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靈交得勝 經文表解
經文對比
重要經文 約壹5:14--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甚麼,祂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 綱要分段 (1)勝了世界的就是信心(約壹5:1-11) (2)照著主的旨意求(約壹5: 13-17) (3)當遠避偶像(約壹5:18-21) 本章重點 對耶穌基督的理解是我們的教導、宣講和生活的中心。耶穌是 神亦是人,祂來為要代我們的罪付上死的刑罰。藉著對祂的信心,我們可以得著永生,並有力量按祂的旨意生活。 我們可以靠著『信心』勝過世界的生命;世界給我們帶來的誘惑,如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約壹2:16)。又從信心可以得到得救的確據。因為 神是真實的;偶像是虛假的。 經文解析 (1)勝了世界的就是信心(約壹5:1-11) 約壹5:1-2--凡信耶穌的人我都要愛 ※ 我們成為基督徒時,就成為 神家裏的一分子,其他信徒均為我們的弟兄姊妹。是 神決定誰是家中的成員,不是我們。我們只需要去接納和愛他們。你如何對待弟兄姊妹呢? 約壹5:3-4 神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 『順服,易說難行』耶穌從未說過『順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事奉基督所需要的自覺性和付出的精力,對愛祂的人並不是難挑的重擔。當感到擔子沉重難擔時,我們可以信賴基督幫助我們去承擔,參 (太11:28-30)。 約壹5:4--世界 ※ 約翰福音的『世界』(約1:10)可指 神所造的地球,是人類生活的範圍。但在其他的經文中世界有其屬靈的意義。詳見耶大雅聖經園地【聖經辭彙釋義N_050301 世界】 ※ 聖中的世界是指撒但魔鬼所掌控的領域,約翰福音稱他為『世界的王』(約12:31、14:30、16:11)。太凡如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的事都從世界而來。(約壹2:16) 約壹5:6-8--水和血,是指甚麼? ※ 『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可能是指耶穌的洗禮和受死。當時流傳一個錯誤的教導,說耶穌是基督,但只限於祂的洗禮和受死之間的一段時間。這就是說,祂本只是一個凡人,在受洗時,『基督』降臨在祂身上;在祂死在十字架上之前,『基督』便離祂而去。但是倘若耶穌只是以人的身分受死,祂就不能肩負全世界的罪擔,基督教也就只是一個空洞的宗教。我們犯罪應該受到刑罰,惟有 神的作為才可以除去我們的刑罰。 約壹5:7-8聖靈 ※ 聖靈是神,聖靈是位有『位格』(Person)的神;有『知識』(intellect),『感情』(emotions),『意志』(will)的獨立個體。 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4:24)這個『靈』就是『聖靈』。因此聖靈是『 神』。聖靈的作為: (1)聖靈參與創造(創1:1-2);(2)聖靈能作見證(創1:1-2);(3)聖靈會擔憂(約15:26);(4)聖靈能安慰人(徒9:31);(5)聖靈會為人代求(羅8:26-27);(6)聖靈有意志力(徒15:28);(7)聖靈能`參透萬事(林前2:10)。詳見耶大雅聖經園地【聖經辭彙釋義N_130203 聖靈】 約壹5:7-9- 神為祂的兒子作的見證 ※ 福音書中兩次記載 神清楚地宣告耶穌是祂的兒子,就是在耶穌受洗(太3:16-17)和登山變像的時候(太17:5)。 約壹5:12--有了 神,就有生命 ※ 凡相信 神兒子的人便有永生,祂就是你所需要的一切。你不用等待,從你相信基督的那一刻,永生便已開始了。你不用為永生做甚麼,因為永生已經是你的。你也不用為永生擔憂,因為 神已經親自把永生賜給你,這是祂向我們的保證。 (2)照著主的旨意求(約壹5: 13-17) 約壹5:13--要叫知道自己有永生 ※ 有些人只是希望將來得到永生。約翰說,我們可以確定自己已經得到永生了。我們可以如此肯定是基於 神的應許,祂已經藉著祂的兒子賜給我們永生。永生的確據是事實,不是感覺。無論你覺得與 神相近或覺得與 神很遠,你都已得到永生。你既相信 神的真理,便可以確定得了永生。若你未能清楚自己是不是基督徒,就問一問自己:『我是否已經真心地接受耶穌作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把一生交託給祂了?』答案如果是肯定的,你就可以憑著信心知道自己確實是 神的兒女,並得著永生了。 約壹5:14-15--要照 神的旨意求 ※ 這段經文所強調的是 神的旨意,而不是我們的意向。我們與 神交通時,並不是求我們想要的東西,而是要向祂求問,祂對我們的期望是甚麼。我們依 約壹5:16-17--有至於死的罪,是指甚麼? ※ 解經家對這『至於死的罪』有完全不同的見解。至於這『死』是肉體的死還是靈性的死,意見也有分歧。保羅說過,有些基督徒因『輕率地』領聖餐而死亡 (林前11:27-30)。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因欺哄聖靈而倒斃(徒5:1-11)。褻瀆聖靈的引致靈性的死亡(可3:29),敵對基督的人也同樣(來6:4-6)。約翰可能是指那些離開基督,參加『敵基督』圈子的人。他們拒絕了惟一得救的途徑,把自己置於禱告之外。無論如何,即使我們知道『至於死的罪』是甚麼,也不能確實知道哪些人犯了這罪。因此我們應該繼續為弟兄姊妹祈禱,把審判權交給 神。注意約翰所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他並不是說:『不能為這罪祈求』。他承認人對這罪是不肯定的。 (3)當遠避偶像(約壹5:18-21) 約壹5:18-19--能不犯罪就好了 ※ 基督徒當然也會犯罪,但他們求 神饒恕,就可以繼續事奉祂。 神已經釋放我們脫離撒但的奴役,也保守我們在撒但不斷的攻擊下得到平安。世人沒有信徒那樣的自由去順服 神,除非他們相信基督,他們沒有選擇的餘地,只有服從撒但。我們沒有中間路可走,不是屬於 神、順服祂,就要在撒但的轄制下過活。 約壹5:21--偶像,只是指有形的像嗎? ※ 偶像是指任何取代真正信仰的東西,它包括:任何剝奪基督完全神性和人性的教導,任何自稱比聖經更有權威的思想,任何代替 神而佔據了我們生活中心的東西。 資料來源 (1)經文表解參考自『聖經舊約分章大要』(台灣石門水庫教會 張志新 長老 1990年遺作) (2)經文解析摘自: 1. 聖經和合本新標點版 2. 聖經新譯本 (2)經文解析摘自: 1.聖經靈修版(國際聖經協會1993年3月) 2.聖經助讀本(于力工 美國聖書書房1986第二版) 3.聖經新國際版研讀本(更新傳道會1997年) 4.聖經啟導本(海天書樓1993年) 5.每日讀經日程(大光書房1991年) (3)人名地名釋意摘自『耶大雅聖經工具程式』http://www.konline.org/bibletool/ 《耶大雅聖經園地》http://www.konline.org/biblestudy/ Email Address: alber.ko@videotron.ca 耶大雅(Jedaiah)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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