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返回上级目录】

雅各書2:14-26
分段大綱
2:14 問題:有信心卻沒有行為?
2:15-17 論證一:以團契生活為例
2:18-20 論證二:以他人挑戰為例
2:21-25 論證三:以舊約敘事為例
2:26 結論: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
重要字詞
1.「行為」:原文為e;rgon,最基本的意思是「工作」、「行為」、「成就」。在新約中,這個字的複數型態,通常用來指倫理性及宗教性的結果。在雅各書中,這個字通常指「順服上帝的行動」。
2.「戰驚」:原文為fri,ssw,這個字用來表示「與上帝或超自然力量接觸,而引發之恐懼的反應」,在新約聖經中只在此用過。
3.「因行為稱義」:要理解雅各所用的「因行為稱義」,必須注意不要將雅各的用法等同於保羅的用法,而是應當考慮「稱義」在舊約、猶太教以及耶穌的教導中的意義。首先是舊約中的用法。「稱義(dikaio,w)」在七十士譯本(舊約希臘文譯本)出現44次,通常是用在法律方面的背景,最普遍的意義是指「一個人在事實真相上被宣布是有理的,因為他在一般或是特定事件上是正直且清白的。」並且這個宣告與末日審判有緊密的關係。其次,猶太教也保持這個觀點:一個人的「義」是與按著上帝律法所界定之正確的行為有關,並且稱義的判定是歸給那些忠實遵行聖約的人。事實上,馬太福音也反映出這種猶太式的用法,例如:太5:20;12:37。因此,「稱義」在雅各書中,並不如保羅所重視之「人如何與上帝建立關係」,而是指「人與上帝所建立的關係是獲得上帝最終的肯定」。
討論問題
2:14
1.在14節,雅各針對什麼現象提出質疑?他所提出的質疑是什麼?
2:15-17
1.15-16節,雅各以何種狀況為例證?
2.17節,雅各作了什麼結論?
2:18-20
1.18節,雅各以什麼狀況為例證?
2.19節,雅各為何要說:「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3.20節,雅各作了什麼結論?和17節的結論相比,雅各所要強調的是?
2:21-25
1.21節,雅各以哪個舊約事件為例證?
2.22節,雅各針對信心與行為之間的關係,提供什麼看法?這個看法和23節有何關係?
3.25節,雅各又以哪個舊約事件為例證?
2:26
1.26節,雅各用什麼方式作結論?和17、20節的結論相比,雅各所要強調的是?
生活應用分享 本段經文對你有哪些提醒?
金句背誦 雅2:17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返回上级目录】

 

 

□ 本书版权所有---基督复临安息日会

安息日会心雨文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