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书论律法
一、神的律法(雅四12) 1. 设立律法和判断人的是神(罗二12~15)。 2. 律法使人知罪(箴三20;七7~13)。 3. 律法定人的罪(罗二12 ) .世人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罗三19)。 二、全备的律法(雅一25) 1. 耶稣来成全律法(太五17~20)。 2. 律法与恩典(约一17)。 3. 听道要行道(雅一22;太二十三1~31;五20)。 .追求完全(太五38~48)。 三、自由的律法(雅一25;二12) 1. 律法原是人的轭(罗六14、17~18)。 2. 在基督里得释放(罗七17~25;八1~2;加五1)。 3. 自由不可放纵(加五13)。 .真理叫人得自由(约八31~36)。 四、至尊的律法(雅二8) 1. 王者的律法(太二十二35~40)。 2. 爱的律法(加五13~15)。 3. 爱就成全了律法(罗十三8~10)。 .命令的总归就是爱(提前一5)。 结语:照律法说话行事(雅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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