太有很大的懷疑,亞伯拉罕夫妻兩個的過程,其實也是我們每一個人的過程,我們當中有沒有人等一件事等了二十三年後,還相信那件事真的會發生的?民國六十一年的時候我只有十歲,我對反攻大陸沒有什麼印象,我不曉得我們當中年長的人,那時候還相不相信反攻大陸?

 

  亞伯拉罕的信心在二十三年中一直往下走,他自己的身體也一直衰弱下去,直到以撒生下來的那一天,他的信心才恢復了,恢復多少呢?又過了十幾年才得到證明,並且通過試驗。雅各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一個完全的信心,必需經過長時間的考驗,最多的考驗就是什麼事都沒有發生,最大的考驗是,已經知道答案卻最難決定的那件事。

 

(三)喇合在信心上的回應

 

  第三種信心的回應,是喇合的信心回應。喇合的故事記在約書亞記第二章,聖經說她是一個妓女,但她的名字列在馬太福音第一章,耶穌的家譜之中,換句話說,她是耶穌肉身上的祖先。雅各說,喇合是一個因行為稱義的人。約書亞記第二章九到十一節,她對兩個以色列的探子所說的話,顯出她所做出來的行為中,有對神的信心。在約書亞記這一段經文中,喇合提到兩件事,一件是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的事,另一件是打敗亞摩利人的事,這兩件事的時間差了將近四十年,也就是以色列人在曠野四十年漂流的開始和結束。

 

  以色列人打敗亞摩利人的事記在申命記第二章,喇合知道神怎樣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也知道神帶領以色列人打敗亞摩利人,喇合可能已經不年輕了,不然就是有人告訴她許多關於以色列人和耶和華神的事。她對兩個以色列探子說:『耶和華你們的神、本是上天下地的神』,可見她已經承認耶和華是真神了,她的信心在幫助兩名以色列人時證明出來。喇合所做的事需要非常大的信心,因為她的行為是叛國的行為,如果耶利哥城的人發現她窩藏以色列人,她的性命一定難保。喇合在非常大的危險中,用實際的行為證明了她對神的信心。

 

  信心有許多不種的表現,有的人說他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的人的信心經歷過起伏,在行為上也不是做得很好,但總是願意努力;有的人有信心,願意付出非常大的代價,他的行為證明了他的信心。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魔鬼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卻信得非常害怕,雅各說沒有行為的信心就像魔鬼信耶穌一樣,不但沒有平安,最後的結局還是滅亡。

 

  亞伯拉罕和喇合的信心有一個共同點,他們都在很長的時間中,認識神的作為,然後在關鍵的那一刻,顯出有信心的行為來。信心不是一天兩天培養起來的,在等候神答案的日子裡信心也有可能會退步,甚至在完全不合情理的情況中,神向我們要信心。盼望我們都有合神心意的行為,在困難中與信心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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