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书论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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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待人应有的态度与原则 一、不可按外貌待人(雅二1) 1. 人以外貌误认荣耀的基督(林后五16;赛五十三2~3)。 2. 保罗被看为其貌不扬,言语粗俗(林后十9~10;林前四13)。 . 人看外貌,神看内心(撒上十六7)。 二、不可重富轻贫(雅二2~3) 1. 贫富都是神所造的(伯三十四19;箴二十二2)。 2. 不以贫富分贵贱(申一17;诗一一三7~8;箴十五20)。 . 不可欺压贫穷(箴十四21、31)。 三、不可偏心待人(雅二4) 1. 不听一面之词(箴十八17)。 2. 不看人的情面(箴二十四23~24;二十八21)。 . 不存私心或成见(提前五21)。 四、不可恶意断定人(雅二4) 1. 冷酷论断使人败坏(太七1~5;雅四11~12)。 2. 爱心劝勉使人造就(箴二十七5~9;林后十三10)。 . 不要论断人(路六36~37)。 五、不可亏欠人(雅五4~5) 1. 不可亏负他人(利十九3)。 2. 主仆之间的朿待(西四1;弗六5~9)。 . 凡事不可亏欠人(罗十三8)。 六、神待人的原则(雅二5~8) 1. 神不偏待人(徒十34)。 2. 要爱人如己(可十二30~31)。 . 爱心是联络全德(西三12~14)。 结语:主耶稣说:「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太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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